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392-2014 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

CECS392-2014 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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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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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392-2014 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简介:

CECS392-2014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SCEC)发布的一份关于“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的标准,全称为《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程》。该规范主要针对高层、超高层和特殊重要建筑的结构设计,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建筑结构能够保持稳定,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ECS392-2014标准涵盖了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方法、抗震设计、防火设计、结构稳定性分析、结构安全评估等多个方面,包括了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火性能、隔震减震设计等内容。它要求设计者在考虑建筑物功能、美观的同时,必须重视其在极端情况下的安全性能,确保其在灾难发生时能够有足够的抵抗能力。

该规范的发布,对于我国建筑结构的抗震、防火设计水平提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设计人员在进行相关项目设计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一规范进行,以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

CECS392-2014 建筑结构抗倒塌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1下部支承结构的角柱及中间柱; 2 支座附近的杆件: 3屋盖结构中的拉索,如:单向张弦结构的中间榻索,双 弦结构的边索弦支窝项靠近支座的环向索与径向索:索穹顶 支座的环向索与斜索;

连续倒塌计算:线性静力方法、非线性静力方法和非线性动 法。

4.4.5采用线性静力方法、非线性静力方法以及非线性动

进行结构抗连续倒塌计算时凹水河水库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剩余结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 按下式确定:

Sa = Sv + S.

式中:S.—剩余结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剩余结构重力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分别按本规 范第4.4.6条和第4.4.8条的规定计算; SL一剩余结构水平荷载的效应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 4.4.9条的规定计算。

4.4.6采用线性静力方法及非线性静力方法进行结构抗连

Sy=Sv+ Sv2+Sv3 S=Aa(SG+,SQ或YSsk) Svz=Sk+Y,Sok Svs = Sc +V.s 或丫S

式中:Sv 一与被拆除柱的柱列相连的跨,且在被拆除柱所在层 以上层的楼面重力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v2 与被拆除柱的柱列相连的跨,且在被拆除柱所在层 以下层的楼面重力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Sv3 与被拆除柱的柱列不相连各跨楼面重力荷载组合的 效应设计值; SGk 楼面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Qk 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sk 雪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 楼面活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可取0.5; Ys 雪荷载分项系数,轻型钢结构的屋盖可取1.0,其他 结构的屋盖可取0.2; A.一动力放大系数,可按本规范第4.4.7条的规定采用 4.4.7采用线性静力方法及非线性静力方法进行结构抗连续倒 易计算时,动力放天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采用线性静力方法计算时,可取2.0; 2采用非线性静力方法计算时,钢结构可取1.35,钢筋混凝

土框架结构可取1.22,剪力墙结构可取2.0,框架剪 取 1. 75 。

余结构重力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Sv= Svs + SvD Svs = Y.So +Y,Sok I 或sSs

式中:Svs未拆除构件的原结构重力荷载的效应设计值; Svp—拆除构件时剩余结构动力荷载向量的效应设计值 动力荷载向量可按本规范第4.4.11条的规定计算

4.4.9采用线性静力方法、非线性静力方法或非线性动力

行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计算时,水平荷载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 确定:

式中:S一水平荷载的效应设计值; Sk水平荷载的效应标准值,水平荷载按本规范第4.4.10 条的规定采用: 亚,水平荷载组合值系数,取0.2。 4.4.10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计算时,作用在建筑结构上的水平 荷载标准值可取风荷载标准值 4.4.11采用非线性动力方法进行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计算时 剩余结构作用的动力荷载向量时程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作用点为剩余结构与被拆除构件上端的连接节点:; 2作用方向与原结构重力荷载产生的被拆除构件上端内力 设计值向量的方向相反; 3荷载向量时程(图4.4.11)可按下式确定:

1作用点为剩余结构与被拆除构件上端的连接节点 2作用方向与原结构重力荷载产生的被拆除构件上端内力 设计值向量的方向相反: 3荷载向量时程(图4.4.11)可按下式确定:

ostst) (t

JPet/ti (otst) p(t) = Pe (t≤t≤t)

式中:p()一一作用在剩余结构与被拆除构件上端的连接节点 动力荷载向量时程;

P—原结构重力荷载产生的被拆除构件上端结构整体 坐标下的内力向量: t一时间; t—被拆除构件的失效时间,即动力荷载向量由0增至 P.的时间,不大于0.1T1,T为剩余结构的基本周 期; 2—一动力荷载向量时程作用时问,可通过试算确定。

图4.4.11动力荷载向量时程

4.4.12采用线性静力方法进行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

4.4.14采用非线性动力方法进行建筑结构抗连续倒

4.4.15大跨钢屋盖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的结构计算

余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满足下式规定时,应认为该建筑结构符合 连续倒塌设计要求:

式中:S4 剩余结构构件组合的内力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 4.4.5条的规定计算; R一一剩余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计算,其中材料强度应按本规范第4.1.7条的 规定取值。 4.4.17房屋建筑采用非线性静力方法或非线性动力方法进行结 构抗连续倒摄计管时,剩金结构水平构件的塑性转角满足下式规

4.4.17房屋建筑采用非线性静力方法或非线性动力

构抗连续倒塌计算时,剩余结构 件的塑性转角满足下式规 定时,应认为该建筑结构 最设计要求:

武中:LJ 剩余结构水平构件的塑性转角限值,可按本规范 第4.4.18条的规定采用; 8. 剩余结构水平构件组合的塑性转角设计值,可按 本规范第4.4.13条或第4.4.14条的规定计算。

4.4.18剩余结构水平构件的塑性转角限值9.可按下列规定 来用: 1 抗震设计的钢筋混凝土梁为0.04; 2与钢柱刚接的钢梁: 梁翼缘未采取削弱或加强措施的钢梁为0.02130.00012h: 梁翼缘骨形削弱的钢梁为0.0375一0.00008h: 梁翼缘加盖板或加腋加强的钢梁为0.0668一0.00014h。 注:h一一钢粱截面高度(cm)

4.4.18剩余结构水平构件的塑性转角限值9.可按

4.4.18剩余结构水平构 可按下刻规定 采用: 1 抗震设计的钢筋混凝土梁为0.04; 2与钢柱刚接的钢梁: 梁翼缘未采取削弱或加强措施的钢梁为0.02130.00012h 梁翼缘骨形削弱的钢梁为0.0375一0.00008h: 梁翼缘加盖板或加腋加强的钢梁为0.0668一0.00014h。 注:h一锅粱截面高度(cm)

5.1: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的结构构件,可在其表面施加均布侧向 载,进行该构件的承载力设计。

荷载,进行该构件的承载力设计。

5建筑结构抗地震倒塌设计

5.1.1 建筑结构防地震倒塌可采用下列设计原则: 1 避开发震主断裂带: 2 避开地质灾害影响区域: 3 采取有效的隔震措施; 4 采用消能减震装置: 5 减小结构自重及非结构构件的重量。 5.1.2 抗震设防的建筑结构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抗震设 计,必要时,还可按本章进行抗地震倒设计。 5.1.3:抗震设防的建筑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其结构构件应有合理 的屈服次序。

5.1.1建筑结构防地震倒塌可采用下列设计原则

5.2.1建筑结构抗地震倒塌计算,可根据建筑结构的实际情况, 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或本规程附录B规定的静力弹塑性分析 法,或附录C规定的保有耐力法,或附录D规定的等效线性化分 析方法,或附录E规定的基于增量动力分析方法的倒塌易损性分 析法。

5.2.2建筑结构抗地震倒计算时,除保有耐力法可

算外,其他方法应采用三维计算,可沿结构平面的两个主 轴方向分别进行抗地震倒塌计算。计算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 力状态,构件的材料、尺寸、配筋等应与结构实际情况一致。必要

时·宜包括结构的地下部分、基础和地基

5.2.3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法、弹塑性时程分析法及倒塌易损性 分析法进行房屋建筑抗地震倒塌计算时,不应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必要时可采用弹塑性楼板假定

2.4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酉

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雪荷载取0.5; 2屋面积灰荷载取0.5; 3楼面活荷载按实际情况计算时取1.0,按等效均布荷载计 算时藏书库及档案库取0.8.其他民用建筑取05

5.2.6建筑结构抗地震倒塌计算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机

5.2.7结构构件的弹塑性力学可采用基于材料的或基

3对子圆钢管混王以外的药束混凝王,以及圆钢管混凝王 柱以外的药束混凝土结构构件,其弹塑性力学应考虑药束对 混凝土受压变形的影响: 4对于圆钢管混凝土及圆钢管混凝土柱,其弹塑性力学 应考虑钢管药束对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和受压变形的影响 5对于钢结构,宜考节点域剪切变形影响; 6预期不屈服的结构构件可采用线弹性: 7构件弹塑性力学的初始受力状态应为结构重力荷载 代表值作用下的状态,竖向构件及轴力影响不可忽略的水平构件 应考虑轴力的影响。

的骨架线可采用图5.2.8所示的四折线,骨架线的有关参数可按 下列规定确定:

1峰值点C的弯矩M.为构件的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按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计算,计算 时,材料强度按本规范第5.2.5条的规定采用; 2名义屈服点B的弯矩M,可取为0.8MGB∕T 24808-2009 电磁兼容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 抗扰度

3性能点CP(即极限点D)的弯矩M可取为0.85Mp; 4失效点E的弯矩M.可取为0.75M; 5B、C、CP、E点的转角9,、6,、6和6,可由试验确定,或由经 过试验验证的计算确定,或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6性能点I0、LS的转角00.0可分别取为:

2.9建筑结构抗地震倒塌计算应计入儿何非线性影响,包拍 A效应和大变形的影响。

1应选用不少于3组符合建筑场地类别和设计地震分组的 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其中实际强震记录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3。 2所选用的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地震影响 系数曲线在统计意义上相符。 3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应为完整的地震动过程,其有效持时 不应少于结构一阶周期的5倍。 4,必要时应考感近场效应或符合场地特征的最不利地震动

GB∕T 31441-2015 电子收费 集成电路(IC)卡读写器技术要求5.3.3采用倒塌易损性分析法进行建筑结构抗地震倒

5.3.4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或倒塌易损性分析法进行建筑结

表5.3.4罕遇地震动的速度最大值(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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