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569-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终端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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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569-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终端技术条件.pdf简介:

"Q/GDW 11569-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终端技术条件.pdf" 是一份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CPEL)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档,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电力需求响应系统(DRS,Demand Response System)终端的技术要求。电力需求响应系统是一种鼓励用户在高峰电力负荷期间减少用电量,以优化电力供应、提高能源效率和管理电网负荷的技术手段。终端是DR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包括用户侧设备(如智能电表、负荷管理系统等),负责收集、处理和传输用户用电数据,以便实现电力需求的调节和管理。

这份标准涵盖了终端的硬件设计、软件功能、性能指标、安全要求、通信接口、兼容性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终端的稳定运行和需求响应系统的整体有效性。它对于推动电力需求响应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应用和规范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Q/GDW 11569-2016 电力需求响应系统终端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6.10.7高频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在表9规定的高频阻尼振荡波抗扰度强度下,由电源回路或信号、控制回路传入的1MHz的高频衰 振荡波骚扰下,需求响应终端不应发生死机、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并能正常工作

CJ∕T 334-2010 集成电路(IC)卡燃气流量计6.10.8浪涌(冲击)抗扰度

在表9规定的浪涌强度的骚扰下,需求响应终端不应发生死机、数据信息错误和损坏,并能正 工作。

需求响应终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10

7.1.1.1气候环境条件

D/GDW115692016

除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相对湿度应在30%~60%或另有明确规定外,试验期间,环境条件应相对稳 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15~+35℃C; b)相对湿度:25%~75%; c)大气压力:86~108kPa

7.1.1.2电源条件

7.1.2整机试验的规定

根据GB2421的规定,在受试验设备限制的情况下,对尺寸较大的机架式需求响应终端进行6.2和6 现定的试验时,如果主控板、输入/输出部件、通讯和电源部件等关键部件均组装在一个封闭机箱中 可以只对该机箱进行试验。

外观和结构检查时,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划伤、裂缝和毛刺,镀层不应脱落,标牌文字、符号 请晰、耐久,接线应牢固。

7.2.2间隙和爬电距离

7.2.3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GB/T5169.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 下列要求: a) 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终端的材料相同: b 端子排的热丝试验温度为:(960土15)℃,外壳的热丝试验温度为: (650±10)℃,试验 时间30s; c)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应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熄灭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GB/T5169.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 下列要求: a) 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终端的材料相同: b) 端子排的热丝试验温度为:(960土15)℃,外壳的热丝试验温度为: (650±10)℃,试 时间30S; c)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应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熄灭:

Q/GDW115692016

在施加灼热丝移去后的30s内,观察样品的试验端子以及端子周围,试验样品应无火焰或 灼热

受试需求响应终端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试验台中央。按GB/T2423.10的规定试验,还应满足 下要求: a 频率范围:10Hz~150Hz; b)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范围≤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范围口60Hz); d) 每轴线扫频周期数:20。 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功能和性能符合第6章和第7章的要求

受试需求响应终端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试验台中 按GB/T2423.10的规定试验,还应满足以 下要求: a 频率范围:10Hz~150Hz; b)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范围≤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范围口60Hz); d) 每轴线扫频周期数:20。 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

按GB/T2423.2规定的Bb类进行, 放入高温试验箱的中央,升温至6 规定的最高温度,保温6h,然后通电0.5h,

7. 3. 2低温试验

按GB/T242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要求如下: a)试验箱内保持温度(40土2)℃、相对湿度(93土3)%,试验周期为2d; b)试验结束前0.5h,在湿热条件下测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Q; c)试验结束后,在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功能和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 d)检查终端金属部分应无腐蚀和生锈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需求响应终端正常工作的温度,温升试验后, 需求响应终端不应受损坏。温升试验要求如下: a)需求响应终端的电流线路通以最大额定电流,对电压线路以及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 助电压线路,加载1.15倍参比电压: b) 外表面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不应超过25K; c)在2h的试验期间内,需求响应终端不应受到风吹或直接的阳光照射,

7.5.1电源断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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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4.3.1条的要求进行电源断相试验,试验时终端应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

7.5.2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交流供电的终端,将交流电压变化到6.3.2规定的极限值时,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 能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直流供电的终端,按照GB/T17626.29的规定进行电压变化试验时,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 和性能符合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3.1整机功率消耗试验

