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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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pdf简介: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部关于混凝土外加剂在工程中应用的重要技术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混凝土中使用的各种外加剂,如早强剂、缓凝剂、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等,规定了其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掺量范围、使用条件、施工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标准和规程。

该规范的目的是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和合理使用,从而提高混凝土的性能,包括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耐久性、强度和抗渗性等,以满足各类工程结构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它适用于各类混凝土结构工程,如房屋建筑、桥梁、隧道、道路、水利工程等。

GB50119-2003是混凝土施工中的重要参考标准,对于混凝土生产和施工企业,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科研机构都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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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自应力混凝土:掺膨胀剂的自应力混凝土的性能应符 应力硅酸盐水泥》JC/T218的规定。

8.4.5楼板宜配置细而密的构造配筋网,钢筋间距宜

掺膨胀剂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膨胀剂: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JC 476 标准的规定:

膨胀剂: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JC476标准的规定

膨胀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应进行限制膨胀率检测,合 格后方可人库、使用; 2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水泥国家标准《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 JG/T 407-2013》,不得使用硫铝酸 盐水泥、铁铝酸盐水泥和高铝水泥。 8.5.2掺膨胀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凝材料最少用量(水泥、膨胀剂和掺合料的总量)应 符合表8.5.2 的规定:

膨胀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应进行限制膨胀率检 格后方可人库、使用; 2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水泥国家标准,不得使用 盐水泥、铁铝酸盐水泥和高铝水泥。

1胶凝材料最少用量(水泥、膨胀剂和掺合料的总量) 合表8.5.2的规定;

表8.5.2胶凝材料最少用量

5.4粉状膨胀剂应与混凝土其他原材料一起投入搅拌机, 时间应延长30s。

8.5.5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计划浇筑区段内连续浇筑混凝土,不得中断; 2混凝土浇筑以阶梯式推进,浇筑间隔时间不得超过混凝 土的初凝时间: 3混凝士不得漏振、欠振和过振; 4混凝士终凝前,应采用抹面机械或人工多次抹压。 8.5.6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和大面积板面混凝土,表面抹压后用 塑料薄膜覆盖,混凝土硬化后,宜采用蓄水养护或用湿麻袋覆 盖,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2对于墙体等不易保水的结构,宜从顶部设水管喷淋,拆 莫时间不宜少手3d,拆模后宜用湿麻袋紧贴墙体覆盖,并浇水 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 3冬期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后,应立即用塑料薄膜和保温 材料覆盖,养护期不应少于14d。对于墙体,带模板养护不应少 于7d。 8.5.7灌浆用膨胀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用膨胀砂浆的水料(胶凝材料+砂)比应为0.14~

.5.5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

8.5.7灌浆用膨胀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用膨胀砂浆的水料(胶凝材料+砂)比应为0.14~ 0.16,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min; 2膨胀砂浆不得使用机械振捣,宜用人工插捣排除气泡, 每个部位应从一个方向浇筑: 3浇筑完成后,应立即用湿麻袋等覆盖暴露部分,砂浆硬 化后应立即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宜少于7d; 4灌浆用膨胀砂浆浇筑和养护期间,最低气温低于5C时, 应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措施。

8.6.1掺膨胀剂的混凝土品质,应以抗压强度、限制膨胀率和

8.6.1掺膨胀剂的混凝土品质,应以抗压强度、限制膨胀率和

限制干缩率的试验值为依据。有抗渗要求时,还应做抗渗试验。 8.6.2掺膨胀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检验,应按《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期 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进行。

9.1.1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由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复 合而成的泵送剂。

9.2.1泵送剂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其他构筑物的泵送施工 的混凝土;特别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 适用于滑模施工等;也适用于水下灌注桩混凝土。

9.3.1泵送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bH值、密度(或细度)、落度增加值及势落度损失。符合要求 方可人库、使用。 9.3.2含有水不溶物的粉状泵送剂应与胶凝材料一起加人搅拌 机中:水溶性粉状泵送剂宜用水溶解后或直接加人搅拌机中,应 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30S。 9.3.3液体泵送剂应与拌合水一起加人搅拌机中,溶液中的水 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9.3.4泵送剂的品种、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提供的推荐掺量和环 境温度、泵送高度、泵送距离、运输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配后 确定。

.3.1泵送剂运到上地(或混凝士搅拌站)的检验项自应 H值、密度(或细度)、落度增加值及落度损失。符合要 方可人库、使用。

机中;水溶性粉状泵送剂宜用水溶解后或直接加入搅拌机中, 证长混凝士搅拌时间30S。

9.3.3液体泵送剂应与拌合水一起加人搅拌机中,溶液中的水 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9.3.4泵送剂的品种、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提供的推荐掺量和环 境温度、泵送高度、泵送距离、运输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配后 确定。

.3.4泵送剂的品种、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提供的推荐掺量利 意温度、泵送高度、泵送距离、运输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酉 角定。

