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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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erformance assessmen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T 50362-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387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62-2005 ,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1月30日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9]308 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住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并将拟订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在许多新建的住宅项目中进行试评,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后,提出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最后经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标准是目前我国惟一的有关住宅性能的评定技术标准,适合所有城镇新建和改建住宅;反映住宅的综合性能水平;体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产业技术政策,倡导土建装修一体化,提高工程质量;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住宅性能级别要根据得分高低和部分关键指标双控确定。
    本标准共分 8 章和 5 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住宅性能认定的申请和评定、适用性能的评定、环境性能的评定、经济性能的评定、安全性能的评定和耐久性能的评定及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本标准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童悦仲 王有为 吕振瀛 娄乃琳  夏靖华 曾 捷 方天培 陶学康 邸小坛 刘美霞 崔建友 林海燕  李引擎 徐 伟 孟小平 袁政宇 王宏伟 刘长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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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 .0 .1 为了提高住宅性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统一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与方法,制定本标准。

1 .0 .2 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与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关系,推广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地、节约用材、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 0 .3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新建和改建住宅的性能评审和认定。

1 .0 .4 本标准将住宅性能划分成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五个方面。每个性能按重要性和内容多少规定分值,按得分分值多少评定住宅性能。

1 .0 .5 住宅性能按照评定得分划分为A 、 B两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执行了国家现行标准且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为执行了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但性能达不到A级的住宅。A级住宅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又细分为1A、2A、3A三等。

1 .0 .6 申请性能评定的住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 .0 .7 住宅性能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0 .1 住宅适用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applicability   
    由住宅建筑本身和内部设备设施配置所决定的适合用户使用的性能。

2 .0 .2 建筑模数 construction module
    建筑设计中,统一选定的协调建筑尺度的增值单位。

2 .0 .3 住区 residential area
    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统称。

2 .0 .4 无障碍设施 barrier—free facilities
    居住区内建有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通行的路线和相应设施。

2 .0 .5 住宅环境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environment
    在住宅周围由人工营造和自然形成的外部居住条件的性能。

2 .0 .6 视线干扰 interference of sight line
    因规划设计缺陷,使宅内居住空间暴露在邻居视线范围之内,给居民保护个人隐私带来的不便。

2 .0 .7 智能化系统 intelligence system
    现代高科技领域中的产品与技术集成到居住区的一种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通信网络子系统组成。

2 .0 .8 住宅经济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economy
    在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节能、节水、节地和节材的性能。

2 .0 .9 住宅安全性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safety
    住宅建筑、结构、构造、设备、设施和材料等不危害人身安全并有利于用户躲避灾害的性能。

2 .0 .10 污染物 pollutant
    对环境及人身造成有害影响的物质。

2 .0 .11 住宅耐久性能 residential building durability
    住宅建筑工程和设备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保证正常安全使用的性能。

2 .0 .12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防水、装修和管线等不需要大修或更换,不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的时期。

2 .0 .13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测项目。

2 .0 .14 耐用指标 permanent index
    体现材料或设备在正常环境使用条件下使用能力的检测指标。  

3 住宅性能认定的申请和评定


3 .0 .1 申请住宅性能认定应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进行。

3 .0 .2 评审工作应由评审机构组织接受过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培训,熟悉本标准,并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家进行。评审工作采取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参加本人或本单位设计、建造住宅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机构应将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住宅性能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3 .0 .3 评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中期检查、终审三个环节。其中设计审查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中期检查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终审在项目竣工后进行。

3 .0 .4 住宅性能评定原则上以单栋住宅为对象,也可以单套住宅或住区为对象进行评定。评定单栋和单套住宅,凡涉及所处公共环境的指标,以对该公共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 .0 .5 申请住宅性能设计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 项目位置图;
    2 规划设计说明;
    3 规划方案图;
    4 规划分析图 ( 包括规划结构、交通、公建、绿化等分析图 ) ;
    5 环境设计示意图;
    6 管线综合规划图;
    7 竖向设计图;
    8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配套公建设施一览表;
    9 住宅设计图;
    10 新技术实施方案及预期效益;
    11 新技术应用一览表;
    12 项目如果进行了超出标准规范限制的设计,尚需提交超限审查意见。

3 .0 .6 进行中期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报告;
    2 施工组织与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执行情况;
    4 建筑材料和部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5 工程施工质量;
    6 其他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3 .0 .7 终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备查:
    1 设计审查和中期检查意见执行情况报告;
    2 项目全套竣工验收资料和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3 项目规划设计图纸;
    4 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覆盖面和效益统计清单 ( 重点是结构体系、建筑节能、节水措施、装修情况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等 ) ;
    5 相关资质单位提供的性能检测报告或经认定能够达到性能要求的构造做法清单;
    6 政府部门颁发的该项目计划批文和土地、规划、消防、人防、节能等施工图审查文件;
    7 经济效益分析。

3 .0 .8 住宅性能的终审一般由2组专家同时进行,其中一组负责评审适用性能和环境性能,另一组负责评审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每组专家人数3~4人。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设计文件和检测报告、现场检查等程序,对照本标准分别打分。

3 .0 .9 本标准附录评定指标中每个子项的评分结果,在不分档打分的子项,只有得分和不得分两种选择。在分档打分的子项,以罗马数字Ⅲ、Ⅱ、 I 区分不同的评分要求。为防止同一子项重复得分,较低档的分值用括弧( )表示。在使用评定指标时,同一条目中如包含多项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得分。凡前提条件与子项规定的要求无关时,该子项可直接得分。

3 .0 .10 本标准附录中,评定指标的分值设定为:适用性能和环境性能满分为250分,经济性能和安全性能满分为200分,耐久性能满分为100分,总计满分1000分。各性能的最终得分,为本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3 .0 .11 住宅综合性能等级按以下方法判别:
    1 A 级住宅: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且适用性能和环境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50分,经济性能和安全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20分,耐久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60分,评为A级住宅。其中总分等于或高于600分但低于720分为lA等级;总分等于或高于720分但低于850分为2A等级;总分850分以上,且满足所有含有“★”的子项为3A等级。
    2 B 级住宅:含有“☆”的子项中有一项或多项未能得分,或虽然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但某方面性能未达到 A 级住宅得分要求的,评为B级住宅。

.

