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

DBJ04/T 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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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04/T 214-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9.4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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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214-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04/T 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简介:

DBJ04/T 214-2015《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是山西省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从地基与基础工程,到主体结构工程,再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以及室外设施环境工程等各阶段的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后期的维护和使用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施工资料的管理,使得工程信息有迹可循,有利于解决可能的工程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工程的长远发展和历史资料的保存。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许可证等的收集和管理。

2. 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地质勘查报告、基础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的管理。

3. 主体结构工程:包括结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结构检测报告等的管理。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装饰材料进场验收、施工记录、质量检查报告等的管理。

5. 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包括防水施工记录、屋面检测报告、室外设施施工记录等的管理。

6. 资料归档: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7. 信息化管理:鼓励使用信息技术进行施工资料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工错误。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品质,保护各方权益,促进山西省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J04/T 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环境(山西省)部分内容预览:

山西省工程峻工验收备案表

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清楚

2.本表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本表要求执行。

建设工程峻工验收报告

1.本表为竣工验收后对工程项目验收总结的书面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一式四份。 2.要求钢笔、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 3.建设单位申请工验收备案时JGJ 123-2000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需提供本表(原件)一份

资源下载QQ群:61754465

1.使用钢笔、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填写清楚。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工验收时交建设单位,份留存。 3.本表由设计单位填写。 4.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需提供本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

1.使用钢笔、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填写清楚。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竣工验收时交建设单位,份留存。 3.本表由设计单位填写。 4.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需提供本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1.使用钢笔、墨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填写清楚。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竣工验收时交建设单位,一份留存。 3.本表由勘察单位填写。 4.建设单位在申请峻工验收备案时需提供本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

1.使用钢笔、墨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填写清楚。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竣工验收时交建设单位,一份留存。 3.本表由勘察单位填写。 4.建设单位在申请峻工验收备案时需提供本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

6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

6.1监理管理资料(B1)

6.1.2监理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6.1.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6.1.4监理月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会议纪要由项 目监理机构负责记录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2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主要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 有合同管理等事宜进行研究和处理。 3监理例会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同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6.1.6专题会议纪要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不定期的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专项 问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并可邀请相关的参建单位或供应商 等参加,专题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及参加人员、主要议题、会议内容及会议 决定等。 3项目监理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召集的专题会

3项目监理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参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召集的专题会 L。 1.7监理日志(表B.1.2)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2监理日志应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监理日志”表B.1.2,每册封面应填写工程名称、册号、记录时 段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3监理日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全面了角 理工作情况。 4监理日志不得补记,不得隔页或扯页,保持其原始记录。 5监理日志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一2013第7.2.2条的要求。内容填写后 合下列要求: 1)施工内容:指施工人数、作业内容及部位,使用的主要施工设备、材料等。 2)记录:指记载当天下列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事项: (1)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见证取样情况: (2)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报验情况; (3)材料、设备、构配件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情况; (4)施工单位资料报审及审查结果: (5)施工图交接、工程变更的有关事项; (6)所发监理通知(书面或口头)的主要内容及签发、接收人;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及处理意见; (8)施工现场议定的有关事项及协调确定的有关问题:

6.1.7监理日志(表B.1.2)应符合下列要

6.1.8监理工作总结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1工作联系单(表B.1.4)应符合下列

6.1.11工作联系单(表B.1.4)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联系单是工程参建有关各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书 面工作联系用表,有特殊规定除外。 2工作联系内容包括:有关各方相互之间的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 3发文单位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发文单位应加盖项目部或项目机构印 章。

6.1.12监理通知单(表B.1.5)应符合下列

表,也是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试验单位的用表。见证人员应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中具备相应 专业知识和具有见证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填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写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的名称和委托检测试验单位的名称:

6.2.1工程开工报审表(表B.2.1)应符合下列

6.2进度控制资料(B2)

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开工令。

5)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停工处理的。 6)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停工消除隐惠的。 2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签发暂停令。 3表中应明确停工原因、部位及范围、停工期间应进行的工作等。 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事后应 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2.4工程复工报审表(表 B.2.4)应符合下列要

1本表用于因各种原因工程暂停后,停工原因消失,施工单位准备恢复施工,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 复工申请。 2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3表中证明文件可以是相关检查记录、制订的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会议纪要、影像 资料等。当导致暂停原因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时,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涉及建设工程鉴定的文件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4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后JC∕T 1021.9-2007 非金属矿物和岩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9部分:水镁石矿化学分析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停工指示或监理机构发出的 工程暂停令”指出的停工原因进行调查、审查和评估,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条件证明资料提出意 见,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是否同意复工申请的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6.2.5工程复工令(表B.2.5)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本表适用于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并且其工程复工报审表(表B.2.4)及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 要求,且审批手续完善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同意或要求施工单位复工;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 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本表内必须注明复工的部位和范围、复工日期等,并附工程复工报审表等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3因技术原因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 施工单位复工。 4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使用“工程复工报审表”申请复工;项目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 予以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复工令后 组织复工。

6.2.6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表B.2.6)应符合

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按已批准的施工总 进度计划编制的阶段性或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用表,报审的各类施工进度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 师审查提出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并报建设单位。 2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人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 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让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3填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 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查,予以确认;发现问题时,应以监理通知单的方式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 见,并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重新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分 别编制各单位工程的进度计划,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 3)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手续齐 全,盖施工项目部章。 4)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报建设单位。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B.3.1)应符

6.3质量控制资料(B3)

国家标准下载5.3.5分部工程报验表(表B.3.5)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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