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226-201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

QX/T 226-201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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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X/T 226-2013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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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226-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X/T 226-201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简介:

QX/T 226-201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是一部由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技术规范,主要针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旨在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安全运行,防止雷电灾害对作业设备和人员造成损害。

该规范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

1. 防雷区划分:根据作业点的特性,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防雷区,每一分区有其特定的防雷要求。

2. 防雷设施设计:规定了防雷设施的种类、安装位置、连接方式等,包括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等。

3. 接地系统设计:规定了接地网的布局、接地电阻的要求,以及与建筑物、设备的连接方式。

4. 雷电防护措施:对电源系统、通信系统、设备等提出了具体的防雷保护措施,如安装浪涌保护器等。

5. 安全管理:规定了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测、雷电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6. 技术要求:详细列出了设备选型、施工工艺、材料性能等技术要求,以确保防雷设施的可靠性。

该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安全水平,减少雷电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QX/T 226-201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前言 .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营房 人影弹药库房 作业平台 监控系统 防雷装置的管理与维护 参考文献,

QX/T2262013

[广西]外悬挑铝合金木模组合体系安装工法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防雷减灾中心、贵州省人工影响关气办公室、湖南省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文强、周道刚、丁曼、任达盛、沈克鑫、田楠、李玮、刘凤娇、邵莉丽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TGB50057—2010.定义2.0.6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TGB50057—2010.定义2.0.6

4.1作业点的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应与作业点的建设、改造同步进行。 4.2作业点建(构)筑物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区的划分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6.2.1的 规定。 4.3共用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5.1.1屋面接闪带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镀锌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厚度不小于 4mm的热镀锌扁钢,并按GB50057一2010中4.3.1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明敷。 5.1.2突出屋面的设施,应设直径不小于12mm的热镀锌圆钢接闪杆进行保护,并采用直径不小于 8mm的热镀锌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48mm的热镀锌扁钢与屋面接地预留端子连接。接闪杆至被保 护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3m,并与屋面接闪带可靠电气连接

5.1.1屋面接闪带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镀锌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厚度不小于 4mm的热镀锌扁钢,并按GB50057一2010中4.3.1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格和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 明敷。 5.1.2突出屋面的设施,应设直径不小于12mm的热镀锌圆钢接闪杆进行保护,并采用直径不小于 8mm的热镀锌圆钢或截面积不小于48mm的热镀锌扁钢与屋面接地预留端子连接。接闪杆至被保 护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3m,并与屋面接闪带可靠电气连接,

5.1.3营房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引下线截面积符合GB50057一 2010中5.3.3和5.3.4的要求,且钢筋自身上、下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上端与屋面防雷装置、下端与 地网焊接,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测试端子。 5.1.4明敷引下线应不少于两根,并沿营房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平均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8m。当营房某立面不能敷设引下线时,其余立面应增设引下线, 5.1.5明敷引下线应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采用扁钢时,截面 积不应小于50mm,厚度不应小于4mm。 5.1.6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措施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4.5.6的规定。 5.1.7应利用营房钢筋混凝土基础内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内部防雷装置、防闪电感应、电气和电子 系统等接地的共用接地装置。当营房无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地体时,应沿营房四周敷设团合环型人工接 地体,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并在需要接地的位置预留室内接 地线,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截面相同。 5.1.8人工接地体宜采用垂直接地体与水平接地体结合的方式,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人工垂直接地体长度宜为2.5m,间距不宜小于5m。 5.1.9人工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和角钢,其规格应符合如下要求: 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90mm,厚度不应小于4mm; 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 5.1.10接地体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应符合GB50601一2010中表4.1.2的规定,

5.2需电电磁脉冲防护

5.2.1架空引入营房的电力、信号线路,应从线路的终端杆处采用铠装电缆或穿金属管理地引入,理地 引入长度可按公式(1)计算,且不应小于15m

5.2.1架空引人营房的电力、信号线路,应从线路的终端杆处采用铠装电缆或穿金属管埋地

式中: 1一一埋地引入长度,单位为米(m); β——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单位为欧姆米(α·m)。 注:()表示物理量的数值。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户外型电通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 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Q。电涌保护器的安装和选择应符合 GB50057—2010中4.2.3的规定。 5.2.2营房内的电源、信号线路宜采用金属线槽、穿金属管敷设或使用带屏蔽层的缆线,金属线槽、金 属管两端、缆线的屏蔽层两端应就近与等电位连接端子或接地装置连接。 5.2.3各个房间均应设置等电位连接带(EBB)。进人室内的金属管线和电缆宜从EBB处附近进入室 内,并与EBB做等电位连接。 5.2.4等电位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1的要求。 5.2.5电气系统宜安装2级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6.4的 规定,接线形式应符合GB50057一2010中附录J.1.2规定。

QX/T2262013

表1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积

表1防雷装置各连接部件的最小截面积

6.1屋面应按5.1.1的规定装设接闪带。 6.2库房应按5.1.3、5.1.4的规定装设引下线。 6.3宜在库房进门处设置人体消静电装置GB∕T 4893.2-2005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消静电装置宜与库房共用接地装置 6.4库房的金属门窗应做等电位连接。 6.5人工接地体的规格、施工应符合5.1.9、5.1.10的规定。 6.6存放火箭弹的库房应采取符合5.2规定的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措施

7.1应在距离作业平台中心点6m外的适当位置设置独立接闪杆,使高炮(或火箭)处于LPZ0g区内。 接闪杆距地面2.7m以下用耐1.2/50us冲击电压100kV的绝缘层隔离,或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 乙烯层隔离。 7.2作业平台应采取防跨步电压措施及防接触电压措施,并在适当位置预留接地端子供设施接地使 用,高炮、火箭发射架应可靠接地。 7.3作业平台控制线路应穿金属管或使用屏蔽电缆埋地敷设,金属管两端、缆线的屏蔽层两端应就近 与等电位连接端子或接地装置连接。 7.4独立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接地体的规格、施工应符合5.1.9和5.1.10的 规定。

8.1监控系统摄像头应置手LPZ0B区,摄像头组件及金属支架应可靠接地 8.2监控系统线路宜使用屏蔽线缆或全线穿金属管埋地敷设,线缆屏蔽层或金属管在进入室内时应做 等电位连接处理。 8.3信号线路两端应设置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5.2的规定

3.3信号线路两端应设置电涌保护器 2的规定

9防雷装置的管理与维护

9.1作业点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9.2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及维护,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DB34∕T 5024-201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确保其正 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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