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46-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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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146-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T13-146-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是一部专门针对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检测的技术标准。这个标准的全称可能包括具体的地基检测方法、规程、设备要求、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地基工程的稳定性,预防因地基问题引发的建筑物安全问题。

"DBJ"是"地市级标准"的简称,通常由地方标准化机构制定,适用于特定区域内的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T13-146-2021"是标准的编号,表示这是一部在2021年发布的第146号标准。

"附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包括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何操作,以及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它旨在帮助相关专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的来说,这部标准为建筑与市政工程的地基检测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DBJ/T13-146-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4.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应符合下

且所取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试验荷载的一半。有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 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但原地基为高压缩性土层时相对变形值的最大值不应大 于0.015。对变形控制严格的工程可按设计要求的沉降允许值作为相对变形值

6.4.3按相对变形值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盘县至兴义铁路勘察监理招标文件注:1so为与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承压板的沉降量:

0为与承载力特值对应的承压板的沉降量

3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当桩身强度大于2.0MPa且桩身质量均匀时可取高值

5.4.4单位工程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时,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 当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5.4.5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并应评价复合地 基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4.6检测报告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5.6条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承压板形状及尺寸,试验点的平面位置、对应的地质柱状图及标高; 2荷载分级方式; 3本标准第5.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4承载力特征值判定依据; 5每个试验点的承载力检测值。

6.1.1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适用于确定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树根桩、强夯置换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竖 向承载力。 6.1.2工程验收检测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为 设计提供依据的载荷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状态。

6.2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6.2.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2.6条规定。 6.2.2加载反力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2.7条规定。 6.2.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 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并应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6.2.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增强体,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 量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增强体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量仪表; 2沉降测定平面宜在试验增强体桩顶标高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增强 体上; 3基准桩应牢固设置,基准桩和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基准梁的一端 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4固定和支撑位移测量仪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太阳照射、振动及其他 外界因素的影响。 6.2.5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规定。 6.2.6试验增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6.2.6的 规定。对大直径或边宽增强体,当无法满足表6.2.6的要求,按本标准第4.2.11 条规定执行

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高

:D为增强体直径或边宽

6.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1.1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评价砂土、粉土、一般黏性土、残积、全风化和(砂) 土状强风化岩等天然地基及其采用换填、预压、压实、挤密、实、注浆加固等 方法处理的人工地基的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液化特性,鉴别其岩土性状。也 可用于砂桩和初凝状态的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灰土桩、夯实水泥桩等竖向增强 体的施工质量评价。 7.1.2经人工处理过的地基,在选用标准贯入试验进行检测前,应先判断其适用 性,其试验方法、要求与天然地基相同

7.2.1标准贯入试验的设备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标准贯入试验设备规格

注:穿心锤导向杆应平直,保持润滑,相对弯曲小于1/1000。

7.2.2标准贯人试验所用穿心锤质量 向杆和钻杆相对弯曲度应定期标定,使 用前应对管靴刃口的完好性、钻杆相对弯曲度、穿心锤导向杆相对弯曲度及表面 的润滑程度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与机具完好

7.3.1标准贯入试验应在平整的场地上进行,测试点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3.3节 的规定,平面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天然地基、非碎石土换填垫层地基、压实地基、夯实地基、注浆加固地 基可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测试点应根据工程地质分区或加固处理分区均匀布置,

应具有代表性; 2复合地基测试点应布置在桩间土,测试点的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 形的中心;竖向增强体处可布设测试点;有检测加固土体的强度变化等特殊要求 时,可布置在离桩边不同距离处; 3当评价地基处理效果和消除液化的处理效果时,处理前、后的测试点应 布置在同一位置。 7.3.2标准贯入试验的测试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地基的测试深度应达到主要受力层深度以下; 2人工地基的测试深度应达到加固深度以下0.5m; 3复合地基的桩间土及增强体测试深度应超过竖向增强体底部0.5m; 4用于评价液化处理效果时,测试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7.3.3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在泥浆 护壁不能保持孔壁稳定时,宜下套管保护孔壁,试验深度须在套管口75cm以下 7.3.4试验钻孔至需进行试验的土层标高以上15cm处,应清除孔底残土后换用 标准贯入器,并应量得深度尺寸再进行试验。当对人工地基进行测试时,试验标 高应为基础设计基底标高。 7.3.5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应采取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阻 力,避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完动,保持贯人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 的措施。 7.3.6先将贯入器垂直打入试验土层中15cm不计击数;继续贯入,记录每贯入 10cm的锤击数,累计30cm的锤击数即为标准贯入击数N。锤击速率应小于30 击/mi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cm时,应终止试验,记录 50击的实际贯人深度,按式(7.3.7)换算成相当于贯入30cm的标准人试验实

