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

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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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1219-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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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1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简介:

"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是由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技术规范,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跨座式单轨车辆的维护与更新工作,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这份技术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车辆维护:规定了跨座式单轨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故障处理等维护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包括车辆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

2. 更新技术:对于车辆的更新技术提出了指导,包括车辆的性能升级、技术改造、部件替换等,以适应技术进步和运营需求的变化。

3. 安全要求:强调了维护和更新过程中对车辆安全性能的保障,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防爆等。

4. 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维护与更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包括维护记录、质量检查、人员培训等。

5. 环保要求:在维护和更新过程中,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合理处理废弃零部件。

6. 维护周期和内容:规范了不同维护周期(如日常、周、月、年等)应进行的维护内容,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这份技术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的安全舒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执行依据。

JT/T 1219-2018 跨座式单轨车辆维护与更新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CJ/T287 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修程repairprocedure 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寿命周期所确定的检查、修理周期及程序。 注:修程通常分为计划修、专项修和状态修 3.2 计划修scheduledmaintenance 以预防为主,根据零件磨损、老化和寿命规律,按照维护规程规定的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 检查标准,对车辆进行计划性维修 3.3 专项修specialrepair 对车辆某主要系统或部件在某一时段集中进行检查、修理和试验,以确保车辆符合运营工况的 检修。 3.4 状态修conditionbasedmaintenance 根据车辆的检测和诊断结果,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判定车辆的状态,预知故障风险,在发生故障前进 行的检修。 3.5 列检traininspection 对车辆设备设施及各主要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的检查。 3.6 月检monthlyinspection 对车辆进行清洁,并对车辆系统部件按磨耗标准进行检查、测量和调试,更换达到磨耗限度的部件, 并对车辆的功能状态进行确认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CI/T 287 跨座式单轨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月检monthlyinspection

.1车辆维护与更新工作应坚持“预防保养为主、维护与修理并重”原则,保证运营线路用车需求。 4.2管理维护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并健全岗位 责任制,保障定员合理、责任落实。 4.3车辆的各级维护应结合各系统部件的运行状态和时间统筹安排。 4.4车辆的检修内容和范围可根据设备状态和检修条件进行调整,车辆使用寿命、维护周期可根据车 辆设计要求、检修维护状态、寿命评估论证等情况合理调整。 4.5在确保安全运营的情况下,车辆的维护修程根据检修条件和管理要求可将计划修、专项修和状态 修结合300平米别墅建筑施工图,或由计划修过渡到状态修

1.1管理维护单位应根据车辆的配置、运营情况、系统设备部件技术标准和场地、设备、人员等综 况编制车辆的检修规程、记录表、维护限度等维修文件。车辆的检修规程应作为管理维护单位的企 准正式发布

JT/T1219—2018

5.1.2车辆维护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参数应符合CJ/T287、GB/T30012、设计制造的技术文件和管 理维护单位制定的车辆上线运营技术标准要求。 5.1.3车辆维护的一般方法包括观察、操作、听声、测量、读取数据等,也可通过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 方式进行状态监控和跟踪观测

5.2.1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对维修文件进行审核、批准及发布,定期组织修订完善维修文 件。修订流程同发布流程一致。 5.2.2管理维护单位应针对维护规程编制维修文件,并根据维护项目和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维 护记录表。 5.2.3维修文件宜注明起草部门、起草/修订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适用范围、引用标 准、专业名词定义、文件编号、版本号、生效日期等。 5.2.4维修文件应对维护项目、安全注意事项、工器具、材料及设备等作出规定,对关键工序、作业程 序、操作步骤方法、检修范围内容、技术标准和指标等进行描述,可使用附录、图片、表格、流程图等对工 艺内容进行补充

5.3.1.1车辆计划修包括列检、月检、重检、全检、大修。 5.3.1.2列检间隔时间宜不大于3日。 5.3.1.3月检间隔时间宜不大于3个月。 5.3.1.4重检间隔时间应不大于3年或运行不大于30万km,以先到者为准(首次重检时间应不大于 4年或运行不大于40万km);间隔时间可在部件性能提高和检修手段优化的基础上,经过技术论证后 适当延长。 5.3.1.5全检间隔时间应不大于6年或运行不大于60万km,以先到者为准(首次全检时间应不大于 7年或运行不大于70万km);间隔时间可在部件性能提高和检修手段优化的基础上,经过技术论证后 适当延长。

5.3.2.1状态修宜根据管理 5.3.2.2车辆关键系统和设备的 化分析、技术论证等方法实现。

5.3.2.1状态修宜根据管理

修间隔时间应根据对应的系统部件的状态和使用情

5.4.1.1列检应对转向架、牵引系统、制动系统、辅助电源系统、客室及驾驶室设备、客室服务设施的 安装状态以及车辆的基本功能进行检查。磨耗件的磨耗限度应确保其安全使用到下一次列检。 5.4.1.2列检项目包括:

5.4.1.2列检项目包括

状态; b) 受电弓、接地装置、牵引电机、牵引逆变器、滤波电抗器、辅助逆变器、受电弓监测装置等的安 装和工作状态; 电动空气压缩机、制动控制装置、空油变换器、制动夹钳、制动闸片、制动盘等空气制动设备 部件; 受电弓滑块厚度、制动闸片厚度、蓄电池电压等; e) 客室内装、安全应急设备、车内标志标识等安装状态; f 车门、空调、广播、照明、显示等设备性能; 8 驾驶室设备功能。 .4.1.3列检内容参见附录A。

