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地块)2022.10.29已修改,专家意见修改版.docx

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地块)2022.10.29已修改,专家意见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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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地块)2022.10.29已修改,专家意见修改版.docx简介:

"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地块)2022.10.29修改版简介":

这份施工方案是对2022年10月29日在大型地块进行的群塔(可能是多栋建筑或多个施工设施)防碰撞安全的详细规划。在之前的版本基础上,经过专家的深入评审和提出的专业意见,我们对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优化。主要的修改可能包括:

1. 针对性的风险评估:专家可能对潜在的碰撞风险点进行了重新评估,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群塔施工中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 技术改进:根据专家建议,可能更新了施工设备的操作规程、塔吊的布局方案或采用了先进的防碰撞技术系统,以减少碰撞的可能性。

3. 法规符合性:专家可能强调了方案需符合最新的建筑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

4. 应急预案:针对专家指出的可能存在的突发情况,方案中可能增加了更为完善的应急预案。

5. 培训与沟通:专家可能建议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沟通机制,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对防碰撞措施有清晰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通过这次修改,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和实用性得到了提升,旨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群塔防碰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大地块)2022.10.29已修改,专家意见修改版.docx部分内容预览: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DB21/T 3297-2020 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实施指南.pdf,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配备相关人员,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4)塔机机长:按照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司机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5)塔机操作人员:应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操作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相关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掌握常有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掌握起重机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严格遵守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准确估计吊物的质量和重心,正确使用吊具、索具、各种规格的钢丝绳,并保证使用安全;

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或弃用;

对吊物进行必要地归类、清理和检查;

能掌握各种指挥信号,包括旗语、手势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空挂钩摘钩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本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附墙高度及自由高度不得超过塔吊说明书要求。

(7)本工程设备安装由武汉钜恒建筑机械有限有限公司负责现场各塔机的安装与拆卸工作。

在群塔施工现场,塔吊顶升必须考虑到群塔的协调。顶升的要求首先来自于低塔位工作区,但由于塔吊高差的限制,顶升应从高塔位开始。为便于各塔顺利附着,要提前做好附着点设计及附着连杆件的加工,在结构剪力墙预先做好留孔处理;在底气温施工季节,为避免高位塔应附着点强度不够而影响附着,应预先对附着区采取特殊措施(必要时在剪力墙上家钢夹板扩大受力面),确保按期附着,保证各相关塔吊相继提升。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3)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建立对各塔机顶升加节统一审批验收制度,确保相邻塔机之间从初装开始,始终有足够的安装高度。

(2)塔吊顶升工作由项目监理总负责。

(3)塔吊附墙部位,应对附着点结构进行验算,不满足强度要求时作加强处理。

(4)塔机附着完毕顶升时,由总监审批,同时告知其它各塔机,并根据各塔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安排,如果其它塔机的大臂的运行轨迹有影响,将本塔吊的标准节顶升二次进行,先顶升本道工序的一部分标准节后,等其它塔吊下次附着顶升后,再顶升本工序所剩余的标准节,以便错开大臂。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报总监协调,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共同确认附着位置及加节高度后,填写附着升节报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安装作业。

(5)安装单位应向该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实时告知。

(6)顶升加节作业,应由原安装单位的装拆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更换安装单位。

(7)顶升加节前,由安装单位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并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实施顶升加节作业。

(8)顶升加节完毕后,应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塔吊安拆企业及起重设备租赁分包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

2.总承包单位组织业主、监理和分包等参建单位对汽车吊及各塔吊工况进行联合验收。

3.各参建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报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4.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塔吊群塔作业。

1、隐蔽工程(钎探、钢筋验收)资料齐全;采取不低于C35砼,塔吊安装前,砼强度达到C35砼强度的90%以上。

2、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3、绳、轮、钩系统。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充分、正常工作、电压380±5%;炭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良好;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每台塔吊电源设置专用回路,从总配电箱单独引进,不得接照明和其他动力用电。

6、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活、可靠;卷筒保险灵活可靠。

7、试运行要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准确、平稳,无异常声音,液压系统无渗漏,操纵和控制系统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变形和开焊,制动器可靠;调整安全装置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测。

8、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吊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相邻交叉塔吊高差不低于2米,检验审核审查群塔作业方案。

9、小车变幅的塔机应设置小车行程限位开关。

10、塔吊基础施工完毕后,由塔吊专业公司会同项目安全、技术部门和分包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塔吊基础;塔吊安装完成后,由塔吊专业公司、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及时报请当地验收部门验收,并经总包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和分包使用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后,将各塔吊顶升至初始安装高度,悬挂安全责任牌,方可交付项目使用。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预案适用于塔吊的安装、附着顶升、拆卸过程中发生吊物坠落、触电等事故的救援处理;大风等到自然灾害的处理措施;施工安全事故和火灾等事故的救援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塔吊安装单位事故应急小组

(1)、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报警中心:110。

在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生机械、人员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时,防止和杜绝出现次生事故的发生,以最快的速度、最合理的方法使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小。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该立即上报。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应急小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比较严重,单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DB34∕T 3469-2019 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再采取急救措施。

(5)、事故现场如果存在触电可能或其他危险物品,应先截断电源和可燃性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其应急措施

塔吊安拆作业活动危险辨识与危险评价表

说明:危险性分数在70分以下的因素被认为是低风险性的,一般说来可以被人们所接受,定为4、5级。危险性分数为70以上,定为1、2、3级,是不可容许的风险。

分值在320以上定为1级,是极其危险,应停止工作;

分值在160~320之间定为2级《住宅厨房建筑装修一体化技术规程 T/CECS 464-2017》,是高度危险,应立即整改;

分值在70~160之间定为3级,是显著的危险,需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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