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065-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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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065-2021.pdf简介: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065-2021》是中国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21年发布。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建筑幕墙是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的一种,通常由面板、骨架和附件组成,用于分隔室内和室外环境。

DB32/T 4065-2021详细规定了幕墙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质量检验、安全防护以及维护保养等内容,旨在确保幕墙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以及美观性。该标准涵盖了铝合金、玻璃、石材等常见幕墙材料,以及各种类型的幕墙系统,如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

这个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和提升江苏省及类似地区建筑幕墙工程的技术水平,保障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防止安全事故,推动幕墙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065-2021.pdf部分内容预览:

5.9.4幕墙上外挑的功能性或装饰性部件,应按GB50057的规定采取措施防直击雷和侧击雷。非金属 面板幕墙或隐框玻璃顶篷、外露的非导体构部件、以及屋顶的光伏组件等,应按相应的建筑物防雷分类 采取防护措施。

e)隔热型材的内外侧金属型材应连接成电气通路; f)幕墙横、竖金属构件相互间连接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50mm; g 幕墙立柱在套芯连接部位、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按防雷连接材料截面的规定(表)连接: h 构件连接部位有绝缘材料覆盖时,应采取措施形成有效的防雷电气通路; i) 金属幕墙的面板及其它外露金属部件,应与支承构件形成良好的电气贯通。支承结构应与主体 结构的防雷体系连通; j 利用自身金属材料作为防雷接闪器的幕墙,其压顶板宜选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铝合金单板,截 面积不应小于70mm。 5.9.6 单元式幕墙防雷构造: a) 幕墙型材有隔热构造时,应以等电位金属导体连接其内外侧金属材料,每一单元板块不少于两 处; 单元板块横竖向型材均设有密闭橡胶条时,型材插口拼装连接处应采用等电位金属材料跨接, 形成良 5.9.7 金属屋面的防雷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金属屋面的防雷构造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并保持导电通畅; b)当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

DBJ50∕T-186-2014 装配式住宅建筑设备技术规程DB32/T40652021

2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 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 3)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的厚度不应小于4mm,铜板的厚度不应 小于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mm; 4)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盖。 5.9.8其它防雷构造要求: 玻璃来光顶和高度大于120米的玻璃幕墙,必要时可对外露面板玻璃作模拟雷电冲击耐受性测 试; b) 当利用幕墙、采光顶及金属屋面围护系统的金属构件做引下线时,应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进行 可靠连接,连接点数量应按分流系数计算校验 5.9.9 用作幕墙防雷连接的主要材料,其截面积应符合表13的规定

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 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 3)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的厚度不应小于4mm,铜板的厚度不应 小于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mm; 4金尾板应无绝缘被罗盖

5.9.8其它防雷构造要求

玻璃采光顶和高度大于120米的玻璃幕墙,必要时可对外露面板玻璃作模拟雷电冲击耐受性测 试; b) 当利用幕墙、采光顶及金属屋面围护系统的金属构件做引下线时,应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进行 可靠连接,连接点数量应按分流系数计算校验。 5.9.9 用作幕墙防雷连接的主要材料,其截面积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防雷连接材料截面积(mm²)

5.9.10金属连接件(包括钢质绞线) 连接处的焊缝应作防腐蚀处理, 5.9.11不等电位金属之间的连接,应采用不影响电气通路的防电偶腐蚀措施 5.9.12幕墙建筑防雷接地电阻及过渡电阻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防雷接地电阻(Q)

