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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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0106-201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94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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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106-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简介:

GB/T 50106-2010《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是一项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图样的绘制规则、图例、尺寸标注、文字说明等基本要求,旨在统一和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纸,提高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方便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各环节的工作。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图纸比例:规定了图纸的各种比例,如1:100、1:50等,以及相应的图线宽度。

2. 图纸布局:对图纸的布局、标题栏、图签等进行了规范。

3. 图例:规定了各种给水排水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的图例绘制方法。

4. 尺寸标注:对各种尺寸的标注方法、单位、精度等进行了规定。

5. 文字说明:对图纸的文字说明、材料说明、施工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6. 电子图纸:随着科技的发展,该标准还对电子图纸的格式、数据交换等进行了规定,以适应数字化设计的需要。

此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是建筑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审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备的参考资料。通过遵循此标准,可以保证设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中粗实线双线表示; 3)图样中平面示意图栏中的管道宜用中粗单线表示; 4)平面示意图中宜将与该管道相交的其他管道、管沟 铁路及排水沟等按交叉位置给出; 5)设计地面线、竖向定位线、栏目分隔线、检查井、标 尺线等宜用细实线,自然地面线宜用细虚线。 3图样比例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1)在同一图样中可采用两种不同的比例; 2)纵向比例应与管道平面图一致; 3)竖向比例宜为纵向比例的1/10,并应在图样左端绘制

比例标尺。 4绘制与管道相交叉管道的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标注: 1)交叉管道位于该管道上面时,宜标注交叉管的管底 标高; 2)交叉管道位于该管道下面时,宜标注交叉管的管顶或 管底标高。 5·图样中的“水平距离”栏中应标出交叉管距检查井或阀 门井的距离,或相互间的距离。 6压力流管道从小区引入管经水表后应按供水水流方向先 干管后支管的顺序绘制。 7排水管道以小区内最起端排水检查井为起点,并应按排 水水流方向先干管后支管的顺序绘制。 4.4.5设计采用管道高程表的方法表示管道标高时,宜符合下 列规定: 1重力流管道也可采用管道高程表的方式表示管道敷设 标高; 2管道高程表的格式见表4.4.5所示

表4.4.5XX管道高程表

注:表格线型见本标准图4.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77-2008》.5建筑给水排水平面图

4.5.2屋面给水排水平面图应按

1屋面形状、伸缩缝或沉降位置、图面比例、轴线号等应 与建筑专业一致,但图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 2同一建筑的楼层面如有不同标高时,应分别注明不同高 度屋面的标高和分界线。 3屋面应绘制出雨水汇水天沟、雨水斗、分水线位置、屋 面坡向、每个雨水斗的汇水范围,以及雨水横管和主管等。 4雨水斗应进行编号,每只雨水斗宜注明汇水面积。 5雨水管应标注管径、坡度。如雨水管仅绘制系统原理图 时,应在平面图上标注雨水管起始点及终止点的管道标高。 6屋面平面图中还应绘制污水管、废水管、污水潜水泵坑 等通气立管的位置,并应注明立管编号。当某标高层屋面设有冷 却塔时,应按实际设计数量表示。

1管道展开系统图可不受比例和投影法则限制,可按展开 图绘制方法按不同管道种类分别用中粗实线进行绘制,并应按系 统编号。一般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绘制管道展开系统图。 2管道展开系统图应与平面图中的引入管、排出管、立管 横干管、给水设备、附件、仪器仪表及用水和排水器具等要素相 对应! 3:应绘出楼层(含夹层、跃层、同层升高或下降等)地面 线。层高相同时楼层地面线应等距离绘制,并应在楼层地面线左 端标注楼层层次和相对应楼层地面标高。 4‘立管排列应以建筑平面图左端立管为起点,顺时针方向 自左向右按立管位置及编号依次顺序排列。 5横管应与楼层线平行绘制,并应与相应立管连接,为环 状管道时两端应封闭,封闭线处宜绘制轴线号。 6立管上的引出管和接人管应按所在楼层用水平线绘出, 可不标注标高(标高应在平面图中标注),其方向、数量应与平 面图一致,为污水管、废水管和雨水管时,应按平面图接管顺序 对应排列。 7管道上的阀门、附件,给水设备、给水排水设施和给水 构筑物等,均应按图例示意绘出。 8立管偏置(不含乙字管和2个45°弯头偏置)时,应在所 在楼层用短横管表示。 9立管、横管及末端装置等应标注管径。 10不同类别管道的引人管或排出管,应绘出所穿建筑外墙 的轴线号,并应标注出引入管或排出管的编号。

