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7898_1-2011_固定消防给水设备_第1部分_消防气压给水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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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898_1-2011_固定消防给水设备_第1部分_消防气压给水设备.pdf简介:

GB27898_1-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是一种专门用于储存和供应消防用水的设备,它通过压缩空气将水储存起来,当火灾发生时,通过释放空气驱动水进入消防系统,提供快速有效的灭火水源。

该标准包括了对设备的性能、材料、结构、制造过程、检验方法、标识、包装和验收等多方面的规定,旨在保证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以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的特殊需求。企业生产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以确保设备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GB27898_1-2011_固定消防给水设备_第1部分_消防气压给水设备.pdf部分内容预览:

6.7.1启动设备使之处于稳压运行状态,调节循环启闭试验装置及设备出水阀门开度,使设备的启动 频率不少于每小时6次,连续运行24h,检查补气装置动作和设备整体运行情况。 6.7.2使设备的消防泵处于消防运行状态,调整流量调节阀使设备的出口压力达到消防额定工作压力 P,同时记录设备出口的给水流量,连续运行6h,检查设备运行过程的工作状态。 6.7.3按动操控柜紧急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泵组,达到消防额定工况点后停止泵组工作。如此重复 6次,观测并记录试验结果。

6.8.1关闭水泵进水口阀门和设备出水口阀门,拆除安全阀。向气压水 辅件充水井排 除空气。将水压上升至1.1倍设备最高工作压力,持续15min,观测连接处和部件表面,记录试验结果。 6.8.2向气压水罐等承受气压的部件充压缩空气。将气压上升至1.1倍设备最高工作压力,持续 15min.将连接外和部件表面涂卓液水.观测记录试验结果

关闭水泵出水口阀门和设备出水口阀门,拆除安全阀、控压仪表和液位显示控制仪表等部件。向气 压水罐、管道、阀门及辅件充水并排除空气。将设备缓慢升压至2倍设备最高工作压力,持续5min《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318-2014》,观 测记录设备各承压部件情况。

6.11.1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并记录气压水罐安装的压力显示和控制仪表类型、安装位置等内容。按照 操作指导书》中规定的方法监测并记录胶囊式气压水罐的罐内充气压力值。 6.11.2对照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使用通用长度量具,测量气压水罐液位最大显示范围,精 确到1mm,计算并记录气压水罐液位显示范围所占比例。 6.11.3通过日常稳定性试验后检查并记录补气装置的工作情况。 6.11.4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检查空气压缩机的最高工作压力、工作压力设定和 安装方式。 6.11.5启动设备使之在稳压压力上限运行,稳定后切断电源,由出水口放水至设备处于止气状态。检 查并记录止气装置的动作压力和止气状况,持续6h,检查并记录气压水罐内压力下降情况。 6.11.6胶囊按6.9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后,排空罐内水,检查并记录胶囊情况。 6.11.7对照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使用通用长度量具,测量并记录气压水罐出水口直径

6.12.1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检查并记录稳压泵组和消 防泵组的配置情况。 6.12.2启动稳压泵组,调节设备出水口阀门,使出水流量达到泵组标称流量值,验证记录稳压泵组出 口压力。 6.12.3启动消防泵组,调节设备出水口阀门,使出水流量达到泵组标称流量值,验证记录消防泵组出 口压力。

6.13管道阀门及附件检查

6.13.1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检查并记录水泵进水管道、出水管道、气压水罐出水管道、设备出 水口和巡检管道的设置。 6.13.2使用差压计测量水泵出水口阀门组合件压力损失,记录结果。 6.13.3将安全阀安装在安全阀动作压力性能试验装置上,观察试验测试装置压力值,将压力上升至最 高工作压力值稳定1min,然后缓慢上升至安全泄压阀动作,记录动作压力,之后缓慢降低试验压力至 安全泄压阀回座,记录动作压力。 6.13.4检查并记录安全阀有效泄压过流面积。 6.13.5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检查倒流防止器的配置情况,使用倒流防止器专用检查仪器在线 检查各控制腔压力和泄水阀开启关闭情况,记录结果。

6.14.1检查并记录控制仪表的类型、量程、精度及其连续运行状况。 6.14.2检查设备配套使用的消防压力开关、消防水流指示器的配置情况。 6.14.3检查并记录液位控制仪表的类型、量程、精度及工作压力。