4 适用性能的评定

4.1 一般规定


4 .1 .1 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住宅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和无障碍设施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4 .1 .2 住宅适用性能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A。

4.2 单元平面


4 .2 .1 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30分。

4 .2 .2 单元平面布局 (1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
    2 住宅进深和面宽。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 (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 .2 .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 (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
    2 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

4 .2 .4 单元公共空间 (1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单元人口进厅或门厅的设置;
    2 楼梯间的设置;
    3 垃圾收集设施。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

4.3 住宅套型


4 .3 .1 住宅套型的评定应包括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功能空间尺度2个分项,满分为75分。

4 .3 .2 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4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套内卧室、起居室(厅) 、餐厅、厨房、卫生间、贮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的配置、布局和交通组织;
    2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
    3 厨房位置及其自然通风和采光。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 .3 .3 功能空间尺度(3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功能空间面积的配置;
    2 起居室(厅)的连续实墙面长度;
    3 双人卧室的开间;
    4 厨房的操作台长度;
    5 贮藏空间的使用面积;
    6 功能空间净高。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4 建筑装修


4 .4 .1 建筑装修 (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套内装修;
    2 公共部位装修。
    评定方法:在全部住宅套型中,现场随机抽查 5 套住宅进行检查。

4.5 隔声性能


4 . 5 . 1 隔声性能(25 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楼板的隔声性能;
    2 墙体的隔声性能;
    3 管道的噪声量;
    4 设备的减振和隔声。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4.6 设备设施


4 .6 .1 设备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厨卫设备、给排水与燃气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电气设备与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 75 分。

4 .6 .2 厨卫设备 (17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厨房设备配置;
    2 卫生设施配置;
    3 洗衣机、家务间和晾衣空间的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 .6 .3 给排水与燃气系统 (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给排水和燃气系统的设置;
    2 给排水和燃气系统的容量;
    3 热水供应系统,或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设置;
    4 分质供水系统的设置;
    5 污水系统的设置;
    6 管道和管线布置。
    评定方法:对同类型住宅楼,抽查一套住宅。

4 .6 .4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 (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状态;
    2 采暖、空调系统和设施;
    3 厨房排油烟系统;
    4 卫生间排风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 .6 .5 电气设备与设施 (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源插座数量;
    2 分支回路数;
    3 电梯的设置;
    4 楼内公共部位人工照明。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80%) ,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7 无障碍设施


4 .7 .1 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套内无障碍设施、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和住区无障碍设施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4 .7 .2 套内无障碍设施 (7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内地面;
    2 室内过道和户门的宽度。
    评定方法:对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现场检查。

4 .7 .3 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 (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梯设置;
    2 公共出入口。
    评定方法:对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个单元进行现场检查。

4 .7 .4 住区无障碍设施 (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区道路;
    2 住区公共厕所;
    3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

5 环境性能的评定

5.1 一般规定


5 .1 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用地与规划、建筑造型、绿地与活动场地、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水体与排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和智能化系统7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5 .1 .2 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B。

5.2 用地与规划


5 .2 .1 用地与规划的评定应包括用地、空间布局、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70分。

5 .2 .2 用地 (12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原有地形利用;
    2 自然环境及历史文化遗迹保护;
    3 周边污染规避与控制。
    评定方法:审阅地方政府有关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等批准文件和现场检查。

5 .2 .3 空间布局 (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建筑密度;
    2 住栋布置;
    3 空间层次;
    4 院落空间。
    评定方法:审阅住区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 .2 .4 道路交通(3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道路系统构架;
    2 出入口选择;
    3 住区道路路面及便道;
    4 机动车停车率;
    5 自行车停车位;
    6 标示标牌;
    7 住区周边交通。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 .2 .5 市政设施(6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市政基础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市政设施的文件和现场检查。

5.3 建筑造型


5 .3 .1 建筑造型的评定应包括造型与外立面、色彩效果和室外灯光3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 .3 .2 造型与外立面 (10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建筑形式;
    2 建筑造型;
    3 外立面。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 .3 .3 色彩效果(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色彩与环境的协调性。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 .3 .4 室外灯光(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室外灯光与灯光造型。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4 绿地与活动场地


5 .4 .1 绿地与活动场地的评定应包括绿地配置、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和室外活动场地3个分项,满分为45分。

5 .4 .2 绿地配置 (18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绿地配置;
    2 绿地率;
    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4 停车位、墙面、屋顶和阳台等部位绿化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5 .4 .3 植物丰实度及绿化栽植(19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人工植物群落类型;
    2 乔木量;
    3 观赏花卉;
    4 树种选择;
    5 木本植物丰实度;
    6 植物长势。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5 .4 .4 室外活动场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硬质铺装;
    2 休闲场地的遮荫措施;
    3 活动场地的照明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5.5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


5 .5 .1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的评定应包括室外噪声和空气污染2个分项,满分为20分。

5 .5 .2 室外噪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室外等效噪声级;
    2 室外偶然噪声级。
    评定方法:审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 .5 .3 空气污染(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排放性局部污染源;
    2 开放性局部污染源;
    3 辐射性局部污染源;
    4 溢出性局部污染源;
    5 空气污染物浓度。
    评定方法:审阅空气污染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6 水体与排水系统


5 .6 .1 水体与排水系统的评定应包括水体和排水系统2个分项,满分为10分。

5 .6 .2 水体 (6 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质;
    2 游泳池水质。
    评定方法:审阅水质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 .6 .3 排水系统 (4 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雨污排水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7 公共服务设施


5 .7 .1 公共服务设施的评定应包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2个分项,满分为60分。

5 .7 .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42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教育设施;
    2 医疗设施;
    3 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4 儿童活动场地;
    5 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
    6 露天体育活动场地;
    7 游泳馆 (池) ;
    8 戏水池;
    9 体育场馆或健身房;
    10 商业设施;
    11 金融邮电设施;
    12 市政公用设施;
    13 社区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 .7 .3 环境卫生 (18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公共厕所数量与建设标准;
    2 废物箱配置;
    3 垃圾收运;
    4 垃圾存放与处理。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8 智能化系统


5 .8 .1 智能化系统的评定应包括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系统配置和运行管理3个分项,满分为30分。

5 .8 .2 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 (8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管理中心;
    2 管线工程;
    3 安装质量;
    4 电源与防雷接地。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5 .8 .3 系统配置 (18分) 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 安全防范子系统;
    2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3 信息网络子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5 .8 .4 运行管理 (4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运行管理方案、制度和工作条件。
    评定方法:审阅运行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查。

.