应具有代表性; 2复合地基测试点应布置在桩间土,测试点的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 形的中心;竖向增强体处可布设测试点;有检测加固土体的强度变化等特殊要求 时,可布置在离桩边不同距离处; 3当评价地基处理效果和消除液化的处理效果时,处理前、后的测试点应 布置在同一位置。

7.3.6先将贯入器垂直打入试验土层中15cm不计击数;继续贯入,记录每贯入 10cm的锤击数,累计30cm的锤击数即为标准贯入击数N。锤击速率应小于30 击/mi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cm时,应终止试验,记录 50击的实际贯入深度,按式(7.3.7)换算成相当于贯入30cm的标准贯入试验实 测锤击数:

式中:4S一50击时的贯入度(cm) 7.3.7贯入器拨出后,应对贯入器中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记录。必要时留取 土样进行试验。 7.3.8标准贯入试验点间距应视工程特点、地层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设计有要 求的应予满足,宜为1.0m。同一检测孔的标准贯入试验点间距宜相等。

7.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4.1标准贯人试验成果可直接标在工程地质剖面图上,也可绘制单扎标准贯入 击数与深度关系曲线或直方图。 7.4.2对于人工地基,标准贯入试验结果应提供每个检测孔的标准贯入试验修正 锤击数N(或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N)及土层分类与深度的关系曲线或表 格。 7.4.3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值,可对砂土、粉土、黏性土的物理状态,土的 强度、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砂土和粉土的液化,成桩的可能性等做出评价 应用N值时是否修正和如何修正,应根据建立统计关系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7.4.4当须作杆长修正时,锤击数可按式(7.4.4)进行钻杆长度修正。

式中:N"一标准贯入试验修正锤击数: N——标准贯入试验实测锤击数;

表7.4.4标准贯入试验触探杆长度修正系数

处理前的相关数据评价地基处理有效深度; 3消除液化的地基处理效果CNAS-TRL-016标准下载,宜根据处理前后的测试数据进行对比评价, 平价方法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7.4.11标准贯入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孔(点)的检测结果和单位工程的主要土 层的评价结果。 7.4.12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标准第3.5.6条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标准贯入锤击数及土层分类与深度关系曲线; 2每个检测孔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代表值; 3同一土层或同一深度范围的标准贯入锤击数标准值; 4岩土性状分析或地基处理效果评价; 5对地基(土)检测时,提供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需要时可提供土 层的变形参数和强度指标的参考值

8.1.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类型可分为轻型、重型和超重型三种。应根据地质条 件合理选择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类型。 8.1.2轻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粉砂、细砂地基及其人工地 基的地基土性状和地基处理的施工效果,判定地基承载力。也可适用于检查水泥 搅拌桩成桩3d内的上部桩身均匀性。 8.1.3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黏性土、粉土、砂土、中密以下的碎石土及 其人工地基以及极软岩的地基土岩土性状和地基处理的施工效果,判定地基承载 力;也可用于检验砂石桩和初凝状态的水泥搅拌桩、旋喷桩、灰土桩、夯实水泥 土桩、注浆加固地基的成桩质量、处理效果以及评价强夯置换效果及置换墩着底 情况。 8.1.4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密实碎石土、极软岩和软岩的地基土岩土 性状和判定地基承载力;也可用于评价强夯置换效果及置换墩着底情况。 8.1.5天然地基验槽前应在基坑或基槽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检验数据作为 验槽依据。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承压水头可能高于基坑底面标高,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 2基础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基底以下厚度大于1.0m时;

8.2.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设备规格应符合表8.2.1的规

8.2.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设备规格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厦门某军干楼别墅装修图表8.2.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设备规格

8.2.2重型及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的落锤应采用自动脱钩装置, 8.2.3触探杆应顺直,每节触探杆相对弯曲宜小于0.5%,丝扣完好无裂纹。当 探头直径磨损大于2mm或锥尖高度磨损大于5mm时应及时更换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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