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490-2017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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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490-2017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 490-2017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 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一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实施评价体系和相关条文说明。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安全:涵盖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规定。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对施工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检查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进行了明确。 4. 事故预防和处理:强调了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的重要性。

这份标准的发布,旨在推动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向更加规范、安全的方向发展,通过标准化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它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便于他们自查自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T/CECS490-2017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列》、《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

制定。 1.0.2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评价,也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其 自身的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标准化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评价,也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其 自身的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4.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4.1.1保障安全生产DLGJ 24-1991 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设计技术规定,不仅要靠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厂

(8)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 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10)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 情况,并进行评价; (11)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 化委员会; (12)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指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包 括:项目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生产、技术、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管理 人员,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 解,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每月)考核。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 定,1万m²以下工程1人;1万m²~5万m²的工程不少于2人; 5万m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4.1.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 范技能的有效途径。本条明确了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对 象、内容和日常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培训 教育进行试卷考核,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人员熟悉作 业环境,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技能。 施工现场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台账记录和安全教育人员考核 登记表,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 培训考核。 4.1.3工程建设标准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 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中所规定的 技术要求也是方案、计划编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如何落实工程建 设标准的要求是制定方案和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质量验

(8)负责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标准中 的偏差,重大问题提交企业标准化委员会; (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10)负责汇总标准执行确认资料、记录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 情况,并进行评价; (11)负责收集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见、建议,并提交企业标准 化委员会; (12)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信息管理。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指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包 活:项目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生产、技术、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管理 人员,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 解,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每月)考核。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 定,1万m²以下工程1人;1万m²~5万m²的工程不少于2人; 5 万 m2 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 人

4.1.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

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的重要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中所规定的 技术要求也是方案、计划编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如何落实工程建 设标准的要求是制定方案和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质量验

收标准、安全标准、施工技术标准等。标准员参与制定主要工程建 设标准贯彻落实的计划方案及管理制度,是指协助各项方案、计划 编制的负责人,提出主要标准贯彻落实的技术管理措施及管理制 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达到工程建设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 标准员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是指对于涉 及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内容的编制提供支持。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交底是指标准员向施工现场的其他专业人 员就标准实施事项进行的交底,对象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 料员、机械员等,交底的内容是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应执行工程建设 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法》建质【2009]87号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按专家论 证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 作重大修改的,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 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 系的工种,如起重机械、钢筋加工等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 自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交底。 施工单位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配置,可以最大限 度保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防正工伤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造成的 损失。本条明确了施工单位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实 施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 页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自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

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企 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 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 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建设工程实行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负 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 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 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 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分包单位安全员的配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专业分 包的工程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人 一200人的至少2人,200以上的至少3人。 4.1.5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 制定防触电、防珊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 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 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 援器材和设备。 “四不放过”是指事敌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 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 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产 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均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 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 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惠应下达隐惠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 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惠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 查。

4.1.6安全检查是一个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并督

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安全检

安全检查内容分为:物的安全状态是否安全,人的行为是否安 全,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的类型有: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交互检查、专业 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 检查后存在的安全隐惠向题,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否则即 使发现再多的安全隐惠,施工现场整改不彻底或者不整改,检查也 会流于形式,无实际意义

DBJ∕T 14-100-2013 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改性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4.1.7安全管理资料必须做到卷册清晰、项目齐全、内容

节完整、编写内容不重不漏,同时做到现场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 载对应,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貌、全过程。能综 合地体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水平。 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应及时,必须与现 场安全管理行为同步,不得弄虚作假或事后集中补编。

4.1.8工地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材料选用砌体、金属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 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 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1.9现场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的 设计、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施工现场喷洒路面、 绿化浇灌不宜使用自来水。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 器具。 现场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 购和使用计划,周转材料宜采用金属、化学合成材料等可回收再利 用产品代替,并加强保养维护,提高周转率。 现场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 施工区域,减少作业机械设备数量,现场宜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 源。 现场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对土地的占用。根据工地规模 及施工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污水排放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的有关要求,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宜根 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 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施工现场对噪声进行实时监 测,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应超过70dB,夜间不应超过55dB,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报环境保 护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采取限时施工、遮光和全封闭等避免或 减少施工过程中光污染的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 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 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2.1 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安全监理

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相关费用。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所监 理的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 51140-2015》,但安全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生 产管理

4.2.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不符

合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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