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76-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

DB11/T 1576-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98.4K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8607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576-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简介:

"DB11/T 1576-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是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其全称为《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范》。该标准于2018年发布,主要针对城市中的综合管廊(Integrated Utilities Tunnel,一种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给排水、燃气等多种管线的地下结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廊的日常巡查:规定了巡查的频率、内容以及记录要求,确保管廊设施的正常运行。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操作、保养、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各种管线设施的稳定运行。

3. 安全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以及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以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4. 环境管理:对管廊内部环境的监控,如温度、湿度、通风等,以保持适宜的运行条件。

5. 数据管理:要求对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以支持决策制定和设施的优化管理。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旨在提升城市综合管廊的管理水平,预防故障,延长设施寿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DB11/T 1576-2018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本体、入廊管线、附属设施和智慧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以及应急管理 和资料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投入运行的城市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1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GB/T15910热力输送系统节能监测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683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78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5083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CJJ 5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88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207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1253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GA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JGJ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T212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59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修复与防护技术规程 DB11/150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9978.9-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9部分:非承重吊顶构件的特殊要求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市政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DB11/T 15762018

4.1综合管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2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承担,运行维护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有相应 专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4.3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负责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智慧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线单位负责入廊管线 的运行维护。 4.4综合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应分别建立运行维护制度。 4.5综合管廊运营单位与各管线单位应建立对接协调机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发现入廊管线存在异常时,及时通知相关管线单位; b) 管线单位发现所属管线存在可能危害廊内环境及设施的缺陷或隐患时,及时报备综合管廊运营 单位; C 管线单位发现综合管廊、其他管线存在异常时,及时通知综合管廊运营单位,综合管廊运营单 位应及时确认并协调相关单位处理。 4.6综合管廊和入廊管线运行维护应选用合格适用的设备、材料和工法。 4.7综合管廊和入廊管线配套的仪器仪表,以及运行维护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定期 进行检定或校验。 4.8进入综合管廊前,应检查综合管廊内氧气、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4.9进入综合管廊时,运行维护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并配备防护装备。 4.10在综合管廊内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11在综合管廊内实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4.12综合管廊运营单位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综合管廊进行管理。

DB11/T 15762018

表2主体结构检查要求(续)

5.2.3净空收敛、倾斜、沉降检查要求及方法应符合JGJ8的有关规定。 5.2.4混凝土性能、钢筋锈蚀检测宜采用无损检测方法,并应符合GB/T50784的有关规定

5.3主体结构维修养护

5.4附属结构运行维护

DB11/T 15762018

表3附属结构日常巡查与维护要求

DB11/T15762018

6.2给水、再生水管道

6.2.1给水、再生水管道应定期查,频次应根据管道状况、重要程度等确定,不少于1次/月, 6.2.2 给水、再生水管道巡查内容应包括: a) 管道及附件外观损坏情况; b) 管道渗漏情况; c) 管道与支墩、支吊架的相对位移情况; d 支墩、支吊架的腐蚀、破损及牢固情况: e 管道标识的完好情况。 6.2.3给水、再生水管道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管道变形、外防腐、内防腐、焊缝质 量、接口完好性,以及阀门、伸缩节、水锤消除器、过滤器等的功能。 6.2.4给水、再生水管道的维修养护应符合CJI207的有关规定。

6.2.3给水、再生水管道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管道变形、外防腐、内防腐 量、接口完好性,以及阀门、伸缩节、水锤消除器、过滤器等的功能。 6.2.4给水、再生水管道的维修养护应符合CII207的有关规定

a) 管道、管道附件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外观损坏情况: b) 管道渗漏情况: c) 管道与支墩、支吊架的相对位移情况; d) 支墩、支吊架的腐蚀、破损及牢固情况; e) 管道标识的完好情况。 3.3排水管道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检香内容下

4.1进入大然气管道舱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穿戴防护用具,使用防爆工具; b 携带移动式气体检测设备; c) 设专人监护,并轮换操作; d) 维修电气设备时,切断电源; 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采取防爆和防室息措施,不得产生火花,严禁动火作业:

DB11/T 15762018

f)连续监测氧气、可燃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4.2天然气管道应定期巡查,频次应根据压力级制、运行时间、运行状况等确定,不少于1次/月。