5.10募幕墙开启窗设讯

5.10.1幕墙开启窗应根据建筑性质、使用功能、通风换气、热工设计等要求选型和设置。幕墙开启窗 的布置形式、开启功能、开启面积、开启方式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开启窗的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GB/T 21086的要求。 5.10.2幕墙开启窗作为自然排烟窗(口)时,应设置手动、电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 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高度1.3m~1.5m的手动开启装置。 5.10.3幕墙开启窗开启形式宜采用内开窗及上悬外开窗等形式。除消防排烟窗外,高层建筑不应采用 外平开窗及下悬外开窗。单扇外开启扇的面积不宜大于1.5m,不应大于2.0m。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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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间距不宜大于300mm,开启距离应设置安全限位装置。外开窗应有防止窗扇脱落的构造措施。 5.10.4幕墙开启窗应合理配置五金件,五金件应符合GB/T32223相关规定,满足功能和安全使用要 求,便于安装、维护和更换。 5.10.5开启窗与幕墙构架的结合宜采用搭接构造形式,连接处应有防雨水渗漏密封措施。 5.10.6幕墙开启窗采用自动启闭方式时,应设置安全锁闭装置。 5.10.7开启窗窗框型材内外高差不宜小于50mm,易渗入雨水或形成冷凝水的部位,截面构造宜有导 排水功能。 5.10.8开启窗框角、扇角的组合连接接缝处应密封处理。 5.10.9幕墙开启窗周边密封条应采用氯丁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条或硅橡胶密封条等制品嵌填与密封, 其性能应符合GB/T24498规定。橡胶条邵氏硬度不宜大于50。 5.10.10开启窗的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mm。窗框与窗扇合页(铰链)采用螺钉螺纹受力连接时,螺钉 公称直径不应小于4mM,螺钉连接处型材局部壁厚不应小于连接螺钉的公称直径,宽度不应小于螺钉公 称直径的2.5倍。当不满足时,应采用铆螺母或增加不锈钢垫衬板等连接措施,衬板厚度不应小于3mm, 并有连接螺纹。外露螺钉头与型材结合处应有密封措施。 5.10.11上悬窗采用挂钩悬挂式连接时,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及限位措施。被悬挂的上横梁应校核 自重作用下的挠度,并应校核连接构造的抗扭性能。挠度值不应大于跨度的1/500,且不大于3mm。 5.10.12开启窗采用不锈钢滑撑时,应按开启窗的自重和要求确定滑撑型号、规格,其性能应符合JG/T 127的规定,长度不宜小于窗扇高度的1/3。当滑撑长度小于边框1/2时,应设置限位撑档。 5.10.13开启窗采用不锈钢撑档时,应按开启扇的规格和要求确定撑档型号、规格,两侧应对称配置, 其性能应符合JG/T128的规定。 5.10.14开启窗采用执手、锁闭器时,应按开启窗的面积、功能及要求确定型号、规格,其性能应符 合JG/T124、JG/T215的规定。开启扇对角线长度大于0.7m时,不应采用旋压式执手。开启扇面积大 于1.0m时,应采用多点锁闭器,锁点应根据计算确定,且锁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m。 5.10.15开启窗宜采用隔热型材,隔热型材受力应安全可靠。五金件应安装在隔热条内侧的框、扇型 材上,并有防松脱措施。 5.10.16开启窗窗框与幕墙龙骨采用螺钉螺纹受力连接时,螺钉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mm,螺钉间距不 应大于350mm,螺钉连接处型材局部壁厚不应小于连接螺钉的公称直径,局部加厚宽度不应小于螺钉公 称直径的2.5倍,螺钉尖部露出长度不小于8mm,并有防松脱措施。外露螺钉与型材连接处应密封处理。 窗框不应固定在型材的装饰扣盖上。 5.10.17开启窗玻璃不应采用全隐框形式安装,外开启扇应有防止玻璃脱落的构造措施。开启窗中空 玻璃的第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结构胶宽度经计算确定。开启扇窗副框结构胶粘接的位置, 立与中空玻璃的结构胶位置重合。采用玻璃飞边或者中空玻璃采用大小片构造时,结构胶重合位置不应 少于一组对边。玻璃下端应设置托条,托条应满足本标准第7.2.11条规定。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外露 端面应有护边。 5.10.18斜幕墙不宜设置开启窗。确需设置时,内倾斜幕墙开启窗的下边框应有导排水措施,外倾斜 幕墙开启窗的窗扇应有安全限位和防坠落构造措施。 5.10.19采光顶面不宜设置开启窗。确需设置时,其应突出采光顶外表面不小于100mm,且构造上应 有防雨水渗漏及导排水措施。 5.10.20采光顶窗应采用夹层玻璃或中空夹层玻璃。采用中空夹层玻璃时,其下层应为夹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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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建筑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建 筑幕墙,在遭受多遇地震作用时,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在遭受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经一般修 理后应仍可继续使用;在遭受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时DB3201/T 1037.3-2021 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工程渣土.pdf,幕墙支承结构构件不得脱落。 6.1.2幕墙结构设计应考虑永久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和施工、清洗、维护荷载,并应 按各效应组合中的最不利组合进行结构设计,复杂的幕墙体系应作施工阶段的结构设计复核。与水平面 夹角不大于75度的建筑幕墙还应考虑雪荷载、活荷载或积灰荷载。对于变形不受约束的支承结构及构 件,可不考虑温度作用效应。 6.1.3幕墙应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适应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采用螺栓等连接的幕 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松、防滑措施;采用挂接或插接的幕墙构件,应有可靠的防脱、防滑措施。 6.1.4幕墙结构应根据传力途径对幕墙面板、支承结构、连接件与锚固件等依次进行结构设计,确保 幕墙的结构安全。幕墙面板与其支承结构、幕墙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之间均应具有相对位移能力。 6.1.5建筑主体结构中,连接幕墙预埋件、锚固件的部位,应能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幕墙传 递给主体结构的荷载和作用应经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确认。 6.1.6幕墙结构可按弹性方法分别计算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的作用效应,并应按本标准第6.4节 的规定进行作用的组合。 6.1.7幕墙的抗风设计,应符合GB50009中对围护结构的风荷载相关要求。 6.1.8幕墙结构及构造应进行抗震设计和计算分析,抗震设防的幕墙,在满足抗风设计要求的基础上: 还应符合GB50011中对建筑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要求。 6.1.9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力验算和挠度验算:

式中: 3 一荷载及作用按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E 一一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按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R 一一构件抗力设计值; c)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d,一一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df.im一一构件挠度限值。 d 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均应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1.10 当面板相对于横梁有偏心时,支承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重力荷载偏心产生的不利影响。 1.11幕墙结构设计尚应符合GB50017、GB50018、GB50429、GB50010、JGJ145、JGI102

133、JGT336、JGT225的有关规定。

GB∕ T 29116-2012 工业企业原材料消耗计算通则6.2材料力学性能与物理性能

6.2材料力学性能与物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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