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61-2021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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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0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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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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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6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061-2021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2/T 4061-202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是一份地方标准,由中国江苏省发布的,适用于江苏省内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这份规程提供了关于空气源热泵技术在热水供应系统中的具体应用指导,包括系统设计原则、设备选型、施工安装要求、运行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

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空气中的低温热能转换为热水的高效节能设备,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制冷剂在室外和室内之间循环,吸热排热,从而实现热量的转移。规程中详细规定了如何确保这些系统在建筑环境中高效、安全、可靠地运行,以达到节能、环保和舒适性的要求。

总的来说,这份规程为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提供了一套操作指南,以确保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在江苏省的建筑项目中得到恰当和有效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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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的比热 Cr 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损失系数: dt 循环水温差: 热泵循环泵流量:

4.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应用,应根据建筑特点、使用要求、气候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应 符合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4.2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辅助热源配置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各季节热水使用需求,经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 4.3辅助热源设备的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宜优先采用燃气辅助能源设备。 4.4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 4.5既有建筑新增或改造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时谈谈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工程造价管理,需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性 要求及建筑一体化要求,

5.1.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选用设备应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规定。 5.1.2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直接加热、储存、输配生活热水的设备、材料、管件等均应满足《生活饮 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要求。 5.1.3集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设置用能与用水计量装置。 5.1.4空气源热泵热水机设置的位置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应满足机组的安装、维护要求,

5.1.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选用设备应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规定。

5.1.5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的噪声应满足周围环境的要求

5.2.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分类

统。 b 商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按贮热水箱的承压形式可分为承压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非承压 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C 商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按加热方式可分为一次加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循环加热式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d) 家用型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按热泵主机与贮热水箱组合方式可分为整体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 统和分体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5.2.2 住宅建筑中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宜分户独立设置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b 根据室外平台和室内布置条件可选择整体式或分体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5.2.3 公共建筑中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宾馆、公寓、宿舍、医院、养老院等多层民用建筑宜选用集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用水点分散且日用水量在10m3及以下建筑宜分散设置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5.3.1热水用水定额,应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的规定采用。

5.3.2冷水温度应按以下原则选取!

a)设辅助热源时,应按当地农历春分所在月的冷水平均水温或10℃选取冷水供水温度;冬季最 冷月无生活热水需求或生活热水可靠性要求低的建筑,宜按当地农历春分所在月的冷水平均水 温或10℃选取冷水供水温度; b)不设辅助热源时,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宜按4℃计算,其他城市按5℃计算。 5.3.3热负荷计算时,热水计算温度应取60℃,热泵热水机选型与系统日常运行时,热水计算温度宜 取55℃。 5.3.4生活热水的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原水水质总 硬度(以碳酸钙计)宜≤300mg/L。生活热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 的规定。

5.4耗热量、热水量的计算

a)设有集中供应热水系统的居住小区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当配套公共设施的最大用水时段与住宅 的最大用水时段一致时,应按两者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叠加计算;当配套公共设施的最大用水时 段与住宅的最大用水时段不一致时,应按住宅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加配套公共设施的平均小时耗 热量计算。 b)具有多个不同热水使用部门的单一建筑或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当其热水由同一热

5.4.2设计日热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5.5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5.5.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a)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应满足节能产品能效规定;额定工作压力应能承受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并不低于1.0MPa; 集中热水系统热泵热水机台数不应小于2台,1台检修时系统供热能力应不小于设计小时供 热量的60%。 b) 空气源热泵机的设计小时供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主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布置在进、排风通畅的场所,进、排风之间不得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室内安装时,宜采用 强制通风,强制通风量参照所设计热泵热水机的通风量要求; 6 应避免受污浊气流的影响: C 噪声、振动和排热满足周围环境的要求: d 室内或其他特殊场所安装时,热泵热水机的基础或基座四周应设置专用排水沟或接水盘进行集 中排水; e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与相邻热水机、墙体或其他障碍物的间距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其最小间 距不宜小于0.5m; 布置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的平台或屋面,应能满足相应承载能力要求。集中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 热水机不得毗邻居住用房或在其上层或下层。

