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232-2020 西藏自治区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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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4/T 0232-2020 西藏自治区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简介:

DB54/T 0232-2020 是西藏自治区的地方标准,全称为《西藏自治区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这份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西藏自治区建筑物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它涵盖了通信网络、信息系统、智能建筑等方面的内容,可能包括对建筑物内的光纤网络布局、无线通信设施、数据中心设施、智能家居系统等方面的建设标准。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涉及通信设施的布线方式、设备选型、安装要求、数据安全保护、网络性能指标、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稳定、高效运行,同时考虑到西藏自治区的特殊环境和气候条件,可能还包含了相应的耐寒、防震等适应性要求。

总的来说,DB54/T 0232-2020 是西藏自治区在推动数字化建设,提高建筑物信息化水平方面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

DB54/T 0232-2020 西藏自治区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1为规范西藏自治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 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建筑物信 息通信覆盖水平,促进西藏自治区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 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信息通信基础 设施规划要求的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其用地红线内的信息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3本标准所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和有 线通信基础设施,其中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包括宏站、微站和室内覆盖 系统等设施;有线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光纤到户等设施。 1.4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参照本标准开放并预留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 设所需资源。 1.5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各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 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制定建设方案。 1.6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并入新建建筑物设计,与主体建筑物 “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的设置必须作为新建建筑物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的内容。 1.7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外观风貌应与主体建筑协调一致;其抗震 消防、节能等功能的设计,本标准未做特殊要求时,均应与主体建筑 物相同。 1.8安装在建筑物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

的场量限值及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 定。 1.9本标准涉及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未经法定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及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0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 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1 宏站 metrocel1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CJJ205-2013》(已作废)2.2微站 microcell

2.7有线通信设备间FTTHequipme

屋面杆塔是指固定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屋面上、建筑物技术层(含 外墙、外墙窗和洞口)、用于支撑宏站、微站天线的结构构件,包含 屋面抱杆、屋面美化天线罩、外墙美化天线罩、外墙抱杆等通信塔

3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规划

3.1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站址规划应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的 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建设需求和设置原则,遵循 优化整合、资源共享、合理布局、绿色节能的原则。 3.2在选取建筑物作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预留时,应根据通信基础设 施专项规划中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目标位置,按照通信覆盖要求选取 合适距离范围内的建筑物。

4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机房

4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机房

4.1一般规定 1.1.1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机房是指宏站机房、室内覆盖机房, 室内覆盖设备间、有线通信设备间、电信间五类。 1.1.2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温度高、有粉尘、有油烟、有有害气体、有腐蚀性 气体、易燃易爆及重污染等的环境中。 2应远离电磁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及配电室的相邻房 间。 3应远离强振动源。 4机房内严禁穿越给排水、暖通空调等有水管道,严禁穿越输送 燃气等易燃物质管道,其他无关管线不宜穿越机房。机房不应与建筑 物共用空调系统。 5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区域的正下方或相 6 平面形状宜采用矩形。 8机房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6kN/m。 9机房位置应便于设备搬运,用于设备搬运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2m 4.2宏站机房

JD94/1UZ3220 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目标位置,设置宏站机 房。 4.2.2总用地面积大于30000m的建筑物或建筑群,每30000m应设 置一个宏站机房,超出部分不足30000m的按照30000m计。 4.2.3宏站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宏站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屋面,建于弱电间(井)上方或贴近 建设,适宜布放下穿电缆。 2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m,净宽度不宜小于3m。 3室内梁下净高不应低于2.8m。 4机房墙体应为实心砖墙、混凝土墙或其它其材质的可承重墙 面,机房墙体应满足不小于50.0Kg的设备挂墙安装要求;外墙做法 宜与主体建筑相协调。 5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净高不应小于2.0m。 6应满足防水、防鼠要求;机房内严禁采用水喷淋灭火系统。 7室内墙面、顶棚宜采用白色环保乳胶漆,地面宜采用浅色地砖 8机房屋面应具有保温、耐久等基本性能。 9机房外应预留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距机房距离不宜超过 息服 3.0m,并设排水管及地漏。 10宏站机房不能设置在建筑物屋面时,应贴近弱电间(井)建 设,机房应预留300×240mm馈线孔与弱电间(井)沟通,弱电间(井) 屋面应设置不小于300×300mm上线井道(图4.2.3),上线井道应设 置在建筑物内,楼层间应做防火封堵。