4.6.3管道轴测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轴测系统图应以45°正面斜轴测的投影规则绘制。 2轴测系统图应采用与相对应的平面图相同的比例绘制 当局部管道密集或重叠处不容易表达清楚时,应采用断开绘制画 法,也可采用细虚线连接画法绘制。 3轴测系统图应绘出楼层地面线,并应标注出楼层地面 标高。 4轴测系统图应绘出横管水平转弯方向、标高变化、接入 管或接出管以及未端装置等。 5轴测系统图应将平面图中对应的管道上的各类阀门、附 件、仪表等给水排水要素按数量、位置、比例一一绘出。 6轴测系统图应标注管径、控制点标高或距楼层面垂直尺 寸、立管和系统编号,并应与平面图一致。 7引入管和排出管均应标出所穿建筑外墙的轴线号、引入 管和排出管编号、建筑室内地面线与室外地面线,并应标出相应 标高。 8卫生间放大图应绘制管道轴测图。多层建筑宜绘制管道 轴测系统图。 4.6.4卫生间采用管道展开系统图时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给水管、热水管应以立管或入户管为基点,按平面图的 分支、用水器具的顺序依次绘制。 2排水管道应按用水器具和排水支管接入排水横管的先后 顺序依次绘制。 3卫生器具、用水器具给水和排水接管,应以其外形或文 字形式予以标注,其顺序、数量应与平面图相同。 4展开系统图可不按比例绘图。

4.7局部平面放大图、剖面图

4.7.1局部平面放大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本专业设备机房、局部给水排水设施和卫生间等按本标 准第4.3.1条规定的平面图难以表达清楚时,应绘制局部平面放

大图。 2局部平面放大图应将设计选用的设备和配套设施,按比 编号。 ·3·应按图例绘出各种管道与设备、设施及器具等相互接管 关系及在平面图中的平面定位尺寸;如管道用双线绘制时应采用 中粗实线按比例绘出,管道中心线应用单点长画细线表示。 4各类管道上的阀门、附件应按图例、按比例、按实际位 置绘出,并应标注出管径。 5局部平面放大图应以建筑轴线编号和地面标高定位,并 应与建筑平面图一致。 6绘制设备机房平面放大图时,应在图签的上部绘制“设 备编号与名称对照表”(图4.7.1)。

图4.7.1设备编号与名称对照表

卫生间如绘制管道展开系统图时,应标出管道的标高, 4.7.2 部面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设备、设施数量多,各类管道重叠、交叉多,且用轴测

图难以表示清楚时,应绘制部面图。 2剖面图的建筑结构外形应与建筑结构专业一致,应用细 实线绘制。 3剖面图的切位置应选在能反映设备、设施及管道全貌 的部位。部切线、投射方向、剖切符号编号、部切线转折等,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 规定。· 4部面图应在部切面处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出沿投影方向 看到的设备和设施的形状、基础形式、构筑物内部的设备设施和 不同水位线标高、设备设施和构筑物各种管道连接关系、仪器仪 表的位置等。 5部面图还应表示出设备、设施和管道上的阀门、附件和 仪器仪表等位置及支架(或吊架)形式。部面图局部部位需要另 绘详图时,应标注索引符号,索引符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 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绘制。 6应标注出设备、设施、构筑物、各类管道的定位尺寸 标高、管径,以及建筑结构的空间尺寸。 7仅表示某楼层管道密集处的部面图,宜绘制在该层平面 图内。 8剖切线应用中粗线,剖切面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 右顺序编号,部剖切编号应标注在部切线一侧,部切编号所在侧应 为该剖切面的部示方向。 4.7.3安装图和详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无定型产品可供设计选用的设备、附件、管件等应绘制 制造详图。无标准图可供选用的用水器具安装图、构筑物节点图 等,也应绘制施工安装图。 2设备、附件、管件等制造详图,应以实际形状绘制总装 图,并应对各零部件进行编号,再对零部件绘制制造图。该零部 件下面或左侧应绘制包括编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重量 等内容的材料明细表;其图线、符号、绘制方法等应按现行国家

3设备及用水器具安装图应按实际外形绘制,对安装图各部 4构筑物节点详图应与平面图或部面图中的索引号一致 对使用材质、构造做法、实际尺寸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 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规定绘制多层共用引出线,并 应在各层引出线上方用文字进行说明

4.8水净化处理流程图

4.81初步设计宜采用方框图绘制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图(图 4.8.1)。

地下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层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604-2004)图4.8.1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

4.8.2:施工图设计应按下列规定绘制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 面图: 1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按水流方向,将水净化处 理各单元的设备、设施、管道连接方式按设计数量全部对应绘 出,但可不按比例绘制。 2.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将全部设备及相关设施按 设备形状、实际数量用细实线绘出。 3.水净化处理设备和相关设施之间的连接管道应以中粗实 线绘制,设备和管道上的阀门、附件、仪器仪表应以细实线绘 制,并应对设备、附件、仪器仪表进行编号。 4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图4.8.2)应标注管道

标高。 5‘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断面图应绘制设备、附件等编号与 名称对照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3 《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图线》GB/T4457.4 4 《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GB4457.5 5 《机械制图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GB/T°4458.2

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3 《机械制图: 图样画法:图线》GB/T4457.4 4 《机械制图 剖面符号》GB4457.5 5 《机械制图 装配图中零、部件序号及其编排方法》 GB/T°4458.2

1.0.2 修改条文。明确本标准适合计算机制图,也适用于于工 制图。 1.0.4 修改条文。绘制给水排水图样时,除遵守本标准外,对 于图纸规格、图线、字体、符号、定位轴线及尺寸标注等均应遵 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的 规定。

22.1修改条文。对管道纵断面图的“竖向”、“纵向”的提法 进行了修改。 2.2.4修改条文。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DBJ∕T 13-133-2011 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将“水处理流程图”改为“水处理工艺流程断 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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