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20-2019 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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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5/T 120-2019 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pdf简介:

"DB3305/T 120-2019 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pdf" 是一份关于中国浙江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四好农村路"通常指的是"好路基、好路面、好设施、好管理",这是一种针对农村地区公路建设与管理的高质量要求。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流程,旨在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安全性和耐久性,以满足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出行需求。它是由浙江省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并发布的,用于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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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公路ruralroad 经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县道、乡道、村 道及其所属设施。 3.2 路长制road leadershipsystem 农村公路责任制管理的一种模式,主要由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组成。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公路ruralroad 经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县道 道及其所属设施

JGJ∕T 239-2011 建(构)筑物移位工程技术规程DB3305/T1202019

利用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设备、车辆抓拍识别设备、违法行为告知设施、视频监控设备、车辆信息 能处理系统等技术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重、轴数、车辆图像及 信息,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是公路治超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 绿色发展”为原则,建设高质量“四好农村路”,推 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提档升级,全面建设通达通畅的农村公路,提 高工程质量、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路域景观,打造品质工程,全面建好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和美丽 乡村建设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交通运输样板路,

圣持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县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 路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完善资金保障政策,加强路域环境治理,打造“畅安舒美 行环境。

路况水平,提高桥隧监测与处置管理成效 提高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质量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村客运和物流服务能力,实现出门有车坐、镇镇有站场、村村有站点、服务有平台。

5.1.1农村公路建设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同时贯彻实施“修一条路、造 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建设理念。 5.1.2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峻工验收坚持“七 公开”制度,打造农村公路“阳光工程” 5.1.3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指路体系、安全设施、排水系统、公共设施等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应与 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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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农村公路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绿化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村公路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全域旅游、绿色智造等规划紧密衔接,与国道、省道以 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5.2.2统筹农村客运和物流发展、统筹各类场站规划建设,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电商、邮政等 服务功能的“多站合一”,资源共享。 5.2.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坚持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公路的线形和资源。鼓励利用农村公路路 侧闲置土地、沿线已有设施建设小型服务区、停车区、休息区等服务设施。 5.2.4通乡镇、景区等地区的农村公路通过改建,打通跨区域“断头路”,拓宽瓶颈路

服务功能的“多站合一”,资源共享。

5.3.1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及服务水平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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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农村公路景观应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地域环境和人文特点,体现“一路一景”,实现路景 融合。 6 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合理覆盖路堤、路堑、分隔带等可绿化的公路用地,应保护原有植被,路 基边坡、排水、防护工程等与原地面相接处应植物绿化,以修饰人工痕迹并过渡自然,绿化不 应影响排水功能。 农村公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应体现公路景观空间的开放性、视野的多样性。公路沿线的构造物 及建筑物的景观设计风格应与空间线形、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沿线建筑物应体现地方建筑风格

农村公路建设期间空气、声、土壤环境质量分别符合GB3095、GB3096、GB15618的要求 好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围挡、施工便道硬化、工地出入口冲洗、物料堆放及裸土覆盖和湿法作业等 理工作。

6.1.1农村公路全面纳入管理。

6.1.2农村公路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级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市级 人民政府支持、帮助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6.1.3县道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乡、村道由乡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定期检查通报,定期组织农村公路管理技术培训。 6.1.4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设必设,并按落实一个专门机构、组建一支养护队伍、安排一处办公 场所、筹措一笔管养经费、健全一个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内业台账的“六个一”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 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创建率达到100%。 6.1.5农村公路建立场站建设、管理、维护“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电 商、邮政等功能“多站合一”,提高场站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1.6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 蓝一达全公歌用和和助

村公路实行“一路一路长”,按照“分级管理、垂直监督”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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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各级路长应明确负责人,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 为主”的管理体系。 6.2.3农村公路应实行路长和管养公示制度,县、乡、村道应设置路长公示牌和管养公示牌,接受社 会监督。

6.3.1农村公路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 管机制。 6.3.2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村约, 乡规村约制定率达到100%。 6.3.3采取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互动形式,预防制止破坏、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 6.3.4 做好“田路分家”、“路宅分家”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应全部实现田路分离、路宅 分家。

6.4.1 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多部门协作。 6.4.2 建立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开展农村公路流动治超,加强货运源头管理。 6.4.3 农村公路应鼓励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 CJJ/T182-2014》,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

6.5.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美化路域环境,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停车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 6.5.2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违章建筑、堆积物、非公路标志,保持路面常年整洁美观,做好公路洁化 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6.5.3 建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和保洁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行路面机械化保洁。 6.5.4 农村公路可绿化路段全部绿化,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创建全市域美丽农村公路

7.1.1农村公路应达到路面整洁、路基稳定、桥隧安全、排水畅通、设备设施完好等要求,保障路况 质量状态良好。 7.1.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原则,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合理安排预防养护、修复 养护和应急养护等养护工程,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抗灾能力,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7.1.3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环保经济”的原则,重视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养 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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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积极稳妥地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养护水平。

7.2.1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比例达93.5%以上。 7.2.2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县道、乡道养护巡查频率宜不少于1次/ 天,村道应不少于1次/周,特殊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加天巡查频率。 7.2.3 县道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覆盖率100%,乡村道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覆盖率不低于30%。 7.2.4 对技术状况评定为4类及以上的桥隧当年处置率达到100%。 7.2.5 县、乡、村道标志标线设置率分别达到80%、70%和60%以上;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 通标线、 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率达95%以上。 7.2.6 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应达到100%,县乡村道临水临崖(4米以上)路段安全设施完备可靠, 7.2.7 绿化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 7.2.8 般灾害条件下应急救援应在1.5小时内到达水泥石灰改良土在粉砂土路基处理中的应用,应急抢通应在24小时内完成

7.2.1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比例达93.5%以上。 7.2.2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县道、乡道养护巡查频率宜不少于1次/ 天,村道应不少于1次/周,特殊路段或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加天巡查频率。 7.2.3 县道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覆盖率100%,乡村道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覆盖率不低于30%。 7.2.4 对技术状况评定为4类及以上的桥隧当年处置率达到100%。 7.2.5 县、乡、村道标志标线设置率分别达到80%、70%和60%以上;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 通标线、 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率达95%以上。 7.2.6 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应达到100%,县乡村道临水临崖(4米以上)路段安全设施完备可靠, 7.2.7 绿化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 7.2.8 般灾害条件下应急救援应在1.5小时内到达,应急抢通应在24小时内完成

8.1.1应构建集约、高效、安全舒适的农村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完善城乡运输持续发展机制。 8.1.2贯彻“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游运结合”的原则,完善农村 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及其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 云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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