.4.2.1月检除应包括5.4.1.2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a 转向架构架、车体支撑装置的龟裂、损伤及螺栓折损程度; b 各类轮胎磨耗情况; C 各电气部件(包括蓄电池、继电器、开关、控制按钮等)应无损伤、熔断、龟裂、变色、断线,安装 状态应良好; d) 各软管、阀类应无腐蚀、漏气,安装状态应良好; e 车辆牵引、制动以及各负载设备的状态应正常; f) 车辆清扫及除尘; 8 轮胎沟槽深度测量; h) 接地装置的调节; i) 车门各部件润滑等。 .4.2.2月检内容参见附录A。

4.2.1月检除应包括5.4.1.2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a) 转向架构架、车体支撑装置的龟裂、损伤及螺栓折损程度; b) 各类轮胎磨耗情况; C 各电气部件(包括蓄电池、继电器、开关、控制按钮等)应无损伤、熔断、龟裂、变色、断线,安装 状态应良好; 各软管、阀类应无腐蚀、漏气,安装状态应良好; e 车辆牵引、制动以及各负载设备的状态应正常; f) 车辆清扫及除尘; 8 轮胎沟槽深度测量; h) 接地装置的调节; 车门各部件润滑等。 4.2.2月检内容参见附录A。

5.4.2.2月检内容参见附录A

3.1重检除应包括5.4.2.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a)车顶、车体内饰、底架外观状态应无异常,对车体和裙板进行补漆,对裙板支撑弹簧、支撑支架 进行检查或更换: 分解转向架,清洗检查各部件,除锈、探伤、补漆,检查转向架配管、配线安装状态; 分解检查中央悬挂装置,检查更换中心销橡胶,维修横向油压减振器; d) 分解高度调整阀装置,检查更换橡胶件,进行性能试验; 检查更换空气弹簧O形密封圈,进行气密性试验; f)对车轴、驱动轴进行探伤,检查齿轮传动装置,检查更换润滑油和橡胶密封件; 8 分解、清洁、组装受电弓及其附属装置,更换相关磨耗件、润滑脂等,使用专用试验台进行受电 弓性能测试; h 对主电动机进行分解、清洗、检查,测试电机的绝缘电阻; i)对牵引及辅助系统各设备进行试验和测试: 对制动系统各阀类进行检查和清洁,更换达到寿命的橡胶部件及润滑油,对各阀类进行试验; K) 分解、清洁、检查密接式车钩及其缓冲装置和棒式车钩及其缓冲装置; 检查驾驶室驾驶台各仪表、各开关、广播系统的功能,分解清洁主控器内部,检查驾驶室侧门、 间壁门、逃生疏散设施、驾驶室座椅等部件的安装状态; 检查客室车门传动机构和驱动机构安装状态,调整车门的安装精度,通电调试、测试防夹功能

JT/T1219—2018

和障碍物检测功能,检查空调机组部件安装状态,进行试验台性能测试; n) 检查编组后功能,对主回路、辅助回路、控制回路等各回路分别进行绝缘电阻测量,进行车辆 气压保压试验; o) 静态检查各电气设备控制功能,动态测试牵引制动功能; P)正线试运行,检查广播系统报站功能、车门系统功能、制动功能,测定列车的加速度、减速度 信号车载设备等性能状态。 3.2重检内容和周期参见附录A。

5.4.4.1全检除应包括5.4.3.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a 走行部分检查应对驱动轴、空心轴、水平轮轴、转向架构架焊缝、中心销螺杆、走行轮轮辋、扰 形板进行探伤检查; b)更换前/后、左/右的橡胶止挡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更换牵引橡胶堆、横向油压减振器、空气弹簧等橡胶部件。 5.4.4.2全检内容参见附录A。 5.4.4.3在车辆的全寿命周期内.根据车辆部件的状态性能不同.各次全检的范围可进行调整

5.4.5.1大修除应包括5.4.4.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4.5.1大修除应包括5.4.4.1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a)更换达到寿命要求的电子板卡、电源模块、电容、继电器等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 b)对客室内装进行翻新修复。 4.5.2大修内容参见附录 A。

5.4.6.1轮胎使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认定为轮胎需要更换: a)沟槽深度达到限度标准(走行轮胎一般规定为1mm以下,导向轮和稳定轮轮胎为磨耗到限): b)年限达到规定值; c)胎体有破损、漏气、爆胎、剥离等异常情况 5.4.6.2换轮内容参见附录A。 5.4.6.3换轮应包括转向架的拆解和恢复、旧胎状态检查、旧胎拆卸、新胎组装、新胎充气及保压等内 容.应按照换轮工艺执行

6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

6.1.1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的相应管理制度 6.1.2管理维护单位应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进行技术论证,编制技术要求、试验方 案、验收标准

2.1软件升级/修订方应确保修订版软件通过试验室验证和测试后,方可在运营车辆上安装使用。 2.2软件升级/修订方应提交涉及软件升级/修订的修改说明及相关资料,管理维护单位在论证、 比后组织实施

《集装箱钢材表面处理和涂料施工规范 GB/T26935-2011》6.2.3软件升级/修订完成后应建立软件版本信息的档案

6.3.1更新改造的设备应进行装车试验和运营考核。 6.3.2硬件更新改造项目装车考核完成后,管理维护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应对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 效益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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