DB54/T0232—2020预窗馈线河300×240防水处理300×240预留情线调踏向程面升阀方向霸电间(并)是面板润屋面及泛水散法300x300详单体工程设计1 1图4.2.3上线井道11宏站机房无法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参照地面杆塔基础设施的规定,预留红线内场地资源,由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需求方在地面宏站杆塔基础设施旁就近设置。4.3室内覆盖机房4.3.1公共交通类建筑物、大型场馆、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m的公共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m²2的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覆盖机房。4.3.2室内覆盖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覆盖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屋面,建于弱电间(井)上方或贴近建设。2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净宽度不宜小于2m,室内梁下净高不收务平应低于2.5m。3室内覆盖机房无法单独设置时,可设置在弱电间(井)内。4设置在弱电间(井)时,应预留不小于9m的可承重墙面,墙面可由上下相邻的弱电间(井)合设,每个弱电间(井)预留面积不9

应小于3m。 5室内覆盖机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净高不应小于2m。 6墙体应满足不小于100Kg的设备挂墙安装要求。 7室内覆盖机房可与宏站机房进行合设,合设机房应符合宏站机 房相关规定,其墙体应满足不小于100Kg的设备挂墙要求。 4.4室内覆盖设备间 4.4.1建设室内覆盖系统的建筑物内应设置室内覆盖设备间,室内覆 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覆盖设备间数量可按照建筑面积每3000m²设置一处,超出 部分不足3000m的按照3000m计。 2室内覆盖设备间宜靠近所覆盖区域的中心位置,可与弱电间 (井)合用。 3室内覆盖设备间应具备交流引电与防雷接地的条件。 4空间需求为不小于6m的可承重墙面,墙面可由上下相邻的弱 电间(井)合设。

有线通信设备间的位置及大小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最佳网 络中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其设置要求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 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及《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要求。 151右线通位没名间的没果原叫

4.5.1有线通信设备间的设置原则

中心。 2其他建筑物每栋内应设置一个设备间。 5.2有线通信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也可设置在地下一层。 2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²。 3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m。 4门净宽不应小于0.9mGB 25684.1-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净高不应小于2.0m。

电信间是指专门为安装楼层配线设备和网络设备的主要场所,电 信间的设置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 规定。 4.6.1电信间设置原则: 1住宅小区每300户划分1个配线区,不足300户时按1个配线 区划分,每个配线区应设置1个电信间。 2 其他建筑物电信间设置原则: 1)电信间数量应按照所服务楼层面积及工作区信息点密度与数 准信息 量确定。 2)同楼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时,宜设置1个电信间;当 司楼层信息点数量大于400个时,宜设置2个及以上电信间。 3)楼层信息点数量较少,且水平缆线长度在90m范围内时, 可多个楼层合设1个电信间。

4.6.1电信间设置原则

4.6.2电信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陕2007J13 公共建筑节能构造图集,并应考虑主干缆线的传输距 离、敷设路由与数量。 2宜靠近建筑物布放主十缆线的竖井位置。 3宜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当建筑物有地下室时,也可设置在地 下室一层。 4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 5梁下净高不应小于2.5m。 6门净宽不应小于0.9m,门净高不应小于2.0m。 7各楼层电信间、竖向缆线管槽及对应的竖井应上下对齐。

5.1屋面杆塔主要安装于建筑物承重结构上,必须满足结构安全性 可靠性要求。 5.2屋面杆塔基础设施风荷载计算时,实际风压应根据当地基本风 压、地面粗糙度类别及设备所在位置的高度变化系数确定。 5.3屋面杆塔主要以抱杆、造型柱为无线通信设备承载物,一般为高 度3m~6m、直径Φ70~Φ89、壁厚不小于5mm的镀锌钢管制作的配 重抱杆。单幅配重抱杆使用面积不小于3m×3m,考虑多家电信业务 经营者需求,屋面应不少于9个配重抱杆预留位置;预留位置应设置 在建筑物框架柱、抗震墙等结构构件顶部,以屋面四角为宜。 5.4利用平面屋女儿墙、造型柱等附属结构安装屋面杆塔基础设施 时,应满足: 1平面屋顶女儿墙应经过结构计算并采用受力合理的构造措施 2女儿墙高度不应低于0.8m。 3采用砌体女儿墙时,砌体材料不应采用带孔砌块。 4女儿墙内侧墙面宜米用简单抹灰处理,不宜做内空铝合金板 隔热材料等不利于固定天线基座螺栓的包封层,每个天线预留空位宽 服 度不小于1.5m。 5.5坡屋面屋顶应具有突出屋面的小塔楼(楼梯间、电梯间、设备用 房等),小塔楼屋面标高不应低于屋脊线最高处1.5m。小塔楼女儿墙 高度不应低于 0. 8m,女儿墙应符合 5. 4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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