6.4.3天然气管道巡查内容应包括

a)舱室内积水、渗水情况,通道畅通情况; b 管道及阀门、补偿器等附件外观损坏情况; C 管道支墩、支吊架等的变形、腐蚀情况; d 管道与支墩、支吊架的相对位移情况: e) 管道防碰撞保护设施、警示标识的完好情况; f 管道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6.4.4 应定期对天然气管道的泄漏情况、外防腐性能及阀门进行专项检查。阀门应定期进行启闭操作 对于带执行机构的阀门应检查执行机构状况。 6.4.5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道、放散管、天然气设备、燃气阀室等应重点巡查,其 巡查频次宜高于其他埋地天然气管道和设施。

6.5.1热力管道投入运行前或停运后重新启用时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5.2热力管道应定期巡查,频次应根据运行状况、管道状况、管道重要程度等确定,并符合下列规

配备泄漏监测和补偿器位移监测设备的热力管道,采暖季巡查频次不应少于1次/月,非采暖 季巡查频次不应少于1次/季; b) 其他热力管道采暖季巡查频次不应少于1次/周,非采暖季巡查频次不应少于1次/2周: c)热力管道新投入运行或运行参数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巡查频次。

6.5.3热力管道巡查内容应包括:

a 管道及附件漏气、漏水及腐蚀等情况; b) 管道及附件保温性能完好情况: c) 支墩、支吊架等的腐蚀、破损及牢固情况; d) 管道与支墩、支吊架的相对位移情况; e) 管道标识的完好情况: f)管道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a 管道及附件漏气、漏水及腐蚀等情况; b) 管道及附件保温性能完好情况: c) 支墩、支吊架等的腐蚀、破损及牢固情况 d) 管道与支墩、支吊架的相对位移情况; e) 管道标识的完好情况: f)管道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6.5.4采暖季的初期和末期应对热力管道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热力管道承压能力、保温效 果、焊缝质量、接口完好性,以及补偿器、阀门、放气装置、放水装置、疏水装置、除污装置等附件及 监测设备的功能。当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变化时,应增加检查频次。 6.5.5热力管道维修养护应符合CJJ88的有关规定,其中保温效果检查应符合GB/T15910的有关规 定。

6.6.1电力电缆应定期巡查,频次应根据电压等级、设备状况、供电重要程度、负荷水平、运行状态 评价结果等确定,不少于1次/季。

电缆外观、绝缘、接头、感温光纤等的破损或锈蚀情况: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DB11/T15762018

b)电缆及接头的牢固程度,电缆及接头防火涂料和防火带完好情况: c 电缆外保护套、支吊架、金属构件等的磨损、腐蚀、老化、放电情况,电缆垫衬的脱落情况; d) 电缆连接点牢固程度、锈蚀情况,连接点有无发热现象; 接地线牢固程度及发热或放电现象,必要时测量连接处温度和电流数值: f 电缆固定、保护设施完好情况; g) 电缆标识牌的完好情况; h 电缆配套监控系统及线路的运行情况。 6.6.3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因素影响电缆运行安全或电网安全稳定有特殊运行要求时, 应对电力电缆进行特殊检查。电力电缆发生故障后应立即进行故障检查。 6.6.4应根据电力电缆运行维护需求,定期开展线缆故障测试、线路绝缘测试、接地装置测试及预防 性试验。线缆故障测试、线路绝缘测试、接地装置测试应符合DL/T1253的有关规定,预防性试验应符 合DL/T596的有关规定。 6.6.5应根据电力电缆运行状况及管理需求开展状态评价,评价应依据检查结果、缺陷消除记录、隐 惠排查治理记录及运行历史材料等开展。 6.6.6电力电缆的故障检查、特殊检查、维修养护、状态评价应符合DL/T1253的有关规定

7.1通信线缆的运行维护应包括巡查、定期测试和故障处理。 7.2通信线缆的巡查频次不应少于1次/月,巡查内容应包括: a) 线缆外保护层的腐蚀、损坏情况: b) 线缆附属设备、固定设施的牢固程度和缺损情况; C) 线缆有无明显下沉、倾斜或折裂; d) 线缆标识牌完好情况。 7.3 通信线缆应定期进行测试,包括衰耗测试和劣化测试等。 7.4 巡查或测试发现故障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7.5 通信线缆应定期进行污垢和杂物清除,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6.7.1通信线缆的运行维护应包括巡查、

DB11/T 15762018

7.1.2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应以系统为单位,按照系统关联特征从单个部件和整体功能两方面进行,各 系统所涉及的软件和数据应列入维护范围。 7.1.3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应按照系统维护手册、产品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实施。 7.1.4附属设施的运行应符合GB50838、DB11/1505的有关规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