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384-2020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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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J)/T 83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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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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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8384-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J)/T 8384-2020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标准.pdf简介:

"DB13/J 8384-2020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标准"是一个关于公共建筑设计与结构的国家标准。这个标准的全称可能是"河北省地方标准-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它是在2020年发布的。"百年公共建筑"这一名称意味着该设计标准旨在确保公共建筑的结构能够承受长期使用,甚至可能长达一个世纪的使用寿命。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百年公共建筑的结构设计指南,内容可能涵盖了建筑结构的选型、材料选择、施工方法、抗震性能、耐久性、安全性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提高公共建筑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保证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建筑的长期使用性能,是建筑行业设计和施工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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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基准期50年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娄

期介于3.5s和5s之间的结构,按插入法取值

结构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应按下列原则分配: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屋盖等刚性楼、屋盖建筑

现浇和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屋盖等刚性楼、屋盖

宜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配: 2柔性楼、屋盖建筑,宜按抗侧力构件从属面积上重力荷载 代表值的比例分配: 3普通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等半刚性楼、屋盖的建 筑JTG 2111-2019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可取上述两种分配结果的平均值; 4计入空间作用、楼盖变形、墙体弹塑性变形和扭转的影响 时,可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上述分配结果作适当调整 5.7.10百年公共建筑结构抗震计算,一般情况下可不计入地基与 结构相互作用的有利影响,不考虑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的折减。 5.7.118度(0.30g)地区的高层建筑,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 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列公式 计算(图5.7.11),楼层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可按各构件承受的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例分配,并宜乘以增大系数1.5。

G,H, Fevk ZG,H,

式中 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Evk Fv 质点i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V 地震作用调整系数,按本标准表3.1.11采用; α vmax(50) 设计基准期50年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可取设计基准期50年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

值的65%; Geq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可取其重力荷载代表值 的 75% 。

值的65%; Gea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可取其重力荷载代表值 的 75% 。

图5.7.11 结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简图

5.7.12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宜取结构或 构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和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竖向地震作 用系数应按表5.7.12数值乘以设计使用年限100年地震作用调整 系数(表31.i1)后采用。

表5.7.12设计基准期50年竖向地震

5.7.13大跨度空间结构和高层建筑中跨度大于24m的楼盖结构 跨度大于12m的转换结构或连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5m的悬挑 结构,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宜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振型分解 反应谱方法进行计算。时程分析计算时输入的地震加速度最大值 可按规定的水平输入最大值的65%采用,反应谱分析时结构竖向 表3.1.11)后采用,但设计地震分组可按第一组采用。 5.7.14高层建筑中大跨度结构、悬挑结构、转换结构、连体结构 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不宜小于本标准第5.7.12条的 规定 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引起的荷载。偶然荷载的取值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等的 有关规定。 5.8.2当采用偶然荷载作为结构设计的主导荷载时,在允许结构 出现局部构件破坏的情况下,应保证结构不致因偶然荷载引起倒 塌。

6.1.1百年公共建筑结构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计算分析的内容人模 型、方法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在结构分析中, 6.1.2结构应进行整体作用分析效应分析,必要时尚应对结构中 受力状况特殊部位进行更详细地分析。 6.1.3当结构在施工和使用期的不同阶段有多种受力状况时,应 分别进行结构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的作用组合。结构可能遭遇 爆炸、撞击、火灾及其他偶然作用时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 6.1.4结构分析时应综合结构类型、材料特征、荷载作用情况、 分析内容和计算精度要求,合理选择弹性分析、弹塑性分析、塑 性极限分析等结构分析方法, 6.1.5当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对结构的内力和变形有显著影响 时,结构分析中宜考虑地基与结构相互作用的影响。 6.1.6百年公共建筑结构宜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的弹塑性 变形验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罕遇地震下薄弱层的弹 18度III、IV类场地时,高大的单层钢筋混凝土柱横向排架: 27~8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和框排架结构; 3特殊设防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48度时重点设防类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5高度大于150m的结构,本标准5.7.2所列高度范围且存 在竖向不规则的结构: 6其他高层钢结构; 7板柱一剪力墙结构; 8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注: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为按钢筋混凝土构件实际配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 计算的楼层受剪承载力和按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的楼层弹性地震剪力 的比值;对排架柱,指按实际配筋面积、材料强度标准值和轴向力计算的正 截面受弯承载力与按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的弹性地弯矩的比值。 6.1.7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应经考核和验证,其技术条件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对结构分析软件的结果应进行 判断和校核,在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应用于工程设计。 6.2许算要点 6.2.1结构分析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简图、几何尺寸、计算参数、边界条 件、结构材料性能指标以及构造措施等应符合实际工作状况: 2结构上可能的作用及其组合、初始应力和变形状况等,应 符合结构的实际状况; 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4计算结果的精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6.2.2结构宜按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并考虑结构单元的 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等变形对结构内力的影响。 6.2.3结构计算分析时宜对结构进行力学上的简化处理,梁、柱、 斜撑、剪力墙、楼板等结构构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内容和

