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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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是中国城市规划行业的一项技术标准,全称为《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这个标准制定于2017年,主要针对城市地下管线的探测工作,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的探测技术、方法、设备选择、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各个环节,旨在保障管线探测的准确性、可靠性,防止施工中对管线的破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它对管线探测的精度、深度、范围、记录方式以及报告编写等均有明确要求,是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重要技术指导。

总的来说,CJJ 61-2017是一份重要的行业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建设、运维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CJJ 61-20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6.1.1地下管线测量可分为已有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竣工测 量和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工作内容应包括控制测量和管线点测量 6.1.2地下管线测量应在收集、分析已有的控制点和地形图资 料的基础上进行。 6.1.3地下管线测量应实地测量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与高程,测

6.2.1地下管线控制测量应在城市等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布设图

6.2.1地下管线控制测量应在城市等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布设图 根控制点。城市等级控制点密度不足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 市测量规范》CJJ/T8和《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1 73的要求加密等级控制点。 6.2.2图根导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图根导线应布设成附合导线、团合导线或结点网,并应 符合本规程表6.2.2.的规定; 2当图根导线布设成结点网时,结点与高级点之间或结点 与结点之间的长度不应大于附合导线规定长度的0.7倍

GB∕T 23662-2009 混凝土道路伸缩缝用橡胶密封件6.2.2图根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仪器类型Ⅱ为测距仪的等级,其每千米测距中误差ma(mm)取值范围: 5md10

6.2.3因地形限制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不多于

6.2.3因地形限制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不多于四条边的支 导线,但总长不应超过本规程表6.2.2规定长度的1/2,且最大 边长不应超过本规程表6.2.2中规定平均边长的2倍。支导线边 长采用测距仪测距时,可单程观测一测回,水平角观测的首站应 联测两个已知方向,其他站应分别测左角、右角各一测回,其固 定角不符值与测站圆周角闭合差均不应超过土40"

6.2.4导线计算可采用简易平差法。

1应起闭手等级高程点,宜沿地下管线布设为附合路线、 闭合环或结点网,不应超过两次附合。 2对起闭于一个水准点的闭合环,应先行检测该点高程的 正确性。高级点间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线长度不应大于8km,结 点间路线长度不应大于6km,支线长度不应大于4km。 3使用精度不低于DS10级水准仪(i角应小于30")及普 通水准标尺单程观测,估读至厘米。水准路线闭合差不应超过 土10nmm或土40√Lmm(n为测站数,不应大于100;L为路 线长度,单位为km)。 4水准路线计算可采用简易平差法。 6.2.6高程控制采用图根三角高程测量时,可与图根导线测量 同时进行,仪器高和棱镜高应采用经检验的钢尺量取。图根三角 高程测量应符合本规程表6.2.6的规定

表6.2.6图根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2D为导线总长(km)

6.2.7采用GNSSRTK加密图根控制点应符合下列规

1利用GNSSRTK加密图根控制点时,有效的观测卫星 数不应少于5颗;卫星高度角不应小于15;PDOP值不应天于 6;并且持续显示固定解时,方可进行定位测量。 2GNSSRTK测量图根控制点可采用单基站RTK或网络 RTK的方式,应布设成不少于3个或不少于2对相互通视的点, 应采用三角支架方式架设天线进行作业,天线高应量测至毫米, 则前测后各量取一次,两次较差不应大于3mm,取平均值作头为 最终结果。GNSSRTK测量图根控制点边长长度不应小于 100m,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4000;困难地区相邻点间距 可缩短至2/3,边长较差不应大于20mm。 3单基站RTK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单基站RTK测量时,基准站宜选择在观测条件 好、距离测区近的地方,起算点应选用三级(含)以 上高等级控制点; 2)对于使用不同等级的控制点,其作业半径应满足起算 点等级四等及以上的不天于6km,起算点等级一 二、三级的不大于3km; 3)作业前应使用同等级(或以上)的不同控制点进行校 核,平面位置较差不应大于50mm; 4)每项工程不应少于3个均匀分布的已知点作为基准点: 5)应持续显示固定解后开始观测:每点均应独立初始化 两次,每组采集的数据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10s 测回间的时间间隔应超过60s,测回间的平面座标分 量较差不应超过20mm,垂直分量较差不应超过 30mm。取各测回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观测成果 4?网络RTK图根测量应符合第6.2.7条第3款第3~5项 的规定。 5GNSSRTK布设图根控制点应采用常规的方法进行边 长、角度或导线联测检核。RTK平面控制点检核应符合表

4网络RTK图根测量应符合第6.2.7条第3款第3~5项 的规定。 5GNSSRTK布设图根控制点应采用常规的方法进行边 长、角度或导线联测检核。RTK平面控制点检核应符合表

