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16-2013 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原型观测规范免(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简介:
SL 616-2013《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原型观测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为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性能的准确观测和评估,制定的一份技术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各类水力学问题,如水流特性、水位变化、水流速度、压力分布等进行详细的观测和记录,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性能优化。
规范内容主要包括:观测站的设置和布置、观测仪器的选择和使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观测记录和管理、以及数据的分析和报告等方面。它还包括了对观测数据的精度要求,以及对可能影响观测结果的各种因素的考虑,如气候、地质、施工等因素。
条文说明部分会详细解释每个条款的目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和操作步骤,有助于理解和执行规范。对于免水印的版本,通常会强调版权问题,使用时需要确保不侵犯原作者的权益,合法合规使用。
总的来说,SL 616-2013是水利水电工程中进行水力学观测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后期数据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SL 616-2013 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原型观测规范免(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溢洪道(表孔)、堰(闸)、泄洪洞、中(底)孔、排沙孔、 水垫塘、消力池(底)、进水口及拦污栅、闸门井及通气管道、 闸(阀)门、调压室、发电引(尾)水管道、输水明渠、引航 道、船闸输水系统、鱼道、截流建筑物、水力驱动式升船机、泵 站等水工建筑物。
2.0.2水力学原型观测hydraulicprototypeobservati
在工程现场对过水建筑物过水时的水力要素及其影响进行的 观察、监测和分析活动。
3.1.11等工程的过水建筑物、Ⅱ等工程中的1级过水建筑物某高层住宅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外保温施工方案.doc, 应在运行初期进行水力学原型观测。对新型过水建筑物应加强 观测。
应在运行初期进行水力学原型观测。对新型过水建筑物应加强 观测。 3.1.2其他类型和等级的过水建筑物,可根据工程的等级、泄 洪水头、流量、运行方式、消能区附近的地形、地质条件和人文 环境,以及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水力学原型 观测。
监测过水建筑物过水时的工作性态; 评价过水建筑物的运行安全; 检验工程设计; 一指导工程运行; 积累科学研究资料。 3.1.4水力学原型观测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观测规划应能反映过水建筑物的水力特性和工作状态。 2观测项目应统筹安排、合理布置、重点突出,观测设置 宜与模型试验相协调。 3观测规划应考虑观测项目之间的相关性。 3.1.5过水建筑物的水力学原型观测项目包括水位与波浪、流 量、流速、流态、时均压强与脉动压强、通气与水流掺气、空化 与空蚀、过流面磨蚀、流激振动、系缆力与启闭力、泄洪雾化、 河床冲刷、水温与冰等,具体按表3.1.5执行。
3.1.6水力学原型观测宜按照以
设计单位编制观测规划与设计报告; 委托单位编写观测任务书:
3.2.1水力学原型观测应进行观测设计。新建工程的观测设计 应与工程设计同步;已建工程的观测设计应考虑现场条件以及过 水建筑物的水力特性。
建筑物概况; 观测目的、要求和依据; 观测项目; 观测工况; 观测站及测点布置; 仪器配置与安装埋设要求; 预期成果