6 经济性能的评定

6.1 一般规定


6 .1 .1 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应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4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6 .1 . 2 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C。

6.2


6 .2 .1 节能的评定应包括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4个分项,满分为100分。

6 .2 .2 建筑设计 (3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建筑朝向;
    2 建筑物体形系数;
    3 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4 窗墙面积比;
    5 外窗遮阳;
    6 再生能源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 和现场检查。

6 .2 .3 围护结构 (3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
    2 外墙、外窗和屋顶的传热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 和现场检查。

6 .2 .4 采暖空调系统 (2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分户热量计量与装置;
    2 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措施;
    3 空调器位置;
    4 空调器选用;
    5 室温控制;
    6 室外机位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2 .5 照明系统 (1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照明方式的合理性;
    2 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应用;
    3 节能控制型开关应用;
    4 照明功率密度值 (LPD) 。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3


6 .3 .1 节水的评定应包括中水利用、雨水利用、节水器具及管材、公共场所节水措施和景观用水5个分项,满分为40分。

6 .3 .2 中水利用 (12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中水设施;
    2 中水管道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3 .3 雨水利用 (6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雨水回渗;
    2 雨水回收。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6 .3 .4 节水器具及管材 (12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便器一次冲水量;
    2 便器分档冲水功能;
    3 节水器具;
    4 防漏损管道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 .3 .5 公共场所节水措施 (6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公用设施的节水措施;
    2 绿化灌溉方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6 .3 .6 景观用水 (4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水源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6.4 节 地


6 .4 .1 节地的评定应包括地下停车比例、容积率、建筑设计。新型墙体材料、节地措施、地下公建和土地利用7个分项,满分为40分。

6 .4 .2 地下停车比例 (8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地下或半地下停车比例。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6 .4 .3 容积率 (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容积率的合理性。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4 .4 建筑设计 (7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住宅单元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2 户均面宽与户均面积比值。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6 .4 .5 新型墙体材料 (8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用以取代黏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4 .6 节地措施 (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减少公共设施占地的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 .4 .7 地下公建 (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住区公建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 .4 .8 土地利用 (2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充分利用荒地、坡地和不适宜耕种土地的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6.5 节 材


6 .5 .1 节材的评定应包括可再生材料利用、建筑设计施工新技术、节材新措施和建材回收率4个分项,满分为20分。

6 .5 .2 可再生材料利用 (3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可再生材料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5 .3 建筑设计施工新技术 (10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效钢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粗直径钢筋连接、新型模板与脚手架应用、地基基础、钢结构新技术和企业的计算机应用与管理技术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 .5 .4 节材新措施 (2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节约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记录。

6 .5 .5 建材回收率 (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使用回收建材的比例。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

7 安全性能的评定

7.1 一般规定


7 .1 .1 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7 .1 .2 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D 。

7.2 结构安全


7 .2 .1 结构安全的评定应包括工程质量、地基基础、荷载等级、抗震设防和外观质量5个分项,满分为70分。

7 .2 .2 工程质量 (1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工程 ( 含地基基础 ) 设计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验收与备案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施工许可、施工资料及施工验收资料。

7 .2 .3 地基基础 (10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地基承载力计算、变形及稳定性计算,以及基础的设计。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

7 .2 .4 荷载等级 (20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设计取值,风荷载、雪荷载设计取值。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

7 .2 .5 抗震设防 (1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

7 .2 .6 结构外观质量 (10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的外观质量与构件尺寸偏差。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7.3 建筑防火


7 .3 .1 建筑防火的评定应包括耐火等级、灭火与报警系统、防火门 (窗) 和疏散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50分。

7 .3 .2 耐火等级(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实际的耐火等级。
    评定方法:审阅认证资料及现场检查。

7 .3 .3 灭火与报警系统(1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 防火间距、消防交通道路及扑救面质量;
    3 消火栓用水量及水柱股数;
    4 消火栓箱标识;
    5 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7 .3 .4 防火门(窗)(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火门 (窗) 的设置及功能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

7 .3 .5 疏散设施(1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安全出口数量及安全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和门的净宽;
    2 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
    3 疏散楼梯的梯段净宽;
    4 疏散楼梯及走道的标识;
    5 自救设施的配置。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文件及现场检查。

7.4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


7 .4 .1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的评定应包括燃气设备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2个分项,满分为35分。

7 .4 .2 燃气设备安全(12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燃气器具的质量合格证;
    2 燃气管道的安装位置及燃气设备安装场所的排风措施;
    3 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自动关闭功能;
    4 燃气浓度报警装置;
    5 燃气设备安装质量;
    6 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卫生间的结构防爆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燃气设备相关资料、施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7 .4 .3 电气设备安全 (23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电气设备及相关材料的质量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2 配电系统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措施和装置;
    3 配电设备与环境的适用性;
    4 防雷措施与装置;
    5 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与接地装置;
    6 配电系统工程的质量;
    7 电梯安全性认证及相关资料。
    评定方法:审阅配电系统设计文件及设备相关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7.5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7 .5 .1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的评定应包括防盗设施、防滑防跌措施和防坠落措施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7 .5 .2 防盗设施 (6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盗户门及有被盗隐患部位的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的质量与认证手续。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现场检查。

7 .5 .3 防滑防跌措施 (2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滑与防跌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文件和现场检查。

7 .5 .4防坠落措施 (12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阳台栏杆或栏板、上人屋面女儿墙或栏杆的高度及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
    2 外窗窗台面距楼面或可登踏面的净高度及防坠落措施;
    3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楼梯扶手高度,非垂直杆件栏杆的防攀爬措施;
    4 室内顶棚和内外墙面装修层的牢固性,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质量、耐久性保证文件和现场检查。

7.6 室内污染物控制


7 .6 .1 室内污染物控制的评定应包括墙体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和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3个分项,满分为25分。

7 .6 .2 墙体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及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7 .6 .3 室内装修材料(6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含量,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含量,内墙涂料有害物质含量,胶粘剂有害物质含量,壁纸有害物质含量,花岗石及其他天然或人造石材的放射性污染。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7 .6 .4 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 (15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室内氡浓度,室内甲醛浓度,室内苯浓度,室内氨浓度,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浓度。
    评定方法:审阅专项检测报告,必要时进行复验。

.

8 耐久性能的评定

8.1 一般规定


8 .1 .1 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与防潮措施、管线工程、设备和门窗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8 .1 .2 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E。

8.2 结构工程


8 .2 .1 结构工程的评定应包括勘察报告、结构设计、结构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20分。

8 .2 .2 勘察报告(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勘察报告中与认定住宅相关的勘察点的数量;
    2 勘察报告提供地基土与土中水侵蚀性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勘察报告。

8 .2 .3 结构设计(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确定的技术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8 .2 .4 结构工程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主控项目质量实体检测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8 .2 .5 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围护构件外观质量缺陷。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8.3 装修工程


8 .3 .1 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材料、装修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8 .3 .2 装修设计(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外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提出的装修材料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 .3 .3 装修材料(4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材料耐用指标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验报告。

8 .3 .4 装修工程质量(3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8 .3 .5 外观质量(3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8.4 防水工程与防潮措施


8 .4 .1 防水工程的评定应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防潮与防渗漏措施、防水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5个分项,满分为20分。

8 .4 .2 防水设计(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对防水材料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 .4 .3 防水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材料的合格情况;
    2 防水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检验报告。

