DB42/T 1496-2019 公路边坡监测技术规程

DB42/T 1496-2019 公路边坡监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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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2/T 149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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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49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2/T 1496-2019 公路边坡监测技术规程简介:

DB42/T 1496-2019是湖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公路边坡监测技术规程》。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公路边坡监测的设计、实施、数据处理、监测结果评价和监测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旨在提高公路边坡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保障公路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因边坡灾害造成的损失。

以下是这份标准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

1. 术语和定义:对边坡监测中的专业术语进行定义,确保行业内的理解和应用一致。

2. 监测设计:包括边坡监测的范围、布点原则、监测方法的选择等,为实际操作提供指导。

3. 监测实施:详细描述了各种监测方法(如地面变形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质雷达等)的实施步骤,以及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要求。

4. 数据处理与分析:规定了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方法,以及异常数据的处理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监测结果评价:制定了边坡稳定性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以及预警级别的设定。

6. 监测报告编制:规定了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内容、格式等,以保证监测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7.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在监测过程中对人员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措施。

8. 附录:可能包括一些标准未涵盖的特殊情况下监测技术的说明,以及一些常用计算公式和参数。

这份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公路边坡监测工作,提升公路的建设和维护水平,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DB42/T 1496-2019 公路边坡监测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 a 一一应力(kPa); Asi 一被测主筋截面积(m); Ec、E一一支挡混凝土弹性模量、钢筋弹性模量(kPa); fi 一一测试频率(Hz); fo 一一初始频率(Hz); k 一一应变计的标定系数(1/Hz"); k 一一应力计的标定系数(kN/Hz"); T. 一一应力计、应变计的温度修正系数(10*/℃)

一初始测试温度值(℃)。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7-2003》(已作废)8.5锚杆(索)内力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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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锚杆(索)内力宜采用钢筋应力计、锚索测力计测定,当使用钢筋束作为锚杆时,应分别监测 每根钢筋的受力。 8.5.2锚杆(索)拉力监测点应在施加预应力前布设。 8.5.3钢筋应力计、锚索测力计的量程不宜低于设计值的2倍。 8.5.4锚杆(索)预应力施加前应测读传感器的初始读数,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 8.5.5钢筋应力计、锚索测力计安装埋设方法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 8.5.6锚杆(索)内力应按式(8.5.6)计算:

P一一锚杆(索)内力(kN)。 8.5.7锚杆(索)施工完毕,应对钢筋应力计、锚索测力计进行检查测试

9.1.1地下水监测宜包括地下水位监测。 9.1.2地下水监测孔的布设,应控制监测边坡监测范围内的地下水分布。

9.2.2 地下水水位监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位监测数值应以米为单位,并应测记至小数点后三位; b) 人工监测水位时,同一测次应量测2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1min,并应取2次水位的平均值 作为监测结果,两次测量允许偏差应小于10mm; c) 自动监测水位仪量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d) 每次测量结果应当场核查,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补测。 9.2.3 地下水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位监测应从固定点量起,并应将读数换算成水位埋深及标高; b) 采用测绳测量水位前,应对其伸缩性进行校核,并应消除误差; c) 采用水位计时,应检查传感器的导线和测量用导线连接是否可靠,连接处应采用绝缘胶带仔细 包扎,并应检查电源、音响及灯显装置是否正常,测量用导线应做好长度尺寸标记。 9.2.4地下水位监测应分层观测,水位管的滤管位置和长度应与被测含水层的位置和厚度一致,被测 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应采取有效的封隔措施。

9.2.5水位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位管的导管段应顺直,内壁应光滑无阻,接头应采用外箍接头; b) 观测孔孔底应设置沉淀管; 观测孔完成后应进行洗孔,观测孔内水位应与地层水位保持一致,且连通性良好; d)水位观测管管底埋置深度应在最低设计水位或允许地下水位之下3m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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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公路边坡监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自动化监测。 a) 高频次监测项目; b) 需长期监测含营运期监测的项目; c) 监测点所在部位采用人工方式进行观测较困难的监测项目: d) 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 10.1.2自动化监测系统宜包括监测仪器设备、数据自动采集系统、传输系统、存储管理系统 布系统等。

0) 需长期监测含营运期监测的项目; c) 监测点所在部位采用人工方式进行观测较困难的监测项目; d) 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 0.1.2自动化监测系统宜包括监测仪器设备、数据自动采集系统、传输系统、存储管理系统及实时发 市系统等。 0.1.3自动化监测系统设计内容宜包括: a) 监测仪器的布设方案以及监测仪器现场保护方案; b) 监测仪器的技术指标、要求及设备选型; c) 数据采集装置的布设、通信方式及网络结构设计: d) 自动化数据采集频率及数据发布方式; e 自动化监测系统供电电源及其防护方案; f) 防雷设计。 0.1.4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设置于现场(野外)的自动化监 则设备应标明设备名称,建立监测系统清单,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监测内容、位置等,

10.1.3自动化监测系统设计内容宜包括:

b) 监测仪器的技术指标、要求及设备选型; c) 数据采集装置的布设、通信方式及网络结构设计: d) 自动化数据采集频率及数据发布方式; e) 自动化监测系统供电电源及其防护方案: f) 防雷设计。 0.1.4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设置于现场(野外)的自动化监 测设备应标明设备名称,建立监测系统清单,其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监测内容、位置等。

