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184—2020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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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184—2020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简介:

DBJ41T184—2020《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是一部针对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规范。这个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以实现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寒冷地区75%"意味着该标准是针对冬季供暖需求较高的地区,规定了建筑的设计和施工必须达到75%的能源效率标准。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建筑朝向、自然光利用、供暖系统设计、通风空调系统、以及建筑的节能材料选用等方面。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建筑外保温隔热的设计要求,如墙体、屋面、门窗的保温性能;太阳能利用和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室内温度、湿度、采光等舒适度的控制等。该标准旨在促进河南省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绿色、低碳、节能发展。

DBJ41T184—2020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部分内容预览:

1散热器系统供水温度不应高于80℃,供回水温差不宜小 于20℃; 2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户(楼)内的供水温度不宜高于 45℃,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5.3.4地面辐射供暖供冷水系统室温控制可采用分环路控制和 总体控制两种方式,自动控制阀采用电热式控制阀,也可采用 自力式温控阀和电动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分环路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处的各个分

支管上分别设置自动控制阀,控制各房间或区域的室内空气温 度; 2当采用总体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总管上设置自 动控制阀,感温装置应设置在主要功能区域,控制整个用户或 区域的室内空气温度

5.3.5当设计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宜按主要房间划

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为供暖热源时《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8部分:用固定时限法确定绝缘材料的耐热指数(TI和RTE) GB/T 11026.8-2014》,宜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 等低温供暖方式

取措施使设计工况下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 损失差额不大于15%;在水力平衡计算时,应计算水冷却产生 的附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 2/3。

5.4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5.4.1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结合建筑设计,首

5.4.1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 手各季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作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 通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 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要求时,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 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 风。

5.4.2当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时,设备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规定的能效等级2级。

5.4.3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其他形式集中空调系统时,空

调系统冷源能效和输配系统能效应满足现行地方标准《河南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的规定值。

5.4.4集中空调系统在选配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按现行地

方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的规定 计算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并应标注在施 工图的设计说明中。

5.4.5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宜设置新风热回收装

5.4.6新风热回收装置的选用及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新风能量回收装置在规定工况下的交换效率,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空气一空气能量回收装置》GB/T21087的规定; 2根据卫生要求,新风与排风不可直接接触的系统,采用 内部泄漏率小的回收装置: 3 可根据最小经济温差(焰差)控制热回收旁通阀; 4 应进行新风热回收装置的冬季防结露校核计算; 5 新风热回收系统应具备防冻保护功能。 5.4.7 当采用风机盘管机组时,应采用电动水阀和风速相结合 的控制方式,宜设置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5.4.8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10000m3/h时,风道系统单位风量 耗功率(W)不宜大于表5.4.8的数值。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 功率(W)应按下式计算:

5.4.8通风系统的风量大于10000m3/h时,风道系统

耗功率(W)不宜大于表5.4.8的数值。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 功率(W)应按下式计算:

Ws=P/(3600×ncD×nF)

式中: Ws 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m3/h)]; 风机的风压,(Pa); nCD 电机及传动效率(%),ncD取0.855: nF 风机效率(%),按设计图中标注的效率选择

表5.4.8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W/(m*/h)

5.4.9以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宜根据房间温度控制 通风设备运行台数或转速 5.4.10地下停车库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 装置,并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 或根据车库内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5.5暖通专业节能设计专篇

5.5.1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设计专篇。 5.5.2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专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节能设计依据; 2 围护结构各部位传热系数: 3 热负荷、冷负荷及其指标: 4热源、热力站及热力网:选用锅炉的类型、效率及节能 技术;锅炉房、热力站的供热量控制与计量方式;室外管网平 衡方法;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及流量调节方式;保温材 料的名称、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厚度:自动监测与控制