8 .4 .4 防潮与防渗漏措施(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首层墙体与地面的防潮措施;
    2 外墙的防渗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 .4 .5 防水工程质量(4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2 防水工程蓄水、淋水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8 .4 .6 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水工程外观质量和墙体、顶棚与地面潮湿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8.5 管线工程


8 .5 .1 管线工程的评定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管线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8 .5 .2 管线工程设计(7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对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要求;
    3 上水管内壁材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 .5 .3 管线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管线材料的质量;
    2 管线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8 .5 .4 管线工程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验收资料。

8 .5 .5 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管线及其防护层外观质量和上水水质目测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8.6 设 备

8 .6 .1 设备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设备质量、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转情况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8 .6 .2 设计或选型(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或选型时对设备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8 .6 .3 设备质量(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备的合格情况;
    2 设备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包括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8 .6 .4 设备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8 .6 .5 运转情况(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运转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8.7 门 窗


8 .7 .1 门窗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门窗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8 .7 .2 设计或选型(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设计使用年限;
    2 耐用指标要求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8 .7 .3 门窗质量(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门窗质量的合格情况;
    2 门窗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含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8 .7 .4 门窗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门窗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8 .7 .5 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门窗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附录A 住宅适用性能评定指标


表A.0.1 住宅适用性能评定指标(250分)

评定项目及分值

分项及分值

子项序号

定性定量指标

分值

单元平面(30)

单元平面布局(15)

A01

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关系紧凑、空间利用充分

Ⅲ很合理

10

Ⅱ合理

(7)

Ι基本合理

(4)

A02

平面规整、平面设凹口时,其深度与开口宽之比<2

2

A03

平面进深、户均面宽大小适度

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5)

A04

住宅平面设计符合模数协调原则

3

A05

结构体系有利于空间的灵活分隔

2

单元公共空间(10)

A06

门厅和候梯厅有自然采光,窗地面积比≥1/10

2

A07

单元入口处设进厅或门厅

Ⅲ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中高层≥18㎡;多层≥6㎡,并设独立信报间

3

Ⅱ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中高层≥15㎡;多层≥4.5㎡,并设信报间

(2)

Ι门厅或进厅使用面积:高层≥15㎡、中高层≥10㎡;多层≥3.5㎡

(1)

A08

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1.5m

1

A09

楼梯段净宽≥1.1m,平台宽≥1.2m,踏步宽度≥260mm,踏步高度≥175mm

2

A10

高层住宅每层设垃圾间或垃圾收集设施,且便于清洁

2

住宅套型(75)

套内功能空间设备和布局(45)

A11

☆套内居住空间、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齐备

7

A12

套内设贮藏空间、用餐空间以及阳台、配置有

Ⅲ书房(工作室)、贮藏室、独立餐厅以及入口过渡空间

5

Ⅱ书房(工作室)及入口过渡空间

(3)

Ι入口过渡空间

(2)

A13

功能空间形状合理、起居室、卧室、餐厅长短边之比≤1.8

5

A14

起居室(厅)、卧室有自然通风和采光、无明显视线干扰和采光遮挡,窗地面积不小于1/7

5

A15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有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其中有2个或2个以上居住空间获得日照

6

A16

起居室、主要卧室的采光窗不朝向凹口和天井

3

A17

套内交通组织顺畅,不穿行起居室(厅)、卧室

3

A18

套内纯交通面积≤使用面积的1/20

2

A19

餐厅、厨房流线联系紧密

2

A20

☆厨房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且位置合理,对主要居住空间不产生干扰

3

A21

★3个及3个以上卧室的套型至少配置2个卫生间

2

A22

至少设1个功能齐全的卫生间

2

功能空间尺度(30)

A23

主要功能空间面积配置合理

7

A24

起居室(厅)供布置家具、设备的连接实墙面长度≥3.6m

5

A25

双人卧室开间≥3.3m

5

A26

厨房操作台总长度≥3.0m

4

A27

贮藏空间(室)使用面积≥3㎡

4

A28

起居室、卧式空间净高≥2.4m,且≤2.8m

5

建筑装修

套内装修(17)

A29

门窗和固定家具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型产品

2

A30

装修做法

★Ⅱ装修到位

15

Ι厨房、卫生间装修到位

(10)

公共部位装修(8)

A31

门厅、楼梯间或候梯厅装修

Ⅲ很好

4

Ⅱ好

(3)

Ι较好

(2)

A32

住宅外部装修

Ⅲ很好

4

Ⅱ好

(3)

Ι较好

(2)

隔声性能(25)

楼板(6)

A33

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Ⅱ≤65dB

3

Ι≤75dB

(2)

A34

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Ⅲ≥50dB

3

Ⅱ≥45dB

(2)

Ι≥40dB

(1)

墙体(15)

A35

分户隔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Ⅲ≥50dB

6

Ⅱ≥45dB

(4)

Ι≥40dB

(3)

A36

含窗外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Ⅲ≥40dB

3

Ⅱ≥35dB

(2)

Ι≥30dB

(1)

墙体(15)

A37

户门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Ⅲ≥40dB

3

Ⅱ≥30dB

(2)

Ι≥25dB

(1)

A38

与卧室与书房相邻的分室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Ⅲ≥40dB

3

Ⅱ≥35dB

(2)

Ι≥30dB

(1)

管道(2)

A39

排水管道平均噪声量≤50dB

2

设备(2)

A40

电梯、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采取了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2

隔离性能(25)

厨卫设备(17)

A41

厨房按“洗、切、烧”炊事流程布置,管道定位接口与设备位置一致,方便使用

3

A42

厨房设置成套配置

4

A43

卫生间平面布置有序、管道定位接口与设备位置一致,方便使用

3

A44

卫生间沐浴、便溺、盥洗设施配套齐全

4

A45

洗衣机位置设置合理,并没有洗衣机专用水嘴与地漏,有晾衣空间

3

给排水与燃气系统(20)

A46

给排水与燃气设施完备

2

A47

给排水、燃气系统的设计容量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

2

A48

热水供应系统

Ⅱ设24小时集中热水供应,采用循环热水系统

4

Ι预留热水管道和热水器位置

(2)

A49

室内排水系统

排水设备和器具分别设置存水弯,存水弯水封深度≥50mm

2

A50

排水立管检查口设在管井内时,有方便清通的检查门或接口

1

A51

不与会所和餐饮业的排水系统共用排水管,在室外相连之前设水封井

2

A52

管道、管线布置采用暗装、布置合理;燃气管道及计量仪表暗装时,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1

A53

厨房和卫生间立管集中设在管井内,管井紧邻卫生间和厨房布置

2

A54

户内计量仪表、阀门和检查口等的位置方便检修和日常维护

2

A55

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和公共功能的阀门及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设在共用部位

2

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2)