5高度大于150m的结构,本标准5.7.2所列高度范围且存 在竖向不规则的结构; 6其他高层钢结构; 7板柱一剪力墙结构: 8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注: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为按钢筋混凝土构件实际配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 计算的楼层受剪承载力和按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的楼层弹性地震剪力 的比值;对排架柱,指按实际配筋面积、材料强度标准值和轴向力计算的正 截面受弯承载力与按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的弹性地震弯矩的比值。 6.1.7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应经考核和验证,其技术条件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对结构分析软件的结果应进行 判断和校核一在确认其合理一有效后方可应田王工程设计

1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简图、几何尺寸、计算参数、边界条 件、结构材料性能指标以及构造措施等应符合实际工作状况: 2结构上可能的作用及其组合、初始应力和变形状况等,应 符合结构的实际状况; 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 4计算结果的精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6.2.2结构宜按空间体系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并考虑结构单元的 弯曲、轴向、剪切和扭转等变形对结构内力的影响。 6.2.3结构计算分析时宜对结构进行力学上的简化处理,梁、柱、 斜撑、剪力墙、楼板等结构构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内容和

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简化,使其既能反映结构的受力性 能,文适应于所选用的计算分析软件。 6.2.4采用预制构件现场组装的结构,如装配式结构、空间钢结 构,应对施工建造、检修维护中不同边界、荷载和作用下的构件 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保证 与计算相符。 6.2.5高度超过150m的高层建筑结构在进行重力荷载作用效应 分析时,柱、墙、斜撑等构件的轴向变形应考虑施工过程的影响 采用适当的计算。 6.2.6结构整体内力与变形计算中,型钢混凝士和钢管混凝土构 件宜按实际情况直接参与计算,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6.2.7当结构的二阶效应可能使作用效应显著增大时,在结构分 析中应考虑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重力附 加弯矩大于初始弯矩的10%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 6.2.8大跨度混凝土楼面结构、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以及活荷载起 控制作用的结构和构件计算时,应考虑楼面活荷载不利布置的影 响。大跨空间结构尚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其施工、检测和维修时作 用在下层楼面上的活荷载。 6.2.9结构进行风作用效应计算时,正反两个方向的风作用效应 宜按两个方向计算的较大值采用;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应考虑 风尚角的不利影响 62.10体型复杂或结构布置复杂的建筑结构,应采用至少两个不

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简化,使其既能反映结构的受力性 能,文适应于所选用的计算分析软件,

构,应对施工建造、检修维护中不同边界、荷载和作用下的 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 与计算相符。

6.2.5高度超过150m的高层建筑结构在进行重力荷载作用效应 分析时,柱、墙、斜撑等构件的轴向变形应考虑施工过程的影响 采用适当的计算。

5.2.6结构整体内力与变形计算中,型钢混凝土和钢管混凝土构 件宜按实际情况直接参与计算,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析中应考虑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重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DB11/995-2013》6.2.10体型复杂或结构布置复杂的建筑结构,应采用至

7.1.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结构类型和最大高度, 应符合 表7.1.1的要求。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宜 适当降低。

表7.1.1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 2框架一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为框支层的结构,不包括仅个别 的情况; 4表中框架,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板柱一剪力墙结构指板柱、框架和剪力墙组成抗侧力体系的结构; 6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适用的最大高度; 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一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为框支层的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 的情况; 4表中框架,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板柱一剪力墙结构指板柱、框架和剪力墙组成抗侧力体系的结构; 6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适用的最大高度; 7 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DB13∕T 2511-2017 布敦岩改性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指南,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1.2现浇混凝士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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