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标准(试行)(赣人防发[2017]26号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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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标准(试行)(赣人防发[2017]26号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2月)简介:

《江西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标准(试行)》(赣人防发[2017]26号)是由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7年12月发布的试行性标准。这个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江西省城市地下空间的设计,特别是那些需要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工程。

该标准涵盖了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包括了对地下空间的尺寸、结构、通风、防爆、防辐射、防火、疏散通道、应急设施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确保地下空间在满足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的同时,能够提供必要的防护能力,以应对可能的空袭或其他灾害。

作为试行标准,它可能在实践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江西地区的具体条件和人民防空需求。总体来说,这个标准对于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功能和人民防空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江西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标准(试行)(赣人防发[2017]26号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2月)部分内容预览:

防工程)按预定的防护要求分为以下两类:

注:I类兼顾人防工程按本标准执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其他有关规范 II类兼顾人防工程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前提下,应满 足预定常规武器抗力标准,不考虑其他武器效应

注:I类兼顾人防工程按本标准执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他有关规范 II类兼顾人防工程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前提下,应满 预定常规武器抗力标准,不考虑其他武器效应

3.0.2兼顾人防工程应以平时功能为主,兼顾临战时、战 时功能。临战时、战时功能可确定为人员临时掩蔽、物资临时 储备、人民防空交通干(支)道等。 3.0.3穿过兼顾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 定(仅针对1类): 1与本工程无关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不宜进入兼顾 人防工程,燃气管严禁进入兼顾人防工程; 2穿过兼顾人防工程顶板、临空墙的管道,均应设置 套管【五层】15000平方米框架教学楼(计算书、部分建筑、结构图),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500mm; 3进入兼顾人防工程的管道均应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护 措施。 3.0.4 兼顾人防工程宜与周边地下空间及其他兼顾人防 工程、人防工程和人防主(支)十道相连通。 3.0.5地下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000m或在整个地下空间 内功能相对独立的局部空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宜兼顾 人民防空要求: 1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小于50m 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贮罐小于100m; 2毗邻下沉式广场、因平时功能需要顶板或外墙开洞面 积超过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10%的地下空间; 3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小于2.00m的地下空 间。

4顶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大于该地下空间净高 1/2 的建筑物

4.1.1通至兼顾人防工程的电梯,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 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区以外。 4.1.2人员掩蔽工程单元内不应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其 他兼顾人防工程防护单元内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符合防护 要求,

4.2.1兼顾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应根据平时功能布局合理 划分,并符合表 3. 2. 1 要求:

表 3. 2. 1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m

4.2.2多层兼顾人防工程,当其上下相的楼层划分为不 司防护单元时,位于上层投影范围以内的以下各层可不再划分 防护单元。

4.2.3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在连 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或一道双向 受力防护密闭门;墙两侧设有防护密闭门时门框墙厚度不宜小 于500mm。 4.2.4兼顾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内可不划分抗爆单元。 4.2.5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 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且人均掩蔽面积 不小于4m/人。 4.2.6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掩蔽人数可按防护单元内平时 更用的防护密闭通道宽度确定。 4.2.7兼顾人防工程通向相邻非人防区的防护密闭通道宽 度可以计入疏散宽度。通向相邻非人防区的蔬散宽度之和不得大 于非人防区域楼梯间或坡道宽度之和,且每个防护单元通向相 非人防区的疏散宽度之和不得大于该单元总疏散宽度的1/2。 4.2.8物资临时储备库战时主要出入口宜结合平时坡道 出入口设计。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不足4000m的,战时主要出入 门洞净宽不小于1.50m;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大于4000m²(含 的,战时主要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小于2.0m,

4.3.1兼顾人防工程战时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小于4000m时,不应少 于两个战时出入口(不包括竖并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

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大于4000m防护单元 增加2000㎡至少增加一个次要出入口。 2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小于8000m的防护单元时,不应 少于两个战时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 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室外出入口;大于8000m防 护单元每增加4000m²至少增加一个出入口。 3相邻的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之外共设出入口

3相鄂的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团之外共设出入

4.3.2防护密闭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护密闭团门设置在直通式坡道中时,应采取使防护 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爆炸破片直接命中的措施,门前距通道 最近侧的距离应满足门扇最小开启长度。 2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或设置竖井内时,门扇 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通道的内墙面 3战时出入口应设置不少于一道6级抗力的人防工程 的防护密闭门; 4防护密团门应向外开启。 4.3.3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 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

4.4.1室外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 风口之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4.4.2兼顾人防工程的进凤口、排凤口采用不少于一道6

