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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用于指导和规范压缩空气站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国家标准。该规范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压缩空气站,包括空气压缩机站、空气储存和分配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设施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压缩空气站的总体布置:规定了压缩空气站的总体布局原则,包括空气源的选择、压缩机的布置、储气罐的设置、管道的走向等,以保证系统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2. 空气压缩机的选型与配置:对压缩机的类型、规格、数量、配置方式等有详细规定,以满足不同工况下的空气需求。
3. 空气质量控制:对压缩空气的品质(如压力、温度、含油量、含水汽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空气的使用效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安全防护:包括压缩机的安全保护、气源的泄漏控制、防爆防静电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运行稳定。
5. 环境保护:对压缩空气站的噪声、振动、废气、废水排放等环保指标做出了规定,强调了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
6. 维护与管理:对压缩空气站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排查等提出指导性建议。
总之,GB50029-2014《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为压缩空气站的设计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引,有助于提升压缩空气站的技术水平和运行效率,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
GB50029-2014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月9日
GB/T 40791-2021 钢管无损检测 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射线检测.pdf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机械 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红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 监督检测中心) 湖南省治金规划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无锡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联合超滤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 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日盛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彭恒徐辉张洪雁·孙晓明李红梅 田鸿斌郭孝亮夏文杨丽莉万里鹏 王胜陈进发 主要审查人:李见吴庭惠张艳王军陈放 钱家祥张炜 王利康贺卫宁王选和 蒋建江
本规范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附·条文说明 (2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 Listofquoted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0.5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
2.0.1压缩空气站在厂(矿)内的布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 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1靠近用气负荷中心;· 2供电、供水合理; 3有扩建的可能性; 4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以及粉尘等有害 物质的场所,并宜位于上述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压缩空气站与有噪声、振动防护要求场所的间距,应符合 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2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宜使机器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宜减 少西晒。 2.0.3装有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或离心空气压缩机 的压缩空气站,当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75kW或总台数大于 3台时,宜为独立建筑物。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设在
的压缩空气站,当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75kW或总台数 3台时,宜为独立建筑物。压缩空气站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或 其内时,宜用墙隔开,空气压缩机宜靠外墙布置。设在多层建 的空气压缩机,宜布置在底层
2.0.4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2MPa的压缩空气站不
下室、半地下室以及楼层内,机器间和储气罐间应为单层,屋面 得设置与压缩空气站无关的设备与设施。
3.0.1空气压缩机的型号、台数和不同空气净化等级、压力的供 气系统,应根据供气净化等级要求、压缩空气负荷及投资、能耗、建 设用地等管理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或螺杆空气压缩机的台 数宜为3台(套)~6台(套);当单机额定功率大于300kW时,不 宜选用单级喷油螺杆压缩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空 气压缩机组,在正常负荷下的供气压力波动幅度不宜超过 0.05MPa;当负荷变化较频繁时,宜选用1台~2台具有变容或 变频等节能型气量调节功能的空气压缩机;对同一空气净化等级、 压力的供气系统,空气压缩机的型号不宜超过三种; :2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台数宜为2台~5台,并宜采用同一型 号;各单机运行时的容积流量不宜低于额定容积流量的70%; 3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空气压缩机宜采用同一型 号。 3.0.2压缩空气站备用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最大机组检修时,除通过调配措施可允许减少供气外, 其余机组应保证生产的需气量; 2经调配仍不能保证生产所需气量时,可增设备用机组; 3具有联通管网的分散压缩空气站,其备用容量应统一设 置。 3.0.3空气压缩机的吸气系统应设置吸气过滤器或吸气过滤装 置。离心空气压缩机驱动电机的风冷系统进风口处,宜设置吸气
3.0.3空气压缩机的吸气系统应设置吸气过滤器或吸
气过滤器或吸气过滤装置,对于粒径大于或等于15um微粒的滤 除效率不应低于99.5%,且洁净时的压力降不应大于800Pa;离心 空气压缩机的吸气过滤器或吸气过滤装置对于粒径大于或等于 2pm微粒的滤除效率不应低于99.5%,且洁净时的压力降不应大 于500Pa。
3.0.5空气压缩机吸气系统的吸气口宜装设在室外,并应
