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2.1-2014 铁路电缆槽盖板和人行道步板 第1部分:活性粉末混凝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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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CR 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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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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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R 2.1-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CR 2.1-2014 铁路电缆槽盖板和人行道步板 第1部分:活性粉末混凝土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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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活性粉末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及容许应力值

4. 2. 1基本检验

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附录A规定的检验项目、批次实施进场检验。 4.2.2水泥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办公楼施工图 (仿古),水泥性能及检验要求应符 3275规定。

4.2.3 骨 料

应采用石英砂,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石英砂分粗粒径砂、中粒径砂和细粒径 级,分级计量。不同粒级石英砂的超粒径含量的容许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2

4.2. 6复合掺合料

活性粉末混凝土材料所选用的复合掺合料,应具有增强和降低拌和物黏度的作用。 其性能指标应 符合表7的要求。

表7复合掺合料性能指标

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应符合GB1499.1、GB1499.2、GB1499. 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TB10424的规定。

4.3.1水胶比应控制在0.2以下。 4.3.2拌和物落度在140mm~180mm范围内。 4.3.3总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 4.3.4钢纤维掺量不应低于60kg/m 4.3.5水泥、复合掺合料、石英砂、外加剂用量根据试验确定。

4. 4. 2钢筋加工

4.4.3.1搅拌设备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机转速不宜低于45r/min。 4.4.3.2在配制拌和物时,各种原材料计量设备的极限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质量计):水泥、复合 掺合料干燥状态±1%;骨料采用干燥骨料±2%;水、外加剂±0.5%;钢纤维±1.0%。 4.4.3.3投料顺序应为骨料、钢纤维、水泥、复合掺和料,干料先预搅拌4 min,加水、外加剂后再搅拌 4min。 4.4.3.4活性粉末混凝土材料搅拌、运输、浇筑应在10℃以上的环境下完成。 4.4.3.5拌和物应在20min内浇筑完毕。单一构件应一次浇筑成型。

4. 4. 4 养 护

成型完毕构件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蒸汽养护,养护分为静停、初养、脱膜、终养及自然养护等 四个阶段。每一阶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静停:成型后的构件静停环境温度应在10℃以上、相对湿度60%以上,静停时间不应小于 6h b) 初养:静停完毕的构件进行蒸汽养护,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升温至40℃±3℃保持恒温 24h(或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达到40MPa时为准),再以不大于10℃/h的降温速度,降温 至构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不超过20℃。初养过程环境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0%以上。 脱模:初养结束后,可以脱模。脱模时应确保构件温度与环境温差不大于15℃C。 d)终养:脱模后的构件终养过程分为升温、恒温、降温三个阶段,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降 温速度不应大于10℃/h。恒温温度应控制在70℃±5℃,终养过程环境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95%以上。恒温养护时间不应少于48h(或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为准)。 降温完毕后,在撤除保温设施时,构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应超过15℃。 自然养护:构件终养结束后需自然养护,环境平均气温应高于10℃,并对构件进行酒水养护, 且宜覆盖,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当环境平均气温低于10℃或最低气温低于5℃时,应按 冬季施工处理,采取保温措施

4.5.3构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及要求

b)游标卡尺或满足精度和使用要求的专用卡尺:量程200mm,精度1mm c)钢直尺:量程1m,精度1mm; d)塞尺:精度 1 mma

5. 11. 2 长度、宽度

用钢卷尺逐个测量试件。在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测长度与宽度3个值,精确至1mm,其中2个值 在对称的边且距所测边20mm以内处,另一个值在对称轴上测定,测点位置见图1。长度、宽度实测值 与标准规格尺寸之差即为试件长度和宽度的尺寸偏差。

文上时,应移至此点附近花纹底部处。用游标卡尺或专用卡尺逐个测量各测点盖板厚度。厚度实测值 与标准规格尺寸之差即为试件厚度的尺寸偏差

5. 11. 4正面平整度

图1试件厚度测量位置图

将钢板尺侧立在试件正面两对角线上,用塞尺填塞直尺与被测板最大间隙,即为正面平整度。

将钢板尺侧立在试件正面两对角线上,用塞尺填塞直尺与被测板最大间隙,即为正面平整 5.11.5垂直度 用钢卷尺测量被测盖板的两对角线长度,其差值即为垂直度。

承载能力与抗裂性检验方法见附录E。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盖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抗裂承载力试验。出厂检验 应符合表10的规定。保护层厚度检验试件可采用承载力试验试件。

a)盖板批量投产前; b)在正式生产过程中,如材料、配比及生产工艺等有较大变化时; c)批量生产过程中,每年或每生产500000块盖板时; d)长期(一年及以上)停产又恢复生产时。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基材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电通量、抗冻性和盖板的外观质 偏差和抗裂及破坏荷载试验。

a)活性粉末混凝土性能符合表1的规定。 b 盖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符合表9和表10的规定。对于检查项别A类不允许超差,对于检 查项别B类允许超差项点数的单项超偏率不大于10%,对于检查项别C类允许各项超偏数 累计不大于C类检查项点数的20%。 C 所抽3块盖板的承载力符合第4.5.4条规定。若有一块不符合规定时,则应从同批盖板中抽 取加倍数量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规定

