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20-201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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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20-201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pdf简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2014)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对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提出的一种技术规范。SL是"标准规范"的英文缩写,520-2014是标准编号,该标准制定于2014年。洪水影响评价是工程项目在选址、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对可能产生的洪水影响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的过程,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在洪水条件下安全运行,防止或减少洪水对人类生活、生产、环境等的不利影响。

SL 520-2014涵盖了洪水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包括洪水源分析、洪水量计算、洪水影响预测、防洪措施设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等内容。它详细规定了报告编制的格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为工程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提供了科学、合理、可行的指导。遵守这一导则,可以帮助确保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从而为工程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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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结构,给出了洪水影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及其报告编制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标 儿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活用于本标准:

4.1.1统筹兼顾。洪水影响评价以保障防洪安全为目标,建设项目应符合流域或区域防洪布局及调 度运用要求:并满足建设项目自身防洪安全需要。 4.1.2客观公正。洪水影响评价应综合评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造成的洪水影响,其评价 结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1.3科学合理。洪水影响评价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提出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 切实可行。 4.1.4公开透明,洪水影响评价应广泛听取相关单位、专家和权益人的意见

洪水影响评价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 报请审批(核准、备案)时,应附具有管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GB/T 37329-2019 电子围栏导体用铝合金线材概述;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区域防洪基本情况: 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 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 结论与建议; 附表与附图

5.1.1应说明建设项目的名称、申报(建设)单位。 5.1.2应简述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建设目的、总体建设规模、前期工作概况等。 5.1.3应说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及其资质,简述编制单位编制工作情况

5.1.1应说明建设项目的名称、申报(建设)单位。

洪水影响评价的依据主要有: 相关综合规划、水利专项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防洪预案等技术文件; 相关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设计等技术文件; 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等

5.3.1.应说明洪水影响评价涉及的区域,主要由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洪泛区、蓄滞洪区和洪水可 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确定。 5.3.2应说明洪水影响评价涉及的相关设施

5.4.2应简述洪水影响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

5.5.2应提出建设项目建设及运行的建议。

6.1.1应简述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和建设目的。 6.1.2应说明涉及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内建设项目的规模、等级与防洪标准等。 6.1.3应简述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与洪水影响直接相关项目 布置、结构形式,与区内防洪及其他水利工程的相互关系,占用洪泛区、蓄滞洪区情况等。

6.2.1应说明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及地质概况,包括地质构造、主要地层岩性以及地震基本烈度等。 6.2.2应说明涉及洪泛区,蓄滞洪区的工程主要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及相关场址工程地质条件及评 价结论,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处理建议

6.3建设项目施工方案

6.3.1应简述建设项目施工总体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 工期安排等。

7.1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

7.1.1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情况 7.1.2应详细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河流、湖泊和人工水道等情况。 7.1.3应简述与建设项目相关的防洪(排涝)工程标准及相应水文成果。 7.1.4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地洪涝灾害情况

7.2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关设施

7.2.1:应简述洪泛区、蓄滞洪区基本情况,包括洪泛区、蓄滞洪区位置、围堤长度、行(蓄)洪水 位、行(蓄)洪面积、有效蓄洪容积(含蓄洪水位与蓄洪面积、有效蓄洪容积的关系曲线)、进(退) 洪口门(闸)等。 7.2.2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现有堤防、护岸、水库、:涵闸、泵站、安全区、安全台、避水楼、转移 道路等防洪、排涝、灌溉工程及其他相关设施,应分别简述其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 能特点及运行要求等

应简述与建设项自有关的流域或区域的流域综合规划与水利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排涝)、