15.1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采用目测方法检查并 控柜结构、涂层、指示等内容。使用常规量器具检查并记录操控柜外形尺寸和柜门开启角度等内 15.2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采用目测方法检查设名 单控柜布线情况。

6.15.4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采用目测方法和秒表计时 设备检查设备的操控柜双电源切换情况。 6.15.5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按GB/T3797的要求方法 检查设备的操控柜保护设置情况。 6.15.6对照生产商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技术图纸、工艺资料等技术文件,采用目测方法检查设备的 操控柜端子设置和消防泵组启动装置的情况。 6.15.7按表3的要求进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和恒定湿热试验。试验设备温度均匀性士2℃,工作室 尺寸能满足试件的任何表面和相对应的箱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10cm。操控柜在试验前在标准大 气条件下放置不少于2h。试验期间记录操控柜工作状态。试验结策后将操控柜从试验箱中取出,正常 环境条件下放置24h,连接到给水设备综合性能试验装置上试验,并记录试验现象。 6.15.8将试件按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启动试验台,使其在5Hz~60Hz的频率循环范围 内,以1oct/min的扫频速率,o.19mm的振幅,进行一次扫描循环。观察并记录所发现的共振频率、试 牛性能和结构变化情况, 上述试验应在试件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根据振动响应检查的结果,分别按以下种情况试验: a)未发现共振频率时,在60Hz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为(10士0.5)min的定频 振动试验; b 发现的共振频率不超过4个时,在每个共振频率上进行振幅为0.19mm,持续时间为(10士 0.5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发现的共振频率超过4个时,在5Hz~60Hz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振幅为0.19mm,扫频速率 为1oct/min,扫频循环次数为2次的扫频循环试验。 6.15.9将试件按工作位置紧固在运输颠簸试验台上,启动试验台,使其达到(35士5)km/h速度在相 当于三级公路路况行驶200km运输颠簸强度。观察并记录柜体结构和内部零件变化情况

7. 1. 1 型式检验

7.1.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C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f)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1.1.2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4的要求进行。

7. 1. 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4规定的项目

7.2.2每套产品出厂均应进行出厂检验。

GB 27898.12011

4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

注:“★”表示进行检验;“一”表示不进行检验

7.3. 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否则判该产品为合格。 a)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 b)出现B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1

7.4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抽样与判定

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抽样与判定参照附录A进行。

8.1.1设备应独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标志牌面积不应小于500cm²。 8.1.2标志牌应注明基本性能参数,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8.1.1设备应独立设置永久性标志牌

稳压压力上限(MPa); d) 稳压压力下限(MPa); e) 消防泵启动压力(MPa); f) 止气/充气压力(MPa); g) 气压水罐总容积(m); h) 气压水罐设计安全使用寿命; i) 水泵台数; j) 设备总功率(kW); k) 生产厂名称或厂标; 1 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8.1.3 标志牌上应绘制设备系统示意图,图上应清楚标出操作部件的位置、代号。 3.1.4 标志牌应有操作流程说明,使用简练的文字和符号说明。

包装要求安全可靠,并应便于装卸、运输和贮存,并应附如下资料: a)产品合格证; b)操作指导书; c)部件及附件清单; d)产品安装图

品运输时应避免强烈碰指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于燥处。

A.1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确定

CJ/T542-2020 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pdf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须同时具有如下特点: a)结构形式工作原理相同; b)操作方式、逻辑控制程序和实现功能相同; c)关键零、部件产品生产商相同且按相同工艺加工制造; d)型号按同一方法编制(包括企业自定义部分)。

A.2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抽样样本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抽样与判定

2.1符合A,1要求的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系列内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规格不应少于4种。 2.2符合A.1要求的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如系列内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规格不多于20种 最大和最小两个规格。 2.3符合A.1要求的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如系列内消防泵的规格多于20种,在A.2.2的去 ,每增加10种规格,增加抽取中等规格一种

A.2.3符合A.1要求的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如系列内消防泵的规格多于20种,在A.2.2的基础 上,每增加10种规格,增加抽取中等规格一种,

系列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适用范围为所抽取规格中最大与最小消防额定工作压力《智慧城市评价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 GBT 34680.1-2017 》,最大与最小消 防额定工作流量,最大与最小操控柜总功率,最大与最小消防有效水容积/消防顶压置换水容积,最大与 最小止气/充气压力,最大与最小最低取水压力所覆盖的该系列的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4.1对抽取的规格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如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整个系列合格。 4.2对抽取的规格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如任一规格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整个系列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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