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838-2021 城市综合管廊消防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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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S 8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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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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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838-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838-2021 城市综合管廊消防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城市综合管廊消防技术规程》(T/CECS 838-2021)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该规程主要针对城市综合管廊的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一套详细的消防技术要求。

综合管廊通常是指在城市地下集中敷设多种管线的空间,包括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等多种管线。由于其在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地位,其消防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该规程的出台,旨在保障城市综合管廊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防止火势蔓延,保护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其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管廊的防火设计标准,如耐火等级、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置等;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火灾应急救援和疏散的规划;以及日常维护管理中的消防注意事项等。

总的来说,T/CECS 838-2021是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消防技术指南,对于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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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电力电缆接头区内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配置应符合

1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宜配置灭火装置数量不应少于2台, 且每台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填装量不应小于4kg; 2灭火装置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布置间距不宜大 于2.5m,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接头部位; 3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宜配置一个联动组件。

6.5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GB∕T 50939-2013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6.5.1电力电缆接头区应设置局部应用非限温型热气溶胶火火 装置。

1设计参数应按本规程附录A经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确定, 且灭火设计强度不应小于0.018kg/(s·m²)。

D=M/S Xt SI=JXB 度[kg/(s·m²)];

M,一一单台灭火装置灭火剂的填装量(kg); S一一单台灭火装置的保护面积(m); J一一灭火装置的布置间距(m),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 灾模拟试验数据; B一 灭火装置的保护宽度(m),即灭火装置距电缆支架墙 面距离的两倍,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 验数据; t一一喷射时间(s),依据本规程附录A实体火灾模拟试验 数据。 3热气溶胶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一# 热气溶胶灭火剂设计用量(kg); D——灭火设计强度[kg/(s·m²)]; S—一灭火装装置的保护面积(m²); A一一电力电缆接头区的长度(m); B一灭火装置的保护宽度(m); 喷射时间(s)。

M=DXSXt S=AXB

6.5.3电力电缆接头区灭火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配置的灭火装置数量不应少于2台, 且每台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填装量不应小于3kg; 2灭火装置应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的舱顶,布置间距不宜大 于2m,喷口应朝向电力电缆接头部位; 3每个电力电缆接头区应宜配置一个联动组件

7.1.1综合管廊舱室沿纵向设有实体防火分隔时,每个纵向防火 分隔区域宜作为一个通风区间。 7.1.2综合管廊电力电缆舱室应设置火灾后排烟设施,且宜与事 故通风设施共用设备。

时,机械排风口与目然进风口宜交替布置。 7.2.2综合管廊外部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不足1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且高差不得小于5m。 7.2.3综合管廊外部通风口的设置应高于城市防洪标准水位,并 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7.2.4天然气管道舱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且通风系统管道应设 置止回阀和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7.2.2综合管廊外部进风口与排风口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宜小于

7.3.1火灾扑灭后应在着火通风区间的环境温度降至70℃及以

7.3.1火灾扑灭后应在着火通风区间的环境温度降至70℃ 下时启动火灾后排烟。

7.3.2正常通风时,机械送风口风速不宜超过5m/s,自

不宜超过10m/s。

不直超过 7.3.3有人员停留且与综合管廊舱室相连的监控中心用房应设 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其他相邻舱室的压差应为25Pa~30Pa。 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

8.1.1施工前应编制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方案。施工方应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 制度。工程施工前,应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 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 标准》GB51354的有关规定。

8.2.1防火封堵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 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有关规定。 8.2.2电力电缆防火封堵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和《电力工程 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DL/T5707的有关规定。

8.2.1防火到堵施工驱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到堵应

8.3.1消防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

8.3.1消防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

8.3.1消防系统的调试和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 理等单位实施,并应由施工单位提供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施工图、 调试报告、竣工图等资料。

8.3.2消防系统施工前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内容提供消险

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报告。

试。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各系统及组件已安装到位,安装中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 已完成; 2各系统及组件施工安装质量合格; 3各消防用电设备应供电正常,不得采用施工临时用电。 8.3.4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并应在调试完成后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填写调试报告。 8.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的有关规定。 8.3.6自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气体灭火 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和本规程第6章的规定

试。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附录A城市综合管廊消防系统

A.1.1模拟试验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用综合管廊电力电缆舱应为纵向一端敬开的非封闭 空间,宽度不宜小于2.8m、高度不宜小于4m;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试验长度不宜小于15m,局部应用 灭火装置、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的试验长度不宜小于10m,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的试验长度 不宜小于100m; 3试验舱内一侧应设有6层电缆支架,每层间隔宜为 550mm、支架宽度宜为800mm,支架底层距地面应为400mm。 A.1.2模拟火灾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电缆支架底层应布置3根220kV外径150mm或火灾 荷载类同的非阻燃外护套高压电力电缆,并应在该层上方各层设 置与电力电缆相似的阻挡物。试验用电缆每根长度宜为800mm: 在电缆表面应设置1只热电偶; 2在电缆支架底层试验用电缆正下方的地面,应设置引燃用 油盘。火灾探测器试验、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保护宽度灭火试验 应使用尺寸为300mm×300mm×100mm的油盘;灭火系统与灭 火装置局部应用灭火试验应使用尺寸为500mm×500mm× 100mm的油盘,燃料应采用汽油

A.2灭火系统与灭火装置试验

A.2.1保护宽度灭火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宽度灭火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应将2只细水雾喷头、2只压缩空气

泡沫喷头、2台超细干粉灭火装置、2台非限温型热气溶胶灭火装 置,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试验用电缆两边的舱顶,喷口应朝向地 面,分别进行保护宽度灭火试验; 2点燃油盘且预燃2min后,应手动启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 置,观察灭火剂喷放及灭火情况,并记录细水雾喷头前的工作压 力、压缩空气泡喷头的泡沫混合液流量、灭火时间和保护宽度等试 验数据。

A.2.2局部应用火火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应将2只细水雾喷头、2只压缩空气 泡沫喷头、2台超细干粉灭火装置、2台非限温型热气溶胶灭火装 置,设置在电缆支架外侧试验用电缆两边的舱顶,喷口应朝向电缆 支架的底层,分别进行局部应用灭火试验; 2点燃油盘且预燃2min后,应手动启动灭火系统与灭火装 置DB44/T 1848-2016标准下载,观察灭火情况,并记录细水雾喷头前的工作压力、压缩空气泡 沫喷头的泡沫混合液流量、灭火时间和热电偶温度曲线等试验数 据。 A.2.3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细水雾灭火系统从喷出细水雾至灭火的时间不应大于 5min,灭火后应无复燃现象; 2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从喷出压缩空气泡沫至灭火的时 间不应大于1min,灭火后应无复燃现象:

A.3.1试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

1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应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 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设置在试验用电缆上方的舱 顶,将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及背景光源设置在试验舱的顶部,探

测器距试验用电缆的距离应为50m,分别进行火灾探测器试验; 2点燃油盘且引燃电缆后,观察探测器的报警情况,并记录 报警响应时间定位偏差和定位精度等试验数据

A.3.2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

1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分布定位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的纵向定位偏差不应大于士0.5m: 2复合型图像火灾探测器,报警响应时间,感火焰不应大于 30s,感烟不应大于60s;纵向定位精度不应大于士1.5m,横向定位 精度不应大于±0.3m。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DB63/ 955-2011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pdf,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防火门》GB12955 《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 《电力工程电缆防火封堵施工工艺导则》DL/T5707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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