相多功能标准表测电源回路的电流值(A)和电压 值(V),其乘积数(VA)即为视在功耗,读取标准表有功功率值即为有功功耗,其值应符合6.3.3条 的规定。

7.5.3.2状态量输入回路功率

在输入额定电压和电流时,用高阻抗电压表和低阻抗电流表测量状态量输入回路的电流值和电压 直,其乘积(VA)即为功率消耗,每一路状态量输入回路功率消耗应符合6.8条的规定

.4数据和时钟保持试验

记录终端中已有的各项数据和时钟显示,然后断开供电电源72小时后,再合上电源,检查各项数据 应无改变和丢失,时钟走时应正确。

7.5.5抗接地故障能力试验

按照Q/GDW377一2009的总体要求, 测试平台,依据信息截获、改、 放攻击、身份伪造等进行安全测试。对终端的本 (据和远程传输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进行综合评

7. 7.1±一般要求

各项功能试验时,应将测试主机、被测试的需求响应终端、输入信号源、控制输出负载、监测终 和相关设备连接成一个测试系统,功能试验结果应符合第5章规定。

7.7.2数据采集试验

7.7.2.1监测终端数据采集试验

需求响应终端应能正确采集5.1.2条表3中规定的数据项。采集的数据应与监测终端的数据保 一致。

7.7.2.2采集方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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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需求响应终端是否支持实时采集、定时采集和接收监测终端的数据,要求如下: a)通过测试主机向需求响应终端进行监测终端数据的召测,需求响应终端应返回正确的数据; b 对于具备显示监测终端实时数据的需求响应终端,其显示应及时更新监测终端的实时数据; C 通过测试主机向需求响应终端设置定时冻结任务后,需求响应终端应能按照设定的时间定时采 集并存储监测终端的数据

.7.3数据存储功能试验

根据5.2条的要求,需求响应终端应能按要求存储各采样周期及时间段的数据。在测试时间内, 通过测试主机查看需求响应终端存储的数据是否完整、准确

7.7.4数据处理试验

7.7.4. 1时钟对时和走时误差试验

测试主机发出对时命令,终端的时钟显示应符合5.3.1条的要求。终端上电24h后,用标准时钟测试 仪测终端秒脉冲输出,连续测量3次,每次测量时间为1min,取其算术平均值,日计时误差应符合5.3.1 条的要求。

7.7.4.2参数设置和查询试验

按5.3.2条的要求,测试主机可以召测被试终端的各项参数、硬件版本号和软件版本号;用测 主机向被试终端设置各项参数,终端的显示以及主机召测到的结果应与设置参数值一致。

7.7.5数据传输试验

7.7.5.1与主站通信试验

用测试主机随时发出召测指令采集需求响应终端的各种数据和信息,终端应准确无误地向主站发 召测的数据和信息。配置主动上报功能的终端应按定时发送数据任务设置的定时发送周期定时自动发 设定的数据项目。

7.7. 6 响应控制试验

7.6.1状态量采集试验

对于具备状念量米果功能的而求应线

7.7.6.2控制输出试验

观察终端显示屏或信号灯应能正确显示终端电源、

7.7.7.2本地维护接口试验

7.7.7.3需求响应终端初始化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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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响应终端接收到主站下发的初始化命令后,应对硬件、数据区、参数区初始化,参数区置为 省值,数据区清零或清除。

7.7.7.4软件升级

软件升级要求: a)需求响应终端可通过本地或远程信道进行在线升级: b)软件下载时不影响需求响应终端的正常工作。

7.7.8扩展功能试验

7.7. 8. 1显示

有显示的需求响应终端,检查显示是否清晰、无乱

电磁兼容性试验按照Q/GDW137 能和性能都应正常。

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8.2.1项目和建议顺序

对于到货验收的需求响应终端,应按型号、生产批号相同者划分为组,按表9项目和建议顺序逐 进行检验。

险中出现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判该需求响应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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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下,需求响应终端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恢复生产时; b)设计和工艺有重大改进时; c)可靠性验证试验在生产定型时进行,或按客户要求,在系统试运行时进行。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终端中随机抽取。按GB/T2829一2002选择判别水平I,不合 格质量水平RQL=30的一次抽样方案JC∕T 699-2012 水泥制品用钢筋混凝土管钢筋骨架滚焊机,即

式中: 一样本大小; 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n Ac Re ]=[3 0 1

29一2002规定,不合格分为A、B两类。各类的权值

3.4合格或不合格判定

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的划分见表10,当一个样本不合格检验项目的不合格权值的累积数大于或等于 1时,则判为不合格品;反之为合格品。 对一个样本的某个试验项目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的不合格,均按一个不合格计

GB/T 50903-2013标准下载检验项目和建议顺序如表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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