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08〕232号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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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2008〕232号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pdf简介:

建标〔2008〕232号文件,全称为《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是由中国建设部颁发的,主要针对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管理进行规定。该文件明确了对于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包括用地申请、审查、批准等程序,以及对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在文件中,建设用地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量控制: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用地需要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进行,对用地总量进行严格控制。

2. 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选择荒地、废弃地等未利用地,避免对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造成破坏。

3. 节约集约:强调节约用地,鼓励采用高填方、深挖方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环保要求: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的用地必须满足环保要求,不得占用生态敏感区和重要水源地。

5. 依法审批:所有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取得,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等程序。

这个文件对于规范和指导新建铁路工程项目的用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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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4.2.1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用地主要包括路基、桥梁、隧道、车 站、动车运用所、区间给水排水、通信信号设施、电力及电气化设 施、石作场等。

1.建设类别:客运专线。 2.铁路等级: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的客运 专线铁路。 3.牵引种类:电力。 4.车站分布:站间距离50km。 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6.轨道类型:重型。 7.地形类型:平原、丘陵、山区。 8.客运站按平原、丘陵、山区;动车运用所按平原地形设计。

《异步电动机节电器节电率测试方法 CAS165-2008》注:1、桥梁用地比重二桥梁计算用地长度(两桥台锥体外缘之间长度)/区间线路 长度

注:1隧道计算比重=隧道计算长度/区间线路长度。 2隧道长度不包括需要征地的明洞长度。

4.2.3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以500km为计算单元编

表4.2.4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hm/km)

注:1当项目具体情况与综合指标编制条件不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2本指标中未包括动车段用地,当项目有该功能项时,其用地按相应的单项 指标增加用地。 3本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 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暨用地、临时用地,

生:1当项目具体情况与综合指标编制条件不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2本指标中未包括动车段用地,当项目有该功能项时,其用地按相应的单项 指标增加用地。 3本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 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暨用地、临时用地,

4.2.5:使用客运专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建 设类别、铁路等级、牵引种类、车站类型、地形类型等情况选用相应 的指标。 当线路经过风沙、雪害、冻土、特殊岩土及不良地质地段时,应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防护要求、处理措施等,计算增加用地 数量。

第三节新建客运专线铁路区间正线建设用地指标

4.3.1区间正线用地主要包括路基、桥梁(含长大桥紧急疏散

4.3.1区间正线用地主要包括路基、桥梁(含长大桥紧急蔬散 区)、隧道及通风设施、防护设施、线路所、大桥及隧道守护营房、区 间给排水设施、变(配)电和供电设施、通信、信号设施、防灾信息设 施等用地。 4.3.2区间路基分为一般路基和特殊路基,本指标为区间一般路

施等用地, 4.3.2:区间路基分为一般路基和特殊路基,本指标为区间二般路 基用地指标。

4.3.2区间路基分为一般路基和特殊路基,本指标为区间一般路 基用地指标。

4.3.3区间路基用地主要由路堤(路堑)、护道、排水沟(天沟

4.3.4计算区间路基用地指标采用的路基面宽度见表4.3.4:

表4.3.4区间正线路基面宽度(m)

注:表中的路基面宽度为接触网支柱内侧距线路中心3.1m,电力电缆槽不在路 肩,通信、信号电缆合槽置于路肩上的宽度。实际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执行相关设计规范。

区间路基用地宽度应符合下列

路堤:排水沟、护道或坡脚矮挡墙边缘外不大于3m。 路堑:天沟外为2m;无天沟时,路堑堑顶边缘外为5m, 风沙、雪害及特殊地段应根据路基稳定与防护工程需要计算 确定用地宽度。

4.3.6区间路基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区间路基建设用地指标(

注:1当项目实 整。 2、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 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2、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 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4.3.7 区间桥梁用地宽度:

1.单线铁路一般结构桥梁(两桥台锥体外缘之间不含跨水域 部分)的用地范围为:桥下设检查通道一侧距铁路中心线7.2m,另 一侧距铁路中心线5.8m;双线和多线另增加线间距, 双线铁路一般结构桥梁用地宽度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双线铁路一般结构桥梁用地宽度(

地面横坡较大地段的桥梁用地宽度根据设计确定。 3.设置桥梁守护营房、桥梁紧急疏散设施时,可适当增加用地 面积。

4.3.8双线铁路一般结构桥梁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8的

表4.3.8双线铁路一般结构桥梁建设用地指标(hm/km)

