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市规划国土发[2018]294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30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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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市规划国土发[2018]294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30日).pdf简介:

北京市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市规划国土发[2018]294号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2018年8月30日).pdf部分内容预览:

1.1.6滨水度假酒店的滨水休闲活动场地无障碍路线

11.2.1宾馆门厅内应设置轮椅储放或租赁场所,前台应设置具有容膝空间的低位服务台。宜设置智能 手语翻译设施,并应设置各主要功能空间的无障碍功能分布和路线导示图,以及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如图11.2.1所示)

L13J3-3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图11.2.1酒店前台示意图

图11.2.3扶梯提示盲道示意图

能乘梯者(如婴儿车等)的提示标识。 然 11.2.4公共交通空间内所有台阶处均应结合室内环境设计设置轮椅坡道, 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 标识。室内开楼梯每层梯段起止处宜设置提示盲道。 11.3公共活动 11.3.1宾馆内商业、健身、文娱、咖啡、餐饮、会议和泳池等各功能空间应与其内的无障碍路线相连 接,其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并结合室内环境设计设置轮椅坡道和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图 11.3.1所示)

3.1宾馆内商业、健身、文娱、咖啡、餐饮、会议和泳池等各功能空间应与其内的无障碍路线木 其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并结合室内环境设计设置轮椅坡道和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女 .3.1所示)。

图11.3.1公共活动空间无障碍场所示意图

宾馆室内空间存在台阶高差时,应结合室内环境设计设置轮椅坡道和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11.3.2各类配套服务设施的服务台处应设置具有容膝空间的低位服务台,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 标识。 划 11.3.3泳池、康体和健身等功能空间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区域,设置坐姿更衣和洗浴等相应的无障碍 设施或可移动辅具等,通往泳池处宜设置无障碍冲脚池及助力扶手(或单独的通道),有条件的可设置 池边人水无障碍升降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图11.3.3所示)

无高差等设计外,还可设置固定或可移动入池机

图11.3.3泳池无障碍设施示意图

11.4.1其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门体应采用电动侧推门或平开门,并应设置低位按钮和相应的无障碍引 导标识。 11.4.2公共卫生间除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相关设环要求外,还应设置无障碍洗手台、无障碍 小便池和无障碍厕位,并应在前室洗手台处设置置物台或育婴台(如图11.4.2所示)。

11.5.1应为轮椅使用者设置杆式低位拉手、低位门体观察孔和低位开锁识别器,为视力障碍者设置音 响门铃,为听力障碍者设置闪光门铃。 11.5.2客房人口走道宽度应能够保证轮椅回转,应在的体拉手一侧墙面留有轮椅靠近门体所需空间, 并应在门体上设置低位横向拉秆。 然资 11.5.3无障碍客房内铺位高度应与轮椅高度相对应,并设置相应的可移动助力扶手。桌子下方应具备 容膝空间,其座椅宜设置拐杖(盲放置支架,橱衣柜宜采用低位杆式拉手和下拉式低位挂杆,饮品 台应采用低位设施。 市 11.5.4低位灯具开关和家电插座的高度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8相关设计要求,床头应设置保证 卧姿触及的应急呼器和与照明灯具、相关电器联控的双控开关。应采用智能技术控制窗帘、电视、开 水等设备的便用。 36

障碍客房的卫生间除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相关设计要求外,还应设置可移动助力设 肢体障碍人士移动身体如厕和坐姿洗浴(如图11.5.5所)

11.5.5无障碍客房的卫生间除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相关设计要求外,还应设置可移动助力设 施,帮助肢体障碍人士移动身体如厕和坐姿洗浴(如图11.5.5所)。

图11.5.5无障碍客房卫生间示意图

《无障碍客房的卫生间可根据入住者身体条件的不同,除满足基本规定外,还应配备相应

11.5.6卫生间淋浴处应设有可调节高度的坐姿洗浴坐台,以及相应的连续助力扶手,其淋 和毛巾架等位置和高度应符合有障碍人士的实际使用需求,并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 求。

12.1.1集多种功能于体的大型商业室外场地内及周边区域的无障碍路线规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 容:场地内无障碍线写周边人行道路和过街方式的无障碍接驳、与周边公交站点的无障碍接驳、与出 租车停靠位的无障碍接驳、与地面和地下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的无障碍接驳。 12.1:2》应对大型商业场地内及周边的盲道系统进行规划,其盲道系统应与以下场所相连接:周边公交 点、平面和立体过街设施、停车场所、出租车停靠位、建筑出入口等,并宜在主要通行节点设置电 不标签等智能导示设施。 然贫 12.1.3大型商业入口广场不应被行车流线穿行,其入口广场应与城市无障碍路线相连接,其主要人口 不宜设置台阶,高差处应结合人行人口广场设置无障碍坡地形。 规划 12.1.4室外休闲活动场所应以无障碍坡地形过渡,如高差较大设有台阶时,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 道和提示夜灯。室外屋面休闲平台出入口处不应设置门槛,有门槛处应以轮椅坡道相连接(如图12.1.4 所示)。 原梦

