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麻江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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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麻江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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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件名看起来像是一个招标文件,用于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在麻江县的一个城乡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其中可能包含以下部分:

1. 项目简介:这部分会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成果以及项目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性。

2. 招标*信息: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人和****等。

3. 招标内容:明确指出需要进行勘察设计的具体内容,如供水设施的改造、新建,或是相关配套工程的设计等。

4. 招标要求:可能包括对投标*的资格要求,如必须具备的资质、经验和业绩,可能需要提供的设计*案、预期成果,以及投标文件的格*和提交截止日期等。

5. 评标规则: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如何评估和选择中标*的标准和流程。

6. 合同条款:可能包括一旦中标,投标*需要遵守的合同条件,如项目执行时间表、付款条件等。

7. 附件:可能包含具体的图纸、数据或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推测,实际文件内容可能根据具体项目和招标*的要求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信息,建议直接查看PDF文件或**文件发布*。

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麻江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pdf部分内容预览: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女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食用油超临界萃取设备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 平台上传。采用传真**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

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的,应在 日时前将原 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其中,a为投标人报价偏差率。

本项满分10分,最低得分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 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案得分也相等,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评审标准:见评标办 法郁附装。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 小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 法前附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逾期送达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的; (7)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琵建设总 (8)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5.2(4) 款提交证件资料的; (9)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 布的助察(测 设计取费 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M (10)以*合体形*投标,未 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 议书的(若有);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白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广。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司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求补正直至满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授权直接确定中数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电子印章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厅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全同 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 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 要求 防察设升用情单、勘察设计*案,以及其他构 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a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 和段计人共同金 签署的食司 协办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设计人中标的函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者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 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勘察设计*案: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案。 1.1.1.8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 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和勘察设 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设计资科: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同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 所需要的资料。 1.1.3.4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 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约定的格 *和载体。 1.1.4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 期。 1143热客设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皖2007J212 外墙外保温*统构造图集(七) JA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统,应附有中文注释。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申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8)勘察设计*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8)勘察设计*案; (9)其他合同文件。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13》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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