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195-2020 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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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195-2020 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pdf简介:

DBJ/T 15-195-2020是广东省地方标准,全称为《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广东省内的历史建筑进行数字化保护与管理,目的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历史建筑进行详细记录、保护和传承。历史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数字化处理,可以保存其原始形态、结构、装饰等信息,方便研究、复原和长期保存。

该标准可能包括了历史建筑的三维建模、摄影测量、激光扫描、无人机航拍等数字化采集技术的要求,以及数据的格式、存储、管理、共享和安全规定。它也可能涵盖了数字化成果的使用规范、成果展示和应用,如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在历史建筑保护和教育中的应用。

总的来说,DBJ/T 15-195-2020是为广东省历史建筑的数字化保护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实施指南,对于历史建筑的长期保护与公众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DBJ/T 15-195-2020 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表8.2.3空间要素分层

8.3数据库结构定义

积宜采用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发布的数据,单位:平方米。

附录B历史建筑普查信息表

《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QX/T312-2015》表B历史建筑普查信息表

2每幢(栋)普查对象对应一份表格,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栏 3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5本表的“编号”是指普查阶段的编号。 6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7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经过数字化处理的文献和档案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9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索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10历史照片的扫描文件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

附录C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

表C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

本表格的填写应基于历更建筑的现状和遗产保护、建筑学的专业判断客观填写。 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3一处多幢(栋)建筑应按每幢(栋)建筑分别填写此表,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5建筑本体范围线绘制的底图宜为1:500的地形图,若该片区无1:500的地形图,可选用比例尺 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或正射影像图。建筑本体范围线的数字线划图或图像文件应作为本表 附件保存。 6建筑本体范围线、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7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其他经过数字化处理的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素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10历史照片的扫描文件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

1本表格的填与应基于历史建现的现状和遗产保护、建现学的专业判断客观规填与。 2带*的内容为必填项。 3一处多幢(栋)建筑应按每幢(栋)建筑分别填写此表,且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4各地可在本表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建筑特色增补信息。 5建筑本体范围线绘制的底图宜为1:500的地形图,若该片区无1:500的地形图,可选用比例尺 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或正射影像图。建筑本体范围线的数字线划图或图像文件应作为本表 附件保存。 6建筑本体范围线、图像信息的格式和命名方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7处理后的录音、录像文件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8其他经过数字化处理的资料宜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图像信息宜绘制拍摄位置索素引图,作为本表附件保存。

附录 D历史建筑总平面示例

附录EI级历史建筑数学化测绘图示例

附录EI级历史建筑数学化测绘图示例

图E.0.1 丨级历史建筑数字化平面图示例

图E.0.2|级历史建筑数字化立面图示例

图E.0.3 |级历史建筑数字化部面图示例

附录FI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图示例

图F.0.1 Ⅱ级历史建筑数字化平面图示例

图F.0.2 Ⅱ级历史建筑数字化立面图示例

图 F.0.3 Ⅱ级历史建筑数字化部面图示例

附录GⅢ级历史建筑数学化测绘图示例

图G.0.1Ⅲ级历史建筑数字化平面图示例

Ⅲ级历史建筑数字化立面图

图G.0.3川级历史建筑数字化部面图示例

附录H历史建筑详图示例

附录H历史建筑详图示例

图H.0.1历史建筑梁架详图示例

图H.0.2历史建筑窗详图示例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总则 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73 基本规定, 75 历史建筑普查信息成果. ..78 历史建筑基础信息成果.. .80 历史建筑测绘信息成果... 6. 1 一般规定 .82 6.2历史建筑图像信息成果. ..82 6.3历史建筑测稿成果. ..83 6.4历史建筑三维点云数据成果. ..83 6.5历史建筑测绘图成果.. ..84 6.6历史建筑三维成果. ..85 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质量检查和验收 7.2质量检查要点. ..86 历史建筑数据库. ..87 8.1一般规定. ..87 8.2历史建筑要素. .87 8.3 数据库结构定义.. .87 8.4属性值代码表 87

1.0.1近年来广东省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积累了大量 实践经验,但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无法形成统一的成果,不利于历史建筑数字 化的有效管理。为了更好指导全省的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在 总结经验,借鉴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1.0.2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等文 化遗产的数字化成果验收和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跨专业、跨领域,因此除了遵守本标准的要求外, 尚应符合建筑制图、三维激光扫描、摄影测量等国家、行业和广东省地方现行的 有关标准的规定