级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封堵的做法, 4.4.3兼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通风采光井的设置尺寸 及临战封堵做法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4.3.1兼顾人防工程防护单元内应根据战时功能预留战 时值班室和用于储藏平战功能转换构件、抢修工具以及个人防 护用品的储藏空间。 4.5.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自平时设有厕所的,可作为战 时使用,平时没有厕所或数量无法满足战时使用要求的,人员 临时掩蔽工程宜设置干厕(便桶),男女干厕应分别设置。厕所 宜设前室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男女比例:1: 1; 2大便器(便桶)设置数量:男每40~50人设一个;女每 30~40人设一个; 3水冲厕所小便器数量与男大便器同,若采用小便槽,按 每0.5m长相当于一个小便器计。

4.6.1兼顾人防工程的孔口防护平战转换,需满足下列要 求: 1、对防护单元隔墙上升设的平时通行口,战时所采用的封 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抗力要求,其洞口净宽度不宜大于7.00m

净高不宜大于3.00m,且其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应建防护单元隔墙 总长度的1/2。 2、因平时使用的需要,在兼顾人防工程的顶板上开设采光 并、设备吊装孔等,战时所采用的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抗力 要求,其净宽不宜大于3.00m、净长不宜大于6.00m,且在一个 防护单元中每2000m设计不宜超过2个;专供平时使用的楼梯 自动扶梯以及净宽大于3.00m的穿板孔,宜设置在防护区外。 4.6.2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的转换措施应在规定的转换时限内完成。 2、设计中应注明预理件、预留孔(槽)等在工程施工中 次就位。 3、平战功能转换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步完成。 4.6.3下列各项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1、现浇的钢筋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构件。 2、战时使用和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通风口的防护 密闭门、密团门门框及其安装吊钩等。 3、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等穿墙管。 4、穿越地下室顶板的上部建筑的给排水管的套管应符合防 护要求。 4.6.4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通行口以及战时不使用 的平时通风管穿墙孔,所采用的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防护要求: 并应在3天转换时限内完成: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采光井、

设备吊装孔,其临战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防护要求,并应 在3天转换时限内完成。 4.6.5防护单元内,平时设置吊顶时,吊顶饰面材料应方 便圻卸。

5.1.1兼顾人防工程结构材料选择、材料强度设计值、弹 性模量及泊松比应符合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5.1.2结构承载力应分别按平时使用状况和战时使用状 况进行计算,抗震类别、结构承载力、荷载确定、及荷载效应 组合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并应取其中控制条件作为结构 设计的依据。 5.1.3I类兼顾人防工程只考虑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 用设计; II类兼顾人防工程只验算满足预定的常规武器抗力标准, 5.1.4战时使用状况的结构设计荷载,应包括规定的武器 一次作用与平时荷载效应组合。 5.1.5结构设计采用等效静荷载法进行动力分析,验算主 体结构在动、静荷载同时作用下的承载力,可不验算其在动荷 载作用下的结构变形、裂缝开展以及地基承载力与地基变形。 5.1.6兼顾人防工程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按现行《人民防

地下室设计规范》有关要求执

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有关要求执行

T∕CECS G:D85-06-2019 公路用整车式称重系统技术规程2常规武器作用计算一般规定

5.2常规武器作用计算一般规定 5.2.1兼顾人防工程顶板、底板、外墙及临空墙、门框墙 的等效静荷载取值按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规定执 行。 5.2.2兼顾人防工程位于地下二层及以下各层时,顶板、中 间楼板、底板可不计入常规武器作用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但结构 厚度不小于200mm,且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规定的构造要求。 5.2.3兼顾人防工程相邻两个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以及 与普通地下空间相邻的隔墙可不计入等效静荷载,但隔墙厚度 不应小于200mm,配筋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规定的构造要求 5.2.4兼顾人防工程室内出入口侧壁内侧的至外墙外侧 的最小水平距离大于5.0m时,室内出入口门框墙、临空墙可不 计入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工程室内出入口侧 壁内侧的至外墙外侧的最小水平距离小于5.0m时,室内出入口 门框墙、临空墙的等效静载按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要求执行。 5.2.5兼顾人防工程室外出入口通道、主要出入口采用楼梯 时等效静载取值按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要求执行

表 4. 3. 1 材料强度等级

结构构件最小厚度应符合表4.

表 4. 3. 2 结构构件最小厚度(mm)

注:密肋楼板、空心楼板计算厚度按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执 行。 5.3.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 享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 直径,且应符合表 4.3. 3的规定

采用括号内数值; 3、受压构件的受压钢筋以及偏心受压、小偏心受拉构 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按 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受拉较小边翼缘面积后的截 面面积计算; 4、受弯构件、偏心受压及偏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 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不适用于HPB300级钢筋JG∕T 434-2014 木结构防护木蜡油,当采用 HPB300级钢筋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 规定; 5、对卧置于地基上的兼顾人防工程结构底板,板中受 拉钢筋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5.3.5在动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和大偏心受 件的受垃钢欲是十配馅百公忘宜笨合主4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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