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60-1997 不燃性无机复合板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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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60-1997 不燃性无机复合板通用技术条件.pdf简介:

GA 160-1997,中文名为《不燃性无机复合板通用技术条件》,这是一个由中国消防协会发布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不燃性无机复合板的生产和应用,这类板通常是由无机非金属材料制成,具有耐火、防火、防潮、防蛀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防火隔断、防火墙、天花板等场所,以提升建筑的防火安全性能。

该标准规定了不燃性无机复合板的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不燃性、耐火极限、耐酸碱性、物理性能(如密度、厚度、强度等)、尺寸稳定性、外观质量等。同时,也对产品的生产过程、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做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总的来说,GA 160-1997是规范和指导不燃性无机复合板行业生产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技术依据。

GA 160-1997 不燃性无机复合板通用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板材至少有一个表面是平整的,不应有裂纹、分层、缺角、鼓泡、孔洞、凹 陷等缺陷。

板材尺寸应符合表2要求。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考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4.2.2尺寸偏差允许值

板材的尺寸偏差允许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3边缘平直度和对角线之差允许值

板材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不燃性无机物复合板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不燃性无机复合板用于有耐火要求的建筑结构时,应按GB9978的规定进 行耐火性能试验,其耐火性能应满足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不燃性无机复合板样品应在有代表性的合格产品中抽取,从每100张中抽取 3张为一组试样,每批产品应抽取三组样品,其中两组用于复验。 口寸和口寸户羊

a)精确到1mm的钢卷尺; b)精确到0.5mm的钢直尺; c)精确到0.05mm的游标卡尺

5.2.2长度和宽度测量

每个尺寸用钢直尺在板边的中点和距两端25mm处共测量三次,精确到 0.5mm。测量时应避开肉眼可见的局部缺陷,每次测量结果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在板的任一边,按图1所示的测量位置,用游标卡尺测量三个点的厚度,每 次测量结果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5.2.4边缘平直度测量

分别将板的四边靠在一条比板长的参考直线上,用游标卡尺测量板边和参考 直线变的最大距离,精确至0.05mm。该距离与其边长之比应满足表4的要求。

分别将板的四边靠在一条比板长的参考直线上,用游标卡尺测量板边和参考 直线变的最大距离,精确至0.05mm。该距离与其边长之比应满足表4的要求。 5.2.5对角线长度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板的对角线长度,精确至1mm。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应满足表4 6西

5.2.5对角线长度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板的对角线长度,精确至1mm。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应满足 的要求。

物理力学性能试件,均应在距板边不小于200mm的位置截取。其中,干态 抗弯强度和吸水饱和状态抗弯强度试件的截取位置见图2

按GB7019的规定测定。

5.3.3于态抗弯强度

图2抗弯强度试件截取位置

当试样厚度e≤20mm时,按图2a)实线所示位置从每张板截取2个试件; e>20mm时,按图2b)实线所示位置从每张板截取4个试件,试件尺寸见表7。 试件放入温度为100°℃~105℃的烤箱中烘至间隔2h两次连续称量的质量变化率

表7抗弯强度试件尺寸

试样厚度e≤20mm时,按图2a)虚线所示位置从每张板截取2个试件; e>20mm时,按图2b)虚线所示位置从每张板截取4个试件,试件尺寸见表7。 试件在5°C以上的水中放置24h以上后,取出用湿毛巾擦去表面水珠,立即按 GB8040-87中5.4和6.1.2的规定测试并计算试件的抗弯强度。取四次试验结 果的平均值作为试件吸水饱和状态的抗弯强度。

硅酸钙板和厚度e<20mm的板材按GB10294规定的方法测试,厚度 e>20mm的板材按JC275规定的方法测试

5.3.6.1试件准备

按5.3.1的要求截取300mm×300mm的试件2块,置于温度为23C+5°C、 相对湿度大于90%的环境中状态调节14d以上。采用蒸压工艺制作的板材,可免 去状态调节。

5.3.6.2试验与取值

式中:S一一吸湿变形率,%; L1一一参考点吸湿后的距离,mm; L2一一参考点干燥后的距离,mm。 取八组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吸湿变形率。

按5.3.1的要求截取600mm×600mm的试件一块,放于温度为23°C±5C、 相对湿度为50%+5%的环境中状态调节7d以上

5.3.7.2试验与取值

将状态调节后的试件水平放于支撑架上,试件的四个边缘受到支撑的宽度均 为10mm±2mm并在试件表面用沙袋加15N的均布荷载,测量试件中心距试件 架底面的高度;再将试件放在温度为23°C+5℃、相对湿度大于90%的环境中 21d后重新测量试件中心的高度。 按式(2)计算试样的吸潮下垂度:

5.3.8受热尺寸收缩率

按5.3.1的要求截取35mm×35mm的试件2块,置于温度为100°℃~105℃ 的烘箱中干燥至间隔2h两次连续称量质量变化率不超过+1%。取出放于干燥器 中冷至室温后,用游标卡尺测量相邻两条边的尺寸,精确至0.01mm。将试件放 于950°℃+10C的箱式电阻炉中4h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至室温,在原测点 重新测量该两条边的尺寸。 按式(3)计算受热尺寸收缩率:

式中,8一一受热尺寸收缩率,%; Li一-受热前的尺寸,mm; L2一一受热后的尺寸JC∕T 2340-2015 热反射混凝土屋面瓦,mm。 取四组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受热尺寸收缩率。 注:如果试件在热处理后破裂或分层,则结果无效。试验结果不作为判据 但应在报告中注明

按GB5464的规定测定炉内温升、火焰持续燃烧时间、燃烧质量损失率 5.4.2复合(夹芯)材料的不燃性

按GB8625的规定测定平均剩余长度、最小剩余长度、平均烟气温度、背 火面有无燃烧火焰;按GB8627的规定测定烟密度等级;按GB14402的规定测 定热值;按GB14403的规定测定释放热量;按GA132规定的方法测定烟气毒 性全不致死浓度。

式检验项目。必要时,可增加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检验。 6.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并规定产品定型鉴定时被抽样的 产品基数应不少于100张。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两年时; f)国家质量监督季候或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6.3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边缘平直度偏差、对角线之差、 密度、干态抗弯强度、吸水饱和状态抗弯强度、吸湿变形率、受热尺寸收缩率为 出厂检验项目,必要时可按产品特点和预定用途或合同规定增加检验项目。

6.4检验结果判定原则

我国住宅工业化的发展路径产品批合格判定按表8规定的判定数判定。单项不合格数和总不合格项数不 超过表8规定时判批合格

被判为项不合格的产品,可以用同批样品进行加倍复验,加倍复验的两组试 样全部合格判该项合格。 6.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 裁检验。

7.1 产品标志应注明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质量、生产日期、批号等。 7.2 每批产品均应附有合格证、说明书。 7.3 2 产品应平码堆放,存放在通风干燥处,应避免雨淋。 7.4产品运输应防止雨淋:搬运时应避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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