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BTL 005-2022 建筑类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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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BTL 005-2022 建筑类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pdf简介:

"T/HBTL 005-2022"这个编号看起来像是某个标准或者规范的编号,但具体的内容没有给出。根据你的描述,这可能是关于建筑类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标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涂料中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其含量直接影响到涂料的环保性能和室内空气质量。

建筑类涂料的VOCs含量限值标准通常是为了控制其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排放,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这类标准可能会规定涂料中VOCs的最高允许浓度,比如规定每升涂料中VOCs的含量不得超过某个值,或者允许的总VOCs释放速率。具体的限值数值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环保法规而有所不同。

如果你需要了解T/HBTL 005-2022的详细内容,建议查阅该标准的全文或者咨询相关的标准制定机构或涂料行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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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T/HBTL005—2022 5.2密度 涂料产品按GB/T6750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23土0.5)°C。 5.3水性涂料中V0Cs含量 水性墙面涂料、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防火涂料中V0Cs含量按GB/ 23986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标记物 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 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进行。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中10.4进行,检出限为2g/L; 腻子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中10.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 1g/kg。 5.4水性建筑防腐涂料中V0Cs含量 先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测定涂料中水分含量。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大于或等于70%(质量分 数),按GB/T23986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 管柱),标记物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9中10.4进行。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小于70%(质量分数),按 GB/T23985的规定进行。 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涂料中 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4进行。 5.5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和溶剂型防火涂料中V0Cs含量 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 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 不测水分的样品,水分含量设为零。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中VOCs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5中8.3进行。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 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 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进行。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4进 行。 5.6反应型防水涂料、无溶剂型地坪涂料和无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中V0Cs含量 按GB/T34682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时的放置时间为标准试验环境[温度(23土2)℃C,相对 湿度(50土5)%]下放置24h,或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时间放置,但放置时间不应大于7d。不测水分的样 品,水分含量设为零。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个34682中8.3进行。反应型聚脲防水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 GB/T34682一2017中8.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1g/kg。

T/HBTL005—2022 5.2密度 涂料产品按GB/T6750的规定进行,试验温度为(23土0.5)°C。 5.3水性涂料中V0Cs含量 水性墙面涂料、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防水涂料、水性地坪涂料、水性防火涂料中VOCs含量按GB 23986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标记 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 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进行。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中10.4进行,检出限为2g/L; 腻子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中10.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 1g/kg。 5.4水性建筑防腐涂料中V0Cs含量 先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测定涂料中水分含量。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大于或等于70%(质量分 数),按GB/T23986的规定进行。色谱柱采用中等极性色谱柱(6%氰丙苯基/94%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纟 管柱),标记物为己二酸二乙酯,称取试样约1g。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69中10.4进行。如涂料中水分含量小于70%(质量分数), GB/T23985的规定进行。 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涂料中 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4进行。 5.5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和溶剂型防火涂料中V0Cs含量 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 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 不测水分的样品,水分含量设为零。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中VOCs含量的计算,按GB/T 23985中8.3进行。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 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05土2)°C条件下烘烤1h。 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18582附录A的规定进行。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4进 行。 5.6反应型防水涂料、无溶剂型地坪涂料和无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中V0Cs含量 按GB/T34682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时的放置时间为标准试验环境[温度(23土2)℃C,相 湿度(50土5)%]下放置24h,或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时间放置,但放置时间不应大于7d。不测水分的样 品,水分含量设为零。 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个34682中8.3进行。反应型聚脲防水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 GB/T34682一2017中8.2进行,并换算成克每千克(g/kg)表示,检出限为1g/kg。

5.3水性涂料中V0Cs含量

5.4水性建筑防腐涂料中V0Cs含

HBTL005—2022 5.7热熔型防水涂料中V0Cs含量 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30土2)°℃ 下烘烤3h。 不测水分的样品,水分含量设为零。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2进行,并换算成克 克(g/kg)表示,检出限为1g/kg。 6检验规则 6.1检验项目 6.1.1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1.2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及产品施工配比有较大改变时; 一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6.1.4销售单位在京津冀区域内销售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销售单位应能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T/HBTL005—2022 5.7热熔型防水涂料中V0Cs含量 按GB/T23985的规定进行。不挥发物含量按GB/T1725的规定进行,称取试样约1g,在(130土2)“C 条件下烘烤3h。 不测水分的样品,水分含量设为零。涂料中V0Cs含量的计算,按GB/T23985中8.2进行,并换算成克 每千克(g/kg)表示护坡及挡土墙施工方案.docx,检出限为lg/kg。

6.2.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照GB/个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粉状腻子、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溶剂型地坪涂料、溶剂型建筑防腐涂料报出检验结果时应同 时注明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 6.2.3检验结果达到本标准表1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标志 按GB/T9750中的规定进行。在包装标志或说明书上注明产品类别。对于双组份涂料,包装标志上 应明确组份配比。 7.2包装 按GB/T13491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7.3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气温过底时应采取适当防冻保温防护措施 产品应根据类型定出贮存期限,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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