A56

在自然状态下居住空间通风顺畅,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

4

A57

严寒、寒冷地区设置采暖系统和设备,夏热冬冷地区有采暖和空调措施,夏热冬暖地区有空调措施

2

A58

空调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冷凝水单独有组织排放

1

A59

新风系统

Ⅲ设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新风经过滤、加热加湿(冬季)或冷却去湿(夏季)等处理后送入室内,新风量≥每人每小时30 m³。室内湿度夏季≤70%,冬季≥30%

4

Ⅱ设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新风经过滤处理。新风量≥每人每小时30m³

(3)

Ι设有组织的换气装置

(2)

A60

厨房设备竖向和水平烟(风)道有组织地排放油烟,竖向烟(风)道最不利点最大静压≤-1.0Pa,如达不到时,6层以上住宅在屋顶设机械排风装置

3

A61

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卫生间设竖向风道

2

A62

暗卫生间及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卫生间设机械排风装置

3

A63

采暖供回水总产管、公共功能的阀门和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设在共用部位

1

电气设备与设施

A64

除布置洗衣机、冰箱、排风机械、空调器等处设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外,电源插座数量满足;

Ⅲ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4组;餐厅、卫生间≥2组;阳台≥1组

6

Ⅱ起居室、卧室、书房、厨房≥3组;餐厅、卫生间≥2组;阳台≥1组

(5)

Ι起居室、书房≥3组;卧室、厨房≥2组;卫生间≥1组;餐厅≥1组

(4)

  

A65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普通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设独立回路。分支同路数量为:

Ⅲ分支同路数≥7,预留备用同路数≥3

6

Ⅱ分支回路数≥6

(5)

Ι分支回路数≥5

(4)

A66

电梯设备

6层及以下多层住宅设电梯

2

A67

☆7层及以上住宅设电梯、12层及以上至少设2部电梯,其中1部为消防电梯

2

A68

楼内公共部位设人工照明,照度≥30lx

1

A69

电气、电讯干线(管)和公共功能的电气设备及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设在共用部位

1

无障碍设施(20)

套内无障碍设施(7)

A70

户内同层楼(地)面高差≤20mm

2

A71

入户过道净宽≥1.2m,其他通道净宽≥1.0m

3

A72

户内门扇开启净宽度≥0.8m

2

单元公共区域障碍设施(5)

A73

7层及以上住宅,每单元至少设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且为无障碍电梯

2

A74

单元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且坡度符合要求

3

住区无障碍设施(8)

A75

住区内各级道路按无障碍要求设置,并保证通行连贯性

2

A76

公共绿地的入口、道路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地面平整、防滑、地面有高差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2

A77

公共服务设施的出入口通道按无障碍要求设计

2

A78

公用厕所至少设一套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厕位和洗手盆

2

附录B 住宅环境性能评定指标

评定项目及分值

分项及分值

子项序号

定性定量指标

分值

用地与规划(70)

用地(12)

B01

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

4

B02

重视场地内原有自然环境及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利用

4

B03

☆远离污染源、避免和有效控制水体、空气、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

4

空间布局(18)

B04

按照住区规模、合理确定规划分级,功能结构清晰,住宅建筑密度控制适当,保持合理的住宅用地平衡

4

B05

住栋布置满足日照与通风的要求,避免视线干扰

6

B06

空间层次与序列清晰,尺寸恰当

4

B07

院落空间有较强的领域感和可防卫性,有利于邻里交往与安全

4

道路交通(34)

B08

道路系统架构清晰、顺畅、避免住区外部交通穿行,满足消防、救护要求;在地震设防地区,还应考虑减灾、救灾要求

6

B09

出入口选择合理,方便与外界联系

4

B10

住区内道路路面及便道选材和构造合理

4

B11

机动车停车率

★Ⅲ≥1.0,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8

Ⅱ≥0.6,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6)

Ι≥0.4,且不低于当地标准

(4)

B12

自行车停车位隐蔽、使用方便

4

B13

标示标牌

Ⅲ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标牌夜间清晰可见

4

Ⅱ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标牌夜间清晰可见

(3)

Ι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B14

住区周边设有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或轻轨等公共交通场站,且居民最远行走距离<500m

4

市政设施(6)

B15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供电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与通信系统)配套齐全、接口到位

6

建筑造型(15)

造型与外立面(10)

B16

建筑形式美观、体现地方气候特点和建筑文化传统,具有鲜明居住特征

3

B17

建筑造型简洁实用

3

B18

外立面

Ⅲ立面效果好

4

Ⅱ立面效果较好

(2)

Ι立面效果尚可

1

色彩效果(2)

B19

建筑色彩与环境协调

2

室外灯光(30)

B20

有较好的室外灯光效果,避免对居住生活造成眩光等干扰;在城市景观道路、景观区范围内的住宅有较好的灯光造型

3

绿地与活动场地(45)

绿地配置(18)

B21

绿地配置合理,位置和面积适当,集中绿地与分散绿地相结合

4

B22

绿地率

Ⅲ≥35%

6

☆Ι≥30%

(4)

B2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

Ⅲ组团≥1.0、小区≥1.5、居住区≥2.0

6

Ⅱ组团≥0.8,小区≥1.3、居住区≥1.8

(4)

Ι组团≥0.5、小区≥1.0、居住区≥1.5

(3)

B24

充分利用建筑散地、停车位、墙面(包括挡土墙)、平台、屋顶和阳台等部位进行绿化,要求有上述6种场地中的4种或4种以上

2

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19)

B25

乔木-草木型、灌木—草本型、乔木—灌木—草本型、藤本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3种及以上,植物配置多层次

2

B26

乔木量≥3株/100㎡绿地面积

4

B27

观赏花卉各类丰富,植被覆盖祼土

2

B28

选择适合当地生长与易于存活的树种、不种植对人体有害、对空气有污染和有毒的植物

2

B29

  

木本植物丰实度

Ⅲ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少于32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8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小少于54种

6

Ⅱ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少于25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5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小少于50种

(4)

Ι木本植物种类:华北、东北、西北地区不少于20种;华中、华东地区不少于40种;华南、西南地区不小少于45种

(3)

B30

植物长势良好,没有病虫害和人为破坏,成活率98%以上

3

室外活动场地(8)

B31

绿地中配置占绿地面积10%~15%的硬质铺装

3

B32

硬质铺装休闲场地有树木等遮荫措施和地面水渗透措施

3

B33

室外活动场地设置有照明设施

2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20)

室外噪声(8)

B34

等效噪声级

Ⅲ白天≤50dB(A);黑夜≤40dB(A)

4

Ⅱ白天≤55dB(A);黑夜≤45dB(A)

(3)

Ι白天≤60dB(A);黑夜≤50dB(A)

(2)

B35

黑夜偶然噪声级

Ⅲ≤55dB(A)

