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3-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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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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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3-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pdf简介:

HJ 8.3-2023《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档案管理的行业标准。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归档工作,以确保生态环境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概述:对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描述,包括项目名称、类型、规模、位置、建设周期等,明确其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包括对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生物多样性等的影响。

3. 环保措施:规定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如污染预防、生态保护、废弃物管理、噪声控制等,以减小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档案管理:强调了生态环境档案的重要性,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档案系统,记录项目全过程中的环境信息,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监测数据、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等。

5. 环保监督与管理:对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执行,以及对环境影响的持续监测和评估。

6. 法律责任:明确了建设项目单位和相关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责任,强调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追究。

通过遵循HJ 8.3-2023,可以确保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HJ 8.3-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 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 保护档案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文件材料 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documentsot constructionproject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记 录化学植筋、化学锚栓工艺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文件材料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 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records ot constructionproject 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文件材料,! 以下简称档案

4.1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符合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 求,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 4.2档案工作应与建设项目管理同步,纳入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实现从文件材 料形成、整理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4.3生态环境部门的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集中 统一管理,对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 开发利用等工作。 4.4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应在本单位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全面收集、及时 整理归档。若承办部门涉及2个及以上,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外协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生 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做好所承担工作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与移交等。 4.5文件材料承办部门业务调整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交接工作。 4.6涉密文件材料、档案的管理及开发利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5.1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应全面收集与积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峻工、运 行、关停、服务期满后(退役期)等主要工作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参见附录A。重要工作阶段形成的 音视频文件材料,具体参照DA/T28有关规定执行。 5.2文件材料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清晰整洁、编号规范、签字及盖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 5.3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应在业务系统电子文件拟制、办理过程中完成,声像类电子文件及在单台 计算机中经办公、绘图等应用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基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或由工作人员手工完成收集 与积累,确保电子文件及其组件齐全、完整,元数据规范,

6.1整理的原则和要求

6.1.1文件材料整理应遵循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科学分类,合 理组卷。 6.1.2文件材料整理应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 文件材料承办部门(承办人)应依据附录A进行鉴定,科学划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 定期(30年、10年)。 .2涉密文件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照实标注。工作秘密按照建设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标注。

6.3文件材料整理方法

6.3.1文件材料一般按照事由结合时间或重要程度的顺序进行组卷。 6.3.2卷内每件文件材料的排序:一般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 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汉文文本 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文本在后。 6.3.3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件号及页号。装订的案卷,卷内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应 在有效书写内容页面的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号,页 号均从1开始。不装订的案卷,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已有页号的文件可不再重新编写页号。卷内文件 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6.3.4案卷可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

章,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不再装订。装订采用线装法、变形材料装订法等方式,具体参! 有关规定执行。卷内不同尺寸的文件材料应在不影响日后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折叠为统一幅面

方法参见GB/T10609.3.

6.3.5档案的档号按照各单位档案分类方案给定,一般由全宗号、目录号(或分类号)、多 案 示例如下:

案卷号(案卷排列顺序) 分类号(分类方案设定的类别代号) 目录号(案卷所属目录代码) 全宗号(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时由档案馆给定)

6.3.6案卷封面宜印制在卷盒正表面,亦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案卷日录、卷内文件日录以 及卷内备考表的编写参照GB/T11822有关规定执行。案卷封面式样参见附录B中的图B.1,案卷目录 式样参见附录B中的图B.2,卷内文件目录式样参见附录B中的图B.3,卷内备考表式样参见附录B中 的图B.4。 6.3.7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应对档案内容、结构、背景或管理活动进行分析、选择、组织和记录,以 便检索。档案著录按HJ9有关规定执行。 6.3.8卷内文件材料应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按装裱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 并与原件一并立券

