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01-3757-2019 钢筋混凝土玻璃复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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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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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01-3757-2019 钢筋混凝土玻璃复合管简介:

"ZJM-001-3757-2019"可能是某个具体标准或者技术文件的编号,但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确定。"钢筋混凝土玻璃复合管"是一种复合材料管道,它由钢筋混凝土和玻璃纤维复合而成,具有高强度、耐腐蚀、抗老化、重量轻、安装方便等优点。

这种管道常见于给排水、燃气、电力等工程领域,特别适用于地下铺设,可以抵抗地下水和土壤的侵蚀,对环境影响较小。钢筋混凝土提供强度支撑,而玻璃纤维则增强了管道的抗压性和耐久性。同时,这种复合管的内壁光滑,有助于减少水流阻力,提高输送效率。

具体的3757-2019标准可能规定了这种复合管的制造、检验、安装等技术要求,包括材料性能、尺寸规格、质量控制、使用环境条件等。但详细内容需要查阅该标准原文或向相关部门咨询。

ZJM-001-3757-2019 钢筋混凝土玻璃复合管部分内容预览:

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 元产品划分原则: 1)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 2)按产品类型分为:开槽施工法和顶进施工法; 单元产品覆盖原则为:大公称内径覆盖同压力等级及以下的小公称内径,高压力等级覆盖 内径及以下的低压力等级。

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 元产品划分原则: 1)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 2)按产品类型分为:开槽施工法和顶进施工法; 单元产品覆盖原则为:大公称内径覆盖同压力等级及以下的小公称内径,高压力等级覆盖同公 内径及以下的低压力等级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DB34∕T 3965-2021 城市轨道交通新线设施设备运营接管规范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管理要求评审+获证后监督

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 到期再认证。 一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也可在工厂审核时实施检验,

按照3.1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

4. 1. 1 所需资料

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 的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

4. 1. 1. 1 认证审请

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获得的第三方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标注有产地的合格供方名录、生产流程图、生产、检验设备设 施清单等料

4. 1. 1. 2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原材料清单、商标、执行标准等,认证 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 证明。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 正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 科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委托

申请人可自选工,评价时抽样或提前抽样。如确定为工,评价时抽样,则抽样应在审核组到达 工厂在现场审核活动中进行。如确定提前抽样,则现场工厂审核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完成后1年内完 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 产品应由认证机构委派的人员从工厂成品仓库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处抽样获得,所抽样品经 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双方共同确认签封后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应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大等)的产品进行检验

按企业申请的产品单元和T/2ZB0986一2019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钢筋混凝土玻璃钢复合管》 8.3.3规定抽样。 初次申请认证时检验项目按T/ZZB0986一2019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钢筋混凝土玻璃钢复合管》 8.3.1的检验项目执行。如果认证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认证结果并验证具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 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包括检验 项目应满足型式检验项目),需要在“浙江制造”认证评审报告中说明。 年度监督按工厂地址在所有获证产品中选取一个代表性的单元检验,监督检验项目按T/2ZB 0986一2019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钢筋混凝土玻璃钢复合管》要求判定上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 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包括检验项目)。 采信原则: a.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MA或CNAS、ILAC、APLAC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包括由于检测机 构未覆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范围的原因,其出具的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数据): b.所涉及产品的检验报告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C.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与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 致; d.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 e.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 评审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按采信原则,对检验机构的资格以及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的抽样日 期、执行标准、种类、质量等级、具体型号/规格、代表的认证产品范围、检验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查 评审组进行现场核实,对抽样产品的代表性进行判断,根据抽样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产品一致性 的检查,同时对受审核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追溯,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证实采信报告的合理性。 采信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应将检验报告(经评审组现场确认签字)一同上报认证机构审定,

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所有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检验项目发生不合格时,执行T/ZZB0986一2019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钢筋混凝土玻璃钢复合管》第8.3.5判定规则,作出判定结论。当判定不符合要 求时,认证委托人进行整改后重新检验,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仍有 不合格项,则判定为不合格。 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1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初始工厂审核内容为企业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 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标准要求的程度。浙江制造产品以及产品一致性审核。审核范围包 括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 初始工厂审核时,生产企业应有认证的产品在设计、生产。

4. 3. 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管理 三其公开性文件中明确工厂审核的人日数。

工广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工广审核时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不 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不符合项,允许工厂限期完成整改的,如工厂按时完成整改,审核结论为整 改后通过,否则不通过。 如生产企业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应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认证机构对产品检验、工厂审核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委托人颁发产品认证证

认证实施过程中,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审核不通过时,终止认证。

认证实施过程中,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审核不通过时,终止认证。

4. 4. 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指自受理至颁发认证证书的限定时间,包括产品检验、工厂审核、认证结果评价与 以及制作证书的时间。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开性文件中明确认证时限,并承诺 证时限内完成认证。

4.5.1监督时间、频次

获证6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 两次监督间隔不超过12个月。若不能如期接受监督时,持 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暂停认证证书

4.5.1.1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4.5.1.2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的时间: a)获证企业发生客户或相关方投诉,发生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者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 合法定要求受到处罚、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但情节轻微的; b)认证单元产品所涉及的关键生产工艺、关键原材料及其供应商、关键工序生产检测设备等发 主变更时; c)获证企业发生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变化,如: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 发生变化,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 更,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变更,与“浙江制造”相关的管理体系及其重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

4.5.1.2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的时间

4. 5.2 监督内容

认证机构对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获证后监督,以确保持续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分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及“2.认证依据”规定的产 准。 获证后监督一般采取跟踪审核方式实施监督,必要时可采取监督检验的方式。

4. 5.2.1 监督审核

根据《“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对工厂进行跟踪审核,跟踪审核的内容 产品标准和产品一致性审核。监督审核时间的确定方法同初审,监督审核人日数不少于初审的2/ 监督审核结论判定同本细则4.3.3条

4. 5. 2. 2 监督检验

样品及检验要求符合4.2的要求。 抽样检验存在不合格项时,则判定该认证单元抽样检验不合格。 如委托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应在1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过,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监督审核不通过或监督抽 样检验不合格时,或不能按要求接受监督,则判 定监督不通过,按规定对认证证 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再认证申 再认证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5. 1. 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内通过年度监督确保其有效性。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保持认证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再认证(见本细则4.6)

5. 1. 2 认证变更

产品获证后,如果产品型号、产品所用关键原材料、证书内容等发生变更或认证机构规定的 事项发生变更时私家别墅建筑施工图,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应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符合产品本 要求。

5.1.2.1 涉及证书内容的变更

在生产场所没有变迁,认证证书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 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同意变更并换发认证证书,证书的编号、 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5. 1.2.2 关键原材料的变更

获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或供应商(生产者、生产企业)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对产品与标 准符合性进行确认,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一般情况下,提出变更时向认证机构提交符合性验证 的备案资料如:试验报告等,以便在跟踪审核时进行验证。 必要时,由认证机构抽样验证。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GB 24188-2009》5. 1. 2. 3 其他变更

发生下述情况时,持证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认证机构备案: a)持证人(认证委托人)联系信息变更等,生产企业相关变化:法人、管理者代表、质量管 理体系文件修订等; b)重大设计、工艺更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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