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TAGS 33—2022 航空配餐楼设施设备通用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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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211-2020标准下载T/CATAGS3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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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配餐楼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 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4.2.1应符合规划、坏保和消防等有关规定。 4.2.2航空配餐楼宜设置在机场区域内或附近,靠近飞行区临近停机位的安全卡口,便于配餐卡车快 速进行配餐服务。 4.2.3宜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应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4.2.4绿化率指标应满足当地建设用地规划要求,绿化类型应选用草坪并与配餐厂房保持适当距离,

宜按照图1设计航空配餐楼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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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阴影部分的功能间根据配餐需求选配

注:其中阴影部分的功能间根据配餐需求选配

4.3.2航空配餐楼工艺流程设计布局

为生范、玉家津筑消防规草进行合 计,并配置满足生产需求的各类生产设备,来满足航空配餐生产的要求。根据场地和产能规模的 以设计为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可以把员工餐厅及厨房、综合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设计,也可以 同一栋建筑物内。常见的航空配餐楼整体布局设计参考示意图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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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日配餐量与建筑面积

图2配餐楼整体布局参考示意图

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配餐量 可参照表1:

表1日配餐量与配餐楼面积建议配置表

航空配餐生产楼内部功能区域设置及面积需求

4.3.4.1航空配餐楼宜分为非食品加工场所和食品加工场所区域。 4.3.4.2食品加工场所宜包含:初加工区、热厨房区、冷厨房区、面包房、特色餐厨房、热摆盘区、 总摆盘区、员工厨房、研发厨房、制冰间等。 4.3.4.3非食品加工场所宜包含:收货区、检验室、消控室、库房、机供品配发、回收清洗区、餐具 清洗消毒储存区、布草清洗间、出港冷库、出港平台、茶水间、调度室、航机员室、各类机电用房、垃 圾房、员工更衣区、员工餐厅、试餐室、工程维修室、综合办公区等。 4.3.4.4配餐楼各功能区域在满足航空餐生产的同时,宜向多元化产品、多元化生产的方向发展,综 合考虑地面产品及其他附加增值产品(如预包装食品、简餐快餐食品、便利食品等)的生产区域和设施。 4.3.4.5航空配餐生产楼内部功能区域设置及面积需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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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建筑设计基本要求

4.5.2.1给水设置应符合现行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4.5.2.2 应设置专用的生活储热水器,为建筑区内提供不低于45℃的热水。 4.5.2.3 生产用水的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 4.5.2.4 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4.5.2.5纯净水应达到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要求 4.5.2.6中水为生产纯净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被合理运用。 4.5.2.7洗杯机的水应为纯水。 4.5.2.8厨房各区域用水可参考表2:

4.5.2.8厨房各区域用水可参考表2:

表2厨房区域用水参考表

4.5.2.9初加二 少两通防水 4.5.2.10同层排水宜采用暗沟敷设,暗沟宜在两次防水中敷设,即在一次防水做完闭水试验后进行暗 勾施工,采用砖砌,暗沟底部与两侧均需要铺设地砖。 4.5.2.11暗沟体内宜设置圆弧阴角,暗沟顶部宜采用水泥压力板密封,暗沟施工完成后不应渗漏、积 水,排水应通畅;厨房区域地面应设置回填层、找平层、二次防水层、防水保护层、面砖及粘贴层,地 砖铺贴应平坦防滑,易清洗,不应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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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沟排水均应设隔渣 装置。 5.2.13排水应遵循由高洁净区排至一般洁净区,逐级排水,见表3。

4.5.3.1航空配餐楼通风系统符合现行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 4.5.3.2配餐楼应根据各个区域不同的使用功能与环境要求,设置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 必要时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设施相结合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4.5.3.3通风设施应使空气流向避免交叉污染。 4.5.3.4各生产区域根据使用工况采用正负压设计,参考表4:

生油烟、热量区域 区 4.5.3.5进风道、排风道和烟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管道的排布、断面 等应有利于进风、排风、排烟通畅,避免产生阻滞、涡流、倒灌和串烟等现象,厨房排风设 3:

进风道、排风道和烟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管道的排布、断面形状、尺寸 于进风、排风、排烟通畅,避免产生阻滞、涡流、倒灌和串烟等现象,厨房排风设计可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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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排油烟(汽)风量参考表

