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52-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T 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简介:
DB12/T 852-2018 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全称为《北京市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北京市省级高速公路的路线命名和编号方法,以确保路线标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方便驾驶员识别和导航。
在北京市的省级高速公路系统中,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路线命名: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一般采用“高速公路类别+起始点所在城市+终点所在城市”的形式。例如,“京新高速”表示从北京到新疆的高速公路。
2. 路线编号:路线编号由“高速公路类别代码+路线顺序号”组成。其中,高速公路类别代码如G(国家高速公路)、S(省级高速公路)等,路线顺序号则是按照路线在北京市内的地理位置或重要性进行排序。
3. 编号规则:国家高速公路编号通常为G+1位或2位数字,省级高速公路编号通常为S+2位数字。路线顺序号在同一类别中通常按照南北走向从东向西,东西走向从南向北的顺序编排。
4. 立交点和出口编号:立交点和出口的编号通常与主线的编号相关联,以指示驾驶员在高速公路网络中的位置。
5. 标识设置:规定了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在路牌、指示牌等交通标识上的具体设置要求,以确保信息的清晰性和易读性。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北京市高速公路系统的运行效率,保障行车安全,提高公众出行体验具有重要意义。
DB12/T 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部分内容预览:
DB12/T 852201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命名规则 编号规则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示意图
水泥标准水泥国家标准砌筑水泥GB∕T 3183-2003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命名规则 编号规则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示意图
DB12/T 8522018
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建民、孙长国、马洪福、黄殿会、于冉冉、董宝彦、李斌、岳向武、陈鑫瑞、 王静晖、许永强、商鹏、李扬、张亮、梁颖、韩君凤、李云龙、唐紫琪、张福龙、李仙、张洪峰、李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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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准规定了天津市域内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规则和编号规则。 准适用于交通运输、公安、测绘、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业对公路的管理和信息处理,亦适用于公 体对公路路线及路段的标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1.1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分为主线、绕城环线和联络线命名。 3.1.2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全称,由路线起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一”组成,称为“×X一×× 高速公路”。起点地名宜采用区级及以上的地名。
“天津一宁河高速公路”简称“津宁高速”
天津一宁河高速公路”简称“津宁高速”
等)名称表示,全称为“××高速公路”,简称为“××高速”。 示例1: “南港高速公路”简称“南港高速”。 示例2: “滨海新区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滨海绕城高速”。
3.1.5省级高速公路和国家高速公路的路线全称和简称不应重复。不同起亿点省级高速公路简称出现 重复时,采用起点地名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相同起点间存在两条及以上高速 公路时,后通车高速公路称为“××一××第二高速公路”,简称为“××第二高速”;也可根据路线 的方位或者地理特征命名,如“××北线高速”等;也可增加一中间途径点,如“××一××一××高 速公路”。
3.1.7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起点地名,应取其所在地的主要行政区单一名称;名称不宜太长,全称 不宜超过12个汉字,简称不宜超过8个汉字 .1.8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名称应采用规范化的汉字地名表示,地名按GB/T2260的规定。未列入标准 而实际存在或新变更的行政区划名称,也可采用国家或省级地名主管部门颁布的地名。
3.2.1省级高速公路为主线时,按照放射线、北南纵线和东西横线的起点方向顺
省级高速公路为主线时,按照放射线、北南纵线和东西横线的起点方向顺序排名,采用起 的主要行政区划名称:
放射线以中心城区为起点,放射线止点为终点: 一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 一东西横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 3.2.2省级高速公路为绕城环线时,以路线所在的地区名称命名,全称为“××绕城高速公路”或“× X环城高速公路”,简称为“XX绕城高速”或“XX环城高速”。 3.2.3省级高速公路为联络线时,以路线连接的重要道路或重要地区(包括交通枢纽、产业功能区, 旅游景区等)命名,全称为“××联络线高速公路”,简称为“××联络线”。 示例: “津汉联络线高速公路”简称“津汉联络线”
3.2.4由京津高速、宁静高速、津普高速、荣乌高速、京沪高速、滨保高速自然围合而成环形高速通 道,为突出其交通转换功能,又命名为“天津市环城高速公路”,简称“天津环城高速”。各组成路段 采用双命名体系,即同一路段、两个名称,在保留原有名称的基础上增加新名称。 .2.5对于津普高速公路,根据路网特征、路线功能应按照路线起点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法定地名简 称命名,但由于名称已使用,为尊重使用习惯、体现历史传承,沿用原名称
2.1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分为主线、绕城环线和联络线编号。 2.2省级高速公路的主线编号,由一位省道字母标识符“S”和不超过两位的数字编号“×”或 ”组配表示;绕城环线和联络线编号,由一位省道字母标识符“S”和两位数字编号“××”组 ,见表1。
表1省级高速公路编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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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省级高速公路的放射线数字编号为一位数,总体上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 4.3.2省级高速公路的北南纵线数字编号为两位奇数,总体上由东向西按升序编排。 4.3.3省级高速公路的东西横线数字编号为两位偶数,总体上由北向南按升序编排。 4.3.4省级高速公路的绕城环线数字编号为两位数,其中第1位为“9”,在全市范围统一编排。 4.3.5省级高速公路的联络线数字编号为两位数,其中第1位为“8”,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编排。 4.3.6当新增省级高速公路路线时,原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编号维持不变,新增的路线按其走向及所在 位置,分别在原路线编号序列中的预留区间内顺序编号,预留区间不足时,在下一预留区间内编号;利 用原有路线延伸起点或终点的省级高速公路,仍采用原路线的编号。 4.3.7对于天津市环城高速公路,为突出其交通转换功能并保证路线编号的系统性,各组成路段采用 双编号体系,即同一路段、两个缩号,在保留原编号的基础上增加新编号“S99”。 4.3.8对于滨海绕城高速、荣乌联络线、京沪密涿联络线,根据路网特征、路线功能应按照环线或联 客线编号,但由于编号已使用,为尊重使用寸惯、体现历史传承,沿用原编号。 4.3.9省级高速公路与相邻省级行政区域的省级高速公路连接贯通时,宜统一编号。对于滨海新区 保定高速公路,确定编号为“S60”,该编号与河北省保持一致,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编号区间见表2
表2省级高速公路编号区间
具体路线名称和编号见附录A
市域内国家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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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897.2-2003 刨花板 第2部分 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要求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天津市域内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
表A.1国家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
A.2天津市域内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
表A.2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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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5072.2-19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的名称和编号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