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159-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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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115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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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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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59-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1159-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1159-2016《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色织工厂主要生产各类染色织物,如棉、麻、丝、化纤等;而牛仔布工厂则主要生产用于制作牛仔裤等耐磨耐洗的布料。

该规范涵盖了工厂的总体布局、生产流程设计、厂房建筑结构、设备配置、工艺要求、消防安全、环保措施、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等多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工厂的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GB51159-2016,工厂设计者和管理人员可以参考标准,进行合理、科学、环保的工厂设计,以达到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GB51159-2016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5.2.7联合机应平行车间柱距方向排列。

5.2.8厂房平面布置宜将有腐蚀介质的设备与无腐蚀介质的设 备隔离设置,具有同类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干、湿车间 隔离设置。

5.2.8厂房平面布置宜将有腐蚀介质的设备与无腐蚀介质的

5.2.9当采用多层厂房时《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筛选应用通则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33352-2016》,应根据工艺流程和生产需要布置

5.3.1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 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5.3.2当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宜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宜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5.3.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 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5.3.4当管道横跨通道时,管底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 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 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 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5.3.2当多根管道上下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宜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宜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5.3.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 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5.3.4当管道横跨通道时,管底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 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 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时,应设操作平 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6.1.1生产辅助设施宜布置在生产车间的附房内。 6.1.2牛仔布生产的纺部、织部和色织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建筑面 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 定确定。也可根据生产类型、规模及生产组织形式调整。 6.1.3纬纱室和经纱室应设置在满足温湿度要求的车间内。色 织厂的经、纬纱室的面积应满足生产要求。化验室、原料检验、染 化料分析、成品检验应设置在生产车间内。 6.1.4经轴室存放经轴宜采用经轴架和经轴搬运吊轨或地轨设 施。经轴单层存放在地坪时的经轴室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棉

6.1.1生产辅助设施宜布置在生产车间的附房内。

施。经轴单层存放在地坪时的经轴室面积,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6.1.6后整理有丝光工艺的,丝光淡碱除供退浆、染色利用外,其 余应回收利用;不具备外部协作条件时,应设置碱回收站,碱回收 站宜设置在丝光机的附近附房内。

6.2.1各类物资的储备应符合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防 止损失的原则,确定仓库的面积。 6.2.2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宜靠近使用部门,宜设置 多层仓库。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提高机械化程度。 6.2.3仓库宜采用多层或单层建筑结构形式,单层原料库、成品

6.2.3仓库宜采用多层或单层建筑结构形式,单层原料库、斤

3.5m~4.0m。单层染化料库,梁底高度可为3.5m~4.0m。 6.2.4荷重法计算仓库面积时,可按下式计算:

S=QXT g x f

6.2.6各类仓库的储存周期宜符合下列规定:

6.2.9仓储宜采用智能化立体仓库

7.1.1建筑、结构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厂房应有足够操 作的检修面积和空间,且应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满足采光、通风、 排雾、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 7.1.2建筑、结构的设计应采用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 建筑结构形式。

7.2.1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的建设条件、 地形、地质、气象、地震设防、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环境保护等综 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2.2厂房的建筑平面和内部空间应满足设备布置和生产的 艺要求,并应满足结构、电气、自控、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 尘等要求。

:2.3散发人量热空气的厂房可采用设有排气开的单层销 形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厂房或设有排气井的多 厂房。

7.2.4厂房的外围护结构应满足建筑热工设计和防凝露要求,并 应符合本规范第9.2.1条的规定 7.2.5厂房生产车间、地面应采用耐磨地面,有腐蚀介质的场所 应采用防腐蚀地面

7.2.6厂房生产车间采光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

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生产厂房降噪声措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有关规定。

7.3.1色织和牛仔布的生产辅房主要应包括经纬纱室、试化验 室、浆料室、调浆间、空调室、变配电室、空压站、热力站、制冷站、染 化料室、配液室。后整理车间的生产辅助用房应有气化室、碱回 收站。

7.3.2空调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且不宜与厕所及其他散发

7.3.2空调室的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不宜与厕所及其他散发 不良气体的房间相邻。空调洗涤室水池周围的墙壁和底部应采取 防水措施

附房内。建筑应采取隔声隔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7.3.4化验室、试验室宜南北朝向布置并设置在车间附房内,应

7.3.4化验室、试验室宜南北朝向布置并设置在车间附房内,应 有通风、排气装置和排水地沟,地面应采用耐磨且易于清洁的 地面。

7.3.5变配电室宜布置在负荷中心,应远离有水、汽的房间。变

配电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和《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的有关 规定。

7.3.6 热力站宜布置在热负荷中心,并应设通风设施。 7.3.7仓库宜在厂区独立设置。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单层排架、门 式钢架轻钢结构,也可采用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及钢结构。仓库 应采取通风、防潮、隔热等措施。

7.3.6热力站宜布置在热负荷中心,并应设通风设施。

式钢架轻钢结构,也可采用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及钢结构。仓库 应采取通风、防潮、隔热等措施。

7.4.1生产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甲、乙、丙 类厂房及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4.2色织和牛仔布工的后整、浆纱、织布广房火灾危险性应为

7.4.2色织和牛仔布工厂的后整、浆纱、织布广房火灾危险

内类,后整理的烧毛间应为内类,与其他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2.5h的防火墙分隔[标杆房企]施工成本控制流程及表格(全套),染纱、退浆及丝光、水洗、预缩应为丁类,其 他干燥部位应是内类。 7.4.3液氨整理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为内类,液氨回收厂房的火 灾危险性应为乙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广房内应有送、排风系统。 7.4.4汽油气化室的火灾危险性应为甲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7.4.5厂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时,应对钢结构采取防火保护措 施,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耐火涂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 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的有关规定。

丙类,后整理的烧毛间应为丙类,与其他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2.5h的防火墙分隔,染纱、退浆及丝光、水洗、预缩应为丁类,其 他干燥部位应是内类。 7.4.3液氨整理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为内类,液氨回收厂房的火 灾危险性应为乙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厂房内应有送、排风系统。

施,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 的有关规定。当采用耐火涂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 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的有关规定。

7.5.1生产房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长期作用下的腐蚀性等 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 有关规定,

7.5.2储存腐蚀性介质,宜按介质的性质分类集中布置。

7.6.1厂房的结构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确定结构形式。 7.6.2结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并应进行方案比选, 优化设计。

7.6.3厂房的染纱车间,前织准备、织造车间、后整理车间的退 浆、丝光、水洗、拉幅、预缩车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二类确 定;整装车间、单独布置的烧毛间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可按一类 确定;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砼结构,环境类别应按五类确定;厂房 建筑结构的抗震等级应为二级确定。地基基础应根据场地条件和 建筑物条件确定,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6.4厂房的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不同工序的生产工艺、采光、排雾气、排毒及送排风 要求。 2应结合建厂地区的气象条件建筑工程吊篮操作工安全教育培训PPT,并应满足当地的施工条件。 3厂房建筑结构形式应包括纺纱、整经。织造车间可采用棉 纺织厂房的建筑结构形式;浆染联、束状染色、浆纱、整浆联、后整 理车间宜选用具有排汽通风功能的建筑结构形式。 7.6.5厂房的染纱车间、后整理车间结构形式的选用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的有关规定。 7.6.6厂房的前织准备、织造车间的结构形式选用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GB5048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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