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25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Y/T 251-2018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简介:
HY/T 251-2018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宗海图界址点界定应精确,内容编绘应精细,成图应规范严谨
界址点、界址线分布等图示图式应清楚、
宗海图图面编绘应柔和美观,配置合理整洁。
BS 7533-1-2001 用粘土、天然石或混凝土铺筑材料建造的路面.粘土铺筑材料或预制混凝土铺筑块的重型路面结构的结构设计指南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3宗海图编绘的一般流程
4.3.2用海方式确定
按照HY/T123相关规定,判定项目用海包括的
按以下原则分宗: a)根据项目用海的权属界址线封闭情况,对项目用海进行分宗; b)填海造地用海应单独分宗; c)用海期限不一致的用海应单独分宗:
d)与其他项目用海交越的电缆管道、跨海大桥等用海不需分段分宗
4.3.4宗海及宗海内部单元确定
根据用海设计方案和海籍现场测量 宗海界址点,界定宗海内部单元范围。宗海内部单元的最外围界线为宗海的范围。 在宗海内部,按不同用海方式的用海范围划分宗海内部单元,用海方式相同但范围不相接的海域应 划分为不同的宗海内部单元。
面积计算方法按照HY/T124的规定执行
在底图基础上绘制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当宗海位置图无法清晰反映各宗海间相对位置关系 时.应绘制宗海平面布置图
在成图信息编绘完备的基础上,进行界址点列表、宗海内部单元列表及制图信息列表的整体布置 面整饰。
检查制图要素与内容的完备性、规范性、准确性等
底图是指制作宗海图所必备的基础图件,应采用最新的能反映毗邻海域与陆地要素(海岸线、地名、 等深线等)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图件、遥感影像或海图。 宗海位置图底图可采用数字线划图,或栅格格式的地形图、海图,或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m的遥 感影像图。 宗海界址图底图与宗海平面 图应采用数字线划图
宗海图底图应包括以下基础地理信息: a 海部、海岛、陆部、海岸线等; b) 等深线、水深点等海域要素; 河流、主要居民地等陆地要素: d) 海域、陆地行政界线,涉及国际光缆等项目的,应包括领海外部界线; 海岛、海湾、河口、海峡、重要地名等注记。 大陆海岸线采用省公布的最新海岸线修测成果,未公布海岸线修测成果的大陆岸线,以省级海洋功 老区划的海岸线为准;海岛海岸线以实测为准:行政界线采用批准的陆地行政界线和海域行政界线。 宗海位置图底图应标注等深线或水深点:宗海界址图底图和宗海平面布置图底图可根据实际情况
不标注等深线和水深点。
5.1.3底图编绘要求
海岸线绘制图式见附录A,其他基础地理信息编绘图式按照GB/T20257.1~20257.3和GB12319 执行
基础地理信息名称标注一般采用14K宋体,县级以上城市地名及重要基础地理信息名称标注可适 当放大。
底图比例尺宜与成图比例尺一致
5.2.1宗海位置图主要内容
宗海位置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用海地理位置与平面轮廓信息; b)项目用海位置文字说明; c)坐标系、投影、测绘单位等信息列表; d)图名、比例尺、图廓、经纬度注记及指北针等成图要素
5.2.2宗海位置图编绘要求
5.2.2.1项目用海位置与平面轮廊信息
用图斑表示项目用海范围,清楚、准确地编绘出项目用海的地理位置、平面轮廓及其与区域中重要 地物的相对位置关系。以箭头指引,突出标示一个或一个以上典型界址点的坐标,坐标可置于矩形图框 中,图框白底黑字,16K宋体加黑,边框线划宽度0.5mm,颜色为R,G,B:0.00。宗海位置图图斑见附 录A。
5.2.2.2项目用海位置文字说明
般不超过40学,文学12K宋体,白底黑色。项目用海 以简要的文字说明项自用海所处位置, 欠字说明置于矩形图框内,一般布置在图面左下角,矩形图框高宽比1:2,大小随文字数量确定。 划宽0.2mm颜色为R.G,B:0.0.0
5.2.2.3制图信息列表
制图信息列表编绘要求见5.5.3。
.2.2.4图名、比例尺、图廊、经纬度注记及指北针
图名编绘要求见5.5.4。 比例尺以能清晰反映本项目用海地理位置、平面轮廓及其与附近重要标志性地物的相对位置关 宜。比例尺样式编绘要求见5.5.5。
图廓、经纬度注记编绘要求见5.5.6。
