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水城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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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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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水城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简介:

,我无法提供具体的PDF文件的简介,因为我无法直接访问或解析PDF文件的内容。然而,我可以告诉你一般情况下,一份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水城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可能会包含以下内容:

1. 项目概述:这部分会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成果以及资金来源。

2. 招标资格:详细描述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比如公司规模、相关经验、资质证书等。

3. 项目范围:明确勘察设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厂扩建、管道铺设、水源保护等。

4. 技术规格:列出对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5.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等环节的时间表和具体要求。

6. 合同条款:投标成功后,将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条件。

7. 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何评估和选择最佳投标人的详细说明。

8. 投标文件格式和提交方式: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以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方式。

9. 答疑和澄清:为投标方提供一个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的渠道。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通常的招标文件的大纲,实际内容可能会根据具体项目和招标机构的要求有所不同。如果你想了解这份特定PDF文件的详细内容,你可能需要直接查看文件或者联系文件发布方。

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水城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DB62∕T 3020-2018 地下工程防水施工工艺规程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 清、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 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 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问题的澄清 (编号: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你方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 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你方于(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关于招标 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一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以上评分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投标人投标文件主观内容的反映,是个性与共性 的统一。为所有有效的评委主观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确保公正,有效的评委主 观评分Z须满足:0.80E≤Z≤1.20E。E为所有评委主观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 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没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 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水闸设计规范 NB/T 35023-2014》,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逾期送达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的; (7)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A)条款提交证件资料的; (9)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测)设计取费标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0)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若有);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进行修止,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回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 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GB∕T 50355-2018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至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 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勘察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 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 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勘察设计方案: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方案。 1.1.1.8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申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和勘察设 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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