4

Ⅱ≤60dB(A)

(3)

Ι≤65dB(A)

(2)

空气污染(12)

B36

无排放性污染源或虽有局部污染源但经过除尘脱硫处理

3

B37

采用洁净燃料,无开放性局部污染源

3

B38

无辐射性局部污染源

2

B39

无溢出性局部污染源,住区内的公共饮食餐厅等加工过程设有污染防治措施

2

B40

空气污染物控制指标日平均浓度不超过标准值(mg/m³):飘尘为0.30、SO2为0.15、NOr为0.10、CO为4.0

2

水体与排水系统(10)

水体(6)

B41

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池)水质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中C类水质要求

3

B42

游泳馆(或游泳池、儿童戏水池)设有水循环和消毒设施,符合《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14和《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要求

3

排水系统(14)

B43

设有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分别排入城市雨污水系统(雨水可就近排入河道或其他水体)

4

公共服务设施(60)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42)

B44

教育设施的配置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或当地规划部门对教育设施设置的规定

3

B45

设置防疫、保健、医疗、护理等医疗设施

3

B46

设置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3

B47

儿童活动场地兼顾趣味、益智、健身、安全合理等原则统筹布置

3

B48

设置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

3

B49

结合绿地与环境设置露天健身活动活动场地

3

B50

设置游泳馆或游泳池

5

B51

设置儿童戏水池

2

B52

设置体育场馆或建身房

5

B53

设置商店、超市等购物设施

3

B54

设置金融邮电设置

3

B55

设置市政公用设施

3

B56

设置社区服务设施

3

环境卫生(18)

B57

设置公共厕所(公共设施中附有对外开放的厕所时可计入此项),并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一类标准

3

B58

主要道路及公共活动场地均匀配置废物箱,其间距小于80m,且废物箱防雨、密闭、整洁,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

3

B59

垃圾收运

Ⅱ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容器(或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保持垃圾容器(或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

4

Ι按幢设置垃圾容器(或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保持垃圾容器(或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清运

(2)

B60

垃圾存放与处理

Ⅱ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设垃圾处理房,垃圾处理房隐蔽、全密闭、保证垃圾不外漏,有风道或排水、冲洗和排水设施,采用微生物处理,处理过程无污染,排放物无二次污染,残留物无害

8

Ι设垃圾站,垃圾站隐蔽、有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及时清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放臭味

(5)

智能化系统(30)

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8)

B61

管理中心位置恰当,面积与布局合理,机房建设符合国家同等规模通信机房或计算机机房的技术要求

2

B62

管线工程质量合格

2

B63

设备与终端产品安装质量合格,位置恰当,便于使用与维护

2

B64

电源与防雷接地工程质量合格

2

系统配置(18)

B65

安全防范子系统

Ⅲ子系统设置安全,包括闭路电视监制、周界防越报警、电子巡更、可视对讲与住宅报警装置。子系统功能强者,可靠性高,使用与维护方便

6

Ⅱ子系统设置较齐全,可靠性高,使用与维护方便

(4)

Ι设置可视或语音对讲装置、紧急呼救按钮,可靠性高,使用与维护方便

(3)

B66

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Ⅲ子系统设置齐全,包括户外计量装置或IC卡表具、车辆出入管理、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给排水、变配电设备与电梯集中监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子系统功能强,可靠性高,使用与维护方便

6

Ⅱ子系统设置较齐全,可靠性高,使用与维护方便

(4)

Ι设置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户外计量装置或IC卡表具

(3)

B67

信息网络子系统

Ⅲ建立居住小区电话、电视、宽带接入网(或局域网)和网站,采用家庭智能控制器与通信网络配线箱。客厅、卧式与书记均安装电话、电视与宽带网插座,卫生间安装电话插座,位置合理。每套住宅不少于二路电话

6

Ⅱ建立居住小区电话、电视、宽带接入网、采用通信网络配线箱。客厅、卧室与书记均安装电话、电视与宽带网插座,位置恰当。每套住宅不少于二路电话  

(4)

Ι建立居住小区电话、电视与宽带接入网。每套住宅内安装电话、电视与宽带网插座,位置恰当

(3)

运行管理(4)

B68

提出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运行管理所需的办公与维护用房、维护设备及器材等

4


附录C 住宅经济性能评定指标

表C.0.1 住宅经济性能评定指标(200分)

评定项目及分值

分项用分值

子项序号

定性定量指标

分值

节能(100)

建筑设计(35)

C01

住宅建筑以南北朝向为主

5

C02

建筑物体形系统

符合当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体形系数规定值

6

C03

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为0℃~-6.0℃的地区,楼梯间和外廊的隔墙和户门采取保温措施

4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在-6.0℃以下的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单元入口处设置门斗或其他避风措施

C04

符合当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窗墙面积比规定值

6

C05

外窗遮阳

夏热冬冷地区的南向和西向外窗设置活动遮阳设施

8

夏热冬暖、温和地区

Ⅱ南向和西向的外窗有遮阳措施,遮阳系数Sw≤0.90Q

Ι南向和西向的外窗有遮阳措施、遮阳系数Sw≤Q

(6)

C06

再生能源利用

太阳能利用

Ⅱ与建筑一体化

6

Ι用量大,集热器安放有序,但未做到与建筑一体化

(4)

利用地热能、风能等新型能源

(6)

围护结构(35)(注1)

C07

外窗和阳台门(不封闭阳台或不采暖阳台)的气密性

Ⅱ5级

5

C07

Ⅱ4级

(3)

C08

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外墙的平均传热系统

Ⅲ K≤0.70Q或符合65%节能目标

10

Ⅱ K≤0.85Q

(8)

☆Ι K≤Q

(7)

C09

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的传热系数

Ⅲ K≤0.90Q

10

Ⅱ K≤0.95Q

(8)

☆ΙK≤Q

(7)

C10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

Ⅲ K≤0.85Q或符合65%节能目标

10

Ⅱ K≤0.90Q

(8)

☆ΙK≤Q

(7)

综合节能要求(70)(注2)

C11

北方耗热量指标

ⅢqH≤0.80Q或符合65%节能标准

70

ⅡqH≤0.90Q

(57)

☆ΙqH≤Q

(49)

中、南部耗热量指标

Ⅲ Eh+Ec≤0.80Q

70

Ⅱ Eh+Ec≤0.90Q

(57)

☆ΙEh+Ec≤Q

(49)

采暖空调系统(20)

C12

采用用能分摊技术与装置

5

C13

集中采暖空调水系统采取有效的水力平衡措施

2

C14

预留安装空调的位置合理,使空调房间在选定的送、回风方式下,形成合适的气流组织

Ⅲ气流分布满足室内舒适的要求

4

Ⅱ生活或工作区3/4以上有气流通过

(3)