的方式; 5供暖系统:室内供暖系统的方式(散热器或地板辐射); 教热器供暖系统的制式(双管或单管);热水供暖系统的供、 回水温度;热力入口热计量及水力平衡方法;分户热计量及水 力平衡方法;室温自动控制的方式、方法;供暖管道材料及厚 ; 6通风及空调系统:空调冷热源方式及性能系数;冷、热 水循环水泵输送能效比及流量调节方式:室温控制及空调系统 自动控制、监控方式:空调冷热源入口能量计量及分户计量、 水力平衡的方法;保温材料的名称、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享度;空调风管绝热层及其热阻;通风系统风机单位风量的功 耗;通风系统的控制和调节方式: 7填写节能设计表。《河南省寒冷地区居住建筑暖通专业 节能设计表》见附录D表D.0.5

设计规范》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的相关规定。

6.1.2有热水供应时,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水、热水供水

6.1.2有热水供应时,应有保证用水点处冷水、热水供水压力 平衡和稳定的措施。

6.2.1建筑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 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节能、节水和维护 管理等因素确定。

6.2.2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多层、高层建筑

1各分区的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45MPa。 2分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保证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 于0.20MPa,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6.2.3应结合市政条件、建筑物高度、安全供水、用水系统特 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6.2.4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保

性的供水加压泵。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 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 值。 6.2.5二次加压泵房应靠近负荷中心设置,当加压泵房设置在 多层地下室时,应设置在距离用水点较近的楼层。 6.2.6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管道 和溢流报警装置,溢流废水宜排至再生水调节池回收利用。 6.2.7居住建筑的给水、热水、中水以及直饮水等给水管道设 置计量水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入户管上应设计量水表; 2住宅小区及单体建筑引入管上应设计量水表; 3加压分区供水的贮水池或水箱前的补水管上宜设计量水 表; 4机动车清洗用水管上应安装水表计量; 5采用地下水水源热泵为热源时,抽、回灌管道应分别设 计量水表; 6满足水量平衡测试及合理用水分析要求的管段上应设计 量水表。

6.2.8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

5.3.1居住建筑的生活热水系统宜分散设置。当采用集中生活 热水系统时,其热源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太阳能和地热: 2除有其他用汽要求外,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蒸

汽,通过热交换后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或辅助热源; 3当有其他热源可利用时,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生活 热水系统的主体热源。 6.3.2集中热水系统应在用水点处采用冷水、热水供水压力平 衡和稳定的措施 6.3.3采用户式燃气炉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热效率不应低 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中规定的2级能效要求。 6.3.4以燃气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应采用燃气热水锅炉直接 制备热水。

6.3.3采用户式燃气炉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热效率不应低

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中规定的2级能效要求。 6.3.4以燃气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应采用燃气热水锅炉直接 制备热水,

6.3.6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LB/T013-2011》,制热量

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 (COP)不应低于表6.3.6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3.3.6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W/W)

对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应进行监测; 2 对设备运行状态应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应进行监测: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应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6.3.8 集中生活热水加热器的设计供水温度不应高于60℃。 6.3.9 生活热水水加热设备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加热水侧阻力不应大于0.01MPa; 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 3 热媒入口管上应装自动温控装置。 6.3.10 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水加热器、贮水箱(罐)等均应 保温。 室外保温直理管道不应理设在冰冻线以上。 6.3.11 当无条件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时, 住宅应根据当地太阳能资源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12层及其以下的住宅,所有用户均宜设置太阳能热水系 统;12层以上住宅,宜为其中12个楼层的用户设置太阳能热 水系统。 2当有其他热源条件可以利用时,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应直 接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当无其他热源条件而采用电能作为 铺助热源时,不宜采用集中辅助热源形式。 6.3.12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采用机械循环,保证干管、立管中 的热水循环。集中生活热水系统热水表后或户内热水器不循环 的热水供水支管JC∕T 530-2007 建材工业用分室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长度不宜超过8m。

6.3.8 集中生活热水加热器的设计供水温度不应高于60℃。 6.3.9 生活热水水加热设备的选择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加热水侧阻力不应大于0.01MPa; 2 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 3 热媒入口管上应装自动温控装置。 6.3.10 生活热水供回水管道、水加热器、贮水箱(罐)等均应 保温。室外保温直埋管道不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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