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176-2020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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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176-2020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JTS176-2020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是一份关于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的专业规范文档。该规范由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S)发布,适用于港口设施中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场设计。它详细规定了堆场的选址、布局、结构、安全设施、装卸设备、储存要求、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旨在保障港口安全,防止危险货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规范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解读,帮助设计者、管理者和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它可能包括技术背景、实施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以确保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和操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这份文档是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的重要参考文件,对于港口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具有指导意义。

JTS176-2020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为统一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港口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设计: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的规定

1.0.1为统一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港口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设计 1.0.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

2.0.1危险货物集装箱DangcrousGoocs

装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lc)或《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所列的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包括危险货物残留物和危害 性未被清除《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仍标有危险货物标志、标记的集装箱

2.0.3外部防护目标ExternalProtcctcd

受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事故影响,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企业外可能发生人 员伤亡的设施或场所,外部防护目标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风险基准》(GB36894)的规定,划分为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 其中一般防护目标根据规模分为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和三类防护目标,

为了预防和减缓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火灾、爆炸和中毒等潜在事故对外部防 护目标的影响,在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外部防护目标之间设置的距离

3.0.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总体布置应贯彻安全、环保、资源节约、1

3.0.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装卸工艺应根据堆场规模、自然条件,以生产安全、高

.0.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装卸工艺应根据堆场规模、自然条件,以生产安全、高 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为原则,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 呈》(GB1160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程》(GB/T36029)和《危险货物 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等的有关规定

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

4.1.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规模应包括堆场箱容量、地面箱位数、堆场面积等 内容 4.1.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箱容量应根据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量、类别、平均堆 专相坐颈涮路宝

.1.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地面箱位数和堆场面积,应根据堆场箱容量和国家理 标准《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程》(GB/T36029)、《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 乍业安全规程》(JT397)等的堆存安全要求确定

4.2.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位置选择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堆场规模、依托条件, 满足作业组织和危险货物集疏运需求,以及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 4.2.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宜布置在集装箱码头或港区的边缘区域,应远离人员密 集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并位于当地年最大风频率的下风侧或最小风频率的上风侧 4.2.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场址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土 崩、断层、滑坡、流沙、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和不均匀沉降较大的地区, 4.2.4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公路、铁路、军事设施、机场或核电站等场所、设施、区 域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4.2.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位置选择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堆场规模、依托条件, 满足作业组织和危险货物集疏运需求,以及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 4.2.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宜布置在集装箱码头或港区的边缘区域,应远离人员密 集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并位于当地年最大风频率的下风侧或最小风频率的上风侧, 4.2.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场址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不得选择在有土 崩、断层、滑坡、流沙、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和不均勾沉降较大的地区 4.2.4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公路、铁路、军事设施、机场或核电站等场所、设施、区 域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4.2.5堆存1.3~1.6项爆炸品的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采用事故后果法计算外 部安全防护距离,其中堆存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爆炸品的 堆场,与外部防护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事故后果法计算时应采用最严重事故情 景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应按附录A进行: 4.2.6堆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的有关规定 4.2.7堆存2.1项易燃气体、2.3项毒性气体的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采用定量 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时应采用可能堆存的危险货物 最大量进行计算,体计算应按附录A进行

4.2.6堆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化爆竹的港口包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 标雅《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的有关规定 4.2.7堆存2.1项易燃气体、2.3项毒性气体的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采用定量 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时应采用可能堆存的危险货物 最大量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应按附录A进行

4平面布置4.3防火间距4.3.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客运场站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表4.3.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客运场站等的防火间距(rm)第4类易燃固体第5类氧化性1.3~1.6项2.1项、2.3项第3类易于自燃的物质其他非易燃序号名称物质和有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和遇水放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过氧化物气体的物质客运场站等重要11070505050公共建筑、居住区1402工矿企业50354040303油气化工码头1005050505050国家1008040404040铁路铁路线4中心线工业企业1003530303030铁路线5港外道路路边10025202020201.5倍杆1.5倍杆1.5倍杆1.5倍杆1.5倍杆高,高,但35KV高,但35kV高,但35KV高,但35KV架空电力线路但35KV及以上6100及以上架空及以上架空及以上架空及以上架空(中心线)架空电力线不电力线不应电力线不应电力线不应电力线不应应小于40ml小于40m小于30m小于40m小于30m架空I、Ⅱ级10040通信1.5倍杆高线路其他(中心线)1001.5倍杆高爆破作业场地300注:本表"第3类易燃液体"指第3类包装类别I和Ⅱ的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指4.1项包装类别I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4.2项易自燃物质、4.3项中包装类别I的逻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指5.1项中包装类别I的氧化性物质、5.2项有机过氧化物;2同时堆存不同类别危险货物集装箱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对于堆场,防火间距从危险货物集装箱边缘算起:对于码头,防火间距从码头前沿线算起:对于其他建筑物或场地,防火间距从建筑物或场地外缘算起:1堆场堆存1.3~1.6项爆炸品和2.1项、2.3项气体时,其与序号1~2的间距.应采用事故后果法或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且不应小于本表中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5堆场堆存液化天然气集装箱时,与海港液化天然气码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0m.4.3.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办公楼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2的规定5

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一2020

JC∕T 1079-2020 真空玻璃行业标准表4.3.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办公楼等的防火间距(m)

注:0本表"第3类易燃液体"指第3类包装类别I和Ⅱ的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 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指4.1项包装类别I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4.2项易自燃物质、4.3项中包装类别I 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指5.1项中包装类别I的氧化性物质、5.2 项有机过氧化物: 同时堆存不同类别危险货物集装箱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对于堆场,防火间距从危险货物集装箱边缘算起;对于其他建筑物或场地,防火间距从建筑物或场地外缘 算起; 1序号2“其他堆场“为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企业内的空箱堆场或堆存钢材、黄沙等不燃货物的堆场时,防 火间距可减少50%

4.3.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石油库、石油储备库、石油化工企业间的防火间距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有关规定: 4.3.4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与加油、加气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4.3.5除第4.3.1条~第4.3.4条规定外,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间距应符合现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4.3.5除第4.3.1条~第4.3.4条规定外,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间距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有关规定

4.4出入口通道及封闭要求

4.4.1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与其他堆场分开,单独、封闭布置, 4.4.2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出人口宽度不宜小于5m,出 入口应与场外道路通畅衔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4.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设置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可采用围网、金属栅栏或实 体围墙形式,周界与其他单位相邻的,宜采用实体围墙隔离《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 50685-2011》,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内 部隔离可采用围网、金属栅栏,其高度不宜低于1.8m:采用围网封闭时,应使用金属网围 或其他不燃、阻燃材料围网,并应有良好的系固

4.4.4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周边围网、金属栅栏、实体围墙靠近道路和作业通道的, 应设置防撞设施,防撞设施应设置夜间反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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