图廓、经纬度注记编绘要求见5.5.6。 指北针编绘要求见5.5.7。
5.2.2.5宗海位置图图
同一项目编绘一幅宗海位置图 宗海位置图编绘范例参见《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试行)》(国海规范[20162号)。
5.3.1宗海界址图主要内容
宗海界址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宗海界址信息; 毗邻宗海信息; 界址点坐标列表; c) d) 宗海内部单元列表: e) 坐标系、投影、测绘单位等制图信息列表; 图名、比例尺、图廊、经纬度注记及指北针等成图要素
5.3.2宗海界址图编绘要求
5.3.2.1 界址点编绘
界址点原则上从每一用海单元左下角开始标注,界址点编号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逆时针 方向连续顺编。不同宗海内部单元界址点编号按照HY/T123海域使用方式二级类次序编排。 对于界址点较多且连续编号的用海单元,以清晰反映宗海界址为原则,可只标注关键界址点;对于 弧形界址区域,在弧形两端与顶点界址点编绘的基础上,应适当增加界址点数量,以反映弧形特征。 界址点序号标注一般采用14K宋体加粗,黑色。当界址点密集时,界址点编号标注可采用引线形 式。引线线宽为0.2mm,颜色为R.G.B:0.92.230
5.3.2.2界址线编绘
特宗海内部单元的界 区域,可采用圆心坐标与圆半径 图式见附录A
5.3.2.3宗海内部单元编绘
单元以多边形图斑形式编绘,不同用海方式编绘的
5.3.2.4毗邻宗海信息
5.3.2.5界址点坐标列表
宗海界址图应列置界址点坐标列表,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度、分、秒,秒后保留3位小数,界址点 与图中编号对应,顺序列表。如果界址点个数较多,列表空间不足时,可加附页列表填写界址点编 坐标,并加注承接说明,在附页上签署测量人、绘图人和审核人的姓名,注明测绘单位并加盖单位
章。界址点列表名头为界址点编号及坐标(北纬|东经)”,表中所有字体均为11K宋体黑色,表格线划 宽度统一为0.1mm,颜色为R.G.B:0.0.0。界址点坐标列表图示见图1
5.3.2.6宗海内部单元列表
图1界址点坐标列表图示
图2 宗海内部单元列表图示
当本表格单元信息内容为单行时,表格行高 为宜。
5.3.2.7制图信息列表
制图信息列表编绘要求见5.5.3
5.3.2.8图名、比例尺、图廓、经纬度注记及指北针
图名编绘要求见5.5.4。 宗海界址图比例尺以能清晰反映宗海的界址点分布及界址范围为宜。比例尺样式编绘要求见 5.5.5。 图廓、经纬度注记编绘要求见5.5.6。 指北针编绘要求见5.5.7。
5.3.2.9典型用海项目宗海图编绘要求
对于海上风电、跨海桥梁、海底电缆管道等平面布局比较复杂或所占用海域跨度较大的用海SJG 34-2017 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为同
对于海上风电、跨海桥梁、海底电缆管道等平面布局比较复杂或所占用海域跨度较大的用海,为
时清晰反映宗海的形状以及界址点分布情况,宗海界址图可在整体反映宗海平面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对 于典型、重要、复杂区域采用局部放大的方式编绘。采用局部放大时,使用标注框形式,线宽为0.2mm, 领色为R,G,B:0,0.0;在标注框内右下角放置比例尺。标注框图幅及比例尺以能清晰反映宗海的形状 及界址点分布为宜。 对于海底电缆管道、跨海桥梁、道路等长宽尺寸相差悬殊的用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局部不等比 例方式移位编绘,以清楚反映宗海界址点分布为宜 对于立体确权用海,本宗海按照本规范相关要求编绘,与本宗海发生重叠的宗海,按照毗邻宗海处 理,重叠部分只体现本宗海图斑。 宗海界址图编绘范例参见附录B
宗海平面布置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a)属于同一项目的各宗海及其内部单元平面布置信息: b)坐标系、投影、测绘单位等信息列表; c)图名、比例尺、图廊、经纬度注记及指北针等成图要素
5.4.2宗海平面布置图编绘要求
5.4.2.1同一项目的各宗海及其内部单元平面布置信息
CJ∕T 391-2012 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机宗海平面布置图应反映 关系。宗海平Ⅱ 图只编绘界址线和宗海内部单元 海方式图斑图式见附录A。
5.4.2.2 制图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