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主柱配筋台阶式刚性基础铁塔施工组织设计.doc

采用主柱配筋台阶式刚性基础铁塔施工组织设计.doc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资源编号:
资源类型:doc
资源大小:0.4 M
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ID:81953
免费资源

资源下载简介

采用主柱配筋台阶式刚性基础铁塔施工组织设计.doc简介:

主柱配筋台阶式刚性基础铁塔施工组织设计是一种针对高耸结构,如铁塔,采用的施工方法。这种设计的主要特点是将基础分为多个台阶,每个台阶都包含主柱的钢筋结构,形成一个整体稳定的结构。

1. 项目概述:首先,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铁塔的高度、用途、地理位置、设计要求等。同时,明确施工目标、工期和预算。

2. 施工准备:详细列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图纸审查、人员培训、设备准备、材料采购等,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施工流程:主要描述台阶式基础的施工过程,包括基础开挖、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主柱安装、支架搭设等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详细说明施工方法、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4. 施工组织: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施工顺序、施工进度、资源配置等。通过合理的组织,保证工程的高效和有序。

5. 质量和安全控制:强调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

6. 施工进度及监控: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备相应的监控手段,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7. 环保和文明施工:强调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 风险分析与应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总的来说,这种施工组织设计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管理,保证铁塔的刚性台阶式基础施工的高效、安全和质量,以满足设计要求。

采用主柱配筋台阶式刚性基础铁塔施工组织设计.doc部分内容预览:

6.1.1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

6.1.2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些列手册10--装配工培训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9月)6.1.3 《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6.1.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6.1.5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科【2009】211号)

6.3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6.3.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施工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⑶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⑷提出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施工项目部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⑸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⑹负责对施工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⑺主持施工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⑻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⑼负责对分包单位(成建制施工队)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⑽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3.2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⑴负责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⑵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⑶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亲自进行交底。

⑷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施工队(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⑸组织编制施工项目部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⑹负责组织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⑺负责对分包单位(成建制施工队)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⑻参加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⑼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6.3.3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⑴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⑵参加施工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⑸对施工项目部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⑹负责施工项目部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⑺负责施工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⑻督促并协助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⑼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⑽参加施工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⑾负责对分包单位(成建制施工队)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⑿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6.4.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工程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对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进行学习和考试。施工期间,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施工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及施工队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检查、了解本标段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近期的安全工作。同时将会议情况向公司生产经理汇报。

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工地级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活动有内容、有要求,问题有反映、有解决办法,记录详实。

(6)安全技术措施编审、交底制度

各分部工程施工说明书以及跨越高等级公路、河流及高压电力线不停电跨越等有关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报批后进行交底后执行。

任何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工作票的内容填写必须与危险点控制相结合,填写、签发、宣读必须规范。

(8)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要按岗位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安全帽、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强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危险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须尽职尽责。

(10)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报告。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主持调查、处理。重伤及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分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

(11)成建制施工队伍及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所用成建制施工队伍必须经公司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并签定劳务合同后方可使用,同时项目部加强对这些队伍的安全教育、管理和考核。工程中使用的零散临时工必须进行体检、安全教育后方可使用,工作中安全管理按员工对待。

6.4.2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重在成建制施工队伍管理。公司将对其施工能力和安全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并通过项目部加强对该队伍的安全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对待公司员工的标准要求并执行。

6.4.3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措施

6.4.3.1基础施工

(1) 人工开挖基坑时应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土石,以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2) 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3) 灌注桩基础人工成孔施工前应进行土质鉴定,挖掘时坑上应设监护人,在扩孔范围内的地面上严禁堆积土方。成型后,应及时浇灌混凝土,否则应采取防止土体坍落的措施。

(4) 挖掘泥水坑、流沙坑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变形或断裂现象。

(5) 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是否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6) 用手推车运送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应设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7) 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或在易坍落的地边走动。

6.4.3.2 内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塔

(1) 抱杆的四条拉线应牢固连接在铁塔主材接点处,拉线松紧程度要一致,使抱杆尽量保持垂直,起吊时抱杆最大倾斜角不宜大于5度。

(2) 抱杆底座的承托钢丝绳在铁塔的主材连接处,承托钢丝绳应在拉线的上面压住拉线,以免拉线上滑移动。

(3) 为保证抱杆的稳定,抱杆的悬浮高度可取抱杆总长度的三分之一,抱杆长度宜为最高起吊段高度的1.5~1.7倍。

(4) 转向滑车和腰滑车的倾斜方向应与受力方向一致,避免钢丝绳脱出轮槽。

(5) 牵引设备的安装位置,一般距塔中心1.5倍塔高,使操作者便于观察起吊过程。

(6) 塔上每一根主材设置一名安装人员,安装人员应处于便于组装而且避免与吊件和起吊绳相碰的位置,吊件到位后立即组装并连接牢固,不得将起吊构件悬浮在已组装的构件上,以防误登摔伤。

(7) 用调整大绳控制吊件,使其与塔身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吊件与塔身相撞引起构件变形。

6.4.3.3 外拉线悬浮抱杆分解组塔

(1) 抱杆规格应通过受力计算确定。

(2) 抱杆与主材绑扎点不应少于两处,抱杆倾斜角不宜大于15度。

(3) 为防止塔材变形、弯曲,单片起吊时,应采取补强措施。

(5) 调整大绳控制起吊塔段,在起吊过程中控制塔段不碰塔身。

6.4.3.4 停电作业

(1) 申请停电作业的手续应在施工之前,由施工项目部编制相应的停电施工方案,经公司职能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批后,向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应包括停电理由、停电设备、停电时间和范围以及停电联系人。

(2) 完成设备停电许可手续后,负责接地人与监护人在停电线路施工地段的两端,要先进行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后,负责接地人应在施工地段的两端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接地时程序相反。

(3) 在施工中遇到雷雨、或其他意外情况,危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时DB63/T 1723-2018标准下载,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4) 白天工作间断或者过夜时,施工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应保留,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的线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 完工后,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地段的情况,以及在杆塔上、导线上、及瓷瓶上是否有施工遗留的工器具和材料,并告知全部施工人员“现场工作已终结,即将恢复送电”,然后报告停电工作许可人。

(6) 施工结束后,并已报告设备负责人同意送电后,立即认为该线路已带电,任何人不得再登杆进行作业。

6.4.3.5 带电跨越施工

(1) 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上级批准并征得运行单位同意,按规定履行手续。

(3) 被跨越的带电线路在施工期间,其自动重合闸装置必须退出运行,发生故障时严禁强行送电,并及时通报运行单位。

(4) 临近带电体施工时JC∕T 1070-2008 自粘聚合物沥青泛水带,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绝缘绳,作业全过程设专人监护。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