10.2监测仪器设备及布设

2.1静力水准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静力水准自动化监测系统适用于垂直位移监测; 静力水准自动化监测系统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征,参照本规程第6章的相关内容 确定; c) 静力水准自动化监测系统一般由基点、测点及转点组成,基点高程应采用几何水准方法定期复 核,静力水准应组成环线或附和水准线路,其技术指标参照本规程表7.3.4实施 2.2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3 全站仪自动化监测测量监测点的三维坐标的变化,适用于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倾斜等监测项 目; ) 在编制实施方案前应进行现场踏勘,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完成控制网的设计,监测点的布设,并 细化全站仪自动观测方案; 全站仪测站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采用的全站仪应具有马达驱动、自动照准功能,且宜配置 自动整平基座,架设稳固。基准点位于变形区域外,不应少于3个,宜均匀分布于变形区周边。 监测点的布设应根据被测对象的特点做到均匀布设、兼顾重点,应避免同一方向上设置多个监 测点或监测点过于集中。全站仪测站与基准点、监测点间应具有较好的通视条件; 全站仪测站应使用强制对中观测墩,测站宜具有保护仪器设备的设施。基准点、监测点宜使用 单棱镜,棱镜宜设置保护措施; e 在全站仪运行期间,应定期对基站、基准点的稳定性进行检查: f 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宜有自动剔除粗差、漏点补测、超限重测的功能 g) 采用多测站全站仪变形监测时,相邻测站应有3个以上重叠的观测测点。 2.3[ 固定式测斜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固定式测斜仪自动化监测适用于支挡结构或土体内各深度处的水平位移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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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测斜孔内布设的固定式测斜传感器个数根据测试深度、测试精度及测斜管孔径综合考虑,固定 式测斜传感器的竖向间距应能反映监测深度范围内管形变化要求,间距一般宜控制在2m~5m; c) 固定式测斜仪监测系统的起算点宜设置在测斜管的顶部,管顶水平位移可通过人工测量方法修 正。 10.2.4电水平尺自动化监测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水平尺自动化监测适用于垂直位移和倾斜等监测项目; b 电水平尺传感器量程不宜小于土40°,分辨率不宜低于土1”,重复测量精度不宜低于土3”,可 单支使用或多支串联安装使用; c) 多支电水平尺串联安装构成“尺链”进行垂直位移测量时,其中单支电水平尺的长度应能满足 监测对象不均匀沉降控制要求,一般情况为1m~3m。应采用几何水准方法定期联测尺链的起 点与终点高程变化,根据几何水准测量成果修正各测点沉降变形测量成果。 10.2.53 裂缝、水位、应力及水土压力类传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将相应类别传感器通过数据自动采集设备接入自动化监测系统后,可适用于裂缝、水位、应力 水土压力等监测项目; b) 各自动化监测系统传感器的布设和选型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特点和相关单位的要求,并参照本规 程第6章的相关内容确定; 自动化监测项目宜选用带测温功能的传感器,数据自动采集设备应与传感器之间能可靠传递信 号; d) 在水位孔申设置孔隙水压力计时,应布设在预计最低水位以下,采取措施保证孔隙水压力计稳 定在水位观测孔同一位置; 传感器与数据自动采集设备位置应予以规划,应满足电缆拖引的距离最短和对施工干扰最少。

10.3数据自动采集和传输系统

10.3.1数据自动采集装置应具有电源管理、电池供电和掉电保护功能,蓄电池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d。 具有选测、按设定时间自动巡测和暂存数据功能。可接收采集计算机的命令设定和测控参数。 0.3.2数据传输系统采用开放的通信协议和标准数据传输方式,数据传输宜采用有线传输方式,有线 专输难以实现时,可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10.3.3数据传输应采用具有校验功能的通信协议,能够及时纠正传输错误的数据包。

10.4数据存储管理及实时发布系统

10.5系统供配电及防雷设计

5.1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宜采用两回交流电源供电,并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 5.2自动化监测系统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自动化监测系统电源宜采用电网电源、太阳能电源、风能电源、柴/汽油发电机组供电方式; b) 采用电网电源或太阳能电源时,应配置免维护蓄电池组,外部电源故障时,保证重要监测设备 持续工作; c) 供配电系统宜具有断电报警功能; d) 采用电网交流电源供电时,应设置电源稳压装置; e)监测仪器设备应选用直流供电的设备,电压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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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自动化监测系统供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10.5.4自动化监测系统宜采取防雷及接地措施《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GB8286-2005》,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术规范》GB5034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的规定。

11.1.1公路边坡监测工作应贯通于边坡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期限宜从边坡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变 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11.1.2公路边坡监测频率的确定应能及时、系统地反映边坡及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的动态变化过程, 宜采用定时监测,必要时应进行跟踪监测

11.2.1挖方边坡监测期限应根据监测等级确定,一级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不少于2 年,二级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不少于1年,三级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可至边坡工程交工 后结束。

于5年,二级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不少于3年,三级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 交工后不少于1年。 11.2.3一级边坡工程宜建立长期监测系统,需长期监测的边坡在设置系统时应远近结合

1边坡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监测等级、施工阶段、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变化和当地经验确定。 对象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可按表11.3.1确定

GB∕T 19470-2004 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土工网表11.3.1公路边坡监测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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