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SAS 019-2022 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安全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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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SAS 019-2022 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安全规范.pdf简介:

T/CCSAS 019-2022《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安全规范》是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CCSAS)发布的专门针对加氢站和油气氢合建站设计、建设、运行及安全管理的标准。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加氢站和油气氢合建站的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氢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设计与选址:规定了加氢站和油气氢合建站的选址、设计、布局、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站址选择的安全性和适应性。

2. 建筑与结构:规定了站内设施的建设标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通风与排放等安全措施。

3. 操作与管理:明确了站内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以确保日常运营的安全。

4. 安全设施:规定了安全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紧急疏散设施等的配置和运行要求。

5. 安全培训与应急响应:强调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响应能力的培养,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检查与评估:规定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风险评估的制度,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T/CCSAS 019-2022标准为我国加氢站和油气氢合建站的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对于保障氢能源产业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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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件。 GB/T1954铬镍奥氏体不锈钢焊缝铁素体含量测量方法 GB/T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10561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14907钢结构防火涂料 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31138加氢机 GB/T33145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 GB/T34019—2017超高压容器 GB/T34542.2氢气储存输送系统第2部分:金属材料与氢环境相容性试验方法 GB/T34542.3氢气储存输送系统第3部分:金属材料氢脆敏感度试验方法 GB/T34583加氢站用储氢装置安全技术要求 GB/T34584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加氢站hydrogenrefuelingstation 为氢能汽车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的场所, 3.2 加油站oilrefuelingstation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

加氢站hydrogenrefuelingstation 为氢能汽车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的场所。 3.2 加油站oilrefuelingstation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场所,

加气站gasrefuelingstation 各类CNG、LNG加气站的统称。具有储气设施DB34/T 4230.13-202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13部分:制鞋行业.pdf,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CNG、LNG等 气的场所

作业区operationarea 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内布置工艺设备的区域。该区域的边界线为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 3m.对柴油设备为设备外缘加3m。

4.1.1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与维护的安全要求除应满足本文件外,还 应符合GB50516、GB50156的有关规定。 4.1.2站内氢气长管拖车或管束式集装箱(含卸车软管)及其卸气操作和维护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T/CCSAS018的有关规定。 4.1.3加氢站的建设及运行过程应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采取相应措施。氢气的危险特性和氢气设施 典型的事故风险见附录A。

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与维护的安全要求除应满足本文件外, 合GB50516、GB50156的有关规定。 站内氢气长管拖车或管束式集装箱(含卸车软管)及其卸气操作和维护的安全要求应符 CSAS018的有关规定。 加氢站的建设及运行过程应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采取相应措施。氢气的危险特性和氢气设 型的事故风险见附录A。

4.2.1氢气设施的设计、设备和器材采购、施工和验收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工艺操作应遵守操作规 程;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安全性能,避免氢气泄漏。 4.2.2布置有氢气设备和管道的建(构)筑物应通风良好,避免有氢气积聚的结构。 4.2.3氢气易泄漏和易积聚场所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并保持正常 运行。 4.2.4应设置防护墙或钢板等有效隔离设施,将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储氢容器、储氢井、氢气压缩机与站 内其他设施隔开。 4.2.5一旦发现氢气泄漏或火情,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4.2.1氢气设施的设计、设备和器材采购、施工和验收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工艺操作应遵守操作规 程;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安全性能,避免氢气泄漏。 4.2.2布置有氢气设备和管道的建(构)筑物应通风良好,避免有氢气积聚的结构。 4.2.3氢气易泄漏和易积聚场所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并保持正常 运行。 4.2.4应设置防护墙或钢板等有效隔离设施,将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储氢容器、储氢井、氢气压缩机与站 内其他设施隔开。 4.2.5一旦发现氢气泄漏或火情,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5.1.1独立加氢站选址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5.1.2油气氢合建站选址应符合GB50156的有关规定

5.2.1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的作业区内,不应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5.2.2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的室外变压器或变配电间的门窗不应位于作业区内。 5.2.3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并应按GB50156规定的三类保护物确定与站 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或非防爆电气 设备时,应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确定防火间距。 5.2.4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5.2.5站房的门窗、非防爆设备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5.2.6压缩机可布置在自然通风良好的箱柜内,其他工艺设备应露天布置。 5.2.7独立加氢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5.2.8油气氢合建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的有关规定

