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321-2022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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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321-2022 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pdf简介:

SY/T 6321-2022《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是一部专门针对浅海石油开采和井下作业的行业标准。该规程由中国石化集团下属的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委员会(SY/T)发布,旨在规范和指导浅海石油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浅海采油作业通常在海洋环境中进行,具有特殊的地理、气候和环境条件,如海水腐蚀、风暴、海流等,因此对作业安全的要求更为严格。该规程涵盖了浅海钻井、生产、维护、井下作业、设备操作、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对作业流程、设备使用、人员培训、风险评估、应急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执行SY/T 6321-2022标准,可以确保浅海采油和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作业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海洋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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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3不应在刹车系统有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设备检修应在停机并对游车有效 情况下进行。

6.2.7.1循环泵传动部位应采用全封闭护罩,并应连接牢固。 6.2.7.2循环泵安全阀开启压力应与其额定工作压力相适应,安全阀泄压管线应畅通。 6.2.7.3泵压表应面向司钻,灵敏可靠,且安装高度适宜。 6.2.7.4高压管汇连接部位应不渗不漏。 6.2.7.5开泵前,应检查各阀门的开、关状态,防止憋泵。开泵时,高压管汇附近及安全泄流管方向 不应站人或放置障碍物。 6.2.7.6高压管线焊接部分和弯管部分应定期进行探伤和管壁测厚检查。 6.2.7.7钻井液池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2.7.8循环罐人孔盖板应稳固、护栏齐全,通道畅通无障碍

6.2.8.1柴油机或柴油发电机应有紧急停车装置。 6.2.8.2柴油机排气管应无破损、无积炭GB∕T 30808-2014 建筑用绝热制品 湿热条件下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保留率的测定,并有火花消除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循环罐和油 罐区。 6.2.8.3 动力设备检修时应悬挂“正在修理,禁止启动”警示标识。

6.2.8.1柴油机或柴油发电机应有紧急停车装置。 6.2.8.2柴油机排气管应无破损、无积炭,并有火花消除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循环罐和油 罐区。 6.2.8.3 动力设备检修时应悬挂“正在修理,禁止启动”警示标识。

6.3井下作业过程安全

6.3.1.1施工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准备。 6.3.1.2井架移动和起放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6.3.1.3施工过程中应落实预防井喷和控制井喷的具体措施。 6.3.1.4作业时,非工作人员不应穿越高压管汇,若发现有刺漏现象应立即停泵。 6.3.1.5上下井架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后挂上防坠落装置,由工作梯上下,携带的工具应系保险绳。 二层台人员操作时应使用全身式安全带。 6.3.1.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能见度低及暴雨雷电天气,应停止起下作业。 6.3.1.7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污水、废液、残酸等应回收处理。

6.3.2.1洗压井前应连接好作业管线,检查油、套管阀门开启情况,用油嘴或针型阀控制放出套 管气。 6.3.2.2出口管线末端应安装符合标准的120°弯头。 6.3.2.3洗压井的液体性能、用量及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洗井或压井时,出口应使用控制阀门或针 型阀控制出口排量,修井液应充分脱气,保持修井液进出口密度差不大于0.02g/cm”。 6.3.2.4含硫化氢油气井修井液的pH值应大于或等于9.5。 6.3.2.5应将井筒内油、气、水替人集输管线或地面废液回收罐内,集中回收处理。天然气无法进站 回收的应通过分离器分离后点火燃烧。

由套,建立循环通道措施。 2.7 T 当井下管柱因油、蜡、砂等导致管柱堵塞无法建立循环通道时,宜优先考虑采用连续油管 柱内堵塞物后压井的措施。 2.8洗压井作业施工要求应符合SY/T5587.3的要求。