措施。在夏热冬暖地区,螺杆空气压缩机和额定功率小于 55kW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的吸气口可装 内。 3.0.6除排风热量回收利用的情况外,风冷空气压缩机组 冷却排风宜排至室外。
3.0.6除排风热量回收利用的情况外,风冷空气压缩机组的空 令却排风宜排至室外。
3.0.7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后应设置储气罐,其排 气口与储气罐之间应设置后冷却器;各活塞空气压缩机或隔膜空 气压缩机不应共用后冷却器和储气罐。除用户对压缩空气温度有 特殊要求外,离心空气压缩机排气口应设置后冷却器。
要求储气罐瞬间释放超过干燥净化装置处理量的压缩空
要求储气罐瞬间释放超过干燥净化装置处理量的压缩空气时,应 在干燥净化装置后另行设置储气罐
之间设置缓冲罐,并应在后置空气压缩机后设置储气罐。缓冲罐 的容积应根据高、低压压缩机之间进、排气流量的平衡需要进行匹 配。
3.0.10装在干燥净化装置后,湿度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或固体
3.0.10装在干燥净化装置后,湿度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或固体 颗粒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的干燥和净化压缩空气系统的储气罐 内壁材质宜采用不锈钢。
3.0.11压缩空气于燥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1压缩空气于燥装置的选
应满足用户对空气湿度等级及空气处理量和压力的要习 2 当用户要求干燥压缩空气不能中断时,应设置备用压缩
气干燥装置; 3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总处理容量,应能根据站房实际运行 负荷进行调节; 4工作压力小于10MPa、单台处理气量大于20m°/min或工 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单台处理气量大于3m°/min的吸附式 干燥装置,宜采用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装置或压缩热再生吸附式 干燥装置; 5当压缩空气湿度等级要求不高于5级时,应选用冷冻式干 燥装置或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装置。
3.0.12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2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有活塞空气压缩机或隔膜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站,吸 附式压缩空气干燥装置应设置在储气罐后; 2采用不同压力的空气压缩机串联运行系统时,压缩空气干 燥装置应设置在缓冲罐与后置空气压缩机之间; 3进人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压缩空气的温度及含油等级,应 符合压缩空气干燥装置的要求。 3.0.13压缩空气过滤器的设置,除应满足工艺对压缩空气净化 等级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空气干燥装置前、后和洁净气用气设备处,设置压缩 空气过滤器; 2应在湿度等级或固体颗粒等级高于或等于2级的十燥和 净化压缩空气系统的配气台前、后处,设置压缩空气过滤器; 3对要求不能中断供气的用户,应设置备用压缩空气过滤器。 3.0.14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应装设 止回阀;空气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置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设 置消声器。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不应 装设切断阀,当需要装设切断阀时,在空气压缩机与切断阀之间, 必须装设安全阀。 3.015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排气管上应装设止回阀和切断阀空
气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必须设置放空管,放空管上应装设防喘振 调节阀和消声器。 3.0.16离心空气压缩机应设置高位油箱或其他能够保证机器惰 转时供油的设施。 3.0.17离心空气压缩机宜对应设置润滑油站,油站出口的供油 总管上应设置止回阀。
3.0.18储气罐上必须装设安全阀。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
.0.20,空气压缩机的吸气、排气管道及放空管道的布置2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多孔砖).docx,应采 或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影响的措施。活塞空气压缩机与后冷却 之间的管道应方便拆卸。离心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道应设 扑偿器。
3.0.21压缩空气站宜设置隔声值班室。在空气压缩机
道及其建筑物上,应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 压缩空气站的噪声控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 空制设计规范》GB/T50087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 长规定
1.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内的废油收集 装置宜为积油坑;小于10MPa的压缩空气站内的废油收集装置宜 为废油水分离器; 2废油水分离器、积油坑宜设置在室内;当在室外设置时,应 贴近机器间外墙处;· 3积油坑应设置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盖板上应留有人孔, 并应设置排气管引向室外; 4寒冷地区,室外地面上的排油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0.23压缩空气站宜对压缩热能回收利用。
4.0.1压缩空气站除机器间外,宜设置辅助间。辅助间的组成和 面积应根据压缩空气站的规模、空气压缩机的型式、机修体制、操 作管理模式及企业内部协作条件确定。 4.0.2机器间内设备的布置和辅助间的布置,以及与机器间毗连 的其他建筑物的布置,不宜影响机器间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4.0.3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压缩空气站的配气台、储气 罐、充瓶装置,应分别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且房间内不应布置其 他无关的设备。
4.0.4离心空气压缩机的吸气过滤装置宜独立布置,与压缩机的 连接管道宜短、直。严寒地区,当油浸式吸气过滤器布置在室外或 单独房间内时,应有防冻防寒措施
1应布置在室外或独立建筑内; 2储气罐布置在室外时,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阴面,当设置在 阳面时,宜加设遮阳棚;立式储气罐与机器间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1m,并不宜影响采光和通风;布置在室外的罐组宜设置通透的围 栏;: 3在室外布置有困难时,工作压力小于10MPa、含油等级不低 于3级的压缩空气储气罐,可布置在室内;当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10MPa、单个容积不大于10m°、含油等级不低于3级的压缩空气储 气罐,总数量不超过3个时,可布置在与机器间毗邻的独立房间内
的压缩空气缓冲罐宜布置在机器间内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热设备和管道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