六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 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更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 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1.6“主要立面”概念参考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2016

条:“主要立面,是指历史建筑价值高度集中,装饰精美丰富,对整体风貌有 决定性影响的立面,通常是建筑面向城市街道以及面向庭院的立面。被确定为 核心价值要素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整体形状、材质、色彩等原状,以及各 门窗洞的位置和比例。修或局部改动,须与原状协调,并遵循可识别和可逆 原则。”

条:“主体结构指历史建筑的主体承重结构部件的位置、高度及其搭接形 式。”主要指传统砖木结构建筑的柱、梁架,现代建筑的梁、柱、承重墙、屋 架等部位。

2.1.8“平面布局”概念参考了

条:“平面布局指建筑平面的组织形式,包括室内隔墙、房间的划分,门、楼 梯、走廊、阳台、天井、庭院的位置和形式等。”

2.1.9“核心价值要素”概念参考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2

十五条:“凡被列为核心价值要素的,基本不得改变;除核心价值要素之外的 部分,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改造改建”,核心价值要素是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的 关键工作对象。

第4.1条的表述:“测绘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保证测 绘成果(或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并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因此,每个测绘项目作业前应进行技术设计。”

2018第3.1.15条。

NB/T 35034-2014标准下载.1.14“数字断面”概念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技术制图、图样画

历史建筑基础信息是普查信息的补充和完善,并建立动态信息管理。主要对 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四项 的信息内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16)第十九条第二、三、四, 六、七项的信息内容,《珠海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2018)第十六条的第二、三、四、六、七项信息内容。 测绘信息是在历史建筑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相关测绘技术,对历史建筑 的空间、结构、材料、构造等信息进行记录和表达,为规划管理、工程应用、宣 传教育提供基本的图像、测绘图、三维等信息。主要对应《历史文化名城名 真名村保护条例》(2008)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信息内容,《厂州市历史文化名城 呆护条例》(2016)第十九条第五项的内容,《珠海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 史建筑保护办法》(2018)第十六条的第五项内容。 3.0.2目前,各地历史建筑保护等级划分情况不一,部分城市并未对历史建筑 进行等级划分,部分城市则根据自身实际划分若干等级,因此本标准历史建筑数 学化等级与建筑等级不是一一对应关系,而是在综合各地保护等级和经济、技术 条件和应用需求的差异上,对历史建筑数字化划分为三级,各地可以根据自身不 同保护阶段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量力而为,选择合适的历史建筑数字化等级。

1普查信息和基础信息是历史建筑数字化建档的基础,因此明确为必要的 工作内容。本规范在附录B和附录C中,明确了部分信息为选填项,使得各地在 开展工作时具有灵活性,可以针对不同的历史建筑的特点,进行普查信息和基础 信息的收集、填写。 2关于历史建筑测绘信息成果内容的说明如下: 目前,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的成果主要是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倾 斜摄影测量技术和全景摄影技术分别形成的三维点云数据、三维和全景照片 三维点云数据具有精度高、效率高的特点,适用于记录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基 于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建立的三维适用于记录建筑本体立面和周边环境,效率 较高;全景照片便于全方位记录建筑的现状。因此,I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要 求包含上述三种成果,II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要求包含三维点云数据和三维 。测记法是传统的测量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当技术、经济条件不成熟 时,ⅢI级数字化工作可选择测记法进行测量和制作相关成果。 3.0.4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的数据种类多,为了更好的检查和管理,本标准统 一对成果格式和命名方式进行了汇编规定。 3.0.5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利用,不包含涉及保护责任人、建筑使 用者隐私的内容。

4.0.3关于普查信息表的成果要求说

4历史建筑普查信息成果

别于历史建筑确定后采集的图像信息,因此本条单独进行规范。

4.0.8访谈内容作为普查信息的重要来源,因此需要记录访谈时间、地点、访 谈对象的个人简介,作为判断信息来源准确性的依据之一。 4.0.9普查对象相关的文献、档案作为普查信息的重要来源,需要对其进行数 字化处理监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作为复核信息的基础。

5.0.4关于基础信息表的成果要求说明

5历史建筑基础信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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