5.2.1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的作业区内,不应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5.2.2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的室外变压器或变配电间的门窗不应位于作业区内。 5.2.3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并应按GB50156规定的三类保护物确定与站 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或非防爆电气 设备时,应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确定防火间距。 5.2.4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5.2.5站房的门窗、非防爆设备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5.2.6压缩机可布置在自然通风良好的箱柜内,其他工艺设备应露天布置。 5.2.7独立加氢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5.2.8油气氢合建站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的有关规定

5.3.1.1氢气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并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 b)压缩机进口应设置压力高、低限报警,出口应设置压力高、温度高限报警以及压力高高限、温度 高高限联锁停机; c)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高限报警、低限报警和油温高限报警,油压尚应设低低限联锁停机; d)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有温度高限报警、压力低限报警和流量低限报警; e)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置置换吹扫口; f)采用膜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联锁停机; g)压缩机内自动控制阀门应设置阀位状态故障报警。 5.3.1.2氢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氢气压缩机安装在室内或非散开的箱柜内时,应设置自然排气口、氢气检测器、火灾探测器 和事故排风设备。事故排风设备应与氢气浓度报警系统联锁。 b)设在压缩机间的氢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其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与墙之间的距离

5.3.1.1氢气压缩机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压缩机进、出口与第一个切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并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 b)压缩机进口应设置压力高、低限报警,出口应设置压力高、温度高限报警以及压力高高限、温度 高高限联锁停机; c)润滑油系统应设油压高限报警、低限报警和油温高限报警,油压尚应设低低限联锁停机; d)压缩机的冷却水系统应有温度高限报警、压力低限报警和流量低限报警; e)压缩机进、出口管路应设置置换吹扫口; f)采用膜式压缩机时,应设膜片破裂报警和联锁停机; g)压缩机内自动控制阀门应设置阀位状态故障报警。 .3.1.2氢气压缩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氢气压缩机安装在室内或非散开的箱柜内时,应设置自然排气口、氢气检测器、火灾探测器 和事故排风设备。事故排风设备应与氢气浓度报警系统联锁。 b)设在压缩机间的氢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其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与墙之间的距离

CJ∕T 3006-1992 供水排水用铸铁闸门5.3.2高压储氢设备

3.2.1氢气储存可选用瓶式储氢容器、罐式储氢容器或储气井,单个瓶式储氢容器和罐式储氢容器 容积不应大于5m。 3.2.2采用的固定式储氢容器和储氢井应经试验或实际应用证明技术成熟,并应符合TSG21和 标准的规定。氢气储气井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SH/T3216的有关规定

5.3.2.1氢气储存可选用瓶式储氢容器、罐式储氢容器或储气井,单个瓶式储氢容器和罐式低 水容积不应大于5m

a)应设置安全阀和放空管道,安全阀前后应分别设1个全通径切断阀,并应设置为铅封开或锁 开;如果拆卸安全阀时,有不影响其他储氢容器和管道放空的措施,则安全阀前后可不设切断 阀。安全阀应设安全阀副线,副线上应设置可现场手动和远程控制操作的紧急放空阀门。安 全阀的排放能力不应小于相应压缩机的最大排气量。 b)应设置压力测量仪表,并应分别在控制室和现场指示压力。应在控制室设置超压报警和低压 报警。 c)储氢容器和储氢井应设置噪声型氢气检测器,并应符合5.7.8的规定。 d)应设置氮气吹扫置换接口。 .3.2.6储氢容器和储氢井的控制系统应自动记录压力波动范围超过20%设计压力的工作压力波动 欠数。

5.3.3卸气柱及其附属设施

5.3.3.1卸气柱应设置泄放阀、紧急切断阀、就地和远传压力测量仪表。 5.3.3.2应设有固定的停放车位并应有明确标识DBJ03-61-2014 内蒙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停车位应配备限位装置, 5.3.3.3应为氢气长管拖车上的气动紧急切断阀配置气源和控制系统接口。 5.3.3.4应在卸气柱人口管线前端设置氢气密闭取样口和取样装置。取样装置应包括减压装置(减压 后压力不大于1.2MPa)、氮气吹扫置换接口、就地和远传压力测量仪表等部件。置换出的气体应汇入 放空管线。 5.3.3.5应设置供软管吹扫用的氮气置换接口

5.3.3.5应设置供软管吹扫用的氮气置换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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