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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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pdf简介:

GB 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建设部于1992年发布。这个规范主要规定了电力装置(包括发电厂、变电站、电力线路等)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设计方法以及安装、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标准。

具体内容包括:

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基本要求:如保护的配置、选择性、速动性、灵敏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规定。 2. 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类型和功能:如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压保护、零序保护、差动保护等的设置和应用。 3. 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计算方法:如短路电流计算、保护范围确定等。 4. 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试与验收:包括设备的调试步骤、试验方法、验收标准等。 5. 设备与系统设计的配合:如何保证保护装置与其他电力设备和系统的协调工作。

这个规范对于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电力事故,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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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 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DB41/T 2257-2022 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技术要求.pdf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建标[1992]4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力装 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 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一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与 民用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I62一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东北电力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1992年7月7日

GB50062一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能源部 1991年2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4) 第三章 2 第四章 电力变压器的保护 (7) 第五章 3~63k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力网中线路的保护 第六章 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线路的保护 *(10) 第七章 母线的保护 第八章 电力电容器的保护* .(12) 第九章3kV及以上电动机的保护· ..(12) 第十章 自动重合闸 第十一章 备用电源和备用设备的自动投入装置· ..(14) 第十二章 自动低频减载装置· (15) 第十三章 2 同步并列及解列 ..(15) 第十四章 二次回路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同步电机和变压器在自同步和非同步合闸时允许的冲击电流倍数(17)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18) 附加说明

Design code forrelayingprotection and automatic device of electric power insta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第1.0.1条为了在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 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各行业3~110kV电力线路和设备,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下发 电机,63MVA及以下电力变压器等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 第1.0.3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选用按国家规定鉴定合格的产品。 第1.0.4条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2.0.1条电力网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自 动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和恢复供电。 第2.0.2条电力设备和线路应有主保护、后备保护和异常运行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第2.0.3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简单可靠,使用的元件和接点应尽量少,接线回路简单,运行维护方 便,在能够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最简单的保护。 二、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前后两级之间的灵敏性和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三、当被保护设备或线路范围内发生故障时,应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 四、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当需要加速切除短路故障时,可允许保护装置无选择 性地动作,但应利用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缩小停电范围。 第2.0.4条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正常运行方式和不利故障类型进行计算,必要 时,应计及短路电流衰减的影响。各类继电保护的最小灵敏系数,应符合表2.0.4的要求。 第2.0.5条装有管型避雷器的线路,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08s保护装置起动元件的 返回时间不应小于0.02s。 第2.0.6条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当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其它故障能使保护装置误动 作时,应装设断线闭锁装置;当保护装置不致误动作时,应装设电压回路断线信号装置。 第2.0.7条在保护装置内应设置由信号继电器或其它元件等构成的指示信号。指示信号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在直流电压消失时不自动复归,或在直流恢复时仍能维持原动作状态。

GB50062一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二、能分别显示各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三、对复杂保护装置,能分别显示各部分及各段的动作情况。根据装置具体情况,可设置能反 应装置内部异常的信号。 第2.0.8条保护装置采用的电流互感器及中间电流互感器的稳态比误差,不应大于10%。 对35kV及以下的线路和设备JT∕T 1127-2017 公路路基填筑工程连续压实控制系统技术条件,当技术上难以满足要求且不致使保护装置误动作时,可允许有较大 的误差。 第2.0.9条当采用蓄电池组作直流电源时,由浮充电设备引起的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电 压允许波动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放电末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 85%,充电后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应高于额定电压的115%。 第2.0.10条交流整流电源作为继电保护直流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直流母线电压,在最大负荷时保护动作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最高电压不应超过额定 电压的115%。并应采取稳压、限幅和滤波的措施。电压允许波动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 内;波纹系数不应大于5%。 二、当采用复式整流时,应保证在各种运行方式下,在不同故障点和不同相别短路时,保护装置 均能可靠动作。 三、对采用电容储能电源的变电所和水电厂,电力设备和线路应具有可靠的远后备保护:在失 去交流电源情况下,当有几套保护同时动作时,或在其它情况下消耗直流能量最大时,应保证保护 与断路器可靠动作;同一场所的电源储能电容的组数应与保护的级数相适应。 第2.0.11条当采用交流操作的保护装置时,短路保护可由被保护元件的电流互感器取得操

GB50062一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电源。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和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力网的接地保护,可由电压互感器或变电所所 变压器取得操作电源,亦可增加电容储能电源作为跳闸的后备电源

第3.0.1条电压在3kV及以上、容量在25MW及以下的发电机,对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 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一、定子绕组相间短路; 二、定子绕组接地; 三、定子绕组匝间短路; 四、发电机外部短路: 五、对称过负荷, 六、定子绕组过电压; 七、励磁回路一点及二点接地; 八、失磁故障。 第3.0.2条保护装置出口动作方式可分为停机、解列、缩小故障影响范围和信号。 第3.0.3条对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引出线的相间短路故障,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作为发电 机的主保护,保护装置应动作于停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1MW及以下单独运行的发电机,如中性点侧有引出线,应在中性点侧装设过电流保护;如 中性点侧无引出线,应在发电机机端装设低电压保护。 二、1MW及以下与其它发电机或与电力系统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应在发电机机端装设电流速 断保护。当电流速断保护灵敏性不符合要求时,可装设纵联差动保护;对中性点侧没有引出线的发 电机,可装设低压闭锁过流保护。 三、对1MW以上的发电机,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对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 间有断路器时,发电机应单独装设纵联差动保护;当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没有断路器时,应装设发 电机变压器组共用的纵联差动保护。 第3.0.4条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直接接于母线的发电机,不计入消弧线圈的补偿作用,当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 于4A时,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装置,其出口应动作于信号或停机。 保护装置由装于机端的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电流继电器构成。其整定值应躲过不平衡电流8.商用智能光伏解决方案中国区彩页.pdf,带 短时限动作,并宜设置外部短路的闭锁装置。 二、在发电机机端电压母线上应装设单相接地监视装置,其出口应动作于信号。 三、在发电机机端应装设测量零序电压的电压表。 四、对发电机变压器组应装设保护区不小于90%的定子接地保护。保护装置带时限动作于信 号,根据系统情况和发电机绝缘状态,亦可动作于停机。 第3.0.5条发电机的匝间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定子绕组为星形接线,每相有并联分支,且中性点有分支引出端子的发电机,应装设单继电 器式横联差动保护。 二、横联差动保护应瞬时动作于停机。在汽轮发电机励磁回路一点接地后,可切换为带短时限 动作于停机。

第3.0.1条电压在3kV及以上、容量在25MW及以下的发电机,对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 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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