9.3.5配制泵送混凝土的砂

1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泵送高度超过50m时, 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5mm;卵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0mm; 2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混凝土

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宜大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的2/5; 3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 10%; 4细骨料宜采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 小于15%,且不大于30%,通过0.160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 小于5%。

9.3.6掺泵送剂的泵送混凝土配

1应符合《普通混凝士配合比设计规程》JG55、《混凝士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粉煤灰混凝土应用 支术规范》GBI146等: 2泵送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00kg/m3; 3 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 4 泵送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0.6; 5泵送混凝土含气量不宜超过5%; 6 泵送混凝土落度不宜小于100mm。 9.3.7在不可预测情况下造成商品混凝士班落度损失过大时 可采用后添加泵送剂的方法掺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中,必须快速 运转,搅拌均匀后,测定落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后添加的 量应预先试验确定。

10.1.1无机化合物类:氯化铁、硅灰粉末、锆化合物等。 10.1.2有机化合物类:脂肪酸及其盐类、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甲基硅醇钠、乙基硅醇钠、聚乙基羟基硅氧烷)、石蜡、地沥 青、橡胶及水溶性树脂乳液等。 10.1.3混合物类:无机类混合物、有机类混合物、无机类与有 机类混合物。 10.1.4复合类:上述各类与引气剂、减水剂、调凝剂等外加剂

10.1.4复合类:上述各类与引气剂、减水剂、调凝剂等外加剂 复合的复合型防水剂。

10.1.4复合类:上述各类与引气剂、减水剂、调凝剂等外加剂

10.2.1防水剂可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屋面、地下室、隧道、 巷道、给排水池、水泵站等有防水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10.2.2含氯盐的防水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严 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第 5.2.4条、第6.2.5条的规定:其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 的规定。

L0.3.3防水剂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掺入,超量掺加时应经

验确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0.3.4防水剂混凝土宜采用5~25mm连续级配石子。 10.3.5 防水剂混凝土搅拌时间应较普通混凝土延长30s。 10.3.6 防水剂混凝土应加强早期养护,潮湿养护不得少于7d。 10.3.7 处于侵蚀介质中的防水剂混凝土,当耐腐蚀系数小于 0.8时川03G314-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楼梯图集,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水剂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不应超 过100℃,否则必须采取隔断热源的保护措施

11.1.1在喷射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的粉状速凝剂:以铝酸盐、

11.1.1在喷射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的粉状速凝剂:以铝酸盐、 碳酸盐等为主要成分的无机盐混合物等。 11.1.2在喷射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的液体速凝剂:以铝酸盐 水玻璃等为主要成分,与其他无机盐复合而成的复合物。

速凝剂可用手采用喷射法施工的喷射混凝土,亦可用于需要 速凝的其他混凝土。

11.3.1速凝剂进入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密度(或细度)、凝结时间、1d抗压强度,符合要求方可人库 使用。 11.3.2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选用与水泥适应性好、凝结硬化快 回弹小、28d强度损失少、低掺量的速凝剂品种。 11.3.3速凝剂掺量一般为2%~8%,掺量可随速凝剂品种 施工温度和工程要求适当增减。 11.3.4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采用新鲜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 11.3.5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的卵石或碎 石,细度模数为2.8~3.5的中砂或粗砂。 11.3.6喷射混凝土的经验配合比为:水泥用量约400kg/m3 砂率45%~60%,水灰比约为0.4。

11.3.1速凝剂进入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自应包 密度(或细度)、凝结时间、1d抗压强度,符合要求方可人库 使用。

11.3.7喷射混凝土施工人员

JGJ 116-1998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附录 A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

A.0.1本检测方法适用于检测各类混凝土减水剂及与减水剂复 合的各种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也可用于检测其对矿物掺合料 的适应性。 A.0.2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净浆搅拌机; 2截锥形圆模:上口内径36mm,下口内径60mm,高度 60mm,内壁光滑无接缝的金属制品; 3玻璃板:400mm×400mm×5mm; 钢直尺:300mm; 刮刀; 秒表,时钟; 7 药物天平:称量100g;感量1g; 8 电子天平:称量50g;感量0.05g。 A.0.3水泥适应性检测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玻璃板放置在水平位置,用湿布将玻璃板、截锥圆模、 搅拌器及搅拌锅均匀擦过,使其表面湿而不带水滴: 2将截锥圆模放在玻璃板中央,并用湿布覆盖待用: 3称取水泥600g,倒入搅拌锅内; 4对某种水泥需选择外加剂时,每种外加剂应分别加入不 同掺量;对某种外加剂选择水泥时,每种水泥应分别加人不同掺 量的外加剂。对不同品种外加剂,不同掺量应分别进行试验: 5加人174g或210g水(外加剂为水剂时,应扣除其含水 量),搅拌4min; 6将拌好的净浆迅速注入截锥圆模内,用刮刀刮平,将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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