表6加工区域换气次数参考表

表7各类管道风速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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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12厨房通风机应根据管路特性曲线和风机性能曲线进行选择,应考虑延程压力损失,设计工况 下通风机效率不应低于其最高效率的90%。 4.5.3.13厨房通风机应在厨房内设置远程控制。宜在排烟罩与通风机之间建立智能联动,便于运行管 理。 4.5.3.14厨房灶具排风管道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管道按防火分区设置, 用于排油烟管道的防火阀的熔断温度为150℃,防火阀熔断后关联锁风机。 4.5.3.15厨房排油烟风管宜采用不锈钢管,补新风管宜采用镀锌管,空调风管宜采用镀锌管。 4.5.3.16厨房区域排烟、新风、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频智能控制系统,实现按需排放,最大限度节约能 耗。 4.5.3.17应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加热、降温设施,以及用于监测温度的设施。 4.5.3.18各食品分装、装配、冷食制作间环境温度要求可参考表8,并应按GB31641《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航空食品卫生规范》严格控制操作时间。

DB14/T 2160-2020 公路配套房屋建筑供暖设计指南.pdf4.5.4冷库及制冷系统

表8各区域环境温度参考表

4.5.4.1应满足温度、生产工艺流程、存储容量、管理等综合要求。 4.5.4.2配餐楼冷库应分为存储型冷库和过渡型冷库,过渡型冷库根据工艺流程宜设为双通道式。 4.5.4.3冷库墙体、门及顶棚隔热层技术指标应符合JB/T6527《组合冷库用隔热夹心板》标准规定 的技术指标要求。 4.5.4.4冷库隔热材料应具有阻燃性,防火性能符合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认 证等级。 4.5.4.5库板表面材料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在 正常生产条件下不应与食品、清洁剂和消毒剂发生反应,并应保持完好无损。 4.5.4.6冷库的天地板与立板的连接采用隐藏式结构,库内外表面平整光滑,接口严密。冷库转角宜 米用圆角设计。 4.5.4.7冷库墙板与天花之间采用聚氯乙烯密封胶条,确保冷库的气密性,其防渗水性能使库板可以 用喷水器清洗。 4.5.4.8冷冻库应配置平衡窗并带有电加热装置。 4.5.4.9冷库的灯开关应嵌入式安装在门框上,防水等级达到IP67,所有的管线必须安装在门板框内, 不能外露 4.5.4.10冷库门宜采用平移门或单开门。 4.5.4.11 制冷主选用机型式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宜采用并联机组,选用环保型冷媒,技术指标 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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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12压缩冷凝机组应配有系统状态及故障自动诊断模块,并相应配有多点温度传感器,检测环境 温度、回气温度、排气管温度、压缩机电机温度,诊断模块用代码方式显示系统及机组的运行状态。 4.5.4.13制冷机组应具有完善保护功能,如排气压力过高保护、电源相序保护、电压平衡保护、电流 过载保护等;应具有故障显示及报警。 4.5.4.14控制系统应能自动控制压缩机的开停、供液电磁阀、冷凝风扇、蒸发器冷风机风扇、除霜以 及冷库库温度等。 4.5.4.15控制系统监视器应可查看冷库机组运行的每一个状态参数,如:动态显示冷库温度信息;停 机温度;运行状态;高压压力;低压压力;运行电流;融霜状态;排气温度;回气温度;冷凝温度;蒸 发温度;出液温度;出风温度;环境温度;过热温度等。 4.5.4.16制冷机组散热端宜采用全热回收系统,能将水温提升到40℃,宜配置热回收循环水箱

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pdf4. 5. 5 电气与照明

4.5.5.1配电设计应符合GB51 4.5.5.2配餐楼内宜预留双电源配电,或考虑柴油发电等应急供电系统。 4.5.5.3设备电源插座应采用工矿防爆插头插座,根据不同的区域预留电源高度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设置,悬挂式设备及不靠墙的用电设备电源线应由吊顶引下。 4.5.5.4三级负荷动力配电箱应由本区域配电间内引出。大型的三级配电箱可采用落地式安装,应安 装于干燥、易操作的场所,不宜安装在过道、生产加工间等人流大的场所。小型三级配电箱可采用嵌入 式安装方式。 4.5.5.5航空配餐楼内主要功能间房间的采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的规定。 4.5.5.6航空配餐楼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值以及显色指数应 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 4.5.5.7航空配餐生产场所照明设施应满足生产和食品质量监控的要求。加工场所工作面的照度宜不 低于400Lux,食品检查工作面的照度不得低于600Lux,其他区域照度不得低于200Lux。 4.5.5.8需冲水清洗的厨房加工区域选择的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4.5.5.9冻库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 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4.5.6配套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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