Ι生活或工作区3/4以下1/2以上有气流通

(2)

C15

空调器种类

Ⅲ达到国家空调器能效等级标准中2级

4

Ⅱ达到国家空调器能效等级标准中3级

(3)

Ι达到国家空调器能效等级标准中4级

(2)

C16

室温控制情况

房间室温可调节

3

C17

室外机的位置

Ⅱ满足通风要求,且不易受到阳光直射

2

Ι满足通风要求

(1)

照明系统(10)

C18

照明方式合理

3

C19

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光源、灯具用附件)

2

C20

设置节能控制型开关

3

C21

照明功率密度(LPD)满足标准要求

2

节水(40)

中水利用(12)

C22

建筑面积5万㎡以上的居住小区,配置了中水设施,或回水利用设施,或与城市中水系统连接,或符合当地规定要求;建筑面积5万㎡以下或中水来源水量或中水回用水量过(小于50m³/d)的居住小区,设计安装中水管道系统等中水设施

12

雨水利用(6)

C23

采用雨水回渗措施

3

C24

采用雨水回收措施

3

节水器具及管材(12)

C25

使用≤16L便器系统

3

C26

便器水箱配备两档选择

3

C27

使用节水型水龙头

3

C28

给水管道及部件采用不易漏损的材料

3

公共场所节水措施(6)

C29

公用设施中的洗面器、洗手盆、淋浴器和小便器等采用延时自闭,感应自闭式水嘴或阀门等节水型器具

3

C30

绿地、树木、花卉使用滴灌、微喷等节水灌溉方式,不采用大水浸灌方式

3

景观用水(4)

C31

不用自来水为景观用水的补充水

4

节地(40)

地下停车比例(8)

C32

地下或半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

Ⅲ≥80%

8

Ⅱ≥70%

(7)

Ι≥60%

(6)

容积率(5)

C33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容积率符合规划条件

5

建筑设计(7)

C34

住宅单元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高层≥72%,多层≥78%

5

C35

户均面宽值不大于户均面积值的1/10

2

新型墙体材料(8)

C36

采用取代黏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

8

节地措施(5)

C37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而明显减少占地面积的公共设施

5

地下公建(5)

C38

部分公建(服务、健身娱乐、环卫等)利用地下空间

5

土地利用(2)

C39

利用荒地、坡地及不适宜耕种的土地

2

节材(20)

可再生材料利用(30)

C40

利用再生材料

3

建筑设计施工新技术(10)

C41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效钢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新型模板与脚手架应用、地基基础技术、钢结构技术和企业的计算机应用与管理技术

Ⅲ采用其中5~6项技术

10

Ⅱ采用其中3~4项技术

(8)

Ι采用其中1~2项技术

(6)

节材新措施(2)

C42

采用节约材料的新工艺、新技术

2

建材回收率(5)

C43

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玻璃、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木材等回收建材

Ⅲ使用三成回收建材

5

Ⅱ使用二成回收建筑

(4)

Ι使用一成回收建筑

(3)

注:1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外窗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建设节能设计标准中规定值,分值按Ι档7分取值。

2当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要求都满足时,不必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评判,反之,就必须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评判,两者分值相同,仅取其中之一。

附录D 住宅安全性能评定指标

表D.0.1 住宅安全性能评定指标(200分)

评定项目及分值

分项及分值

子项序号

定性定量指标

分值

结构安全(70)

工程质量(15)

D01

☆结构工程(含地基基础)设计施工程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且符合备案要求

15

地基基础(10)

D02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符合要求,地基基础满足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不影响上部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满足规范要求

10

荷载等级(20)

D03

Ⅱ楼面和屋面活荷载标准值高出规范限值且高出幅度≥25%;并满足下列二项之一:  

(1)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更长的基本风压,或对住宅建筑群在风洞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2)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更长的最大雪压,或考虑本地区冬季积雪情况的不稳定性,适当提高雪荷载值按本地区基本雪压增大20%采用

20

Ι楼面和屋面活荷载标准值符合规范要求;基本风压、雪压按重现期50年采用,并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

(16)

抗震设防(15)

D04

Ⅱ抗震构造措施高于抗震规范相应要求,或采取抗震性能更好的的结构体系,类型及技术

15

☆Ι抗震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12)

外观质量(10)

D05

构件外观无质量缺陷及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尺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10

建筑防火(50)

耐火等级(15)

D06

Ⅱ高层住宅不低于一级,多层住宅不低于二级,低层住宅不低于二级

15

Ι高层住宅不代于二级,多层住宅不低于三级,低层住宅不低于四级

(12)

灭火与报警系统(15)(注)

D07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防火间距、消防交通道路及扑救面质量符合国家规行规范的规定

5

D08

消防卷盘水柱股数

Ⅱ设置2根消防竖管,保证2支水枪能同时到达室内楼地面任何部位

4

Ι设置1根消防防竖管,或设置消防卷盘,其间距保证有1支水枪能达到室内楼地面任何部位

(3)

D09

消火栓箱标识

Ⅱ消火栓箱有发光标识,且不被遮挡

2

Ι消火栓箱有明显标识,且不被遮挡

(1)

D10

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Ⅱ超出消防规范的要求,高层住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多层住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4

Ι高层住宅按规范要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3)

防火门(窗)(5)

D11

防火门(窗)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4

D12

防火门具有自闭式或顺序关闭功能

1

疏散设施(15)(注)

D13

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安全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和门的净宽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2

D14

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高层住宅按规范规定设置有消防电梯,并在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设置应急照明

5

D15

疏散楼梯设施

Ⅱ公共楼梯梯段净宽:高层住宅设防烟楼梯间≥1.3m;低层与多层≥1.2m

3

Ι公共楼梯梯段净宽:高层住宅设封闭楼梯间≥1.2m;不设封闭楼梯≥1.3m;低层与多层≥1.1m

(2)

D16

疏散楼梯及走道标识

Ⅱ设置火灾应急照明,且有灯光疏散标识

2

Ι设置火灾应急照明,且有蓄光疏散标识

(1)

D17

自救设施

Ⅱ高层住宅每层配有3套以上缓降器或软梯;多层住宅配有缓降器或软梯

3

Ι高层住宅每层配有2套缓降器或软梯

(2)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35)

燃气设备(12)

D18

燃气器具为国家认证的产品,并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

D19

燃气管道的安装位置及燃气设备安装场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设有排风装置

2

D20

燃气灶具有熄火保护自动关闭阀门装置

2

D21

安装燃气设备的房间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

2

D22

燃气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合格

2

D23

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卫生间采取结构措施,防止燃气爆炸引发的倒塌事故

2

电气设备(23)