佛洪区建设与管 .3.2应简述前述规划的 方案和规划实施等情况 7.3.3应简述建设项 的防洪形势、防洪标准等变化情况。

7.4洪水调度与蓄滞洪区运用 7.4.1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在流域或区域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7.4.2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 人员转移安置方案等。 7.4.3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蓄滞洪区运用情况,分析现状情况、规划条件下蓄滞洪区的运用机遇。 8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8.1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计算 8.1.1在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的分析计算中,应包括其对水文。塑水、河势影响、冲刷与淤积、蓄 滞洪影响、灌溉(供水)与排涝及防洪工程等的影响。 8.1.2占用行洪断面的建设项目,应计算占用的行洪面积及阻水比并进行爽水分析计算。 8.1.3对河势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 行河势影响分析计算。可 「能影响河道冲淤变化的建设项耳,还应进行中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8.1.4蓄滞洪区内的建设项 自,应计算占用著带洪区的面积, 容积 并进行蓄滞洪影响分析计算。 8.1.5影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排涝、灌溉(供水)水(集)系的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布局: 分析计算各受影响规划区的排涝、灌溉面积和流量,以及各沟道、 蓄涝区,排水出口、承泄区以及排 水闸、挡潮闸、泵站等排游蓄涝能力 8.1.6可能影响现有防 应复核计算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 内,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工程的抗滑、渗透、地基稳定性等 8.1.7建设项目上、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已建涉水工程,宜一并进行分析计算。 8.1.8 破坏原有坡面水系汇集系统的建设项日,应进行小流域水文分析计算。 8.2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 8.2.1在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的分析计算中,应包括洪水对建设项目的淹没、冲刷与淤积等影响。 8.2.2洪水淹没影响应计算设计洪水或养滞洪区运用条件(设计番滞洪水位)下,建设项目的范没 范围、水深、历时和损失等。 8.2.3:洪水冲刷或淤积影响建设项目安全和正常运行的,应分析计算冲刷或淤积程度及形态。

7.4洪水调度与馨滞洪区运用

4.1应简述建设项自目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在流域或区域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2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洪泛区,蓄滞洪区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蓄滞洪区运用预 员转移安置方案等。 4.3应简述建设项目所在蓄滞洪区运用情况:分析现状情况、规划条件下蓄泄洪区的运用机遇

9.1法规规划适应性评价

::1应根据建设项 9.1.2、应评价建设项目对相关规划实施的影响

9.2河道行洪影响评价

行洪能力的影响。 2.2跨越或穿越蓄滞洪区的建设项目、应对蓄滞洪区内河流(渠系)非分洪运用期的行洪能

行评价。 9.2.3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及工期安排,评价建设项目施工对河道行洪的影

9.2.3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评价建设项目施工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9.3河势稳定影响评价

9.3.1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数学 分析成果,评价河道总体流态及影响区域局部流态变化,分汉河段各汉道分流比、分沙比变化,总体 河势和局部河势稳定性。 9.3.2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根据河道演变分析成果或类比分析作定性评价 9.3.3临时建筑物可能影响河势稳定的,应评价其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9.3.4跨越或穿越蓄满洪区河道的建设项目,应评价非分洪运用期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9.6其他设施影响评价

9.7防汛抢险与水上救生影响评价

9.7.1对跨越、占用防汛抢险道路或可能阻碍蓄滞洪区分洪后水上救生的建设项目,应评价对险情 巡查、实时抢险、水上敦生及其他防汛设施(如通信设施、汛期临时水尺等)的影响。 9.7.2应评价建设项目施工对防汛抢险和水上救生的影响。

9.8综合评价结论 9.8.1 应简要总结建设项目对防洪各方面的影响。 9.8.2应提出综合评价结论

10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

10.1建设项目防御洪涝标准与措施评价

10.1.1应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所采用的防洪标准、结构形式及工程布置,评价建设项目运行期和施工 期的设防标准是否满足GB50201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10.1.2若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防洪标准高于所在区域防洪标准,应评价自保措施是否满足防洪 要求。 10.1.3应评价建设项目所采用的防洪、排涝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0.2.1应根据淹没影响分析计算成果,评价设计洪水或蓄滞洪区运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损失程度。 10.2.2建设项目受风浪、冰塞水及洪水回水等影响较大时,应评价临时淹没影响。 10.2.3汛期施工的跨河、拦河、临河建设项目和蓄滞洪区内的建设项目,应评价洪水对建设项目施 工可能造成的影响。 10.2.4洪水淹没可能造成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扩散的,应评价其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可能性

水电施工图符号的含义(3页)10.3冲刷与淤积影响评

I1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

11.2.1对防洪及水利规划实施造成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建设规模、总体布置方案、有关设 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修改或优化调整措施。 11.2.2占用行洪断面或蓄滞洪容积的建设项目,应提出补偿措施。 (1.2.3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蓄滞洪区运用、防洪工程及其他设施、防汛抢险和水上敷生等造成 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提出加固整治、替代工程等消除或减轻影响的措施

11.3消除或减轻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的工程措

11.3.1不满足防洪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需采取的防洪工程措施。 11.3.2洪水可能引起严重冲刷危及建设项目安全的、应提出防冲刷处理措施。 11.3.3泥沙淤积影响建设项目安全或正常运行的,应提出防淤、清淤等工程措施。 11.3.4洪水淹没可能造成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扩散的CJJ 36-201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无水印,带书签),应提出危害防治的措施。

11.3.1不满足防洪要求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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