5.6.1 贮热水箱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闭式贮热水箱承压能力应能承受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应不低于0.8MPa。 热水箱材质、衬里材料和内壁涂料,应确保水质在可能出现的运行温度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521的规定。 贮热水箱应保温,保温材料的厚度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50mm,保温材料应为难燃或不 燃材料; d 贮热水箱宜设置在通风良好、不结冰的设备间内,设备间应有排水设施;当露天设置时,应采 取可靠的防雨、防腐、防雷、防污染、防位移等技术措施。 e 开式贮热水箱应设水位和水温指示及控制装置、进出水管、溢流放空管及通气管等;闭式热 水箱应设水压和水温指示及控制装置、进出水管、放空管、自动排气阀及安全阀等。溢流放空 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 f)贮热水箱补水管上应设置可靠的倒流防止措施。 5.6.2分散供应热水系统的贮热水箱宜为闭式,有效容积应根据用水标准及使用人数,按公式(5.4.2) 十算确定。 5.6.3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设置热水箱,其总贮热水容积应经计算确定:

服务平台 式中: V 贮热水箱的总容积(L); Qn 设计小时耗热量(k/h); Q 设计小时供热量(kJ/h); T1 设计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h),取2~4h; k1 用水均匀性的安全系数,按用水均匀性选值,k1=1.25~1.50。 b)定时热水供应系统贮热水箱的总贮热水容积宜为定时供应热水最大时段的全部热水量。

5.7.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热泵循环泵宜设置备用泵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热泵循环泵宜设置备用

5.7.2热泵循环泵的承压能力应满足热水系统的设计压力要求。 5.7.3热泵循环泵应采用高效、低噪音产品,并采取有效减振、防噪声措施。 5.7.4热泵循环泵的循环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一热泵循环泵流量,单位m*/h; Qn——热泵热水机名义制热量,单位k 一循环水温差(℃),一般取5℃。

5.7.5热泵循环泵的扬程应满足以下要习

G=0.86xQ. /d.

热泵循环水泵的扬程必须克服系统的最大阻力。循环水泵扬程按以下方法计 贮热水箱为闭式时的水泵扬程宜按下式计算:

5.8.1热水供回水管道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相关规定

5.8.2热水输(配)水及循环供回水管道应设置保温和防冻措施。 5.8.3热泵加热循环管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加热循环管道应由贮热水箱的底部接至热泵热水机的进水端,热泵热水机的出水管应接至贮热 水箱的中部或上部。 多台热泵热水机的循环管道应宜同程并联布置JTJ 296-1996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在管道的最高点应设自动排气阀,最低点应设 排空阀。 5.8.4加热循环管道的管径应按循环流量计算确定,管道流速宜按表1选用:

表1加热循环管道内水流速度

表1加热循环管道内水流速度

5.8.5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中的用水点应设有冷热水压力平衡措施,冷热水供应系统在配水点处应有 相近的水压。 5.8.6管道系统的阀门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热泵热水机、循环水泵等设备的进出口应设置阀门; 当补水压力超过设备承压能力时,应在补水管上设置减压阀; C 膨胀罐补水管上不得设置阀门; 根据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电动控制阀。 5.8.7 管道系统的附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a) 补水管应设置过滤器和防止回流装置; b) 管道上翻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下弯最低处应设泄水阀

5.8.6管道系统的阀门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热泵热水机、循环水泵等设备的进出口应设置阀门; b) 当补水压力超过设备承压能力时,应在补水管上设置减压阀; C) 膨胀罐补水管上不得设置阀门; d) 根据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电动控制阀。 5.8.7 管道系统的附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a) 补水管应设置过滤器和防止回流装置; b)管道上翻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下弯最低处应设泄水阀。

5.9.1辅助热源的加热能力应按日用水量在冬季最冷月平均冷水温度下的供热量确定,且 气温条件下的热泵在该时段的供热量

5.9.2 采用电加热器作为辅助热源,设计中应采取下列安全保护措施: a) 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b) 电源线路上必须设有短路、过载、接地及故障保护。 C 应设有过热、防干烧安全保护措施。 d 应设有电源开关指示、水温指示等信号装置。 e)应有功率调节功能,且便于操作,控制可靠。 5.9.3采用燃气作为辅助热源时,配套的燃气管道的敷设、烟气排放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环 保的要求。

5.10电气及防雷设计

5.10.1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用电可靠性和运行安全要求, 5.10.2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供电宜采用专用回路。 5.10.3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供电及控制线路应穿管或沿线槽敷设。 5.10.4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供电回路应设短路、过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DB37∕T 5204-2021 山东省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内置电加热回路的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值不应大于30mA。 5.10.5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所有不带电金属物应设辅助等电位联结。 5.10.6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设备应在防雷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并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要求米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5.10.7 除分户式系统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供电回路应有计量装置,并应满足能耗监测的要求, 5.10.8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控制设计应留有物联网控制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或其它监 控系统通讯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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