注:1使用本指标时,桥梁长度为一般结构的桥梁用地计算长度(两桥台锥体 缘之间的长度)。

2计算桥梁用地时,应扣除跨水域部分的桥梁长度。

4.3.9隧道用地范围应包括洞口、明洞(含横洞和斜井等)、地表 加固处理、危岩落石防护工程、排水沟、隧道守护营房等用地,具体 用地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4.3.10当区间设置利用地下水源的给水所、加压泵站、净水所 区间立交桥排水泵站(含排水管道井室、排水出口)、消防水池等绘

4.3.10当区间设置利用地下水源的给水所、加压泵站、净水所、 区间立交桥排水泵站(含排水管道井室、排水出口)、消防水池等给 排水设施时,其用地不宜超过表4.3.10的规定。

3.10 区间给排水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开关控制站时,其用地不宜大于表4.3.11的规定。

表4.3.11 牵引变电所、分区所 所、接触 网开关控制站建设用地指标(hm/处)

4.3.12当采用架空电力线路时,每于米用地不应超过0.0200hm (指标未包括通道用地)。

(指标未包括通道用地)。 4.3.13区间通信基站原则上每2.5km左右设置1处。通信基 站用地包含基站通信机械室、防灾信息接人设备、电力变电所、铁 塔塔基占地等。 每处通信基站用地不应大于0.0450hm²。 4.3.14因站间距离大于12km而设置的自动闭塞中继站用地 每处用地不应大于0.0120hm²。 4.3.15本用地指标中未涉及的沿线线外限高架、测控网基桩、安 全保护区基桩、专用道路等设施用地,区间设地表水源的取水设 施、净水厂(所)、加压泵站及站外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林区架空电 力线路通道用地,有疏解线在区间接轨时为管理区间道岔设置的 线路所用地,单独设置的综合维修基地(工区)、动车组存放场用地 等,应根据具体设计确定。

第四节新建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动车段

4:4:1车站用地由车场(含旅客站房、客运设备、生产房屋、附属 生产房屋、给排水设施、杆塔)、综合维修工区(保养点)、牵引变电

生产房屋、给排水设施、杆塔)综合维修工区(保养点)、牵引变电

.4.2计算车站用地指标采用的

GB∕T 35157-2017 树脂型合成石板材注:表中均为站台邻靠到发线时的宽度。

2当来用大于客运专线18号道岔时,站坪长度应另行增加。

41.4.4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用地包括车场、生产房屋附属生产 房屋、各类动车检修和检查库、动车组材料库、给排水设施、杆塔、 综合维修基地(工区)、牵引变电所(含分区所、开闭所、AT所)变 配电设施等用地。

4.4.5计算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用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备规模和站坪长度见表4.4.5:表4.4.5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用地设备规模及站坪长度类型动车运用所动车段存车线30条,存车线60条,存车线70条,设备规模4条检修库线等8条检修库线等24条检修库线等站坪长度(m)2900320034004.4.6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4.6的规定:表4.4.6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建设用地指标(hm²)平原类型动车运用所动车段存车线30条,存车线60条,存车线70条,项目4条检修库线等8条检修库线等24条检修库线等平均填挖高(m)h<3m3m<<5mh≤3m3m

A.0.2线路中心填挖高度:

单线:线路中心点地面至路肩之间的垂直距离: 双线:一般指线路左线线路中心点地面至路肩之间的垂直距 离。 A.0.3路基边坡高度:路基边坡与原地面相交点至路肩之间的 垂直距离。 A.0.4路堤:在原地面上用土、石填筑的路基。 A.0.5一般路基:地形、地质条件简单,路基边坡坡度和高度符 合规范规定,不需采取处理措施的路基。 A.0.6特殊路基:特殊土(岩)路基和特殊条件路基的统称。 A.0.7特殊土路基:位于特殊土(岩),如软土、膨胀土(岩)、黄 土、盐渍土等地段的路基。 A.0.8特殊条件路基:位于不良地质地段的路基以及受水、气候 等自然因素影响强烈的路基。 A.0.9护道:为保证路堤稳定,在坡脚与排水沟内侧边缘之间设 有一定宽度的平台。 A.0.10# 排水沟:设于路堤坡脚外,排除地面水、山坡水的明沟。 A.0.111 路堑:自原地面向下开挖的路基。 A.0.121 侧沟:紧靠路堑的路肩外侧,用以排除路基面及堑坡水 的明沟。 A.0.13天沟:设于堑顶外,排除地面水、山坡水的明沟。 A.0.14包心地、三角地:指铁路与铁路、铁路与其他交通线路 电力线路等之间形成的不方便使用的土地。

RB/T 029-2020 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pdfA.0.4路堤:在原地面上用土、石填筑的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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