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093-2018 机车用制动控制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GTCC-093-2018 机车用制动控制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TCC-093-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3.21K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31644
免费资源

GTCC-093-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TCC-093-2018 机车用制动控制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简介:

GTCC-093-2018 是针对机车用制动控制器的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的实施细则。这份文件详细规定了在检验过程中应遵循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制动控制器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

这份实施细则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检验依据:明确指出检验所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如GB/T、JB/T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检验项目:详细列举了需要检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环境适应性、可靠性试验等。

3. 检验方法:对每一项检验项目,都会详细描述具体的检验步骤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检验设备:规定了进行检验所需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以及它们的精度要求。

5. 检验程序:从样品抽取、检验准备到检验实施、结果判定等步骤的详细流程。

6. 结果处理:对检验结果的处理方式,包括合格、不合格的判定标准,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

7. 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的编写要求,包括应包含的信息、格式等。

这份实施细则是铁路部门对机车用制动控制器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工具,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

GTCC-093-2018 机车用制动控制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部分内容预览: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定 羊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一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技术规程 CECS 411:2015》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4.3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 /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3。 6检验程序

5.1.1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 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 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

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 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6.1.2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 6.1.3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 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1.4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外部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计量检定/校准 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产品各检验项目按下列顺序进行: 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外观→标志检查)→基本功能→绝缘及介质强度试验(绝缘测试 耐压试验)→连续通电试验→手柄阻尼试验→气密性试验→高低温性能试验→电磁兼容试 (电源影响、浪涌及静电放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射频干扰试验)→交变湿 热试验一→冲击和振动试验→寿命试验。 注:如果控制器内部无电子电路时,可不进行电磁兼容试验,

6.3.1检验工作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2人参加 5.3.2检验操作严格按本规范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保持 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3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 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 6.3.4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 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5.3.5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 改,并妥善保留备查。检验过程中可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6.4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6.4.1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6.4.2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

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3个月后 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 请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 CJ/T270-2007》各项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4。

表4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按表3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

A类、B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n;Ac,Re];其中“n”为样品A类、B类不合格检 放量,“Ac”为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5。

表5机车用制动控制器检验项且及单项判定方案

当A类、B类不合格满足表5所示判定方案时,所检样本合格,按抽样方案(1;0 欠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 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JTGB05-01-2013》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霞、龙时丹、张春红、杨永、程维寅。 本规范由国家铁路局管理。

表3机车用制动控制器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