A贝/H J甘职有 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一组(或一张)照片进行整理,照片应能反映该项活动的全貌,且主题鲜明,图像(影 像)清晰、完整。照片的文字说明应综合应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 示该组(张)照片所反映的主要内容。照片的整理参照GB/T11821有关规定执行。 6.3.10录像带整理应简要说明该片的主要内容(片名)、语别、制式、放映时长、规格、摄录者、摄 录时间、密级,录音带应简要说明讲话内容、讲话人姓名、职务、语别、录制长度、录制者、录制时间、 密级等。录像带和录音带的整理参照DA/T15有关规定执行

6.4.1电子文件应参照纸质文件的整理方式,在拟制、办理或收集过程中完成分类、排序、命名、存 储等整理活动。可按照分类方案建立多层级文件信息包集中存储,文件信息包应包含电子文件及过程信 息、结构信息、背景信息等元数据。电子文件的整理参照GB/T18894有关规定执行。 6.4.2电子文件命名应符合相关规则,体现电子文件与相应元数据的关联。经业务系统拟制的应由业 务系统按内置命名规则自动、有序地为电子文件及其组件命名;在单台计算机中经办公、绘图类等应用 软件形成的电子文件,应采用完整、准确的电子文件命名;声像类电子文件可采用数字摄录设备自动赋 予的计算机文件名。 6.4.3电子文件承办部门(承办人)负责对电子文件信息包进行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 验,包括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与纸质或其他载体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6.4.4数码照片应使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进行整理,不得对数码照片的内容 和EXIF信息进行修改和处理。数码照片的整理参照DA/T50有关规定执行。 6.4.5音像电子文件在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基础上,应通过转码、复制等方式将电 子文件采集、转存在计算机存储器中,经过系统整理、著录后归档。音像电子文件的整理参照DA/T78 有关规定执行。 6.4.6存储电子档案的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类别号、案卷起止号、密级、保 管期限、存入日期等。

7.1.1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 7.1.2形成周期较长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在相应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7.1.2形成周期较长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一般应在相应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

7.3.1归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承办人)填写归档移交清单,经档案部门审核 验收、清点无误后,办理归档手续,归档移交清单永久保存。案卷归档移交清单格式参见附录C。 7.3.2电子文件的归档移交可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采取在线方式移交时,传输的数据应包含符合要 求的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采取离线方式移交时,应将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拷贝至耐久性好的存储 介质上,存储介质应设置成禁止写入状态。移交时由档案部门进行检验,参照GB/T18894填写《电子 文件归档登记表》,检验合格后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办理手续。

8.1档案的保管与统计

8.1.1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盗、防火、防潮、防水、防尘、防高温、防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霉、 虫、鼠)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库房管理。 8.1.2入库档案可采取分类排架和流水排架,或分类、流水综合排架,依次排放。磁带、磁盘和光盘 等载体应使用专用装具竖立存放或平放,避免挤压,远离磁场,温湿度参照DA/T78的规定执行。 8.1.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库房温度、湿度,及时对破损或者变质的纸质档案进行修

3 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全面检查,调试库房温度、湿度,及时对破损或者变质的纸质档案进

复。定期对离线存储介质进行检测,光盘参数不满足DA/T38规定或硬磁盘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 即实施原载体和离线备份载体转换或更新,建立管理台账并归档保存。 8.1.4在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更新前或数据格式淘汰前,应将电子档案迁移到新的系统或进行 格式转换,保证其真实、完整和在新环境中完全兼容。 8.1.5可利用数字化工具对纸质档案制作多套数字化文件副本保存。纸质档案数字化参照DA/T31有 关规定执行。 8.1.6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需要对档案构成情况、质量情况、鉴定情 况及工作条件等进行统计《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3420—2020.pdf,统计内容准确,历次统计结果保持连续性;并按要求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的档案统计上报工作。

关规定执行。 8.1.6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管理需要对档案构成情况、质量情况、鉴定情 况及工作条件等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准确,历次统计结果保持连续性;并按要求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的档案统计上报工作。

8.2档案保管期满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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