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156-2019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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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156-2019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简介:

DB13/T 5156-2019 是中国天津地区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的是使用氢燃料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结合电力系统的一种新型100%低地板有轨电车的设计。这种电车的特点是地板高度较低,便于乘客进出,提高了乘坐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该规范涵盖了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有轨电车的设计原则、系统架构、氢燃料电池系统、电力系统、控制系统、车辆结构、安全性能、环境影响评估等多个方面内容,旨在确保这种新型电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能够满足高效、环保、安全的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料电池的选型和布置,电力驱动系统的性能要求,燃料电池系统与电力系统的协同工作,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车辆结构的轻量化设计以提高能效,以及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等。这是一个重要的技术指导文件,对于推动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有轨电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13/T 5156-2019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13/T 51562019

燃料电池模块fuelceilmodule 一个或多个燃料电池堆和其他主要及适当的附加部件的集成体,目的组装到一个发电装置或一个 标准信息服务平 交通工具中。 [GB/T 28816,定义 3. 48] 3.2 燃料电池发电系统fuelcellpowersystem 使用燃料电池模块产生电能和热的发电装置。 [GB/T 28816,定义 3.49]

hybrid power syster 由氢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储能系统等组成,可同时供电的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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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62-2014 铜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4. 3.1检查与维护

4.3.2.1不应采用更换储氢容器的方式为车辆加注氢气。

4.3.2.2车载储氢系统加氢口依据GB/T26779

5.1.1应遵循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设计原则,符合GB/T21562的规定。 信息服务平 5.1.2 车辆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 5.1.3牵引、控制、信息传输等应为元余设计。 5.1.4通过采取相应的结构与措施确保车辆及其零部件的可靠性 5.1.5各种接插件有良好的定位结构,具有防插错功能和防松措施。 5.1.6有轨电车上的所有标志、说明与显示均用中文或图码表示。其中提供旅客使用的标志采用中英 文两种文字。 5.1.7所有设备箱或壳体都应进行良好接地,

准信息服务平 .1.1应遵循可靠性、可用性、可维 5.1.2 车辆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 5.1.3牵引、控制、信息传输等应为元余设计。 5.1.4通过采取相应的结构与措施确保车辆及其零部件的可靠性 5.1.5各种接插件有良好的定位结构,具有防插错功能和防松措施。 5.1.6有轨电车上的所有标志、说明与显示均用中文或图码表示。其中提供旅客使用的标志采用中英 文两种文字。 5.1.7所有设备箱或壳体都应进行良好接地,

DB13/T 51562019

DB13/T 51562019

5.2.1.1有轨电车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符合EN45545或相关标准规定 5.2.1.2应在客室和司机室配置适量灭火器。 5.2.1.3设烟火报警装置。监控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烟火报警器通过声光信号通知驾驶员。

5.2.1.1有轨电车应其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符合EN45545或相关标准规定

5. 2. 2氢气泄漏及监测要求

5.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时检 测氢气泄漏量,并将信号传递给氢气泄漏警告装置

5.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时检

2.2.1在安装氢系统的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至少安装一个氢泄漏探测器,能实 氢气泄漏量,并将信号传递给氢气泄漏警告装置 2.2.2氢气泄漏警告装置应安装于驾驶员容易识别的部位;该装置能根据不同程度的氢气泄漏 相应的分级警告信号。泄漏量与警告信号的级别根据车辆的使用环境和要求确定 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出相应的分级警告信号。泄漏量与警告信号的级别根据车辆的使用环境和要求确定。 5.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2.2.3氢泄漏探测器发生短路、断路故障时,应能对驾驶员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2.3.1外部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有轨电车停在地面,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和距轨面高度1.2m 噪声不超过69dBA); b 有轨电车以60km/h速度正常运行时,在距轨道中心线7.5m和距轨面高度1.2m处的 不超过80dB(A)。

5.2.3.2车内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

5.2.4.1不应用压车铁配重来满足轴重平衡度要求。 5.2.4.2车辆动力转向架的每根动轴或同心轴线上的测量轴重与该车测量平均动轴轴重之差不应超 过±2%。 5.2.4.3车辆自重不应大于规定值的3%。 5.2.4.4车辆每个车轮的测量轮重与该轴或同心轴线上两轮的测量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土4%。 信息服务 5.2.4.5车辆最大静轴重不应大于12t。 5.2.5动力学性能

5. 2. 5 动力学性能

5.2.5.1动力学性能应符合GB/T5599的有关规定。 5.2.5.2脱轨系数不大于0.8。 5.2.5.3轮重减载率不大于0.65。 5. 2. 5. 4 平稳性指标不大于 2. 75。