3.2.3观测工作大纲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观测内容; 观测方法; 仪器选型、埋设、安装和率定; 人员组成及分工; 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 进度计划; 成果及资料整编
3.3.1观测水位应满足过水建筑物安全评价和工程验业
3.1观测水位应满足过水建筑物安全评价和工程验收的要求 考虑设计水位、正常蓄水位和工程运行要求的水位。 3.2对需要进行分期蓄水的水库,可根据蓄水计划,分阶段 行水力学原型观测
3.4仪器仪表的基本规定
3.4.1观测仪器、设备的选型,应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 的前提下,力求先进,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3.4.2观测仪器的量程、精度等指标应满足观测设计的要求。 3.4.3信号放大器、数据采集仪等二次仪器设备应与传感器的 输出相匹配。
3.4.4观测前应对传感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标定,确认
3.4.4观测前应对传感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标定,确认其工 状态正常。
3.4.5观测仪器的基值(或初值)应在正式过水观测前设定 (或测定)。
4.1.1水位观测包括时均值及瞬时值的量测。 4.1.2水位量测仪器可采用水尺、波高仪、自动跟踪水位仪、 水位传感器、超声水位仪等。 4.1.3水位测点宜布置在水流平稳、环境条件影响小、便于设 备安装和观测的部位,宜与工程永久观测设施相结合。 4.1.4水位观测的基准点可通过工程系统基准点高程获得。 4.1.5波高测点布置应考虑水流条件,量程的选择应满足水位 的变化。波高观测宜与水尺水位观测同步。 16、采用由测方法时,应对传威器进行初销和络值控验
1闸(堰)坝、泄槽及明渠,可在闸墩及其边墙、导墙上 绘制坐标网格(水尺),通过观测录像获取水面线。泄洪洞内的 水面线可通过压力传感器间接获得。 2挑(跌)流水舌轨迹线和消力池内水跃可采用全站仪, 摄像机和照相机等仪器测量。 3引航道及船闸闸室内的水位变化过程可通过水位计(或 波高仪)测量。 4消力池(岸)、消能区下游河道等部位的水位变化过程和 波浪特性可通过波高仪测量。 5调压室内涌浪可通过液位传感器或压力传感器测量。 6截流过程进占战堤上下游水位(龙口落差)可布设水尺 测量。
4.2.1流量宜通过对其他水力要素(水位、压力、流
.1 流量宜通过对其他水力要素(水位、压力、流速)的测
量间接获得。可根据量测要求,综合考隐建筑物特点、尺寸、水 头、流量、量测精度和现场条件,选定适宜的方法进行测量。 4.2.2流量可根据流速分布的特点,布置测流断面,利用断面 水位、流速进行推算,也可从水文站获得。 4.2.3压力管道、输水明渠和船闸输水系统的流量观测断面应 选择在压力管道的直管段或明渠的顺直渠段。测量断面与闸 (阀)门的间距应不小于6倍的压力管道直径,明渠的顺直长度 应大于水面宽度的3倍。
4.2.4压力管道流量可用超声波流量计、孔板流量计及电磁 量计等测量。
4.2.5截流过程中龙口的流量可由观测到的流速及水位
4.3.1流速观测应包括断面平均流速、断面流速分布、表面 速和底流速观测
4.3.2流速测点布置应遵循下列规定:
1流速测点应布置在代表性断面。 2输水明渠流速观测宜沿过水断面布置5~7个垂直观测 线,每条测线应布置不少于3个测点。 3引航道流速观测应沿过水断面布置5~7个表面流速观 测点。 4压力管道内的流速可通过流量观测换算获得。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可进行过水断面的流速分布观测,沿直径方向应布置 不少于3个测点。 5拦污栅进口流速测量断面宜布置在距离拦污栅进口5~ 10倍栅叶宽度的位置,拦污栅出口流速测量断面宜布置在距离 拦污栅出口2~5倍栅叶宽度的位置,每个测量断面宜布置3~5
3.3 当明渠流速不超过5m/s时,可采用旋浆流速仪、超声
头应设计成流线形,并标定其流速系数,底流速仪的高度不 过20cm。
4.3.5底流速仪差压传感器的精度应不小于士0.5%,时漂应小 于±0.5%/年。
4.4.1流态观测宜记录水流从上游进口至下游出口运动和变化 的全过程,包括闸门开启和关闭过程、全部开启和局部开启恒定 流运行流态。流态观测应与水位观测同步进行。 4.4.2流态观测可定性或定量描述流态的位置、范围、形态和 相关参数。可采用文字描述、影像记录,也可采用地面同步摄影 测量等方法观测