RTK平面控制点检核测量技术

1每点均应独立初始化三次,并应按本规程第6.2.7条执 行。采用GNSSRTK方法测定图根点高程首先应测出待测点的 CGCS2OOO大地座标系坐标,选择利用城市似大地水准面 的方法获取待测点正常高。 2无城市似大地水准面时,高程拟合法可作为GNSS RTK高程测量的补充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域地形起伏不天、较平坦地区可采用高程拟合法; 2)采用GNSSRTK方法布设图根控制点,联测不低于 四等水准的高程控制点,通过二次多项式拟合的方法 确定图根控制点的高程,联测高程点数不应少于5点, 点位应均匀分布于测区范围; 3)应选取拟合范围内均匀分布、不少于拟合点总数的 15%且不少于5个的检测点进行同精度高程中误差检 测,检测的较差不应超过士100mm

6.3.1管线点测量内容应包括测定并计算管线点的平面坐标和 高程、提供管线点测量成果。

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2使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管线点平面坐标和高程时: 水平角和垂直角可观测半测回,测距长度不宜超过150m,定向 边宜采用长边,仪器高和靓牌高量至毫米: 3采用水准测量法测定管线点的高程时,管线点可作为转 点;管线点密集时可采用中视法观测, 6.3.3管线点测量可使用电子手薄记录数据:经检查和处理生 成数据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应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及时补测错、漏数据: 超限的数据应重测;用经检查完整正确的测量数据,生成管线测 量数据文件;数据文件应及时存盘、备份; 2生成的数据文件应包含本规程第5.2节所获得的管线属 生数据; 3生成的数据文件应便于检索、修改、增删、通信与交换 数据文件的格式应符合任务规定。

6.4地下管线放线测量

6.4.1地下管线放线测量的工作内容宜包括前期准备、控制测 量、管线点放线测量、内业计算、成果资料整理、产品质量检验 和成果提交等。

和成果提交等。 6.4.2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根据任务要求收 集有关资料,制定测量方案

6.4.3地下管线放线测量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控制点的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可采用导线测量或卫 星定位动态测量等方法布设。在控制点稀少地区,三级导线可后 级附合一次。 2采用导线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点时,应符合现行行业 示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相关规定;采用卫星定位动态 测量方法布设平面控制点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 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规定,导线点可不埋石。

3直接采用已有平面控制点测设时,应校核平面控制点间 的角度和边长并记录。控制点的校核限差应符合表6.4.3的规 定。边长小于50m的,实测边长与条件边长较差绝对值不应大 于20mm

表6.4.3控制点的校核限差

1应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条件、报建图等资料计 算拟建管线起点、特征点、附属物点、拐点、终点坐标: 2桩点应编号,同一工程的桩点编号不应重复 3拟建管线不满足规划条件时,应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调 整后再予放线

6.4.5地下管线点放线测量桩点测设与校核测量应符合下列

1拟建管线的特征点或附属物点,特别是涉及规划条件的 转折点,应实地放线并现场标识: 2用导线点测设的桩点,宜变换测站和后视方向,并采用 极坐标法进行校核,具备条件时应检核桩点间图形关系;校核限 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表6.4.5校核限差

6.4.6地下管线点放线测量成果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编制的条件坐标成果表、放线点位实测成果表宜包括点 号、管线点类别、材质、管线规格、管线点间距离、坐标等:非 正式点可只提供相关距离,绘制拟建管线放线示意图: 2资料内容可包括条件座坐标成果表、放线点位实测成果表 空制点成果表、工作说明及工作略图、内业计算薄、外业测算 薄、工程测量交桩书、检验报告表GB∕T 21152-2007 土方机械 轮胎式机器 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并应按顺序装订; 3工作说明宜描述控制测量、桩点测设情况、作业中的特 殊问题等; 4工作略图内容宜包括拟建管线位置、规划要素等

6.5.1地下管线峻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宜包括:前期准备、控制 量、管线点测量、内业计算、成果资料整理、产品质量检验和 成果提交等。 6.5.2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宜采用解析法,并应收集有关资料 制定测量方案。

6.5.3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0.8条第3款 的规定; 2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在覆土前进行;当条件不具备时: 应在覆前设置管线待测点,将设置的位置引到地面上,并绘制 点之记; 3平面控制测量、图根点布设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 6.2节的有关规定; 4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按本规程第5.2节的有关规定,实 地逐项调查属性内容; 5对于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地下管线工测量,精度应 符合本规程第3.0.8条第3款的规定。

SY/T 6801-2010 石油钻机液压盘式刹车安装、使用与维护标准1地下管线工测量成果表宜包括点号、管线点类别、材 页、管线规格、管线点间距离、坐标等; 2资料内容可包括地下管线点成果表、地下管线成果图 工作说明、内业计算薄、外业测算薄、检验报告和平面设计图 并应按顺序装订; 3工作说明宜描述控制测量、管线点的施测情况、作业中 的特殊问题等; 4地下管线成果图绘制应符合本规程第3.0.5条的规定 内容宜包括竣工管线略图、规划要素等; 5成果数据应满足数据入库的要求

6.6.1测量成果质量检查应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检查地下管 线点测量精度。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点应在测区内均匀分布、随机抽取,数量不得少于 则区内管线点总数的5%: 2检查时应复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按下列公式 分别计算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m和高程测量中误 差mch:

SAs mes= 2n mch=士 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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