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86-2020 天津市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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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86-2020 天津市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技术规程.pdf简介:

"DB/T29-286-2020"是天津地方标准,全称为《天津市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技术规程》。这个规程主要针对在天津市的建筑工程中,特别是在处理基坑倾斜桩(可能是因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的桩身倾斜)的无支撑支护技术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它涵盖了桩的选型、设计、施工方法、监测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方面,旨在确保基坑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防止因桩身倾斜引发的潜在风险,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效率。这是一个专门针对特定施工场景的技术规范,是保障基坑工程安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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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其跨高比进行截面承载力计算,其截面承载力和构造应符合现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

4.4.1倾斜桩支护结构的嵌固深度应符合下列嵌固(抗倾覆)稳定 性的要求(图 4.4.1):

Epkapl ≥ Kem Eakaa

力矩与滑动力矩之比的最小值宜通过搜索不同圆心 及半径的所有潜在滑动圆弧确定: C;、; 第j土条滑弧面处土的黏聚力(kPa)、内摩擦角(); b, 第j土条的宽度(m); β;一 第j条滑弧面中点处的法线与垂直面的夹角(°); , 第j土条的滑弧段长度(m),取l,=b,/cosβ,; qj 作用在第i土条上的附加分布荷载标准值(kPa): △G, 第i土条的自重(kN),按天然重度计算; u; 第j土条在滑弧面上的孔隙水压力(kPa);基坑采 用落底式截水雌幕时,对地下水位以下的砂土、 碎石土、粉土,在基坑外侧,可取u,=whwa,j 在基坑内侧,可取u,=whwp,j;在地下水位以 上或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取u,=O; W 地下水重度(kN/m3); hwa,j 基坑外地下水位至第i土条滑弧面中点的垂直距 离(m); hwp,j 基坑内地下水位至第i土条滑弧面中点的垂直 距离(m)。

4.5.1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的桩体入土深度应根据稳定与变形 计算要求确定。 4.5.2对于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其直桩与斜桩可选用灌注桩、 钢板桩、预制桩或其它桩型,设计时可根据需要对不同桩型组合使 用。 4.5.3支护桩设置,应保证支护桩不与地下结构冲突,对支护桩向 基坑内倾斜情况,斜桩在基坑底标高以上应位于地下结构最外轮廓 以外GB 15208.3-2018标准下载,斜桩在基坑底标高以下可侵入地下结构最外轮廓,但应避开 工程桩或局部深坑等地下结构,并宜为地下结构施工留设足够宽 度。 4.5.4斜桩轴线与铅垂线所夹角度不宜大于30°,桩中心距不宜大 于3倍桩径或桩截面短边边长。 4.5.5对向内倾斜桩,在基坑阴角,为防止斜桩在基坑底以下冲突,

4.5.1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的桩体入土深度应根据稳定与变形 计算要求确定。 4.5.2对于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其直桩与斜桩可选用灌注桩、 钢板桩、预制桩或其它桩型,设计时可根据需要对不同桩型组合使 用。

4.5.5对向内倾斜桩,在基坑阴角,为防止斜桩在基坑底以下冲突 涉及区域宜采用垂直支护桩+小角撑或垂直支护桩悬臂形式。 4.5.6斜直组合双排桩支护结构应满足如下要求:

4.5.5对向内倾斜桩,在基坑阴角,为防止斜桩在基坑底以下冲突,

1前后排桩的桩顶间距宜取桩径(或桩身宽度)的2~6倍, 内排桩净距不宜大于1m,且内排桩之间应采取防止土体塌落措施; 2双排桩桩应分别设置冠梁,两排冠梁间应设置连梁或厚 返连接前、后排支护桩,并应保证前、后两排桩与连梁刚性连接: 3前、后排桩应分别与桩顶冠梁采用刚性连接。 4.5.7当计算考虑开挖面以上桩间土体作用时,应采用防桩间土塌 落措施。 4.5.8支护桩顶应设置冠梁,对预制桩,桩与冠梁连接应满足刚接,

4.5.8支护桩顶应设置冠梁,对预制桩,桩与冠梁连接应

筋设置应满足桩顶弯矩传递要求; 2对预制桩,为确保桩与冠梁节点刚接,桩顶应嵌入冠梁足 够长度,且冠钢筋设置筋应满足下列规定: 1)有预制桩区域,对桩顶,应在冠梁两侧外扩支护桩顶部 分贴近支护桩各设置一道通长暗梁,暗梁应设置通长纵 筋及闭合箍筋; 2)无预制桩区域,应对整个冠梁设置闭合箍筋,且闭合箍 筋应与通长暗梁钢筋形成冠梁整体配筋; 3)支护桩顶两侧暗梁纵筋及箍筋设置,应确保暗梁对支护 桩有足够约束,不因暗梁配筋不足致暗梁破坏,进而导 致支护桩与冠梁连接节点失效:对冠梁位于支护桩间设 置闭合箍筋区域,应确保闭合箍筋与暗梁钢筋形成之受 力体系满足桩顶传力要求,不得产生冠梁整体破坏,进 而导致倾斜桩支护体系受力工况与设计工况不一致; 4)冠梁在桩顶以上留设厚度应满足冠梁对支护桩抗冲切安 全要求; 5)冠梁与支护桩间应设置足够措施,确保冠梁对受压桩抗 剪切安全,确保受拉桩不与冠梁脱离。 6)各种形式倾斜桩及倾斜桩组合冠梁可按附录B进行配筋