7标志、贮存、包装及运输

出厂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b) 采用标准代号; c) 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和地址; d) 规格、型号; e) 批量编号、数量;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的签字盖章。

盖板室外堆放时不应污染,堆放场地应坚实 7.4包装 盖板出厂时应包装牢固,便于机械装卸及盖板保护。 7.5运输 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受到损伤。

表A.1原材料及性能检验要求(续)

附B (规范性附录) 钢纤维性能检验方法

形状和尺寸检验方法如下: a)钢纤维形状合格率的检验 每批次中用天平(最大称量2000g,分辨力0.1g)称取1000g钢纤维,从其中随机取样50根钢纤维 用肉眼逐根检查其形状。统计钢纤维形状不呈直线,而呈弯曲和其他形状等不符合要求的纤维根数N。 钢纤维形状合格率按公式(B.1)计算:

一形状合格率,以百分数表示(%) 一形状不符合要求的纤维根数。 计算结果精确至0.1%

钢纤维尺寸合格率的检验

每批次中用天平(最大称量2000g,分辨力0.1g)称取1000g钢纤维,从其中随机取样50根钢纤 维,用游标卡尺(分辨力0.01mm)逐根测量其长度(计量单位mm),用千分尺(分辨力0.001mm)测量 其直径(单位为mm)。根据测量统计结果计算长度在12mm~14mm范围的钢纤维个数的分数百分率 和直径在0.18mm~0.22mm范围的钢纤维个数的分数百分率,计算结果精确至0.1%

每批次用天平(最大称量2000g,分辨力0.1g)称取1000g钢纤维,用四分法分成四份,再用电子 天平(最大称量400g,分辨力0.001g)称取两份300g,每份用肉眼观察检验纤维的表面是否污染。用 人工挑栋粘连钢纤维束、锈蚀钢纤维以及其他杂质,并用电子天平(最大称量400g,分辨力0.001g)称 重。杂质含量按公式(B.2)计算:

W一一杂质含量百分数,以百分数表示(%); 一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精确至0.1%。两次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评定结果

抗拉强度试验方法如下: a)钢纤维抗拉强度采用母材大试样进行试验。每批次随机取600mm长的母材试样5根。 b)采用分辨力为0.001mm千分尺,在试样的断面相互垂直方向测量试样的截面直径,取平均值 计算圆形切丝钢纤维的截面积A(单位为mm),计算时应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采用100N(或200N)的电子拉力试验机,加载速度控制在1mm/min±0.2mm/min,测得极 限拉伸荷载F

C. 1 主要仪器及试剂

主要仪器及试剂如下: 电阻高温炉:最高温 分析天平:称量200 瓷:18mL~30 烧杯:400mL; 慢速定量滤纸; 长颈漏斗; 10%BaClz溶液; 0.1% AgNO,溶液。

(规范性附录) 复合掺合料活性指数测定方法

GB∕T 18370-2014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规范性附录) 复合掺合料活性指数测定方法

水泥胶砂搅拌机符合GB/T17671、胶砂试模(40mm×40mm×160mm)、振动台符合JC/T682 的要求。 2基准配合比

基准配合比应符合表D.1的规定

表 D. 1基准砂浆配比表

表 D.1基准砂浆配比表

搅拌:按配合比称取各种材料,放人搅拌锅内,于搅拌机中预先慢速搅拌30s,使得材料拌和均匀; 加人外加剂后,仍慢速搅拌,并徐徐加人称好的拌和水,搅拌时间为10min。 成型:将拌和好的砂浆分两层装入胶砂试模,并在振动台上振实,振捣过程中辅以小铲插捣,振动 时间不少于2min,以砂浆表面不出气泡为宜。 受检样品(复合掺合料)按等量取代水泥10%分别测试,

将成型好的试件放人标养室养护2 检样品试件移入蒸养箱中,养护过程分为升温、恒温、降温三个阶段,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2℃/h,降温

待养护箱内温度降至室温(20℃~25℃)时SD 143-198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将试件移至水泥标养箱或标养室养护至1 件出蒸养箱的时间计算),再分别测定基准配合比试件与掺入受检样品试件的抗压、抗折强度

同龄期的受检试件抗压强度与基准试件抗压强度的比值表示,即为活性指数,按公式(D.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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