1进水口流态观测包括枢纽建筑物前库区表面流态、闸前 和闸(堰)孔处流态。观测的重点为来流对称性、侧向收缩、回 流范围、漩涡形态和强度等。有两种以上过水建筑物运行时,宜 进行流态的同步观测。 2溢流坝和开式溢洪道等的流态观测包括水流的扩散, 掺气、水冠、水翅、冲击波、水面波动、横向比降等。 3挑(跌)流消能工流态观测包括水舌射程、水流扩散形 态、水舌人水点、水垫塘及下游河道流态等。 4底流消能工流态观测包括消力池(岸)内的水跃、出池 ()后与下游河道水流的衔接等。 5船闸闸室与引航道流态观测包括回流、斜流、往复流、 漩涡等水流流态。 6输水明渠流态观测包括泵站和节制闸门上下游明渠内的
流态。 7下游河道流态观测包括水流流向、回流形态和范围CJJ 13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应 与波浪及涌浪观测相结合
4.5时均压强与脉动压强
4.5.1压强观测分为时均压强观测与脉动压强观测。过水建筑 物急变段、水流冲击区和掺气水流等部位,应进行时均压强和脉 动压强的观测。
动压强的观测。 4.5.2压强测点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测点布置应能反映过水建筑物的压力分布特征,可参考 模型试验成果选取。 2测点宜沿过流面底板中心线布置,在建筑物体型变化较 大处宜加密布置,在顺直流道段测点间距可适当加大。 3掺气坎空腔、扭曲鼻坎内外侧墙、差动坎侧墙等部位应 布置压强测点,并与掺气和空化观测布置相协调。 4同一工程多孔过水建筑物具有共性时,可选择1孔进行 压强观测;同一过水建筑物的掺气坎或挑坎有多种布置体型时, 可分别增加测点。 5水垫塘底板压强测点宜沿水流中心线纵向布置,水流冲 击部位应适当增加测点。根据水舌落水位置,可横向布置一定数 量的观测断面,每个断面布置若干测点。 6消力池(岸)底板压强观测点宜沿水流中心线纵向布置, 强水跃区底板测点布置宜适当加密,对应侧墙靠近底板处也可适 当布置压强测点。如要求分析闸门非对称开启运行消力池水力特 性,可参考模型试验适当增加压强测点。 7调压室和闸门井可在底板和侧墙处布置压强测点,如调 压室有升管或上、下室,则应在升管两侧或上、下室同时布置压 强测点。 8 闸(阀)门的压强测点宜布置在面板或底缘上,且与闸 (阀)门的振动观测相协调。
9发电、供水管道和船闸输水系统的测点宜布置在闸(阀) 门上下游侧、管道转弯处、叉管处、船闸的阀门段处等部位。 4.5.3时均压强可采用压力传感器、测压管、压力表等进行测 量;脉动压强应采用压力传感器进行测量。 4.5.4时均压强和脉动压强可用压力传感器同时观测,对脉动 压强观测精度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其时均压强和脉动压强应分开 观测。用测压管、压力表测量时均压强时应配备专门的排气设 施,并在正式测量前排除连通管内的气体
4.5.5压力传感器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测量部位可能发生的最大动水压强合理选择传感器 的量程。 2传感器信号的输出应与二次仪器设备相匹配。 3传感器的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安装时应不改变传感器 的初始状态。 4脉动压力传感器的频响范围应满足脉动压力信号监测的需要, 5传感器的精度不小于士0.5%,时漂小于士0.5%/年。 4.5.6传感器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传感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正确连接JC∕T 872-2019 建筑装饰用微晶玻璃,并进行防水和 绝缘处理,保证接头的连接质量。 2及时标记和记录信号引线和供电电源引线的正负极。各 测点的顺序编号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标牌,防止丢失或模糊 不清。 3压力传感器头部表面应与底座表面保持齐平,凸出或凹 陷误差不大于0.2mm。 4脉动压力监测部位与传感器承压面的液压传递状态良好。 5安装在含沙水流或可能发生淤积部位的传感器应采用相 应的防护措施,防止传压通道堵塞,
.1 设有通气管道的过水建筑物宜进行通气效果观测,通气
4.6.2设有掺气减蚀设施的泄水建筑物应进行掺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