图12.1.4室外休闲广场示意图

大型商业室外广场应考虑轮椅使用者、儿童推车和行李携带者通行和活动的使用需 M

图12.2.1商业综合体无障碍入口示意图

12.2.2出入口处应设置配有盲文提示的无障碍路线和功能导示牌,导示牌前应设置提示盲道,有条件 的宜结合随身电子设备提供智能引导,无障碍路线沿途应设有系统性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12.2.3出人口处应设置具有容膝空间的低位服务台,台前应设置提示盲道和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服务台处应设置轮椅租赁场所。

12.5.1应对天型商业建筑内主要商业功能空间进行无障碍专项设计(策划),其专项设计(策划)的内 容包括:无障碍购物、无障碍器具使用、无障碍影视观览、无障碍就餐休闲、无障碍社交互动、无障碍 家庭活动和无障碍消费支付。规 12.5.2室内外步行商业街廊、挑廊、空中廊道以及商铺出入口处均不应设置台阶高差,地面装修所形 成的高差应以缓坡过渡,以满足轮椅通行(如图12.5.2所示)

商铺之间所形成的地面装修高差应以缓坡过渡。

图12.5.2商业街廊及商铺出入口示意图

12.5.3货架式售卖区(包括超市)不应设置高差, 货架之间应保证轮椅通行尺度,出口结账处应设置 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的结账通道,以及具有容膝空间的低位结账台,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12.5.4公共休息区不应设置高差台阶,其无障碍休息座椅应配有助力扶手和靠背,并应设置相应的引 导标识。 12.5.5室内外各类就餐区均应设置无障碍餐位(台无障碍餐桌(椅)应设有放置拐杖的辅具(或结 合餐台设置),并应设置呼叫服务按钮。

12.6.1影院购票处及售卖处应设置具有容膝空间的低位服务台,并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8相关 设计要求,有条件的应设置低位电子自动售票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 12.6.2影院放映与走廊之间设有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与无障碍路线连接。其出人口声闸处应避 免两侧门体开启时冲撞轮椅,轮椅席位应靠近放映厅无障碍出入口(如图12.6.2所示)。 然

图12.6.2影院轮椅席位示意图

12.7配套服务设施

12.7配套服务设施

7.1其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内应设置可满足家庭异性和母婴照顾的无障碍设施,并根据实际情况 置具有育婴设施的母婴室。其门体应采用电动侧推门或平开门,并应设置低位按钮和相应的无障

导标识,其内部空间尺度和设施设计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租关设计要求, 12.7.2公共卫生间除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6相关设计费求外,还应设置无障碍洗手台、无障碍 小便池和无障碍厕位,并应在前室洗手台处设置置物台或育婴台。

13.1.1为使有障碍人志能够借助轮椅或其它辅助工具无障碍出行,应使城市街区和组团内各类主要室 外活动场所、各类停车场所、组团出人口、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出入口、住宅单元出人口能够与各类道路 (城市支路和组团内道路)的无障碍路线相连接。 13.1:2)居往区出入口车行与人行路线宜分开,人行路线与城市人行道路接驳处如有高差,应结合场地秀 景观设计设置轮椅坡道,并设置无障碍引导标识(如图13.1.2所示) 源

图13.1.2居住区场地出入口轮椅坡道示意图

图中示例为居佳区场地主要出入口,场地与城市道路存在高差时,轮椅坡道与景观环境相结合成为 住区入口景观舒一邻分。 然 规导标识。 资源 13.1.4居住区内人行道路路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并不宜布置管井盖和排水篦子,其宽度应可供轮椅通 行,并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回转避让空间。 自 13.1.5居住区内人行道路与车行道路并行时,两者路面之间不应设有高差,并应采用材质或颜色进行 区分。

13.2.1地面无障碍停车位应与场地无障碍路线相连 所示)。

地面无障碍停车位应与居住区无障碍路线便捷连接。

.1地面无障碍停车位示意

.2.2地下停车场的无障碍车位应靠近无障碍电梯,通向电梯厅的通道如有高差应设置轮椅坡道 门如设置门槛应设置可移动轮椅坡道设施,并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图13.2.2所示)。

图13.2.2地下室人防门槛可移动式轮椅坡道示意图 “

地下停车场人防门未采用无门槛的门体时,应借助可移动轮椅坡道,久防门开启时将其放置,当需 要关闭人防门时将其收起。 规

.3.1居住区内室外健身和活动场所应与居住区内外无障碍路线相连接,活动场所有高差处应结 环境设置轮椅坡道,或以无障碍坡地形连接,轮椅坡道两侧宜结合景观环境设置助力扶手,并应 应的无障碍引导标识。(如图13.3所示)。

活动场地有高差处应采用无障碍坡地形或轮椅坡

图13.3.1室外活动场地无障碍坡地形示意图

13.3.2居住区内主要室外活动场所设有台阶时《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 JTG A04-2013》,其台阶起止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夜灯和提示标识。 休息区的无障碍座椅应有扶手和靠背(如图13.3.2所示) 规

13.3.2休闲交往场所示意图

应沿道路设置提示清理动物便溺物的标识及相应设施

13.3.4居住区内老年人室外活动场所宜结合灯杆、座椅和廊榭等设置与社区物业服务相连通的紧急求 救按钮《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材料 JT/T203-2014》,其设置高度应符合本导则附录C表C.0.8相关设计要求如图13.3.4所示)。

图13.3.4室外活动场所紧急呼救设施示意图剂

室外活动场所紧急呼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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