王口派个 之护性地工 产生的挤土效不应影响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防侧向挤土等措施。

钻孔灌注桩、搅拌桩等其他工艺施工,并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 工。倾斜桩采用新型施工工艺时,应进行工艺试验,并满足设计要 求。

5.1.3沉桩机械应结合场地周围环境、土质条件、施工工艺和桩型

1.3沉桩机械应结合场地周围环境、土质条件、施工工艺和桩型 求等综合选取。施工现场施工面的平整度、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汇 主机械承重、运输和施工要求。

.1.4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施工应采用专用倾斜桩施工机具或设备 施工前应校正设备施工角度

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应当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设备或桩节倾斜 角度所引起的空间位置变化。

及设备高度分别计算桩位线、入土线及对位线,桩位复核无误后方 可按顺序施工。

测信息对设计与施工进行动态调整和分析,校核设计与施工参数, 指导后续的设计与施工。

5.1.8倾斜桩组合支护结构施工时,竖直桩、倾斜桩的施工顺序应 结合试成桩确定。 5.1.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工程条件、场地条件与勘 察、设计不符,周边环境出现异常等情况应及时会同勘察单位、设 计单位处理。

计单位处理。 5.1.10施工单位应针对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施工风险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

5.2.1当支护桩采用静压法沉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倾斜桩施工前应依据定位控制点引测定位轴线,经验收后 进行倾斜桩桩位放线,放出的桩位经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压桩施 ; 2沉桩应根据支护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划分施工区 段,合理安排沉桩的先后次序,以控制挤土效应; 3沉桩前应测量桩的设计角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方可 施工,沉桩过程中应校核桩身倾斜角度符合设计要求; 4送桩应采用专用钢质送桩器,不得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 5确保龙门架回止后喂桩,不得在龙门架倾斜时喂桩; 6压桩应对正桩位,夹持器抱紧支护桩,设备调平,调整桩 身垂直度及倾斜角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压入; 7每根桩应有完整施工记录,注明桩的编号、截面尺寸、长 度、入土深度、入土角度、桩位偏差、压桩力、贯入度、施工机械 和施工日期等,并附桩位图。 52支护桩用静压注施工时级压冬件应为右效桩长和桩项标

高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支护桩采用预制桩时,接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桩需要接长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接头部位进行 抗弯、抗剪计算,计算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2预制桩需要接长时,其入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 0.5m~1.0m,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或机械连接; 3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以方便上节桩就位,接桩时上 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 4预制桩采用端板焊接方法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清刷于净,坡口处应 刷至露出金属光泽,上下节桩之间的间隙,应用钢板填 实焊牢; 2)接桩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的有关规定:

3)焊接材料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 证书; 4)预制桩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周围每边对称点焊2点~3点, 待上下节桩固定后再分层施焊,施焊应由两个焊工对称 焊接; 5)预制桩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三层,内层焊应清理干净后方 能进行外一层施焊。焊缝应饱满连续,不应有任何裂缝 或缺焊等。接桩焊接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的三级焊缝的 要求; 6)预制桩应在焊接好的接头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沉桩。自 然冷时间不应少于6分钟,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的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3分钟,不应用水冷却或焊好 立即沉桩施工。 5预制桩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并满足设计的具体要求。 5.2.5预制桩进场后,应对预制桩的规格、型号、尺寸及偏差、外 观质量及桩身破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桩禁止使 用。 5.2.6预制桩起吊、运输和堆放应符合设计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 求。 5.2.7预制桩不宜截桩,当遇特殊情况确需截桩时,应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截桩后倾斜桩的质量,截桩后,桩顶应表面平整DB33∕T 1265-202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无缺棱掉 角现象。截桩应采用锯桩器,不得采用大锤敲击截桩或强行板拉截 。 5.2.8基坑监测需安装测斜管时,测斜管放置在预制桩中心孔洞

5.2.9支护桩施工过程中宜检测可

桩位偏差的检测; 桩顶标高的检测; 3 桩身垂直度或倾斜角度的检测; 4 施工机具的检查: 5 桩身裂缝监控: 6 桩接头施工质量检测: 7 施工记录的监督和检查: 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监测 5.2.10 支护桩全部施工结束后,在基坑开挖前应对结构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倾斜桩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

5.3.1支护桩桩顶锚入冠梁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锚入冠梁部分桩 身应清理干净,以保证桩身与冠梁混凝土之间具有良好的粘结性。 5.3.2开挖至冠梁底标高后,应及时施做垫层,垫层宽度每侧应超 出冠梁宽度100mm。 5.3.3冠梁钢筋安装时,支护桩桩体两侧箍筋及直斜桩之间空隙的 箍筋应满足设计要求。

5.3.4支护桩中心孔洞宜采

《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478-2008》5.4.1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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