6.3.3.1冲砂时,井口防喷装置安装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6.3.3.2探砂面后,冲砂尾管应提至砂面3m以上开泵循环,正常后,均匀缓慢下放管柱冲砂。 6.3.3.3换单根前应充分循环,洗井时间不少于15min。 6.3.3.4连续冲砂超过5个单根时,应循环一周方可继续下冲。 6.3.3.5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保持正常循环。 6.3.3.6冲砂过程发生地层严重漏失时,应立即停止冲砂,将管柱提至原始砂面以上并反复活动。 6.3.3.7采用活动弯头冲砂时,活动弯头和水龙带应使用保险绳或卡子固定。水龙带工作压力应与施 工设计最高压力匹配。 6.3.3.8冲砂作业施工要求应符合SY/T5587.5的有关规定

6.3.5钻磨套铣捞作业

6.3.5.1作业工具和钻具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人井。 6.3.5.2钻磨套铣捞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油层套管的措施。 6.3.5.3旋转扭矩应小于管柱的最低抗扭强度。 6.3.5.4钻磨套铣捞工具下至距离灰面或鱼顶5m左右时,应开泵循环正常后方可冲洗,防止卡钻。 6.3.5.5套铣过程中不应中断循环,套铣30min应活动钻具一次。 6.3.5.6接单根之前应充分循环,时间不少于15min。 6.3.5.7解卡最大上提拉力应小于管柱的最低抗拉强度及井架安全载荷。 6.3.5.8打捞起钻时操作应平稳。 6.3.5.9水龙带应系好保险绳,出口管线应固定。 6.3.5.10钻磨套铣捞作业施工要求应符合SY/T5587.11、SY/T5587.12、SY/T5587.14的有关规定

6.3.6.1酸化施工所用设备及管线应耐酸、耐腐蚀。 6.3.6.2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防酸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3.6.1酸化施工所用设备及管线应耐酸、耐腐蚀。

6.3.6.3酸液等专用液体应使用专用罐车拉运到现场,使用专用罐池储存并采取防腐、防漏及防渗 措施。 6.3.6.4施工前,酸化流程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 6.3.6.5设备及流程出现故障时,应用清水顶替酸液入井,关井后进行维修。 6.3.6.6施工现场、平台及船舶应配备不少于200L的苏打水、清水及洗眼器。

6.3.7.1压裂所用工具、管柱和井口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3.7.2套管应安装压力远传监控装置。 6.3.7.3实施气井压裂、泡沫压裂及其他特殊压裂,应按设计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配 备足够的防护用品、特殊工具及应急所需设备和器材。 6.3.7.4施工作业的最高压力应不大于地面设备、井下工具的额定工作压力。 6.3.7.5压裂施工应由现场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指挥对施工出现的异常变化应及时做出反应, 当出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影响施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6.3.8更换井口作业

6.3.8.1更换采油井口装置作业前,应封闭已经打开的油层且试压合格。 6.3.8.2作业前,应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3.8.1更换采油井口装置作业前,应封闭已经打开的油层且试压合格。 .3.8.2作业前,应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3.8.3在试压过程中,人员应站在承压部位10m以外的安全区域。如需靠近观察,应等停泵后 见场指挥人员允许,方可靠近观察。试压观察时注意站位,避开顶丝(手轮、压力表)、容易刺 溅伤人的方向。

6.3.8.4作业施工要求应符合SY/T5587.9的相

T/CECS 20008-2021标准下载试油作业执行SY/T6604的有关要文

油作业执行SY/T6604的有关要求。

6.4.1浅海井下作业设施

浅海移动式井下作业设施的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备要求应符合《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规则》 (船海工字[1992〕670号)的有关规定。浅海固定式井下作业设施的安全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备要 求应符合《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国家经贸安【2000】944号)和SY/T5747的有关规定

DB45/T 2316.5-2021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第5部分:地下空间建筑.pdf6.4.2人工岛井下作业设施

在依托生广设施的固定消防系统外,还应至少配备以下消防器材。 a)大修、试油现场应配备35kg干粉灭火器2具、8kg干粉灭火器8具、消防楸4把、消防桶4 个、消防钩2把、消防砂2m。小修现场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4具、消防锹2把、消防桶2 个、消防钩2把。 b)修井机、柴油机、发电房处各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c)生活区应配备35kg干粉灭火器1具、8kg干粉灭火器2具,每栋房应配备2kg干粉灭火器 2具。 d)配备消防员装备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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