D24

电气设备及主要材料为通过国家认证的产品,并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

D25

配电系统有完好的保护措施,包括短路、过负荷、接地故障、防漏电、防雷电波入侵、防误操作措施等

2

D26

配电设备选型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合

2

D27

防雷措施正确,防雷装置完善

2

D28

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正确,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正确完好,接地装置完整可靠,等电位和局部等电位连接良好

2

D29

导线材料采用铜质,支线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²,空调、厨房分支回路不小于4 mm²

3

D30

导线穿管

Ⅱ配电导线保护管全部采用钢管,满足防火要求

3

Ι配电导线保护管采用聚乙烯塑料管(材质符合国家规行标准规定,但吊顶内严禁使用),满足防火要求

(2)

D31

电气施工质量按有关规范验收合格

3

D32

电梯安装调试良好,经过安全部门检验合格

4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20)

防盗措施(6)

D33

防盗户门

Ⅱ具有防火、防撬、保温、隔声功能,并具有良好的装饰性

4

Ι具有防火、防撬、保温功能

(3)

D34

在有被盗隐患部位设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对直通地下车库的电梯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

防滑防跌措施(2)

D35

厨房、卫生间以及起居室、卧室、书房等地面和通道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2

防坠落措施(12)

D36

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栏板)和上人屋面女儿墙(栏杆),其从可踏面起算的净高度≥1.10m(低层与多层住宅≥1.05m);栏杆垂直杆件间距≤0.11m,非垂直杆件栏杆有防儿童攀爬措施

3

D37

窗外无阳台或露台的外窗,当从可踏面起算的窗台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0.9m时有防护措施,放置花盆处采取防坠落措施

3

D38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0.11m;从踏步中心算起的扶手高主度≥0.9m;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0.5m时,其扶手高度≥1.05m;非垂直杆件栏杆设防攀爬措施

3

D39

室内外抹灰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物牢靠,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

室内污染物控制(25)

墙体材料(4)

D40

☆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

室内装修材料(6)

D41

☆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含量、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含量、内墙涂料有害质含量、胶粘剂有害物质含量、壁纸有害物质含量、室内用花岗石及其他天然或人造石材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

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15)

D42

☆室内氡浓度、室内游离甲醛浓度、室内苯浓度、室内氨浓度和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不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5

注:在灭火与报警系统、疏散设施分项中,对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分别无子项D08~D09、D16要求,可直接得分。

附录E 住宅耐久性能评定指标

表E.0.1 住宅耐久性评定指标(100分)

评定项目及分值

分项及分值

子项序号

定性定量指标

分值

结构工程(20)

勘察报告(5)

E01

Ⅱ该住宅的勘察点数量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

Ι该栋住宅的勘察点数量与相邻建筑可借鉴勘察点总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E02

确定了地基土与土中水的侵蚀种类与等级,提出相应的处理建筑

2

结构设计(10)

E03

Ⅱ结构的耐久性措施比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更高

5

☆Ι结构的耐久性措施符合设计使用年限30年的要求

(3)

E04

Ⅱ结构设计(含基础)措施(包括材料选择、材料性能等级、构造做法、防护措施)普遍高于有关规范要求

5

Ι结构设计(启基础)措施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3)

结构工程质量(3)

E05

Ⅱ全部主控项目均进行过实体抽样检测,检测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

3

Ι部分主控项目进行过实体抽样检测,检测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

(2)

外观质量(2)

E06

Ⅱ现场检查围护构件无裂缝及其他可见质量缺陷

2

Ι现场检查围护构件个别存在可见质量缺陷

(1)

装修工程(15)

装修设计(5)

E07

Ⅲ外墙装修(含外墙外保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且提出全部装修材料的耐用指标

5

Ⅱ外墙装修(含外墙外保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且提出部分装修材料的耐用指标

(3)

Ι外墙装修(含外墙外保温)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且提出部分装修材料的耐用指标

(1)

装修材料(4)

E08

Ⅱ设计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4

Ι设计提出的部分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2)

装修工程质量(3)

E09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3

外观质量(3)

E10

现场检查,装修无真皮、空鼓、裂缝、变色、过大变形和脱落等现象

3

防水工程与防潮措施(20)

防水设计(4)

E11

Ⅱ设计使用年限,层面与卫生间不低于25年,地下室不低于50年

3

☆Ι设计使用年限,屋面与卫生间不低于15年,地下室不低于50年

(2)

E12

设计提出防水材料的耐用指标

1

防水材料

E13

全部防水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2

E14

Ⅱ设计要求的全部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符合相应要求

2

Ι设计要求的主要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符合相应要求

(1)

防潮与防渗漏措施(5)

E15

外墙采取了防渗漏措施

2

E16

首层墙体与首层地面采取了防潮措施

3

防水工程质量(4)

E17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构为合格

2

E18

全部防水工程(不含地下防水)经过蓄水或淋水检验,无渗漏现象

2

外观质量(3)

E19

现场检查,防水工程排水口部位排水顺畅,无渗漏痕迹,首层墙面与地面不潮湿

3

管线工程(15)

管线工程设计(7)

E20

Ⅲ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3

Ⅱ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2)

Ι管线工程的最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

(1)

E21

Ⅱ设计提出全部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

3

Ι设计提出部分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

(2)

E22

上水管内壁为铜质等无污染、使用年限长的材料

1

管线材料(4)

E23

管线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2

E24

Ⅱ设计要求的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2

Ι设计要求的部分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1)

管线工程质量(2)

E25

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了管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2

外观质量(2)

E26

现场检查、全部管线材料防护层无气泡、起皮等,管线无损伤;上水放水检查无锈色

2

设备(15)

设计或选型(4)

E27

Ⅲ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且提出设备与使用年限相符的耐用指标要求

4

Ⅱ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且提出设备与使用年限相符的耐用指标要求

(3)

Ι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年且提出设备的耐用指标要求

(2)

设备质量(5)

E28

全部设备均为合格产品

2

E29

Ⅱ设计或选型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构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3

Ι设计或选型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构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2)

设备安装质量(3)

E30

设备安装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3

运转情况(3)

E31

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正常

3

门窗(15)

设计或选型(5)

E32

Ⅲ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

3

Ⅱ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2)

Ι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1)

E33

Ⅱ提出与设计使用年限相一致的全部耐用指标

2

Ι提出部分门窗的耐用指标

2

门窗质量(4)

E34

门窗均为合格产品

2

E35

Ⅱ设计或选型提出的全部耐用指标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果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2

Ι设计或造型提出的部分耐用指标进行了检验(型式检验结果有效),结论为符合要求

(1)

门窗(15)

门窗安装质量(3)

E36

按有关规范进行了门窗安装质量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3

外观质量(3)

E37

现场检查,门窗无翘曲、面层无损伤、颜色一致、关闭严密、金属件无锈蚀,开启顺畅

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 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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