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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简介: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是对即将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规则和要求,旨在找到最具竞争力和最能提供所需服务的承包商。这类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招标公告:简要介绍招标的目的、项目背景和特点,吸引潜在投标人的注意。
2. 项目概述:详细描述项目的需求、范围、地理位置、规模、预期成果等信息。
3. 技术要求:列出项目的技术标准、材料规格、施工和维护要求等,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理解并满足这些标准。
4. 经济要求:包括预算限制、支付条款、投标报价要求等,以及可能的合同条款和条件。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明确承包商须具备的资质、经验和证书,以确保选择的承包商有能力完成项目。
6. 投标文件要求:说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提交**和截止日期等。
7. 评估标准:阐述评标过程中的主要评估指标,如价格、经验和质量。
8. ****: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负责人的**信息,以便投标人提出疑问或获取更多信息。
9. 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确保所有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并明确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10. 法律责任和风险提示:提醒潜在投标人关于合同执行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公平竞争和合同执行的基础性文件,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部分内容预览:
(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07【标准】融创中国华南区域集团砌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pdf,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7.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面的问题;
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7.4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7.5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人的替代*案 (本工程不采用)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随同纸质的正本一起密封,并递交给招标人。
20.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号;
·b·工程名称;
·c· 2016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1.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1.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2)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
(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4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24.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4.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
24.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4.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4·2款规定;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提供的投标担保存在瑕疵的;
投标人未按24.2款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26.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27.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1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8.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以评标办法中列举的废标条件为准;
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MH 5029-2014标准下载,并修改单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1.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卸料平台安全交底 31.4评标*法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