5.2.6设备的耐振动和耐冲击性能

5.2.6.1在有轨电车运行速度范围内不应出现谐振现象。

5.2.6.1在有轨电车运行速度范围内不应出现谐振现象。

5.2.6.2车辆上的各种设备冲击、振动水平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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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2整车对外辐射发射应符合GB/T24338.3规定。 5.2.7.3列车产生的任何电磁场不干扰乘客物品或磁性介质的正常使用,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乘客不 产生影响。

5.2.7.1所有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规定。 5.2.7.2整车对外辐射发射应符合GB/T24338.3规定。 5.2.7.3列车产生的任何电磁场不干扰乘客物品或磁性介质的正常使用,对装有心脏起搏器的乘客不 产生影响。

5. 2. 8 密封性

3.1车顶及车下设备外壳按其功能要求来确定IP等级。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T4208 3.2车厢以及空调装置、车外电气设备箱、电气连接器等设备均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尘功能。 密性应符合GB/T14894规定。

5.2.8.2车厢以及空调装置、车外电气设备箱、电气连接器等设备均具备良好的防水和防尘功能。车 辆水密性应符合GB/T14894规定。

6基本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6.1.2宜采用的车辆基本组成为:

编组形式1:=Mc+T+Mc= 编组形式2:=Mc+M*T+Mc= 注: “Mc”为带司机室的动车模块; “M”为无司机室、有混合动力系统的动车模块; “T”为无司机室,有氢燃料电池系统或混合动力系统的拖车模块; “+”为单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双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连挂车钩(可为简易车钩、半自动车钩或全自动车钩)。 1.3有轨电车最高运营速度为70km/h,最高试验速度80km/h。

编组形式1:=Mc+T+Mc 编组形式2:=Mc+M*T+Mc= 注: “Mc”为带司机室的动车模块: “M”为无司机室、有混合动力系统的动车模块; “T”为无司机室,有氢燃料电池系统或混合动力系统的拖车模块; “+”为单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双铰接、贯通道及车间减振器; “=”为连挂车钩(可为简易车钩、半自动车钩或全自动车钩)

6.1.5两列有轨电车可以重联运营。

6.1.6有轨电车载客量要求:

a)空车载荷(AWO)按整备状态下的车辆自重; b) 满座载荷(AW1)按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额定载荷(AW2)按可站面积6人/m²(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d) 超员载荷(AW3)按可站面积8人/m(含固定座席满员)的载重与空车载荷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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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乘客重量按60kg/人计算

有轨电车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6. 3 牵引制动特性

6. 3. 1牵引特性

6.3.1.1最高运行速度不小于70km/h。 6.3.1.2连挂速度不大于3km/h。 6.3.1.3平均加速度(平直道,车轮半磨耗,AW2载荷工况下) a)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40km/h,不小于0.95m/s; b) 车辆速度从0加速到70km/h,不小于0.5m/s。 6.3.1.4牵引瞬时加速度不大于1.2m/s。 6.3. 1.5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大于1. 0m/s

6.3.1.5牵引纵向冲动率不大于1.0m/

6. 3. 2制动特性

制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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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制动性能要求

注1:表2中所规定的车辆减速度办理现场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为在平直线上、良好的粘着条件、AW3载荷工况的环境下,车速从70 的平均减速度。 注2:紧急制动1,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安全回路方式(如:驾驶员安全警惕、门安全回路等)。 注3:紧急制动2,为制动模式指令采用司控器或紧急制动按钮的方式。 注4:安全制动为上述制动模式中的最高等级模式,可独立地、不受单一故障影响地操作,

6. 3.3 故障运行能力

3.3.3.1列车损失1/2动力(编组形式1车辆)或损失1/3动力(编组形式2车辆),额定载荷状态 下可以维持运行至线路终点。

3.2车辆之间应设有贯通道。贯通道应具有安全性、防水性、隔热性、隔音性,以及使整车车内通透 的性能。

9.1司机室布置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清晰的视野,可方便、安全地操作。 9.2驾驶员应能清楚地观察和方便地触摸到司机室内各种操作手柄、开关、显示仪表、显示屏、信号 显示灯、无线通讯话筒等设施。 9.3司机室前窗、侧窗应符合GB5914.2的规定,前窗玻璃应采用抗冲击型安全电热玻璃并符合TB/T 145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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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司机室应设雨刷器、遮阳帘。 9.5司机室设置的司机座椅应具有能自由调整高度及前后位置、方便快速离开等功能。 9.6司机室与客室之间应设隔门及隔断。隔门及隔断应有良好的透视性。隔门的净开宽度不小于550 m201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习题班练习讲义(178页知名网校),高度不低于1800mm 9.7司机室内应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防尘性;应设有防止清洗客室的积水渗入司机室内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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