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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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15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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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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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511-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简介:

GA 1511-2018 是由中国公安部发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行业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危险化学品储存不当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储存场所选址:对储存场所的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物结构等有具体要求,需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和重要设施,以防事故影响范围扩大。

2. 安全设施: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以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应对。

3. 安全管理:规定了储存、领取、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以及人员的培训、考核等要求,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应急措施: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包括事故初期的自救、互救,以及与专业救援机构的联动机制。

5. 日常检查:要求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 记录与报告:规定了各类操作的记录要求,以及发生异常情况时的报告流程。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2018—08—13发布

2018—1101实施

2018—1101实施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试行)CECS 167: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 15112018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储存场所分类 5防护区域和部位 6人力防范要求, 7实体防范要求 8技术防范要求 9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附录A(规范性附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参考文献.…

前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储存场所分类, 5防护区域和部位 6人力防范要求 7实体防范要求 8技术防范要求 9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附录A(规范性附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 参考文献

GA 15112018

GA15112018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

本标准规定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 技术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以治安防范为目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按照场所封闭形式和化学品重量划分为以下

15112018 a) 封闭式储存场所:墙体和屋顶间封闭的仓库; b)半封闭式储存场所:周界用墙体或栅栏围护,有屋顶,墙体或栅栏与屋顶间不封闭的储存场地; C 露天式储存场所:周界用栅栏围护,没有屋顶的储存场地; 小剂量存放场所: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单位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总量不超 过50kg的储存室或储存柜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应列为防护区域和部位: a)封闭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和出入口; b)封闭式储存场所的窗口和通风口; C) 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物品堆放区域或大型槽罐放置区域; d) 小剂量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和存放部位; e)1 保卫值班室; f)安防监控中心。

治安保卫工作。 6.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保管员,如实登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购买、出入库、 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6.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将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的设置情况报县级公安机 关备案。

台安保卫人员、保管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培训

a)年龄18~60周岁之间; 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强制戒毒、刑事处罚的记录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掌握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5小剂量存放场所以外的储存场所的保卫值班室应由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值守人员每2h对储 存场所进行巡查,巡查时应携带自卫器具。保卫值班室应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24h畅通。 6.6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一年,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的包装、标签、标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发现账物不符的,应及时查找,查找不到下 落的,应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 6.7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对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 培训教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有记录。 6.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 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6.9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加强对治安防范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 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GA 15112018

8.1.1封闭式、半封闭式、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 示储存场所周边的现场情况。 8.1.2封闭式、半封闭式、露天式储存场所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 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场所人员的面部特征和物品出入场所交接情况, 8.1.3露天式储存场所物品堆放区域或大型槽罐放置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 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 8.1.4小剂量存放场所出入口或存放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 别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存放部位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物品存取情况和人员活动情况。 8.1.5具有易爆特性的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其视频监控装置的防爆特性、电缆的防爆防护措 施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 8.1.6保卫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 值守及活动情况。 8.1.7安防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8.1.8封闭式、半封闭式、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出入口等区域或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 8.1.9储存场所技术防范设施配置见附录A中表A.1。

8.2.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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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5112018 8.2.1.1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封闭式、半封闭式、露天式储存场所出入口的 入侵报警信号与联动视频图像应发送到安防监控中心。 8.2.1.2安防监控中心应与行业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报警运营服务机构远程联网或预留接口。 8.2.1.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布防、撤防、故障和报警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90天。 8.2.1.4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2581的相关规定

8.2.2视频监控系统

8.2.2.1视频监控系统本地监视、存储和 率应大于等于1280×720,图像顺率应 大于等于25fps。 8.2.2.2视频图像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30天。 8.2.2.3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5的相关规定

《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478-2008》8.2.3出入口控制系统

8.2.3.1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对强行破坏、 应与相关出入口的视频图像联动。储存场所出入口的报警信号与联动视频图像应发送到安防监控中 心。 8.2.3.2出入口控制系统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180天。 8.2.3.3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6的相关规定。

8.2.4电子巡查系统

8.2.4.1电子巡查系统的巡查路线、巡查时间应能根据安全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8.2.4.2巡查记录保存时间应大于等于90天, 8.2.4.3电子巡查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规定,

系统应能对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小于等于10s

8. 2. 6 备用电源

系统应有备用电源《1.2/4.4mm同轴综合通信电缆 GB/T 4011-2013》,应保证主电源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正常工作大于等于8h,视频监控系统关键 设备正常工作大于等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工作大于等于48h。

9.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落实本标准,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本标准的落实情 况。 9.2小剂量存放场所以外的储存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检验和验收。 9.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加强对安全防范系统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应在48h内恢 复功能,维修期间应启动应急预案,且应在24h内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超过48h不能恢复功能的,应报 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应符合GB50348和GA108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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